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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2部分

三人行必有女汉子-第1432部分

小说: 三人行必有女汉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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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那之前,臂鸽蚌还有一件事要做,他新收的宠物,也就是飞天蛤蟆,此时,它还受到“千山”参须的困扰,深受荼毒,以至于求死不能。

    “我终归不能见死不救。”臂鸽蚌笑道。

    咔嚓。

    臂鸽蚌的蚌壳打开,而从蚌壳里飞出十几个珍珠,连珠射出,打向了飞天蛤蟆。

    “不能吃。”臂鸽蚌又道,“它们可不是观天珠,你如果吃了,后果自负。”提醒,这是善意的提醒。胜利长枪的器灵担心贪婪的蛤蟆什么都吃,不计后果。

    呱!飞天蛤蟆艰难道,别说是喂它珍珠,就是给它一箩筐的观天珠,它也吃不下,因为它现在一心求死。

    千年老参的参须有毒啊,剧毒,并且毒素扩散了。

    当!当!当!当当当!十五个珍珠,相继砸中了飞天蛤蟆。其中有九个珍珠碎掉了,炸为细粉,撒在蛤蟆的皮上。

    是珍珠粉啊。

    当然,臂鸽蚌吐出的珍珠,碎后成了粉,可并无美容作用。

    清凉!

    飞天蛤蟆顿觉得一阵清凉传遍它的全身,将身体之中迸涌的毒火都给压制住了,让其不能肆无忌惮。

    身体好受些,飞天蛤蟆当即盯上了剩下的六颗珍珠,九颗珠子碎裂,化为珍珠粉,已经敷在我身上。剩下的六颗也不用留下了。“还是成为我的食物更好。”

    咻!

    飞天蛤蟆吐出一道长舌,卷向六颗珍珠,将它们摄来,放到口中,囫囵吃掉。

    蛤蟆是完全忘掉了臂鸽蚌的忠告,它还只是一个孩子啊,贪心未灭,只能先满足自己的愿望。哪怕是臂鸽蚌,也不能让它收敛。

    啪。臂鸽蚌的蚌壳之中飞出一只手,拍在蚌壳之上,“我都警告你了,你还冥顽不灵,非要吃掉剩下的珍珠,它们要比园主参须还要毒……”

    果然,吃掉六颗珍珠之后,飞天蛤蟆体内的毒火再不能压制。轰!毒火迸起,在它的身体之中迸窜,炙烤它的内脏与生命之海。

    就像是六个太阳悬在体内,飞天蛤蟆这次真的是作大死了。

    “六颗珍珠之中,有一颗是蛇蛋,并非珍珠,你都没看清楚就敢吃了它。”臂鸽蚌道。

    啥,是蛇蛋!飞天蛤蟆惊恐道,我居然吃了蛇蛋,要死了要死了。蛤蟆开始呕吐,想要将蛇蛋给吐出来。

    刷!

    笔马温飞向了园主,“你妄图毁掉这口枯井,断绝地池与天池的通道,这是大罪,御手洗大人不会放过你的,我就替他将你宰了。”

    “呵呵。”园主冷笑,“笔马温,你做的一切真的是为了御手洗吗,还是所你有私心,借着御手洗的名义,为自己打下基础,最终君临飞天女、御手两个大族。”

    “我现在看着像是人,其实被人当做是狗。”笔马温道,“所以我脑子不好使,听不懂园主在说什么。”

    砰!砰!砰砰砰!笔马温祭出数千杆画笔,有金的银的铜的铁的,还有木质的以及未知材料的。画笔撞向了千年人参所化的道人身上,将他的道袍都给撞烂了。此时,道人别说能笼两袖清风了,就是能将胳膊盖住都难。

    风一吹,道人的两个大袖,同时炸开,化为齑粉,随风抛扬。

    呼!

    最后一杆画笔刺了过来,这杆画笔长一尺,笔尖是用铁狮兽的鬃炼制而成的。“喝!”道人大吼一声,吃掉徒子徒孙之后,本座有能力擒下你们当中的任何一人,如果在将暮雪吃掉,本座将会炼化了这口枯井。而天池的人再想通过井,那就难了,除非他们愿意被本座吃掉。”

    “千山,你不愧是我的兄弟,我们的想法都一样。”第二株人参也变成一道人,叫做暮雪。他与千山长相极为相似,剑眉星目,身段瘦长,仙风道骨,像是真正的得道仙人,可惜,他们都不是,要比任何人都卑鄙。

    刷!

