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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红楼探秘-第11部分

小说: 红楼探秘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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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远师楚人”的艺术表现手法,又有“别开生面,另立排场”的创新思维的《红楼梦》,焉知里面的美人香草就不是作者政治理想的代表?就不是他美好追求的象征?既然作者在创作手法上敢于大胆创新,不“拘拘于方寸之间”,那么我们也不能把自己的目光局限于“才子佳人”或“美人香草”的爱情故事里作茧自缚。“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我们只有跳出固有思维的樊篱,才能与作者的创新思维接轨,与他的真实意图相互交融。

    清王梦阮和戚廖生一样,是一位深知《红楼梦》在说什么的人,他在《红楼梦索隐》一文中,对《红楼梦》的笔法做过比较详细的描述。他说:

    《红楼梦》一书,海内风行,久已脍炙人口。诸家评者,前赓后续,然从无言其何为而发者。盖尝求之,其书大抵为纪事之作,非言情之作,特其事为时忌讳,作者有所不敢言,亦有所不忍言,不得已乃以变例出之。假设家庭,托言儿女,借言情以书其事,是纯用借宾定主法也。

    他在这里明确指出了《红楼梦》是一部“纪事之作”,但为了避讳,不得不以言情小说示人,他把这种做法称之为“借宾定主法”,并解释道:

    全书以纪事为主,以言情为宾,而书中纪事不十之三,言情反十之七,宾主得毋倒置?不知作者正以不敢言不忍言之隐,故于其人其事,一念唯恐人不知,又一念唯恐人易知,于是故作离奇,好为狡猾,广布疑阵,多设闲文,俾阅者用心全注于女儿罗绮之中,不复暇顾及它事。作者乃敢乘人不觉,抽毫放胆,振笔一书,是善用宣宾夺主法也。明修暗渡,非寻常文家之能事已也。

    他的意思是说,书中的真事和假话的比例是3:7,也就是说,真事只有全书的十分之三,闲文却占去了十分之七。然而,就是这十分之三的真事也不是直言不讳说出来的,而是“假设家庭,托言儿女,借言情以书其事”。这就说明“借宾定主法”或“喧宾夺主法”能把真事和假话连接得天衣无缝,让人难以察觉。作者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有所不敢言,亦有所不忍言,不得已乃以变例出之。”也就是说,为了避讳,为了淡化“伤时骂世”的色彩,作者不得已而为之。所谓的“托言儿女”,就是我们前面所说的借“美人香草”来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感,寄托自己的理想和追求。(未完、待续)

    (本章完)

第21章 、《红楼梦》姓“戏”还是姓“史”之谜(8)() 
黛玉和宝钗是书中两个重量级人物,她们就是“美人香草”的代表,与屈原笔下的“美人香草”有异曲同工之妙。其实,书中的女儿都是“美人香草”,她们共同组成了一个表演团队,承担起了表现主人公金玉品质,理想信念,坎坷人生的重任。她们从独立存在的客体,转化成了美好事物的象征,从顾影自怜的小家碧玉,转化成了主人公理想追求的化身,与以往我们看到的形象完全不同。可以这样说,女儿的遭遇就是主人公的遭遇,女儿的悲剧就是主人公的悲剧,女儿的命运就是主人公的命运,女儿的归宿就是主人公的归宿。作者把自己的“一把辛酸泪”融进了女儿的眼泪中,融进了她们与邪恶势力抗争的事迹中,也融进了她们的悲剧命运中。这就是王梦阮所说的“借宾定主”法。

    书中对此也多有暗示,最为突出的莫过于宝玉关于女儿的奇谈怪论。宝玉自幼行为乖张,我行我素,对女儿和男人的看法尤其令人匪夷所思。他对女儿的推崇,对男人的蔑视,简直到了无以复加,不可理喻的地步。然而,正是宝玉的这种“千古奇情”,让女儿具有了非同一般的特质,非同一般的属性,非同一般的寓意。我们比较熟悉的经典语录,有以下两则:

    其一:

    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我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

    其二:

    这女儿两个字,极尊贵、极清净的,比那阿弥陀佛、元始天尊的这两个宝号还更尊荣无比的呢!你们这浊口臭舌,万不可唐突了这两个字,要紧,要紧!。

    看到没有,在宝玉心目中,女儿的地位何等崇高,何等尊贵,何等神圣,居然连佛祖、天尊都无法与之相比。然而,他把女儿捧上天的同时,却把男人踩在了脚下,贬得一文不值。在封建的男权社会,这不是逆言,也是悖语,难怪被冠以“混世魔王”的称号。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能与佛祖和天尊比肩的只有孔圣人,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在宝玉眼里,女儿的地位与圣人毫无差别。他为什么会把女儿捧到如此吓人高的程度?答案就在贾雨村和冷子兴的闲谈之中。

    冷子兴和贾雨村一天在郊外的一个“村肆”相遇,闲谈时,冷子兴说到了贾府,说到了宝玉颇为奇特的来历,又说到了他自幼对“脂粉钗环”的癖好,惹得其父贾政大为不满,把他视为“酒色”胚子。听闻此言,贾雨村不以为然,并“罕然厉色”的说道:

    非也!可惜你们不知道这人来历。大约政老爹也错以**色鬼看待了,若非多读书识事,加以致知格物之功,悟道参玄之力,不能知也。

    贾雨村之所以要强调宝玉的来历,就是想说明宝玉的女儿情并非后天才有,而是与生俱来,故而自幼便显露出来。这个情不单世人不能理解,就连他的父亲也不能理解,把他当作“**色鬼”看待。造成这一误解的原因,正如贾雨村所说,与其来历不明有关。其实,贾政对宝玉真正有所了解,还是在他考场失踪之后。当他在旅行途中,看到前来向他作揖告别的宝玉,跟随一僧一道消失在茫茫白雪世界时,这才恍然大悟,意识到宝玉虽然生在贾府,生在自己的名下,但只是“借胎”而已。也就是说,贾府并不是他的家,他的家在青埂峰下,因为当时从他们中间传来了这样的歌声:

