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鸟电子书 > 耽美同人电子书 > 巾帼欢 >

第194部分

巾帼欢-第194部分

小说: 巾帼欢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乳母接过卖身契,对赵磊千恩万谢。能得赵磊赏识的,定是得用之人。

    那三家人最后跪下来给赵磊磕了头,便跟着管家下去。

    赵磊问赵霁儿现在如何,还告诉乳母,说是那件事不会有什么人知道,让宅赵霁儿尽管放心好了。

    知道赵霁儿中了药,差点被李启明用强的事,除了李启明还有他,就只有乳母知晓。

    至于那些个下人,只知道出了事,却不知道是什么事。只要乳母他们能将人管好,这件事不会传得出去。

    “放心,我的人,绝不会是到处乱说之人。至于那个李启明,想来他能到处说闲话的时候,相信他的人怕没几个了。”赵磊保证到。

    李启明要真敢出来挑事,想来那件事也过去不少时候,掀不起什么大浪的。

    再说了,李启明可不是能闲到说人长短,给人找不痛快的人。他回去之后,该是绞尽脑汁想着该怎么夺权得势,才能回来一雪前耻才是。

    届时赵霁儿怕早已经成亲生子了,根本不需要担心李启明会来搅事。赵磊也相信自己,不会给李启明那样的机会。

    至于他为何非得管这件事,他也说不清楚。大概是因为赵霁儿当初是因为撞上了他,才会想着逃离狼牙堡,帮了他们大忙的原因吧。

    总之赵磊自己也很恍惚不已。就跟之前他得知有不轨之人潜进京城,还堂而皇之的去了赵霁儿府上,他想也没想就亲自接手任务一般。

    不知何时,他已经将赵霁儿纳入到了自己的责任范围之内。想来他是因为歉疚吧。

    赵霁儿对他的心思,他怎会看不出来。但他无法回应,也只能为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了吧。

    一定是这样的。

    赵磊走神之时,没注意到乳母那意味深长的眼神。他只知道乳母唤醒他的时候,他的面前早已经摆上了茶点。

    “赵公子,我们主子在狼牙堡的时候就是个小霸王,大家都让着她、护着她、顺着她,她才会有些霸道。不过我们主子心肠很好,人也不错。”乳母笑道。

    赵霁儿的霸道,其很可爱,一点都不是无理取闹型。

    她不会无缘无故就冲谁发脾气,也不会因为小事而惩罚别人。大多数的时候,赵霁儿都是讲理之人。

    除非对方是个坏人,故意来找茬,否则赵霁儿不会主动挑衅。

    对赵霁儿而言,与人纠缠不清,为一件不算事的事争吵不休,还不如直接不管来的好。

    若是对方有理,就适当满足对方的要求,平息事件的好。

    倘若对方有错在先,又胡搅蛮缠,那她自然也不会善罢甘休,非得理清个是非黑白,让对方跪舔她脚下的地面才行。

    这就是为何,外边的人都传说赵霁儿娇蛮无礼、傲物恃人的原因。

    赵霁儿的原则是,人不犯我,我就好好跟他相处。倘若那人惹到了她,还要反过来指责她,那她就当真十倍奉还回去。

    就用那人指责她的手段,全数奉还。

    “我们主子说了,既然他们那样冤枉她,那她就真那样做了,正好让他们真正经受那样的待遇,也免得他们编造事实的时候破绽百出。”乳母道。

    赵磊喝了两口茶,觉得身体暖和不少,精神也回笼得差不多,便好奇的问:“那你们姑娘是不是要追究那个人的罪责啦?”

