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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巾帼欢-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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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虞扬就不成。面对无声无息的孟矛,虞扬是不耐的,是厌烦的。好几次,虞扬都气的想要大骂孟矛。虞扬跟孟矛单独呆在一起的时候,最多的是抱怨孟矛不开口说话,面对危险也不知道喊。

    “带着你,我们迟早有一天都要被你害死。你就不能喊一声?就算不说话,你喊一声提醒我们有危险就那样难?”私底下,虞扬不止一次这样对孟矛抱怨。

    面对同样的状况,孟戈只会无奈又心疼的拉过孟矛,抚着他的背脊安慰:“小矛矛吓坏了吧?别担心,有姐姐在呢,姐姐保护你。下次再遇上这样的情况,小矛矛要是能提醒姐姐一声就更好了。”

    因此,孟戈之于孟矛,可见是个什么样的存在。可是现在孟戈不搭理孟矛了,这是从未有过的事情。

    即便是当初,在山里,孟矛眼睁睁的看着躲在孟戈身后的饿虎将孟戈扑倒,也没能发出过一声,孟戈都没生过气。

    可是孟戈今天却生气了,还看也不看孟矛一眼。这让孟矛陷入了恐慌,既心急又害怕,委屈得不行。

    三人无声的走着,眼看就能望见飞升客栈,孟矛再也受不了这样的孟戈。他直接冲过去抱着孟戈,张大了嘴无声的呐喊,任孟戈怎么推他,他也不松手。

    见状,孟戈就是再气,也只能消气了。

    这一路,孟戈心里也不好受。就这么一个弟弟,要不是太过在意他,她又何至于气成这样?

    “怎么?知道错啦?错哪啦?”孟戈虽消了气,却也不打算就给孟矛好脸色,须得让他认识错误不可。

    孟矛仰起脑袋,使劲的点头。又伸出一只手,点了点孟戈的嘴,又指了指自己的心口,一个劲的点脑袋。

    孟戈知道,孟矛这是保证,不管今后自己说什么,他都会听。

    一旁,虞扬也趁机认错:“戈儿姐,我们都知道错了。以后不管你交代什么,我们都听。戈儿姐,你别生气。”

    孟戈瞥了憋屈无措的虞扬一眼,又看了看小心翼翼泪流满面的孟矛,终是无奈开口道:“你们今天的错在于忘了这里不是山里。山里的野兽没脑子,你们只管逃命就好。但那些是人,比你们大,又比你们有心机。你们想想,万一那些人跟当初的魔怪一样,你们可还有活路?他们人又多,你们怎么逃。”

