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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我体内住着一百单八将-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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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中距离花城大酒店并不远,也就是七八分钟之后,已经到了十三中的大门口。

第三十二章 误会重重() 
孟良让顾飞在门口等着,他直接杀到了班里,可是他的座位旁边空空如也,林红不在。

    后来,孟良在饭堂找到了鱼嘴,劈头盖脸问了一句,“见没见林红?”

    “良哥,你说林红呀!”鱼嘴急忙咽下了嘴里的一块红烧肉,“林红十分钟之前已经走了。”

    “十分钟之前,那不就是和自己通话的时间吗?”孟良咬了咬牙,“临走时她说什么没有?”

    “说了呀!”鱼嘴看了看孟良的脸色,鼓足了勇气说道:“她说,除非你答应她的条件,要不这辈子就别想找到她,也别想找到你爸!”

    这辈子都找不到她,无所谓呀,老子才不稀罕找她呢,可是一辈子找不到老爸,这事情可就大了!

    孟良拨了拨林红的手机,特么竟然无法接通。

    他越想越觉得有些不对头,就算林红家里有钱,开得起玛莎拉蒂,但是能抢在自己之前,去公墓把老爸劫走,肯定不是一般人啊!

    他想了想,给档案室的雷老师买了两盒好烟,进了系统一查,不禁傻眼了,林红的资料除了一个名字之外,其余都是空白。

    孟良问雷老师怎么回事,雷老师说林红是刘校长的关系户,校长大人亲自安排进来的,他也不敢过问吶。

    从档案室出来,孟良直接闯进了刘校长的办公室,开门见山就问林红到底是什么来路。

    如果是平时,孟良不会这么高调,再怎么说,人家毕竟是一校之长,他还得在十三中继续混下去呢?但如今老爸生死未卜,孟良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这个学生好生无礼,也不知道是哪个班的,该让他们班主任好好整治一下了。”刘校长觉得孟良有些眼熟,但是一时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毕竟这所校园里让他眼熟的学生多了去了。

    他肚子里寻思着,脸上却是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这位同学,学生档案乃是机密,闲杂人等不得过问,所以,你还是请回吧,或者是写一份申请报告,把自己的正当理由写上去,让你们班主任递上来,我们研究一下之后,再做决定。”

    孟良强压着心头的怒气,“那得多长时间才能批下来呢?”

    刘校长打起了官腔,“这个吗?非常难说,也许三五天,也许半个月,不一定哟!”

    从刘校长捧李富贵那时起,孟良就看这厮不顺眼了,此时都火烧眉毛了,更是懒得和他废话,瞪着眼就吼开了,“老子现在就想知道,你特么说是不说?”

    刘校长在十三中这么多年一手遮天,谁敢当着面这么骂他,把他气得直打哆嗦,指着门口大叫起来,“出去,你给我出去!”

    “我如果不出去呢?”孟良豁出去了,一把抓起了办公桌上的白瓷茶杯,轻轻一捏,就变成稀巴烂,然后又祭出了天火烧,轻轻一搓,那些碎片就钻进了桌面里,就像原本就在里面一样。

    刘校长傻眼了,不管眼前这个学生到底是何方神圣,都不是他能够惹得起的。

    孟良一字一句地说:“校长大人,你如果不想变成这个茶杯,就告诉我林红是谁!”

    刘校长是收了阿成五万块,对方要求他不得泄漏林红的真实身份,可是他犯不着为了五万块搭上性命呀。

    得,既然眼前这个学生和钱刚他都惹不起,那就让他们两尊神仙打架去,他一个凡人,在里面搅合着,说不定会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啊。

    刘校长打好了算盘,装出一脸的无奈说道:“这位同学,不是我不想告诉你,而是那个林红的来头实在太大。”

    一看对方的眼神,孟良就知道这个老狐狸服软了,但他实在没时间与他废话,“不管她来头有多大,你只管说就是了。”

    刘校长点了点头,“其实林红本身不姓林,他的真实名字叫钱红,是钱刚钱半城的亲妹妹!”