    赵霁儿若真想对付李启明,想来应该不算什么难事。毕竟她手上能人许多。

    乳母笑眯眯的,道:“什么事都瞒不过公子你。我们主子说了,要给那个人送去八十头母狼,还都是那人用了不知什么手段驯养出来的母狼。”

    就送狼?这算什么报复呀。赵磊瞬间觉得自己高估了赵霁儿。

    他却不知,那些被人以李启明驯养出来的母狼,其实很是变态,李启明自己都驾驭不了他亲手驯养出来的狼。

    “那些狼有什么特别之处?”赵磊觉得非常的不妙,送狼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乳母以帕子掩口,眉眼带笑的,微微靠近赵磊,轻声道:“那些狼专攻击人的私密之地。放心,我们小姐都打算好了,会送两个人去帮他传宗接代。”

    赵磊闻言面部狠狠的抽了抽,不自觉夹紧了双腿。刚刚还觉得春寒料峭,不知何时那颈额间,竟冒出了薄汗来。

    接下来他就聪明了,没再问送的是什么人,传宗接代又是什么梗。

    他跟乳母又说了几句话,直到赵霁儿醒来找乳母,他才告辞离去。

    “都没能留公子吃顿饭,老奴很是过意不去。要不这样吧,公子何时有空,就来这里,老奴吩咐厨房给你做你爱吃的。”乳母道。

    赵磊随意一挥手,道:“不麻烦黎嬷嬷啦。我这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随便去饭馆吃一顿了事。”

    黎嬷嬷闻言也不坚持。她相信自己的双眼。赵磊今后还是会经常登门,还是能在这里正经吃顿饭的。

    此时,正在日夜兼程的孟戈,并不知京中发生的事情。她一路都不怎么投宿,经常就在野外将就着。

    很快,她就到了符北州地界。她不得不再次停下来休息,免得将马儿累坏。

    这里是符北州一个比较特殊的小镇子,镇子因盛产牡丹跟芍药而响名,是个非常文气的地方。

    孟戈投诉的这家客栈,就是那跑堂的小二哥,甚至那负责洗盘子的婆子,都能念出一两首关于牡丹的诗词。

    孟戈到这里的时候,刚好碰上镇子举办的一年一度牡丹花会。

    大街小巷里边,每家每户都会在门前摆上几盆甚至几百上千盆的牡丹花。

    牡丹的品种繁多,齐全得很。

    面对这样难得的美景,孟戈打算多留一天好好欣赏欣赏。

第三百五十六章 怎会在这() 
说到牡丹跟芍药,孟戈是半点分不清的。她只知道这种雍容华贵的花儿,娇嫩美艳,绚丽多彩,好看至极。

    才找到了落脚之处,孟戈就被热情的店家给拉着去欣赏了他们店里最好看的牡丹。

    这是一株绿贵妃,繁复的花瓣之中,嫩黄色的花蕊俏生生的迎风而颤。

    “咱们店里边的绿牡丹,是咱这千阳县最好的一株,也是品种最为名贵,养得最好的。”店掌柜自豪的介绍道。

    孟戈可不是那种会赏花之人。她的眼中,花儿都是美的,紫色艳丽。令人赏心悦目的同时,还能让人暂时忘却不快的往事。

    面对这株牡丹,孟戈除了对掌柜说的种种表示赞同之外,就不知该怎么说了。

    “客官若也喜欢这株牡丹,那在明日的选美赛时,记得将客官手中的花牌挂在这上边就行。”掌柜小心翼翼道。

    原来是这样啊。孟戈笑开,从怀中掏出在进城门时,守城的守官给他的那张花牌。

    之前不知是何用意,如今得了掌柜的介绍,她终于知道这花牌,原来是这样用的。

    “放心吧掌柜,这花牌我定会留给你们店的。”孟戈翻着花牌,发现它的背面是个赞字,前边倒很正常,就是绣了团花的绸子镶嵌的一个木牌罢了。

    得了孟戈的承诺,掌柜的笑眯了眼,直言孟戈眼光好,让她赶紧去休息。

    “我这就让人给客官准备热水。但凡在花会期间,在咱们店里住宿的人,都能免费用餐,我让人将饭菜送到客官房中,客官有什么要求尽管提出来就是了。”掌柜的亲自将孟戈送到了客房外,道。

