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说-第114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见过洞府里面有湖的么?你见过洞府的入口象一个隧道那么大么?果然,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啊!进了洞府。湖的岸边,躺着一个怪物,说是怪物有点过分,应该是一个人。巨人,从没有见过这么高大的人。
后世电影里的金刚?刘傲身高不矮,估计连那家伙胯部都不到。浑身满黑,毛,就是一个毛人。
“大个子,来客人了。还睡,就知道睡觉,真不知道你有什么用,吃了睡,睡了吃。干活了起来,你是童子还爷爷……老道我是童子?”看了看刘傲他们,有点不好意思。
“嘿嘿,这个大个子,是我师傅那老家伙留下来的看洞童子,听的懂话,就是不会说,懒的很,就知道睡觉。”说着,走到那巨人身边踢了两脚。
动了,那巨人动了,坐了起来,看是李元霸,然后看到刘傲一行,大手一挥,指着刘傲他们,然后呲着牙,牙齿又黄又黑!
“他们是老道的客人,我四哥的属下,你出去弄吃的过来吧,我要招呼客人,外面的那些东西不要动啊,那马你可不要弄死了,去远一点,山里有的是,这么多人,弄够吃的啊!”
李元霸说完,那大个“呵呵”两声,站起来,摇晃着出去了,路过刘傲他们,才真的显示他的高大,估计,有三米多高,头大如斗这不是形容,是真的。
刘傲看他的嘴巴,估计一口可以将自己的脑袋咬下来。
罢他的,不会是传说中的巨人族吧?你还别说,相传在华夏大地上,真的有过巨人族的存在,传闻直到明朝末年才消失,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巨人族?
“老道,这个金刚,您是从哪找来的?”如果这样的人多的话,用这样的人组成一只大军,所向披靡啊,别看那些武功高手,上窜下跳的,蹦达的欢,估计被这金刚拍一家伙就够戗。
“金刚?什么东西?这是我师傅的看洞童子。叫大个,不叫金刚,恩,金刚,这个名字不错,比大个威猛啊!以后就叫他金刚。”
嘎嘎……好久都没黑过脑门的刘傲,瞬间崩溃!
这是隋唐第一猛人?三十来岁的人了,怎么还跟孩子似的?接下来,刘傲更加的崩溃,这位爷也不知道多久没人说话了,叽里呱啦,说个不停,本来是问刘傲外面的事情,他听的,现在,变成,他说,刘傲听……
子木和哑叔吃了药丸,在远一点的湖边静坐疗伤。大小莲去收拾外面的草莓,和一些吃的弄进来,可怜的刘傲啊,真的要疯了,差不多听这位爷连他每天都要去这湖里游泳都说出来了,简直抓狂!
也不是没有收获,李元霸师傅天机子老人留下的娟布小册子,好几本,有草药图,药方,有些心得等,这是一位不出世奇才。
听说那天的传闻,有些不可思意,说是天机子那天路过潼关,忽然一阵旋风,从旋风里跌落一个人,砸在天机子的马车。
天机子不认识李元霸,自己又有急事,就将昏迷的李元霸带了回来。醒来的李元霸一张嘴就是你家爷爷的性格,吃了不少的苦。
虽说他是第一猛人,那是很多的隐士没有出来,在天机子面前,李元霸一声力气就是使不出来,只要天机子,在他身上点几下,他一身力气就一点都使不出来。
卤水点豆腐,一物降一物。当知道这货就是李元霸后,就不再让他出去了,不准离开此洞府五里地以外的地方。说什么李元霸的武力,已经超出正常的范围,有伤天和。就这样,硬逼李元霸拜他为师,修道。
偏偏李元霸还打不过人家。特别是这个大个,因为李元霸有把子力气,非常喜欢和李元霸交流。这小二十年,基本就是在这里生活,从没有出去过。
这里属于原始山区,几乎没有人来,一些猛兽什么的,都不够大个一个人招呼的,李元霸曾经竟见大个将一头野牛抓着牛角仍了出去过。
时间长了,逐渐也喜欢了这样的生活,加上天机子除了不让他出去外,其他对他都不错。交他修道,教他静心,教他药理……
每年,天机子都会出去一趟,听说在外面还收了一个弟子,叫孙思邈的……
震撼,绝对的震撼,听到这里的刘傲脑袋“轰”的一下!孙思邈是天机子的弟子?这也太扯了吧?怎么可能?历史上,从来没有说,孙思邈还有个师门?