    暮雪腾身而起,他左手拎着鸟笼,而在鸟笼里关着的不是禽鸟,而是蟋蟀,并且还是寒冰蟋蟀。

    关在笼子里的寒冰蟋蟀,长着蓝色的眼瞳,有七对腹肢,并且前肢退化,毫无用处,就像是装饰品。可它的后肢大有用处,强健有力,并且后肢上有很多锋利的尖刺,像是匕首。

    “千山,这只寒冰蟋蟀当年差点将我们都给吃了,你以为它死了,其实没有。它被我驯服了,成了我的契约兽。我现在就将它放出来,你又能体验到当年的恐惧。哈哈哈。”暮雪大笑,咔嚓咔嚓,他左手拎着的鸟笼忽然炸裂,寒雾涌起,向四周扩散,这些雾气都是淡绿色的。

    “哼。”千山冷笑道,“暮雪,你为本座准备了寒冰蟋蟀,本座又何尝没有准备。”

    蓬的一声,千山的脑袋炸开,血水迸飙,而在血水之中两道极细的红线。呼!呼!两道细长的红线陡然飞出,一道化为长长的锁链,一道缠向了寒冰蟋蟀。

    暮雪悚然道:“是红绳啊,两道红绳,当年就是它们将你我绑住了。可我记得,红绳已经被这座园子真正的主人收走了,他死在了外面,红绳怎会落到你手里!”

    嗖的一声,一道红绳迸甩而出,将笔马温祭出的一杆杆画笔都给扫断了,咔咔咔,迸裂声不绝。笔马温也高高跃起,躲过了红绳。“这两道绳子很奇怪。”笔马温心想,“可千年老参为何将它们放在自己的识海之中。”

    两道红绳的戾气太重,它们的封印消失的刹那,居然粉碎了“千山”的头颅。

    淡绿色的寒雾甫一靠近红绳,当即散开,并且还发出嗤嗤的响声,寒雾都被蒸发掉了。

    寒冰蟋蟀的后肢正要发力,砰砰,红绳扫了过来,将它的后肢给绑起来了,登时,寒冰蟋蟀被冻住了。

    “你可是寒冰蟋蟀,玩冰的,怎么自己被冻住了。”暮雪无语道,“好歹给点面子,你让我很难做人。该死!”

    刷。暮雪的袖子向前扫去,像是长剑劈出,将寒气给斩断了,可他的袖子也结了一层冰,暮雪运转真元,居然不能将那层冰给震碎。“我可不想再被绑起来,并没埋到地下。”第二株千年人参吼道,“千山,你抓不住我的。”

    “你似乎忘了我。”

    臂鸽蚌忽然道。

    胜利长枪的器灵,它就站在暮雪的背后,而且蚌壳打开了,能将暮雪整个人都给吃掉。“不用红绳,我直接吃了你。”臂鸽蚌笑道。

    “像你这样的千年人参,在地池也很难见到,我应该好好利用你才是。”臂鸽蚌道,“哈哈哈,用你能培育多少珍珠,想想都觉得激动。”

    呼!

    蚌壳陡然盖上,将暮雪的脑袋给吃掉了。“为何两株人参都对自己的脑袋不怎么看重。”臂鸽蚌奇怪道。

    暮雪的脑袋都不带躲的,直接让臂鸽蚌吃掉,可这让胜利长枪的器灵感到很无趣。

    “一点挑战都没有。”

    臂鸽蚌不悦道。

    “我有法子。”

    笔马温忽然道,他脚下踩着一团墨水,像是旋转的黑色水球。“你的绿皮青蛙也被我治好了。”笔马温再道。在他怀里,赫然是一只飞天蛤蟆,而且皮肤又变得很绿,看上去分明就是青蛙。

    “至于六颗珍珠混入的蛇蛋,也被它炼化了。”笔马温道。

    “你……”臂鸽蚌惊奇道。因为就是臂鸽蚌本人,它要帮助飞天蛤蟆,也得花费不少心血与时间,绝对不会像笔马温这般轻松写意。“此人越来越神秘了,我对他的兴趣更多了。”臂鸽蚌心想。