    被孟戈这么一挑明,孟矛二人羞愧的低下了脑袋。他们终于明白过来,人类的世界,永远比危机四伏的山林更危险。

    “对不起,戈儿姐。是我拉着小矛儿停下的。我觉得你能对付那些人,就没再跑。我都忘了,这世道,坏人到处都是。”虞扬越说,越觉得自己太幼稚愚蠢。

    孟矛也紧紧的牵着孟戈的手,大大的眼睛里,满是懊悔跟自责。

    “行啦,快走吧。你们只要不把我说过的话当耳边风就好。这一次,丢了何首乌跟一罐子蜂蜜呢。那可是三十二两银子。”孟戈说着,遂将背筐递给虞扬。

    “啊?丢了?那怎么办?”虞扬后悔不已,又心痛难当。

    不理会两小那一脸丢了十万两银子的神情,孟戈一心轻松的往前走。

    知道心痛就好。得了教训,下次也少犯同样的错不是。

第三十八章 落山村() 
姐弟三人再次回到飞升客栈的时候,田天吉小二是错愕的,但也有些喜悦。

    “哎哟,你们哥仨咋又回来了啦?瞧这狼狈模样,是东西没卖出去?”田小二扬起稚嫩的笑脸,将孟戈三人迎到柜台边。

    “这一回,打算住多久?”田掌柜掏出册子,深色淡然问道,态度跟之前并无二致。

    “先住三天吧。”孟戈将户籍本子递过去道。

    这一回,孟戈很直接给了一两银子的订金,要求什么都拣好的给。

    “我们这儿,啥都是好的。”田小二热情不已。

    这样的世道,又是处在镇郊,客栈也破旧不堪,自然就少有客人。难得的,孟戈姐弟年纪跟他相近,田小二就乐得跟他们搭话。

    “饿了,给我们上三大碗鸡蛋面,一大碗酱肉,跟六个馒头。”登记好,孟戈就带着两个弟弟做到桌边,开始点菜。

    “鸡蛋面三碗,酱肉一大碗,六个馒头,马上就来,诸位稍等。”田小二乐呵呵的报着菜名,往后头去了。

    不多时,田小二便端了一大壶茶水跟六个馒头出来。“酱肉马上就好,面还得等等,你们先就这茶水吃点馒头垫垫底。”田小二上完东西,又回后头去了。

    见三人都有些恹恹的,田掌柜忍不住问:“可是没找着收毛皮的地方?”

    孟戈他们从客栈离去时,除了那一大卷毛皮,就没了别的能卖的东西了。当然,这是田掌柜认为的,

    虞扬扁扁嘴道:“收毛皮的是恶霸土匪,差点把我们给劫了。流民也不是好东西,也抢我们的东西。”

    “咋滴啦这是,你们遇上劫道的啦?都没受伤吧?”田小二从后堂端了一大碗酱肉出来,关切得问道。

    “没事,我们没伤着。就是丢了一只何首乌和一罐子蜂蜜。”虞扬说着,眼眶就红了。

    孟矛也扁着嘴低头,两只小手无意识的纠缠到了一块。

    “哎哟,你们有何首乌咋不卖给我们?瞧这败家的,可不丢了。可惜了!”田小二一惊一乍,差点没把手上的酱肉给摔了。

    “都是那些个坏蛋,全手全脚的,也不好好找活计干,就知道来抢我们。”虞扬将错推给那些流民,好令自己心里爽快些。

    “行了,都过去了。下次记得机灵些,别再犯蠢了。快吃东西,吃完了今晚好好睡一觉,我们明天去找个村子落户。”孟戈见两人发泄得差不多了,才道。

    孟矛闻言乖巧的坐直,先喝了几口茶,才夹起馒头就着酱肉吃。虞扬也使劲的将眼泪憋回去,吃起东西来。

    田小二见他们都开吃了,就又退回后堂。

    吃饱喝足,孟戈便让田小二去请杜三娘。“我们这里还有好东西要卖给你们。”孟戈道。

    “好东西?什么好东西?”田小二好奇的问了一声。田掌柜也从柜台后站了起来。

    “鹿茸、虎骨、麝香,还有一些獾油。”孟戈说完,突然一拍脑门道,“哎呀,瞧我,这麝囊可不能让掌柜娘子闻到,更别说是碰了。”

    “对对对,那东西不能拿出来,漏气都不成。晚点我再看,先让内人看看虎骨跟鹿茸这些。”田掌柜也急切道。

    “那要不,我就不去请我娘了。这些东西,我爹也能看,你们给我爹看就成。至于价钱,我来传话吧。”田小二提议。

    “还是请掌柜娘子出来吧,那腺囊,我们再拿去镇上卖。”孟戈道。

    “不不不,那东西我们收,我看看货就成。其他的,就还是让内人来决定,如何?”田掌柜并不打算放过那东西。

    “那行,麻烦小哥去请掌柜娘子出来。”孟戈说完,就自顾解开一旁的毛皮卷。

    少时,掌柜娘子跟田小二从后头转出来:“听说你们丢了只何首乌,真是可惜了。我正想找一只来入药呢。”