对哦,孙思邈也是道人哦……(。)
ps: 棋盘说好的赠阅188章就加更,此更是为我爱老婆英英书友加更,感谢您210份的赠阅支持!谢谢游戏玩家书友的九十份赠阅支持!
感谢第一杯淡酒的588点支持,谢谢酒姐。求订阅,12点后,就是棋盘的生日了,祝福棋盘吧!
第七十八章:吃货哪里都存在()
刘傲彻底明白了,明白了李元霸消失的迷团。当时的只见盔甲不见人的传闻,是如此的简单。人类对于未知的东西,总是喜欢给它们添上神秘色彩。
李元霸的失踪传闻,就就是如此。
听完李元霸的叙述,在刘傲的脑海中,浮现一个场景:乌云弥漫的天空下,雷电不断。
一个龙卷风刮过,也许是形成的时间短,刚好将李元霸裹住,可能是他的武器太重,盔甲又太重,那时候的一身盔甲披挂,真的不轻,盔甲披挂的捆绑绳子,被风扯断,盔甲在挣扎中跌落,人被卷了起来。
几里外的天机子正要离开潼关,一阵大风,从风里跌落一个人,好巧不巧的落在天机子马车上。
而天机子又是世外高人,游历中,发现了孙思邈,并收下为徒。而那次,正好是会见完孙思邈后离开。
潼关,不就是长安?如今的西安那里?而孙思邈主要在秦川那里行医?长安城南端,正好连接着秦岭山脉。
一条条的信息串起来,很清晰的一副因果图,虽然还有些牵强,有些东西是说不清楚的。
毕竟谁也没有见过,过去太多神奇的东西,至今人类都无法解释的清楚。
罢他的,孙思邈的师傅!牛叉,刘傲激动啊!凑,李元霸还成了孙思邈的师弟了?两个人还都没见过面?这里面有故事啊!刘傲心中燃起了雄雄的八卦之心。
可惜,看见金刚如同小山一样,一只手提着一只麋鹿,走路都发出震动的感觉。大步的进入洞府。
这洞府,也不知道安装了多少的夜明珠,没感觉到光线的变化,始终如同白昼一样。湖水是流动的,洞府的尽头是一个地下河,刘傲洗草莓的那条小溪的水,最后会聚在这里。大自然太神奇了!
“走远点,大个,你以后就叫金刚了,比大个好听。知道不?金刚?”老道李元霸冲着金刚喊。金刚回都一咧嘴完事。
本来刘傲想自己来处理那两头麋鹿的,老道摆手说不用,说他会弄,又不是第一次弄了,按照老道李元霸说。每次都是他吃的最多,他不弄谁弄?
刘傲深表怀疑,看他那手掌,自己的短刀,怕没有他的手掌长吧?
洞内的空气竟然是流动的,篝火燃起来,烟雾看着从湖面上的缝隙里飘了出去,没任何存留,罢他的,真是好地方。这里阴凉,和外面的炎热相比,这里简直是避暑的天堂啊!
奇怪的是这里面很干净,没有那些蛇虫之类的东西,挨着洞府的一侧,有一徘的光滑石板,做成的床铺,应该是他们休息的地方。
刘傲以为他们和自己一样烤麋鹿肉吃,还真不是,在洞府的拐角处。刘傲看见一口大的锅灶,而且是两个,一边堆满了烧柴,那一口袋一口袋的。不会是米吧?他们哪来这么多的米?
