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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部分

无聊斋志异-第59部分

小说: 无聊斋志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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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理说,这人独居在这不毛之地,模样该是十分落魄,可是他并没有。他的衣装都非常整齐,发须也梳理得十分整齐,显得颇为不俗。

    我的好奇心也被勾了起来。是什么原因,会让他选择生活在这里呢?

    一些猜测不自觉地在心头浮现。

    他喜欢寒冷,不能忍耐入夏的燥热?

    他厌倦尘俗,不愿与山下的世人为伍?

    他热衷修行,期待有一天能坐化飞升?

    但是随着视角的变化,深入他所居住的洞穴,探查他的日常生活时,眼前出现的场景一下就把我惊住了。

    我看见了……一具尸体?!(。)

    。。。

第一零二章 永远有多远() 
这可真是把我吓了一大跳。

    中年男子居住的山洞,如此之寒冷,以至于山洞的四壁都是亮晶晶的坚冰。他就像是生活在一个彻头彻尾的冰窟窿里。梦境中的我是无法感知冷暖的,可仅仅是视觉,也已经让我的后脊发寒,鸡皮疙瘩都有些起来了。

    洞中燃着烛火,借着烛光,我可以看到山洞的深处横放着一块巨大的冰,像一口透明的水晶棺材。

    而那块坚冰之中,睡着一个人!

    这个人安静地躺在冰里,被冻得结结实实,显然不可能是一个活人了。所以,这个奇怪的男人,居然在他自己生活的洞穴里,藏了一具尸体!

    我一下子明白了,为什么他要住在这与世隔绝的半山。一个人,为什么一年四季都需要绝对的寒冷?在没有冰箱,没有冷柜的古代,这就是原因!

    只有这里,可以让他留住一个人的躯体,长久不腐。

    晶莹的冰块中躺着的,是一位女性,看上去很年轻,很美丽,也很安静。冰晶形成的棺椁使她的面容变得有一些模糊,但是这模糊,更让她看上去不像是毫无生机的亡者,倒像是陷入了平静的睡眠。

    山洞里的日常用品一应俱全,有床,有桌椅,甚至有书柜,真不知这些都是怎么搬到这山上来的。洞穴的一隅堆着一些柴米,还有猎获的野味,炉灶支在接近洞口的位置,离冰棺极远,显然是担心生火的热度对冰棺产生不利的影响。

    这个中年男子,就是这样,与冰棺中的女子一起,过着极其简单、什么物质追求都没有的生活。就从视野移入洞穴的那一刻起,洞内的情景就不再是静止的,无数个生活的小小片段就像走马灯一样在眼前浮现。

    他端着一只碗,坐在冰棺旁边吃饭的情景,捧着一本书,在冰棺旁念出声的情景,吹熄蜡烛前,还要到冰棺前再看她一眼的情景,伏案写着什么,却总是回头,对她笑一笑的情景,全都交织在一起。画面的碎片中,有时他的容颜看上去比现在还要年轻得多,所以,这些记忆中的片段也不知诉说的是多少岁月。也许,他已经在这里很久了,十年?二十年?世界上,竟然真的有人可以忍耐得了这样的寂寞吗?

    我差不多明白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大概是这个男人的爱人不幸故去了,而他,不能承受与爱人天人永隔的事实,所以,就以这样的方法把她留住,与自己共同度过余生。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只要能看到她,就觉得仍然是好的,每天在寒冷的地方栖居也没有关系,就仿佛她没有离开过。

    以我这个现代人的眼光来看,眼前这位古代男子日夜守着一具尸体的行为应该被划入“变态”的行列了。可是,看着这个人十分真挚,甚至显得有些虔诚的眼神,又觉得对他厌恶不起来。

    “只有人类,才会这样吧?可以因为这种奇怪的感觉,什么都抛弃,什么都不要,一生一世,至死不渝。”胡丽卿的声音低低的,好像浓郁的酒。

    白龙战神沉吟了片刻,说:“求不得,又放不下,是苦痛的根源。”