    依旧是这样爽直清越的声音,听得有些神伤的孟戈姐弟心下安定不少。

    “都怪我们,想着借这些个东西多了解了解世情,结果倒惹来了祸事。”孟戈当真觉得世道太可怕,遇事须得再小心谨慎些才好。

    “唉,都是善良单纯的好孩子。行了,咱来谈买卖呗。”掌柜娘子一向率直办事。

    因有了前面成功得交易经验,这一次孟戈出手剩下的东西就快多了。等最后的林麝腺囊给卖出去之后,孟戈身上又多了将近三百两银子。

    有了这一大笔银子,孟戈想尽快落户的心思就更显了。

    次日一早,孟戈就打听好之前杜三娘提到的那个小山村,用过早饭,打包了干粮,带着两个弟弟进行实地考察去了。

    那个山村叫做落山村,村里有条从未干涸的小河叫做落水河。那个村靠山,也被山围着,土地有限。

    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即便再有限的土地,也没那许多的人愿望去落户开荒。因此,那个村的人口简单,二十几户将近三百口人。

    其中,有十来户是同姓同宗的大家族。剩下的不足十户,是外来的杂姓小户。

    孟戈三人,走了一天,才在傍晚时到达了村外的山坳。为了不引起那个小山村的恐慌,孟戈三人当晚是在山坳里度的夜。

    第二日天色大亮的时候,孟戈姐弟才翻过那道山岭,去了传说中的落山村。

    当三人迈过山槛,看着山谷下那个晨雾中的小村落时,三人都欢喜不已。特别是孟矛。

    这个小村落,分成了三个聚集点,房子之间的距离并不怎么近。

    这样一个靠山靠水的地方,让孟戈姐弟想起了山里的日子。虽然这里人多了一些,但比起那人心不古的镇上,这里明显更得孟矛的心。

    看着孟矛乐颠颠的牵着自己往谷下走去,孟戈终于会心一笑。只要孟矛喜欢,这便足够了。

    “戈儿姐,我们若是住在这里,以后进山打猎也近便。”虞扬由衷的欢喜道。

    “我也喜欢这里。就不知道能不能在这里落户了。”孟戈道。

    这里离镇上有些距离,就是战乱,也不会第一时间打到这里,他们完全有撤离的时间跟空间。

第三十九章 我们找里正() 
迷蒙晨雾中,落山村正在迎接新一天的忙碌。这个时节,正是秋收后需要翻地的时候。

    孟戈三人站在山梁上听了好一阵的鸡鸣狗吠,孩童啼哭,老人斥责年轻夫妻起床晚等民间日常,便轻快的往村里走去。

    尽管对这个地方相当的满意,孟戈姐弟三人心中也依然忐忑。怕自己没办法融进这样的生活,也怕这是一个排外的村子。

    毕竟这个村子已经有三十几年没有外来的住户了。若是他们不接纳孟戈姐弟,孟戈姐弟也没法子硬赖在这里不是。

    或许村里很是热情的收留了他们,但由于孟矛的特殊,他们总是远着村里的人,最后还是会被排挤走。

    这么想着,孟戈竟觉得前路依然渺茫,不知该云归何处。再一看兴奋的虞扬跟孟矛,孟戈便释然了。

    或许,该顺应自己内心的喜好,就算难一些,也得想办法在这里落户才好。

    下到半山腰的时候,路就分了叉。一条,通往中村跟南村,一条通往北村。

    这南中北村,就是落山村的三丛小村落。一窝窝聚在一起的房屋,便是这么分布的。

    当然了,南边山脚下,只有四户人家。中村的住户最多,大概有十三四户。北村只有十户人家。

    渐渐散去晨雾的小山村清晰的呈现在自己眼前,孟戈大概打量了一圈后,决定若是落户成功,她便将家安在南山的半山腰处。

    南山的半山腰上,有一处比较平缓的地方,正好可以建个大房子。那一片地方也大得很,能开出地来种。

    这样,他们就不需要再跟村里的人抢村中那一大片好田地了。再就是,南山背靠的正是孟戈他们之前迷失的那个大山脉。

    若是住在那一边,他们平时进山打猎也方便得很。

    最重要的一点,便是,孟戈看中的地方不远处,有一条悬直往下流的小瀑布。那是孟戈最满意的一个先决条件了。

    还没进村就已经定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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