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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部分

纯阳高手闯花都-第79部分

小说: 纯阳高手闯花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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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把希望寄托在史逸云的身上,林家男就更要磨蹭,尽量为史逸云争取时间,让她在长途奔波之后,还有时间做个小小的休整。

    “老神仙,我有个问题,请你为我解惑!”林家男一边做出一副小心翼翼、摸索前行的样子,一边跟叶功绩唠嗑。

    叶功绩明知道林家男是故意磨蹭,却并不生气。在他看来,这个世间根本没有人是自己的对手,一切尽在掌控,这小子就算再磨蹭,能玩出什么花样来?

    “你想知道什么,都可以直接问。我会让你做一个明白鬼!”叶功绩讥讽道。

    “那我就不客气了!”林家男说道,“令师陈抟老祖现在还在世吗?”

    “这我哪里知道!”叶功绩说到这里,也被勾起了孝心,“我当年备下的那口玉棺,足够盛下两个人的。师父沉睡了一年多,我生怕他睡死过去,就把他放进玉棺中。直到我临死之前,也没有见到他醒来。于是我画了他肖像,写了绝笔书,布下骷髅阵,自己也爬进棺材中躺着。可是,刚才我被仲长统以五脏生祭唤醒之后,却发现师父的尸体竟然不见了。我本来还想问问你见没见到,听你这么一问,看来你也不知道!”

    林家男双手一摊:“我真不知道!我一进主墓室,就被骷髅兵围攻,最后看到玉棺,里面也只有你一个人!”

    “千载一梦,也不知道我师父是生是死!”叶功绩颇有些意兴萧索,“他老人家做了很多善事,想来上天会给他一条生路!”

    林家男立即接上一句:“陈抟老祖做善事,你老也做做善事吧!你就把我当个屁,给放了吧!”

    “你小子又跟我绕圈子!小心我现在就给你一点苦头吃!”叶功绩没好气地说。

    “得,我不说话行了吧!”林家男恨不得用胶带封住自己的嘴。

    两人默默地往山下走,半个多小时之后,他们来到公鸡山下的大路上。虽然此时已经是凌晨,却仍然能看到偶尔经过的轿车。

    “这是什么怪物,速度这么快?”叶功绩吃了一惊,“而且这怪物的眼睛还那么亮,莫非是来自仙界的灵兽!”

    “呵呵!”林家男就知道叶功绩会不认识轿车,从他刚才不知道手机的妙处就能想到。

    “小子,你笑什么?”叶功绩眼神丝毫不弱于林家男,他一眼就看出林家男的笑容带有讥讽的意味。

    林家男连忙解释:“老神仙,你不要误会,我不是笑你。这飞驰而过的不是什么怪物,而是我们人类的一种新发明,是一种通过燃油就能运行的机器,统称为‘轿车’!”

    “新发明,轿车?”叶功绩对这种新玩意儿似乎很感兴趣。

    “要不,我请你老人家体验体验?”林家男问道。

    “怎么体验?”叶功绩还有点不太明白。

    “瞧我的!”林家男说着,瞅准一辆即将驶到身边的出租车,招了招手。

    那辆车正好是空的,见到有人招手,立即停在他们的身边。

    “走中山路上东高架桥,再走复兴路上南四环,然后从天山路回金鸡湖!”林家男对司机说道。

    司机一愣。他就纳闷了,这个乘客是怎么了,怎么尽绕远路?中山路、复兴路、天山路都是本市最长的马路,而高架桥在东,南四环在南,再绕回到这里,开得再快也得一个多小时,光是车费就得一百多块。这小子是钱多了烧的?

    不过,作为一个出租车司机,他喜欢这样的乘客!