    “我倒觉得这是人类最有意思的地方!”丽卿嘟着嘴说,“明明只有那么短的性命,却可以因为这种虚无飘渺的东西,放弃自己的一辈子。”

    虽然她的话像是在讥讽和抱怨,可是她脸上的神情,却带着一丝莫名的向往。

    “也许他们还觉得,一辈子那么长,那么长呢!”丽卿想了想,忽然噗地一声笑了,“你说,这些人类的情情爱爱真的可以永远不变吗?我见过那么多人类,一生一世一双人,若是一个死了,另一个寻死觅活的有,状如槁木的有,发痴发颠的也有,哪怕人不死,心也死在那一刻。可是这难道不是因为人类的性命太短吗?若是给了他们久长的性命,又将如何呢?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恋慕,能保存多么长?一百年?两百年?三千年?”

    人类最好的东西是情。爱,我看懂了,丽卿把白龙带到这里来,是想对他说这个吧?

    但是,爱情的保质期到底能有多长呢?她大概是在疑惑着这个。

    这个问题的答案我也不知道。不过我真的想说,丽卿姐,你实在是高看了人类。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手段的兴盛,地球变得越来越小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方式也变得花样繁多。世界热闹了,可爱情的保质期早已变得越来越短,甚至有的长不过一夜。

    像眼前这个搬到冰山之上,与爱人的尸体起居于一处的男人,像他一样的痴情的男男女女,也是只有古代才多见,到了我们的时代,都已经快要绝种了。

    人生苦短,我们根本就不相信来世。

    所以,不要说三千年,连我们一生这短短的几十年,能够坚定不移的话,都已经算作是一个奇迹了。

    我虽然没有过这样的亲身经历,可是稍一想象,便可以想象得出。怀抱着思念和失去的痛苦孤独地生活,那将会是一种怎样缓慢而令人窒息的折磨,就像用钝刀一点一点地凌迟。

    我看着丽卿微转头,用眼角瞟着白龙,面上带着一丝淡淡的笑,等着他说话的样子,心里忽然针刺般的一痛。

    如果白龙在三千年前就莫名消失了,那么丽卿究竟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度过了这三千年漫长的时光呢?

    即使是这样,她依旧在努力地、充满珍视地度过每一个寒暑,甚至每一个季节的变化吗?

    正是因为白龙喜爱着人类,所以她才对人类如此感兴趣,并且在危难面前挺身而出,成人类的守护者吗?

    我看到白龙开口说话了,他的神情依旧淡泊而清明。我猜他是在说着些什么开解她,甚至是再一次警告她不要走了歪路,堕入魔神道。但这些都是我根据他的表情脑补的,因为我忽然听不清他们的对话了。

    眼前的一切忽然破碎成了无数的残片,地旋转,转得我头昏目眩,简直有些想吐。我想要大喊一声,可是刚一张嘴,一缕清新的空气就涌进了我的口腔,重新为我的身体补给了氧气。我感觉自己的身体颤动了一下,恢复了知觉,紧接着,意识也回到了我的身体。我慢慢地张开了眼睛。。

    。。。

第一零三章 苦菜秀() 
张开眼睛的时候,我被骤然视野的光线刺得一阵眩晕。窗帘敞开着,天色是亮的。我的脸贴在柔软的东西上,仔细一看,是我平时盖的素棉被子的被面。

    耳边有嗡嗡的声音,还有咕嘟咕嘟的水泡声。

    我不由得呆了一阵子——我是在哪儿?我这是怎么啦?

    清醒了半晌我才认识到,原来我正睡在酒吧自己宿舍的房间里,而且,并没有好好地躺着,我连鞋都没脱,就这样歪在被子上抱着被子睡着了。

    倒下之前,我还用电水壶烧了水的,现在,听着咕嘟咕嘟的水声,以及轻轻的鸣哨,是壶里的水刚刚烧开的节奏。

    那么说,我睡着了也就不足五分钟吧?

