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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神医凤后:妖孽魔尊,花式宠-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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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现在和她契约了,但是能力还被封印着,根本不是下面那群人的对手,万一要是大家都来抢夺他,或者把他抓回去关押起来什么的,那滋味想想都很难受。

    所以他必须要抱住这条瘦弱的大腿,不能撒手。

    炎凰借着自己个子小,当真上前抱着荆歌的腿不撒手,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泛动着水光:“你不能丢下我,是你把我召唤出来的。”

    荆歌:“我没说丢下你。”反正都契约了,再怎么说也是上古神兽火凤凰,虽然现在废得还不如一只老母鸡。

    老母鸡还能下蛋,还能做一道美味的香菇炖鸡。

    这菜鸟凤凰只能成为她的累赘。

    不过,只要她把菜鸟凤凰带走,奚花瑶就没办法得到他,到时候看她拿什么成为太子妃!

    这座山已经被人团团围住,山洞被人找到也只是时间的问题。

    她必须要尽快找到办法安全离开这里。

    时间拖得越长,到时候聚集过来的人越多,就越难安全离开这里。

    荆歌站在山洞入口,隔着浓密叶子的缝隙观看四周的情形,忽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

    这声音明显伴随着惊慌失措,中间还隐约夹杂着别的刺耳的兽吼声音。

    这个声音

    荆歌心头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

    果不其然,等她顺着声音看过去的时候,正好看到白长乐被一群通体灰色的疾风狼追逐。

    白长乐抱着他那把黑色的剑,跑得两条腿都看不见实体了,还是好几次险些被疾风狼咬到。

    这疾风狼顾名思义就是速度快。

    虽然属于低级凶兽的一种,但是因为速度很快,并且基本都是群体而居,所以并不容易对付。

第22章 来个下马威() 
白长乐身上还有不少血污,看样子应该途中和疾风狼打过一场,只是没打赢,才落荒而逃的。

    “那个小子真可怜,居然被一群疾风狼给追得这般狼狈,哈哈哈,笑死本大爷了。”炎凰站在荆歌身边,自然也看到了白长乐狼狈的模样。

    荆歌听到他的声音,视线忽然飘落在他身上,浅浅的勾起了嘴角。

    心生一计。

    “你先在这里躲着,我下去处理一下,一会你趁乱跑出来,然后自己找个地方躲起来,我和你之间已经契约成功,你体内有我的血,可以顺从血的感应找到我。”

    荆歌说完也不顾炎凰答不答应,趁着所有人的的注意力都被那群疾风狼吸引住的时候,快速从洞口出来。

    绕了一下道,从距离洞口约莫七八米远的地方,顺着山势往下滑落。

    那下面,有一棵大树。

    荆歌在距离树顶不远的位置,快速滑落,直接飞跃到树上,抱紧树干,稳住身体。

    然后才滑落下去,稳稳降落到地上。

    此时,这些人才发现树上下来了一个人,但是因着荆歌的容貌和装扮过于普通,大家都没把注意力放在她身上。

    白长乐远远看到荆歌,用力挥手大声叫唤:“小兄弟,快逃啊,这群狼疯了。”

    荆歌:“”这个白痴。

    “二叔,这群狼到底是什么情况?而且不止是这群低级凶兽,凤凰山的凶兽大部分都开始暴走了,难道是因为火凤凰的影响吗?”奚花瑶把手中拿过的暖手炉丢给旁边的男人。

    从另一名男人怀中抽出属于她的长剑。

    荆歌之所以确认这把长剑属于奚花瑶的,是因为长剑的剑柄上悬挂着粉色的流苏

    这般骚气的颜色,总不该是男人会喜欢佩戴的。

    只是没想到奚花瑶会是那种连随身的佩剑都喜欢让人帮带着的人。

    佩剑顾名思义应该和身上任何配饰一样,成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这样,在危险到来的时候,才能顺手拿出武器还击。

    又或许说这个女人很确信自己在队伍里的安全,有着绝对的保障!

    绝对安全保障吗?

    呵呵。

    荆歌在心中冷笑。

    “哥哥,危险!”荆歌忽然变换了一个脸色,装出一副惊慌失措的表情朝白长乐跑过去。

    哥哥?

    原来这两个人是兄弟!

    旁人都做好了和疾风狼一战的准备,看着这小乞丐冲上去,也没人打算出来阻拦。

    在众人眼里,荆歌俨然已经成了一个脑子有毛病的乞丐。

    正常人是不可能在明知道危险的时候,还往前冲的。

    就算对面那个是亲哥,这样子冲上去也只会成为一个累赘。

    白长乐看着冲过来的荆歌,心下一紧,正要出口叫唤让她不要过来,忽然听到她口中的叫唤。

    哥哥?

    不对,这小子是不可能会心甘情愿叫他哥哥的。

    现在突然叫他哥哥,肯定有原因。

    白长乐眼角余光看到了站在不远处的一群人,以及被一群人护在中间的白衣少女。

    这个人,很眼熟!

    对了,是这小子的灭门仇人。

    难道这小子是想利用身后这群疾风狼来给仇人一个下马威?哈哈,有意思!

第23章 故意制乱() 
白长乐突然看向荆歌,从她的眼神中得到了肯定的答案。

    然后在荆歌准备冲到跟前的时候,忽然大叫一声说:“弟弟,别过来危险。”

    话刚喊出口,白长乐立即转了一个前进的方向,带着一群疾风狼,扑进了国公府的人群中

    “喂,这臭小子是故意的吧。”

    “怎么突然转到这边来了,大家快注意保护好大小姐。”

    场面一度混乱起来。

    山洞里的火凤凰趁机溜了下来,荆歌则冲进人群中,故意把疾风狼引到花奚雨身上去。

    保护奚花瑶的人虽然很多,但是疾风狼更多。

    狼群在荆歌刻意为之的情况下,纷纷冲向奚花瑶,奚花瑶脸上被狼爪挠破,衣服也多处被刮破,整个人都显得十分的狼狈。

    “啊,我的脸,我的脸”奚花瑶摸了一下脸,看到满手的鲜血,当即惨叫出声。

    如此悦耳的声音,荆歌只觉得浑身舒畅

    “瑶瑶,你怎样了?你们这群废物还不赶紧把这些畜生杀了,这可是未来的太子妃,要是出了什么差错,小心你们的狗命!”