    (本章完)

第144章 伏击() 
林家男和叶功绩都坐进出租车的后排,然后车子发动,驶往中山路。

    中山路、复兴路和天山路是海天市最繁华的三大马路,虽然是凌晨,此刻依然车水马龙。马路的两边,有各种各样的娱乐场所、饭店,霓虹灯闪烁得七彩的光辉。各类穿着清凉的美女从酒吧、歌厅里出来,旁若无人地在马路边上摇曳,播撒一路风情。

    这样的场景,就连林家男看了都心中火热,他就不信叶功绩没有反应。他偷瞄了一眼,只见叶功绩虽然面无表情,但是眼神中却绽放出异彩。

    “老爷子,你看这边的风景怎么样?”林家男问道。

    “不错!”叶功绩点头说道。

    “要不要下去体验体验?”林家男又问。

    “不用了,早点找到‘天雷砚’,这里以后我自己会来!”叶功绩强压着心头的冲动,冷冷地说道。

    林家男心中暗骂:“不识抬举的老鬼!我看你一上车,就盯着司机的操作,这个你也能学会?连个身份证也没有,你想考驾照?我好心好意让你到这里的娱乐场所体验体验,你还不去。离了我,祝你明天吃垃圾!”

    其实,林家男更深层次的想法是,拉叶功绩到娱乐场所里大玩特玩,让他迷失在灯红酒绿之中,自己逃生的机会就来了。

    虽然他已经向史逸云求救,但是他又害怕史逸云不是叶功绩的对手。能自己逃,就尽量不要麻烦别人。可惜这老鬼不上套。

    出租车驶出了中山路,又上了东高架,然后从复兴路上了南四环,最后又绕道天山路回到金鸡湖。一圈下来,时间就过了一个多小时。

    “两位先生,你们在哪里下车?”司机照着林家男说的走了这一大圈,下面不知道应该怎么走了,他就一边开车,一边抬头看着车里的反光镜问道。

    “你往开阳路走,我们到森林公司!”林家男估计史逸云已经到了,而叶功绩也不给他逃走的机会,就准备把叶功绩带回公司。

    司机说一声“好”,然后踩着油门驶上开元路,二十分钟之后,他们来到森林公司的大门前。

    林家男付了车钱,然后推开车门,从车里出来。叶功绩不会开另一边的门,就跟在林家男的后面,也从他这边一下了车。

    “叶老神仙,你要找的‘天雷砚’就在栋楼里,我们这就进去拿!”林家男的声音很大,他是故意想引起史逸云的注意。

    “小子,你跟我绕了这么大的一个弯,就是为了在这里埋伏人手的吗?”叶功绩冷笑道。

    叶功绩说这话的时候,林家男也感应到了,周围二十米之内确实有数十人埋伏。他就纳闷了:“这是哪路神仙过来凑的热闹?我明明是向史逸云求助,女神不来,却来一帮炮灰!”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林家男只从这些伏击之人的气机上就能感应到,他们的修为都很弱。如果说林家男在叶功绩面前是弱鸡,那么这些埋伏的人就是蝼蚁。

    “史逸云到底来了没有?”林家男心中犯嘀咕。因为他比史逸云的修为低太多,即便史逸云就埋伏在附近,他也察觉不到。

    林家男察觉不到史逸云的气机,也不知道叶功绩能不能察觉到。

    “我不会把史逸云给害了吧!”林家男对那个白衣如雪的美女还是很有好感的。

    想到这里,林家男连忙大声说道:“哪里、哪里,老神仙,你是不是太敏感了!我怎么敢让人伏击你,况且,我本人还在你的手里呢!”