    既然飞天蛤蟆被笔马温救了,臂鸽蚌也不想去算后账。顺其自然就好,而且飞天蛤蟆也该学到了,不是所有的东西都能吃的。

    啪。

    笔马温用手拍了一下飞天蛤蟆的脑袋,用力不小。呱呱!飞天蛤蟆抱怨道,它吐出了两个黑色的气泡,一个向“千山”飞去,另外一个向“暮雪”滚了过去。

    不知为何,臂鸽蚌就是有些不爽,因为飞天蛤蟆貌似更听笔马温的话。“我对那只蛤蟆太好了,让它不懂分寸,就连最基本的礼节都不懂。”胜利之枪的器灵暗忖,“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否则飞天蛤蟆都变成别人的了。”

    笔马温虽然是一个妙人,值得与其合基证道的汉子,可臂鸽蚌开始有戒心了。

    威胁!

    臂鸽蚌从笔马温那里嗅到了一丝危险的气息,那足以威胁到他的生命安全。“滑稽!我怎会有这样的感觉。”臂鸽蚌奇怪道。

    刷刷。

    臂鸽蚌目送蛤蟆吐出的两个气泡冲向两株千年人参所化的道人,千山的脑袋虽然炸开了,可灵台与识海都在,早已被移到新的人头之中。“暮雪,你的寒冰蟋蟀完了。”忽然,千山冷笑道。

    千山祭出两道红绳,一道将寒冰蟋蟀的后肢给绑的结结实实,另外一道像是混天绫,绕着道人旋飞,在保护他。这也是千山吩咐红绳这样做的。“你们之中虽然没有器灵,可帮了我的大忙。因为我更容易控制你们。”

    “别人都攻击我们了,就不能将过去的仇恨先放一放吗。”

    第二株千年人参不悦道。

    嗖!

    暮雪的右臂化为一根参须,陡然甩出,空气爆音不绝,让人脑袋都嗡然作响。

    砰。参须与黑色的气球撞在一起,可黑球并没炸掉,反倒是参须粉碎了,残渣也被黑色的气球给吸摄一空。

    “嗯?”千山奇道,“暮雪的参须都不能扫爆那颗黑色的气球。”

    慎重起见,千山当即祭出第二道红绳。蓬嗤!红绳忽然裂开,分出无数股,每一股都比头发还细,像是血丝。

    数千股红色的细线,纷呈而至,看似杂乱无章,其实有迹可循,将飞来的黑色气泡给挡了下来,并且将它裹起来。

    红绳分出去的细线数量众多,就算全部覆灭,也不能危及红绳的本体。

    “爆!”倏尔,千山冷笑道。

    可让人觉得诧异的一幕发生了,爆炸的却是黑色气泡外的红色细线,蓬蓬蓬,一团团红芒炸开,犹如红色的晶粉,洒向天地。可气泡还是完整的。

    “呱。”飞天蛤蟆开始拉仇恨,“千山,暮雪,你们的好日子到头了。我今天会将你们抓住并且煲汤,也许有先后顺序,可你们的下场不会改变。”

    可靠,太可靠了。笔马温要比臂鸽蚌老爷还要可靠。飞天蛤蟆心道。

    先定个小目标,比如1居

    

第一千一百一十章() 
相见恨晚。

    飞天蛤蟆只觉得相见恨晚,“多好的人啊,我从没见过像笔马温这样高尚的人,就是老爷也比不上他。”蛤蟆眼里都是星星。

    “你这绿皮蛤蟆,看我的眼神怪怪的,还是不要这样了。”笔马温当即道,他感到有些不舒服。因为蛤蟆的视线太过热烈,让他感到不安。“当狗习惯了,我很喜欢低调,可你们这样让我很为难哎。”

    噗!噗!噗!噗!蛤蟆皮上迸起一团团血雾,上面居然长出很多眼睛来,都是绿豆似的小眼睛。每一只小眼睛都目不转睛,盯着笔马温。

    雾草。笔马温当即道,“都说了,你别这样,我好害羞。”说完,笔马温将飞天蛤蟆给扔了,是的,是给扔了,因为他真的很害羞。

    “这就是我的意中人啊。”飞天蛤蟆道,“我等了那么多年,终于等到他了。虽然他并没踩着七彩神虹,可我知道他有一杆大姬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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