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医凤后:妖孽魔尊,花式宠-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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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等了一会,还是忍着好奇,无奈退了出去。
第十一天,早晨。
白长乐早早避开所有人,悄咪咪的到了后山山洞,把荆歌接出来。
荆歌舒舒服服的泡了个澡,换上一套新衣服,吃了一顿饱饭后,又昏天暗地睡了一天一夜。
在她睡觉的时候,有个白色的人影从窗户跳了进来,走到窗前,驻足了半响,才把三个玉白色的小瓶子放下,旁边压了一张纸条。
上面写着:敷在伤患处可祛疤。
没有署名。
荆歌醒来后,一眼看到整齐排放在桌子前面的三个小瓶子。
她挠了挠脸,感到有点莫名其妙。
睡觉之前,好像这里还没东西吧?
怎么一觉睡醒,就多了这几样东西?
她走过去,看到压在瓶子下面的纸条,抽出来照着念了一遍:“敷在伤患处可祛疤。”
她把瓶口的塞子打开,用鼻子嗅了嗅。
确实是药膏,质量上乘,比她以往见到的好很多。
只不过这到底是谁送给她的?
“也没个署名,难道是想做无名英雄?”荆歌扯着嘴角笑了笑。
洗漱之后,她就把药膏擦上了。
身上没了伤疤的荆歌,美得雌雄莫辨,那张粉嫩的小脸蛋,满脸都是胶原蛋白。
如果不是身上穿着男子的衣服,饶是谁见了都会惊叹一声:这是谁家的女娃子,真会长,长得可好看了!
第53章 医绝笔录()
荆歌不知道从哪儿找来一顶纱帽,戴在头上,遮掩了整张脸。
她和白长乐一起,去了医馆。
医馆没有一个人认出她,只以为她是二少带回来的那家小姑娘。
娇小的身形,看着惹人怜惜。
“二少,荆公子是输了不敢来了吧?今天是第十二天了,如果她能把自己脸上的伤治痊愈,现在早该来了,没来就证明她输了。”
白胡子老头洋洋得意,一副胜利在望的表情。
“是吗?你真的觉得自己赢定了?”
直到荆歌开口说话,这群人才发现是她来了。
白胡子老头心里有阴影,光是听到声音,就吓了一跳,护着胡子,躲在了别的老头子身后。
“你别装神弄鬼,你肯定是没治好,不敢被我们看见,才故意带上纱帽的。”白胡子老头从另一个老头背后,露出半张脸说。
“那要不要我们把赌注加倍?如果我输了,这本书给你们怎么样?”荆歌隔着薄纱,扫了一眼医馆内的众人。
然后从怀里掏出一本书,在几个老头面前晃了一下,立即收了回去。
老头子们在看到书名那一刻,瞪大了眼睛。
一刻也不敢眨眼。
“是医绝笔录!”
“你身上怎么会有这本书?”
“荆神医府不是被一把火烧光了?这本书虽然在案册上记录着下落不明,但所有人都默认了书被大火一起烧没了,你小子是怎么得到的书?”
“难道是偷来的?”另一个老头插话。
“我看八成是假的吧,我们这里几个老头,谁都没见过真的医绝笔录,谁知道这小子手上的书,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
“”
几个老头七嘴八舌讨论起来,所有人都不愿意相信荆歌手上的医绝笔录是真的。
“是真还是假,也很容易分辨,这里谁遇见过瘟疫?”荆歌听着他们讨论,也不气恼。
嘴角含笑看着他们。
“我见过。”说话的是一个极少开口的中年男人。
他也是一名大夫,却是这医馆里头,最年轻的大夫。
“好,就你了,我把书上关于瘟疫治疗的方法给你看,你看后自行判断,这书到底是真还是假。”
荆歌脸上的自信,让这群老头心里觉得没底,但又怕被骗,所以迟迟不敢出声。
“怎么?连这点勇气都没有吗?”荆歌实力嘲讽。
“阿勇,去看看。”说话的人是白胡子老头。
被叫做阿勇的中年男人,是白胡子老头的侄子,从小跟在他身边学医,长大了,就顺势进了妙手回春,成为了这里的大夫之一。
阿勇得到他的许可,立即站了出来,朝着荆歌拱手作揖,作了一个请的姿势。
荆歌双手捧着书本,打开某一页,放在阿勇面前,等他看了两分钟,迅速合上。
阿勇看完内容后,忽然睁大眼睛,激动的脸红脖子粗:“这、这”
所有人都在等着他说话。
“阿勇,你先别着急,慢慢来,把话说清楚,那书到底是不是真的?”
几个老头见此情况,纷纷变了脸色。
第54章 同姓而已()
医绝笔录可是医学界的泰斗作品,传闻在数千年前,北斗大陆出现了一位姓荆的神医,从小聪慧过人,一岁能言三岁能诗,六岁就已经能看懂繁杂的医书,八岁便能给人治病
谁要能得到这本书,并且参悟一二,便有机会成为绝世神医。
传言里面还有不少高级丹药修炼的法子,但是荆家的人,从来不对外说明,所以到目前为止,没有人知道这个传说是不是真的。
这时候,突然有人想到了她的姓氏。
“你姓荆,你是荆家的人?”
“呵呵,同一个姓,就要是同一家的吗?那我八百年前说不定还和你是一家亲呢。”荆歌勾唇嘲讽。
说话的人,被她嘲讽的语气,气得差点吐血。
“怎么样?现在你们相信没有?”