    他话音刚落,只觉得眼前一闪,那个学生已经不见了。

    如果不是面前那个被按进办公桌里的碎茶杯还在,刘校长肯定会认为自己刚刚只是幻觉而已。

    再说孟良出了校长室,一路上不住的摇头,难怪当初一见到林红,他就觉得好面熟,与自己在梅兰酒吧见到的那个白衣女孩好像,原来真的是钱刚的亲妹妹钱红呀。

    看来她之所以来做自己的同桌,是有目的的呀!想来也是,在花城市,能够这么快找到自己爸爸的,除了警方的人之外,肯定就是钱半城了。

    他出了大门,看见顾飞正在大门口候着呢,就连忙招呼他上了车,“大飞哥,你马上让人查一下,钱刚在本市所有产业的具体位置,以及他本人和他妹妹钱红的下落。”

    “知道了。”顾飞急忙拿出手机打电话。

    孟良带来的消息其实并不意外,他之前也怀疑是钱刚做的手脚,只是没有真凭实据,不敢乱说而已。

    顾飞打了四五个电话,把他手下都调动起来,然后打了火,载着孟良往花城大酒店而去。

    也就是走了一里多路的光景,孟良的手机突然响了,他拿过来一看,竟然是林红,不,现在应该叫她钱红才对。

    钱红的语气听上去已经势在必得,“孟良,半个小时已到,俗话说百善孝为先,我想你也该答应了吧?”

    “不!”孟良斩钉截铁地说:“如果你真的是林红,只是适逢其会救了我爸,那么我还可以考虑一下做你的男朋友。但很可惜,你是钱红,钱刚的亲妹妹,为了自己的欲望竟然如此不择手段,我都替你臊得慌。你这么玩,分明是把我当白痴呀!”

    “你!孟良,你狗咬吕洞宾!”钱红在电话那边气得说不出话来。

    他哥哥是有招揽孟良的意思,而且话里话外还有招揽不成就直接做掉的意思,所以她才想出了这么一个主意,给彼此一个台阶,最后落一个皆大欢喜,谁知道孟良把她的好心当作驴肝肺了。

    钱红一个大家闺秀,追她的名门公子排着队呢,否则就算是她对孟良有好感,也犯不着这样下作呀!

    孟良冷笑一声,“我们两个谁是狗谁是吕洞宾,只怕还没分清楚呢?”

    钱红从小到大,都被哥哥视为掌上明珠,从来没受过气,受了孟良这么一顿抢白,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孟良,你敢这么对我说话?赶快给我道歉!否则,你信不信我把你爸绑了,扔进花河里喂鱼?”

    其实,钱红说的是气话。

    她长这么大,连只鸡都不敢杀,更别说杀人了。孟国章如今正在她家的别墅里好吃好喝好玩供着呢,只不过是暂时没有自由罢了。

    可是孟良并不知道这个情况,在他的下意识里,钱红作为钱刚的亲妹妹,很可能也是个心狠手辣之辈,而她之前做自己同桌时的表现,恐怕就是伪装出来的。

    孟良也是年轻气盛,咬牙道:“钱红,你给我听着,我爸如果有个三长两短,我要拿你整个钱家的人来陪葬!”

    钱红的火也被他激起来了,“我好怕怕呀,你可别光说不练净耍嘴皮子哟!”

    孟良把牙齿咬的咯吱响,“是不是光说不练,咱们走着瞧!”

    “走着瞧就走着瞧!有什么了不起的?”钱红脱口而出,“看在咱们同桌一场的份上,本姑娘再给你一个机会,我给你三天时间,如果你找不到你爸的话,只怕这辈子就要永别了!”

    不是冤家不碰头,两个人算是杠上了,孟良来了一个针锋相对,“三天就三天,我特么滴就不信了,一个大活人我会找不到!”