    中年男人声音浑厚的一声咆哮,让原本就混乱的场面变得更加的混乱。

    荆歌眼看着差不多,对白长乐使了个眼色,两人趁着更多人涌过来之前,飞快的离开了现场。

    “你刚刚做什么去了?为什么我一直没看到你?”白长乐走在前面,双手撑着膝盖大口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

    刚才一通疾跑,差点要了他半条命,但是反观这小子却半点事儿都没有。

    还真是人比人气死人!

    “我看到了玄灵草,顺手把草摘了。”荆歌若无其事说。

    “所以刚才那场轰动和你没关系?”

    白长乐之前一直往前走,没注意她什么时候走丢的,等发现的时候,已经不知道去哪里找她了。

    他只能到处找,一边找一边做自己的任务,结果却不小心惹了一个狼窝。

    在狼群暴动之前,白长乐也和这凤凰山的大多数人一样,看到了火光的出现。

    那个方向正好是他走过来的地方。

    他担心荆歌会出意外,飞快的赶到这边来。

    “应该有关系。”荆歌道,顺便把自己怎么进入山洞,发现火凤凰,并且契约的事情简单说给他听。

    “我靠,不会吧,那只凤凰眼瞎了吗?你是男的啊!”

    荆歌:“”她其实并没有刻意把自己伪装成男的,只不过这副身体发育有点慢,所以看上去和男的还真没太大差别。

    荆歌选择把契约火凤凰的事情告诉白长乐,就是已经选择了相信这个家伙。

    按理说,朋友之间是不应该隐瞒的。

    但是现在似乎找不到更好的时机解释了!

    算了吧,误会就误会了。

    正好她也需要隐藏一下自己的身份。

    被误会成男的,更方便她行事。

    “你的药草还差几样?”荆歌选择了岔开话题。

    “还有大半呢,不过现在凤凰山这么乱,凶兽都暴动了,我们继续采药太不安全,还是下次换个时间吧。”

    “你不是说,不把任务完成回去,会被你哥打到半死?”

    “嘿嘿。”白长乐抓了抓后脑勺,笑着说:“到时候我自有应变的办法。”

    荆歌挑眉:“行啊,那走吧。”

第24章 抵达安阳城() 
她没有打算留下等炎凰,诚如她之前所说的,她和炎凰之间有着契约的血缘感应,只要炎凰想要找,随时都能找到她。

    所以荆歌很干脆答应了白长乐回家的事情。

    “我家有好几家大医馆呢,药多得跟米粮一样,你跟我回去,随便想要什么都可以,到时候也可以顺便让大夫给你看看身上的烧伤。

    虽然不一定能治好得跟以前一样,但是淡化一下那些疤痕还是可以的。不过也没事啦,你是个男的嘛,伤疤是男人的勋章”

    一路上,白话痨一直簌簌叨叨个没完没了。

    荆歌也渐渐习惯身边有个话痨在叨叨,没了先前的烦躁,偶尔没听到他的唠叨,还觉得周围太过安静了。

    所以说习惯真是个可怕的东西。

    三天后,安阳城。

    连着赶路三天,两人终于来到了安阳城。

    安阳城是一座很繁华的城市,这里的经济发展情况丝毫不逊色于都城。

    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到处可以见到带着契约兽逛街的行人。

    这里的契约兽大部分都不能幻化人形,基本都是保持着原兽态,和自己契约的人类一起逛街。

    虽然他们不能幻化人形,却因为开了神智,比普通兽类聪明许多。

    能够幻化人形的兽类,不是得了上天眷顾就是修为极高。

    至于炎凰这种,应该是两者都有。

    “怎样?你想买灵兽蛋?”白长乐一直站在荆歌旁边,他顺着荆歌的视线,看到前面不远一个贩卖灵兽蛋的摊位,以为荆歌想要买一颗蛋。

    在他眼里,荆歌还小,对灵兽蛋好奇也不足为奇。

    小孩子嘛,对啥新鲜事物都特别热衷。

    只是

    “你已经契约了火凤凰,不能再契约别的灵兽了,所以就算你把蛋买回去,孵化出来也不能当成自己的契约兽养的。”白长乐觉得自己还是有必要解释一下。

    他虽然不知道荆歌是从哪里来的,但是看她的反应,似乎对很多东西都不太了解。

    想想也是挺可怜的。

    从小孤苦无依,一个人靠着乞讨为生,风餐露宿的,食不饱穿不暖,没准还要被人打,天天过着忍饥挨饿、受人白眼的日子

    荆歌不知道,白长乐已经把她脑补成一颗没人疼没人爱的可怜小白菜了。

    “我脸上有东西吗?”荆歌回头,发现白长乐一直在盯着她看,抬手摸了一下脸。

    “没、没有,走吧,前面就是我家了。”白长乐很顺手的把手搭在荆歌肩膀上,哥两好一样勾肩搭背的往前走去。

    街道上不少人都认识白长乐。

    见到他,纷纷从忙碌中,抬起头和他打招呼。

    白长乐每每遇到人家和他打招呼,都是一张甜甜的笑脸迎人,嘴巴还能说会道,懂得讨好人。

    一路上走过去,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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