    他故意这么大声,就是想让史逸云知道,不要轻举妄动。

    可是,林家男的话音刚落,从小楼上的顶层上就传来一个声音:“弓弩手,瞄准那个穿长袍的老头,给我射!”听这声音,竟然是南宫柳的三叔南宫洋。

    南宫洋一声令下,顿时有数十人手持铁弩,向着叶功绩射下。

    南宫世家虽然是一方豪门,却一向遵纪守法,至少表面上是这样。就拿这次的伏击来说,他们不象某些帮会一样,直接使用枪支,而是用铁弩。这样既不会引来警察,也不会惊动周围的居民,将影响降到最低。

    叶功绩一声长笑,他双臂一张,将只有“炼气化神境”武者才能练成的罡气运至全身,就象身体的最外部罩了一个无形的罩子,将这些即将射到身上的弩箭全部震开。

    林家男不由得无声苦笑。他没想到埋伏在这里的人竟然是南宫世家的人。这些人一定是受南宫听雨之命,来这里助他脱险的。

    林家男都不知道是应该感谢南宫听雨的重情重义,还是该笑话他的想法单纯。要知道,叶功绩的修为起码是“炼气化神境”,这些手持铁弩的人,对付一个普通的武者还可以,就连对付林家男都没有胜算,更不用说对付叶功绩。南宫听雨把这些人派出来,不是送死的吗?

    不对,以南宫听雨之前对付仲、虞、曾三家时的老谋深算,怎么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

    林家男刚刚想到这一点,就看到数十米外的一棵大树上有火光一闪。他眼力极好,一眼就认出,那是一个人藏在那里,正用一支带红外线瞄准镜的狙击枪向叶功绩开了一枪。

    狙击枪的子弹速度比声音都快了数倍,所以当林家男听到枪响的时候,子弹已经射中了叶功绩。而且这声音还不是一个。

    林家男这才知道,南宫洋在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各布置了一个狙击手,至于这些弓弩手,他们只是用来麻痹叶功绩的。

    纵然叶功绩有罡气护体,但是狙击枪的子弹挟带的能量却超乎他的想象。只听“咚咚咚咚”四声,叶功绩就象一只巨大的皮球被人踹了四脚,虽然没有伤到皮肉,被子弹反震的罡气也让他气血翻腾。

    “好厉害!”叶功绩这才知道,现在的世界已经不是一千年前他所处的宋代。那时候的火器对他来说就象挠痒痒,而现在的火器即使伤不了他,但是挨得多了,却有可能让他受内伤。

    (本章完)

第145章 史叶大战() 
此时的叶功绩早已吓得一身冷汗,他不敢再呆在那儿,而是身子四处游走,以躲避子弹。

    他这一招倒是十分管用,那些狙击手不能锁定他的目标,自然不敢开枪。

    同时,叶功绩还瞅准林家男:“小子,你以为埋伏了人手,就能逃过一劫吗?我拿你做人质,看谁还敢向我发射火器!”

    叶功绩身形如电,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已经来到了林家男的身边,一张大手如天罗地网,就向着林家男当头抓下。

    “闪开!”一声娇叱从空中传来。因为不知道说的是谁,叶功绩和林家男同时抬头向上看。

    只见一个白衣女子从天而降,她手中一口匕首闪着青光,直取叶功绩面门。

    此女正是史逸云!

    史逸云速度极快,林家男刚刚反应过来,她就来到了叶功绩和林家男的中间。

    叶功绩见敌人来势汹汹,他急忙向后一退,躲开了匕首的锋芒。然后他袍袖一展,就向史逸云的匕首卷去。

    叶功绩是想硬抢史逸云的匕首,但是只是刚才那一划,他就感觉这匕首太过锋利。他唯恐伤了自己,就想以袍袖缓冲一下,来个以柔克刚。只听“哧”的一声,他右手的袍袖就被匕首割去一截。

    叶功绩的身上,还穿着他死时的衣服,就是寿衣。这种衣服宽袍大袖,打起架来看似笨拙。其实,对高手来说飞花摘叶都能伤人,同样,衣服也能成为一种武器。

    刚才,在公鸡山顶的时候,南宫听雨也拿短剑与叶功绩交了一下手,他的短剑根本没有沾到叶功绩的身子。

    这一次,让叶功绩没想到的是,这才甫一交手,他的袖子就被割了。对他来说,这就是吃亏了。这一来说明这女人修为接近于他,二来说明这匕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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