疑惑间,看见李元霸,抓起口袋,一抖,小半袋大米进了锅
一只手拿起锅,来到湖边。另一只手,拿只瓢就开始往锅里舀水,这时候,留傲终于知道人家这力王不是吹的,就这么一只手端着,自己两只手估计都受不了。还有水呢?
金刚的表现更让人无语,麋鹿啊,体积不小,在湖水里抖几下,那是刀?大铡刀吧,咔咔几下,将肉剁到锅里,一块估计小十斤。
刘傲看的捂住了眼睛,泥么的,看了要崩溃啊!这肉要煮多久,才煮的熟啊!算了吧,刘傲从锅里,捞两只麋鹿的腿肉,走到篝火边,交给大小莲……
还好这湖水是活的,不然的话,这样几天就没办法住了这里。
刘傲知道了这里没有虫蛇的原因了,在一些角落,看到一样东西,硫磺,是的,那些粉末,正是硫磺,因为可能放的久了,没什么气味,这东西,如果不是点燃的话,也真没多大的气味。
估计是看燃烧过硫磺,有燃烧过的痕迹,这就对了,肯定是定期的燃烧硫磺,驱赶蛇虫。
人啊,长期吃肉,就想吃饭,长期的白饭就渴望肉食,他们这么多的米,应该不优温饱的,通过交谈,刘熬知道,这里的粮食都是自己种的,山后有良田,可都是他们种的。呵,真没看出来。
当大小莲将调料洒上,烤的流油的时候,坏了,金刚的鼻子一阵猛抽,正在烧火的他也不烧了,顺着味道跑了过来。口水哗哗的看着大小莲烤肉,不光他啊,李元霸也一个德行。
你说,一个李元霸还凑合,这个金刚?那还不将人累死啊!给他烤肉?
可是,金刚都等不得,冲大小莲直吼,也冲李元吼。
“我还没吃呢,你急啥?我吃过再给你吃。”李元霸冲金刚一瞪眼,可惜,金刚的眼睛一瞪可以吓死人。就是蹲在那里,比刘傲他们站着还高。
李元霸已经不客气的,从架子上拿下来开吃了,这一吃,就停不下来了:“金刚,去,将肉都拿来,这个好吃,快。喂,那个也是我的……”
另一块肉已经被金刚拿走了,等将煮肉的锅端过来的时候,那块肉已经不在了。十来斤肉啊,还是新烤的,不烫么?况且,将这些烤肉弄完,自己带的那些作料就没有了。
李元霸可能也知道自己两人的胃口大,主动讨好大小莲:“小丫头,交会我弄这个,好,好吃,嘴里不清楚,别看个子不大,胃口一点也不小,那块肉也不下十斤,就这么在大小莲教给他们烤肉的过程中,这块还没烤熟每那块肉也不见了。
什么叫吃货,这才真的叫吃货,自己和他们比,自己真是弱爆!
别看李元霸学医没有耐心,可是学这做吃的,可用心了,一块烤肉烤熟,就学会了,很大方的将那块十来斤的烤肉给了刘傲。够了,有这块肉,估计够自己五人下饭的了。
那边的疗伤的两个人,如今正在烧火做饭,都没注意他们什么时候结束的,看两人的样子,这还是刚才几乎走不动道的人么?
吃了那么久的干粮,此刻,还真不是很喜欢肉食,米饭,才是他们最需要的。
“木子叔,哑叔,你们的身体怎么样了?”刘傲还是担心的问问。
“有了生肌丹,伤势再重些都不是事!好了大半,估计明天就可以恢复八成。”
这是子木的话,子木的伤势可是要重过哑叔的,既然子木没事,哑叔更加的不用担心。看来,老道那药,可要在忽悠过来点,好东西啊!
他们在这蜀中吃饭,可是,此时的岳洲城的程咬金的住处,却如临大敌。
刚才巡城的守卫军来报,有一队六个人的巡城的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