    刚刚,是一直在做梦吗?为什么感觉在梦里过去了好久好久?

    我坐起来,感觉到由于蜷着的姿势不好而导致的腰背酸痛。这种感觉很神奇我不由得想起了“黄粱一梦”这个词。书生从过完了一生的大梦里醒来的时候,灶上的小米饭还没有熟呢。

    我怎么会做了那样的梦呢?梦里的一切都是如此真切我甚至有些分不清到底哪些是梦境,哪些是现实。

    我在梦里看到的,真的是战神白龙化身为人时的样子吗?

    白龙与丽卿之间,是不是曾经有一段特殊的因缘呢?

    我下了床,活动了一下手脚。我只睡了几分钟,按理说,跟没睡是没有什么区别的。正常来说,下班之后我躺到床上,总会睡到中午十二点以后才醒,现在时钟依然指向早晨六点多钟,可是我却已经睡意全无了。

    是因为“小满”这个日子特殊,所以我的感知力也变得格外敏锐了吗?

    我长长地吁了一口气,伸了个大大的懒腰,走到卫生间,打开水龙头,开始用凉爽的水洗脸。

    睡不着了,也就不想勉强。我决定不睡了,去市场买菜去。

    临街的大早市,总是可以满足人各种各样的需求,就算是现在刚刚开始恢复经营,卖菜的人不是很多,我还是很幸运地找到了今天购物的目标——苦菜。

    现在的郊野,正是苦菜生长得最旺盛的时候,随手就能薅到一大把。如果不是离郊外有些远,我就自己去采了。不过,市场上的苦菜同样是刚刚采摘的,还带着晶莹的晨露,鲜嫩无比。

    苦菜算不上一种好吃的菜,但它的保健却是可圈可点的,特别是这个时节的野苦菜,是清热排毒、活血化淤的佳品。我特意多买了一些,想着今天做个小满应景的野菜小豆腐,剩下的苦菜,可以带根风干,随时泡水喝,去火会相当显著。

    买菜没花多长时间,可是我回到酒吧的时间却有一些晚了,原因是在回去的途中,居然还打了一架。

    路上,抄近道穿过小巷的时候,看到了一个妖。

    是一个中阶,本体是黄鼠狼的妖,匍匐在某户人家的房顶,正在使用迷幻术,勾引那家的人上吊自尽。

    这一幕,与我在民间传说中听说的可实在是太像了。看来所谓的“黄大仙儿”,有时候是真会害人性命的。

    这次,我一点也没有犹豫,直接唤出了弓箭,干脆利落地对那位“大仙儿”来了个一箭穿心。

    “吃吧!”我低声对体内的那一位说。

    这些日子,猎杀妖和怪已经成为我的一种日常,这种杀人的妖就是我的首选猎杀目标。我必须这样做,只有这样,才能让体内那个深不可测的家伙尽快地恢复力量。

    被杀死的妖体内银白色烟雾般的精魂被丝丝缕缕地抽取出来,汇入我的身体,又被那股神秘的力量所吞食。

    刚刚那个漫长的梦一直在影响着我,甚至在此刻,我的双手又一次沾染妖的鲜血时,我没有的慌乱,反而陷入了思考。忽然觉得,此刻的我,似乎是抱着与梦里的丽卿同样的想法——当心中有了想要守护的东西时,就应当全力以赴,付出自己的,做到极致,而没有所谓的中庸和妥协。当我听说丽卿有危险的时候,我就想要保护她,不管我的力量有多么微薄。实现这个愿望,无论付出怎样的努力都可以。

    从来没想过我也可以变成这个样子,弯弓搭箭,杀死一只妖之后,又若无其事地走进厨房,洗手做羹汤。

    刚好中途耽误了点时间,所以走之前泡上的黄豆已经变软了。把泡软的黄豆沥掉水,放进料理机中打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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