    孟戈看着满意离去的掌柜,真心觉得这样的事情有趣得很。不知众商家是否都是这样为自己家的参赛牡丹拉支持。

    连日赶路,孟戈确实累得很,一点不客气的享受客栈提供的种种服务,还好好的睡了一觉。

    次日天才灰白,孟戈就醒来,舒服的伸了个懒腰,才爬起来洗漱。

    这一次她没留在客栈用早饭,她打算到街上好好的走一圈。今日是花会大赛,整个千阳县肯定都会利用一切办法为自家的牡丹拉票,她要去见识见识。

    辛苦熬了这些年,她是时候停下来好好放松放松身心。

    毕竟已经是符北州境内,大方向的习俗跟文化都没差很多。但那些个差别就显得非常的有特色。

    这年头,还没有豆浆油条这样的吃食。孟戈只是简单是在外边喝了一碗羊骨粥,还吃了半碗羊杂送了一个饼子,这才开始在街上逛了起来。

    与往常不同,现在的千阳县,几乎是个不夜城。所有的地方,都是灯火通明,将他们展示的牡丹都照耀得艳丽异常。

    大早上的,不少人家也都已经开门,灭了灯,但却在无微不至的照顾着他们的娇花儿。

    路过一家农具店,孟戈举步进去,想看看这里可有适用的农具。若是有新出的农具,她打算买上一些,然后买个车架拉回去。

    反正这里离金和县也没几天的路程。

    开店是应该是一对父子,他们看上去不是那种精于算计的人,憨厚得很,也非常的腼腆。

    见到孟戈进店,儿子赶忙上来询问她想要点什么。他憨憨的说他们店里边的东西,都是大家能用得上的,做工也实诚。

    除此之外,他就没什么花俏的话语,只是拿起一件件农具,亲自动手证实他所说的都是实话。

    那个父亲拘着手,及时将儿子弄乱了的农具摆正,或是配合儿子展示他们的农具。

    孟戈一件件看过去,发现这店里边的农具质量真不来,价格虽然比其他的地方都高一些,却非常的值。

    她挑了两把带架子的犁头,几把大小不一,角度不同的锄子,还有大小耙犁也都买了两套。

    其余如镰刀,小铲子小手锄,孟戈也买了不老少。这样的东西,在南方虽说不难见到,却不能比得上这家店的质量。

    当年,孟朗就总是感叹,在潜山县都买不到他们北边那样质量的农具,用得很费。

    那时候,孟戈就很是觉得不以为意。如今自己亲身体验了一番,倒是真觉得孟朗说的话非常有道理。

    由于孟戈买的挺多,还是一大早上人还没出门的时候,那儿子就说要给他送到地方。

    孟戈也不客气,直接将自己住的店名说了,还夸了他们店里的农具一番,直说得父子俩见牙不见眼。

    “都是我那女婿农具打得好。我说了,要是不好的东西,不能卖给别人,咱不能害人。”那父亲难得的说了第一句话。

    孟戈再次感叹,这样实在的人开店,是广大百姓的福音,但未必是件好事。

    无商不奸,只怕他们这样下去不长久。那些个以利益为本的商家,终会想法将他们给挤下去。

    想到这,孟戈就想着要不要提醒他们几句。但她转念一想,世间这样的事情多得很,她根本就管不着。

    人生就是如此,该遭受什么样的苦难,那是注定的,外人能帮得一时,帮不了一世。

    出了店子,孟戈往四周看了看,发现这家店开的还真是地方,就在县衙的斜对面。只不过是县衙侧门的街道,并不是县衙正门。

    它的另一侧,是一家粮食种子店,倒跟这个农具店相称得很。

    这家就在街上拐角处的农具店,在选址的时候,应该费了不少的功夫,想来让开这家店的人,心思不是一般的巧妙。

    卖了农具,孟戈就不再觉得带东西上路麻烦。反正她现在有钱有地,还有大好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