    孟良气呼呼地把电话一甩,扭头问顾飞,“大飞哥,我刚才让你做的事情,办的怎么样了?”

    刚才顾飞听着孟良的豪言壮语,一个劲地吧唧嘴,果然是牛,也只有眼前这个少年,敢说出让整个钱家人陪葬的话来。

    他还有些想不通,钱大小姐貌美如花,倒贴着送上门来,孟良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换做是他,早就借坡下驴,你好我好大家好了。

    孟良见顾飞一直在发愣,又问了一句,这哥们才回过神来,拿了纸笔,当场给孟良画了一个钱刚的势力范围图。

    孟良仔细一看,也是暗暗倒吸了一口凉气,钱刚那钱半城的外号果然不是大风刮来的,各处产业几十处,遍布花城市各大区,但是核心就在梅兰酒吧。

    “梅兰酒吧!”孟良看着这个熟悉的名字,不禁想起了当初他在这里大战钱刚那些手下的往事,淡淡说了句,“这一次,看来我又要故地重游了!”

    “故地重游?”顾飞一愣,“兄弟,你打算怎么做?”

    孟良看上去已经胸有成竹,“我只有三天时间,而钱刚的产业这么多,如果一处处地找,那么时间根本就不够用。所以,我要打蛇七寸,直接砸了梅兰酒吧,再用梅兰和钱红交换人质!”

    顾飞大喜,“这个计策好,钱红那丫头虽然诡计百出,只怕也想不到你跟她来这一招。”

第三十三章 金毛犬段景住() 
花城市某高档别墅区内,钱红挂了电话,对一旁的钱刚说,“哥哥,我了解孟良的尿性,肯定会去找兰姐的麻烦,然后再来和咱们交换人质。”

    “是吗?”钱刚哈哈大笑起来,“既然如此,咱们就和这小子玩三天捉迷藏的游戏。”

    “捉迷藏?”钱红有些惊讶,“哥哥,你的那些生意可都是日进斗金,不会真为了孟良这小子,而歇业三天吧。”

    钱刚拍了拍妹妹的肩膀,“傻妹妹,和你比起来钱算什么,只要你想玩,别说歇业三天了,就是把哥在花城市的生意全部关张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钱红感动极了,人都说长兄如父,而钱刚对她,真是比亲爸还亲。

    这时,一旁的阿昌说话了,“老大,这么玩会不会显得我们太憋气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们怕了孟良那小子呢?既然知道他要来梅兰酒吧找麻烦,我们不如在这里伏下重兵,只等他一进门,就一拥而上,把他生擒活捉了,到那时,还不是任由大小姐摆布?”

    钱刚瞪了阿昌一眼,“你懂什么?这样一来,会破坏小红心里面对爱情美好的憧憬的。既然小红想玩,我们就陪她玩好了,难得她喜欢上一个人。”

    阿昌不住地点头,“老大说得对。不过话说回来,以那小子的本事,做您的妹夫还成!”

    也就是下午三四点光景吧,孟良让顾飞开车把他送到了酒吧一条街,然后下了车,一个人晃晃悠悠地往梅兰酒吧而来。

    他觉得顾飞那些人,暗地里打听个消息什么滴可以有,但是还不足以正面鼓当面锣地与钱刚对抗,所以就没带在身边。

    这个时间点儿,酒吧一条街的人还不多。

    孟良也担心被钱刚的手下认出来,所以找了一副金丝眼镜,架在鼻梁上,再加上一身合体的咖啡色休闲服,看上去更加温文尔雅了。

    梅兰酒吧座落在酒吧一条街最显眼的位置上,装修得非常豪华,门口还有大型停车场,难怪周围别的酒吧老板都说,梅兰酒吧吃肉,他们跟着喝汤。

    自从体内住进了梁山四将之后,孟良觉得自己体质好多了,视力和听力也比之前好了不知道多少倍,他远远望过去,梅兰酒吧的门却是紧紧闭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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