    我所居兮,青埂之峰。我所游兮,鸿蒙太空。谁与我逝兮,吾谁与从。渺渺茫茫兮,归彼大荒。

    所谓“借胎”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借腹生子”,“腹”和“子”之间并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也就是说,宝玉与贾政的关系,实际上是寄养人和被寄养人的关系。所以,贾雨村才会说,对于宝玉这个人“若非多读书识事,加以致知格物之功,悟道参禅之力,不能知也”。“**色鬼”的认知,是尚未开悟的俗人俗念,不足为信,只有贾雨村下面这段话,才是对宝玉女儿情的最好注解。他说:

    天地生人,除大仁大恶两种,馀者皆无大异。若大仁者,则应运而生,大恶者,则应劫而生。运生世治,劫生世危。……大仁者,修治天下;大恶者,扰乱天下。清明灵秀,天地之正气,仁者所秉也;残忍乖僻,天地之邪气,恶者之所秉也。

    这实际上是点明了宝玉的女儿情与大仁大恶有关,与世治世危有关,与安邦治国有关。为什么这么说?俗话说“正气生人,神爽形秀”,宝玉所钟爱的女儿,个个“神爽形秀”,个个纯洁高雅,个个美丽动人,他们正是“清明灵秀”之气的代表,是“天地正气”和“仁者”的象征。宝玉所讨厌的男人则恰恰相反,他们是“残忍乖僻,天地之邪气”的代表,是“恶者”的象征。这就是为什么宝玉认为“女儿是水做的”,“男人是泥做的”,女儿“清爽”,而男人“浊臭”的原因。女儿和男人的对立,看似“清爽”和“浊臭”的对立,实际上是正和邪的对立,仁和恶的对立,真和假的对立。所谓“通灵”指的就是与女儿的“灵性”相通,而这个“灵”包含了“仁者”所具有的全部内容。

    宝玉的梦就是“女儿”梦,因为太虚幻境是女儿国,他的梦中除了女儿以外没有其他人。这个梦是一面镜子,直接反映了宝玉的情,反映了书的本意,也反映了作者想要隐藏的东西。这就是为什么宝玉的梦是《红楼梦》三个点睛之笔之一的原因。(未完、待续)

    (本章完)

第22章 、《红楼梦》姓“戏”还是姓“史”之谜(10)() 
宝玉的梦是《红楼梦》之点睛出自凡例,原话是这样写的:

    宝玉作梦,梦中有曲,名曰《红楼梦》十二支,此则《红楼梦》之点睛。

    贾瑞正照风月鉴、空空道人阅石头记、宝玉的梦都是点睛之笔,但后者是三个点睛之笔中的重中之重,也是全书的重中之重。如果说贾瑞照镜是以色见色,空空道人阅石头记是自色悟空,那么宝玉的梦就是点题之作,点出“色”背后的“空”究竟是什么。尽管这个故事表现出来的依然是“色”,但这个“色”与贾瑞眼里的“色”已经有了很大不同,它带着浓浓的女儿情,带着对美好事物的向往和追求。其实,它的点睛之处并不仅仅限于十二支曲子,宝玉“柔情似水,佳期如梦”的鸾凤之喜,更是这个梦的中心和焦点。

    宝玉的梦和贾瑞的梦遥遥相对,形成了真梦和假梦的对立,真情和假情的对立,真事和假事的对立。宝玉入梦由警幻仙姑引导,和贾瑞入镜由阿凤引导有异曲同工之妙。脂砚斋说:

    菩萨天尊皆因僧道而有,以点俗人,独不许幻造太虚幻境以警情者乎?观者恶其荒唐,余则喜其新鲜。

    这个批语说出了这样一个事实,即:警幻仙姑和手持“风月baojian”的跛足道人一样,都是指点迷津者,都是作者的化身。宝玉与秦可卿在梦中的云雨情,与贾瑞与阿凤在镜中的云雨情遥遥相对,形成了情和淫的对立。表面上看,两种情没有任何区别,不外乎都是男欢女爱,但警幻却把它们做了严格的区分。她把宝玉的情称之为“意淫”,把贾瑞的情称之为“皮肤滥淫”。那么,什么是“意淫”?什么是“皮肤滥淫”呢?警幻的解释是这样的:

    尘世中多少富贵之家,那些绿窗风月,绣阁烟霞,皆被淫污纨绔与那些流荡女子悉皆玷辱。更可恨者,自古来多少轻薄浪子,皆以“好色不淫”为饰,又以“情而不淫”作案。此皆饰非掩丑之语也。好色即淫,知情更淫。是以巫山之会,云雨之欢,皆由即悦其色、复恋其情所致也。吾所爱汝者,乃天下古今第一淫人也。

    她用一句“好色即淫,知情更淫”,把“色”和“情”皆归于“淫”的范畴。用这个标准来衡量宝玉和贾瑞的情,应该说都是一样的,皆可称之为好色之徒。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宝玉甚至比贾瑞更有过之而无不及,故警幻称其为“天下古今第一淫人”。这个评语可谓惊世骇俗,不仅让宝玉惊出了一身冷汗,也让读者惊出了一身冷汗。这无异于是在向世人宣告:《石头记》乃天下首屈一指的yinshu。脂批在这句话后面批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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