“阿勇,你到底看到了什么?”白胡子老头急切的追问。
“叔,这书是真的。”阿勇说话的时候,有些恍惚,眼神流露出浓浓的伤怀。
他叹了一口气,继而开口,用沉重的语气说:“十年前,冈州曾出现一场可怕的瘟疫,我那时候恰好和妻儿探亲归来,路过冈州。
当时年轻气盛,又曾发誓要在医学上,立下世人传颂的功名,所以我不顾妻儿的反对,义无反顾的进入了瘟疫发源地——一个落后的小村庄。
在哪里,我的妻儿相继染上瘟疫,妻子刚怀上第二个孩子,因着身体虚弱,不久便没了。
儿子也每天夜里高烧难退。我救不了任何人,反倒把自己的妻儿赔了进去就在我以为我和孩子都会死在那个村庄的时候,一位姓荆的年轻男子来了,带着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
他说他姓荆。
半个月后,村里所有人都被治愈了,包括我和我的孩子。
荆先生听说我的遭遇,安慰了我几句,最后在我一再苦求下,他把药的配方给我看了,和刚才这位公子给我看的是一样的配方。
那样神奇的配方,我只看过一次,但是深刻脑海,绝对不会记错的。”
“真的?医绝笔录还留在世上?”几个老头忽然红着眼圈哭了出来。
这些都是痴迷了医学一辈子的人,他们对于医术追求的心情,怕是外行人穷尽一生也无法理解的。
荆歌却很理解他们的心情,因为她,不管是在现世,还是上一世,亦或者这一辈子,都离不开医学这一个词。
现世的时候,她是小华佗;
上一世魔女,她是毒医圣手;
而这一世,她也将会点亮神医这一称号!
“赌吗?”荆歌问。
“赌,就算把全部身家都压上去,我老头子今天也和你赌定了。”
即使他们知道得到这样一本书的少年,说不定真的可以治好自己身上的烧伤,但是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机会,可以得到那本梦寐以求的书,他们都不会错过。
荆歌鼓掌:“好。”
“你的条件呢?你的条件是什么?”
“我的条件很简单,以后你们所有人都不可以再欺负余小明,还要对他倾囊相授。”
第55章 离开安阳城()
被点名的余小明,激动的泪眼汪汪。
他没想到自己那天只是搭把手,帮了一下忙,就得到了这么大的机遇和恩惠。
要知道,他虽然是医馆的学徒,但其实和打杂的差不多,这些老前辈们,都不愿意把自己的手艺传给一个外姓的人,所以他从十岁就入了妙手回春,到如今十六岁,连皮毛都未曾学会。
“好,一言为定。”
在所有人目不转睛的注视下,荆歌缓缓掀开了纱帽。
一张美得让人窒息的脸,让所有人都看待了。
眉目如画,艳色绝世,一身胜雪的肌肤晶莹剔透,白得没有一点瑕疵,可男可女的绝色脸蛋,让人嫉羡。
站在身后的白长乐,十分不悦这些人看着自家小弟的目光。
迅速出手,把荆歌手上的纱帽给她戴回去,瞪眼扫过人群:“看什么看?再看把你们眼睛统统挖了。”
老头子们:
“我刘某愿赌服输,今日赌约输给荆公子,发誓在剩下的岁月里,一定宽厚对待余小明和阿福,把这两个孩子当成自己的孩子,传医授学,直到把毕生能力都教完为止。”
白胡子老头,三指顶天立下誓言。
荆歌并不担心老头食言,这种对名声固执的老头,会把诺言看得比他们的生命更重要。
荆歌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没有在医馆久留,她在安阳城待的时间已经够久了。
再不回去,怕是要错过大戏的时间了。
她才走出去不久,余小明追了出来。
大小伙子站在她面前哭成个傻逼
“公、公子,谢谢你。”
“举手之劳而已,别客气,要真想谢谢我,以后照顾好阿福,还有好好学医,等将来学有所成,多救几个人,就算是替我积福了。”
荆歌此时并不知道,自己随口说的话,会成为少年心中永不磨灭的目标。
为了朝这个目标前进,为了站在她身边,少年牺牲了一切——
回到白府,荆歌向白长乐提出了辞行。
“你这么快就要走了?”白长乐千万般不愿意,却找不到一个可以挽留她的理由。
“我还有事情要做,有缘下次再见吧。”
荆歌目标明确,白长乐自知她心里有事,又想起那日她所说的灭门惨案,心中凄然。
眸中含泪,红着眼角,让她发誓不能忘掉自己。
“放心吧,不管我以后经历什么,遇到多少人,都不会改变你白长乐,是我荆歌第一个朋友的事实。”
第一总有一种特殊的意义。
荆歌临走之前,和白夫人道了别,却没见到白夜陵。
虽然她并不太想见到那个男人,但毕竟是自己的‘救命恩人’,自己要走,总该要说一声的。
她在府内找了一圈,没见到人,心里反倒是松了一口气。
白长乐背着她的小包裹,里面装的全是白夫人给准备的吃食。
一路上簌簌叨叨,委屈的像个被人欺负的小媳妇一样。
“以后得空了,一定要回来看看我,知道不?我有时间也会去找你的,你一定一定不能忘了我”
“好,我知道了。”荆歌有种自己在哄儿子的错觉。
不过这种感觉似乎有些熟悉,总觉得在被自己遗忘的记忆中,也曾出现过一段极其相似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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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遇到哑巴()
“包里是娘亲给你准备肉干,还有糕点,你路上饿了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