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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部分

逃离大学-第47部分

小说: 逃离大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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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根据遗留在现场的呼机把朱正列为重大嫌疑人,与朱正来往过密的于喆也被从上海“请”回北京协助调查。面对侦查人员的提问,于喆编的谎话似乎天衣无缝,他说他最后一次见朱正是在4月13日,15日上午他呼朱正,说他要出差,然后他就去了飞宇网吧。下午便坐飞机去了上海。他用这套谎话来证明自己和朱正没在一起,更没有作案时间。
  由于朱正仍在逃,于喆的话真假难辨。回到家里的于喆惶惶不可终日,他又逃到了上海。可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朱正落网后,逃到上海的于喆很快就被抓获归案。
  11月1日,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于喆、朱正入室抢劫杀人案。可是,当被害人的父母捧着儿子的遗像走上法庭时,面对遗像上死者的眼睛,于喆竟一脸漠然。无论是问讯笔录还是庭审笔录上,于喆甚至没有对死者及其家属说过一句道歉的话。
  于喆的罪行和冷漠激起了公愤。人们不能容忍“只要成功,就可以不择手段”,更不能让一个对罪行毫无忏悔之意的冷血杀手得到宽恕。望京新城的居民、死者生前的同事、同学联名写信,要求法院严惩凶手。他们认为:“第一次犯错就是杀人,事后还那么无所谓,这让人觉得不是人类该有的正常行为。世人不容邪恶天才。”
  开庭审理此案时,于喆的父亲、姑姑和姑父都来了。他们伤心欲绝看着站在被告席上的于喆,他们不明白,平时看起来那么文弱那么温顺的好孩子怎么一下会堕落成杀人罪犯。
  北京市二中院以抢劫杀人罪一审判处于喆、朱正死刑。
  随着庄严的宣判声,于喆的父亲伤心地离开了法庭。望着父亲绝望的背影,网名叫“无情”的于喆终于掉下了眼泪。也许直到那个时候,他才开始悔恨和忏悔。
  眼见建立自己网络王国的梦想成了泡影,甚至连生命都将要从此终结,他对采访他的记者哭诉着悔恨和遗憾,可是,他似乎忘记了那个倒在他刀下和他同样年轻、同样充满了梦想,也同样是计算机人才的青年。“为了成功,就可以不择手段”,抱着这种极端自私念头的于喆只因为4600元钱,就让一个与他素不相识的年轻生命倒在了血泊中。而这个年轻人的名字在于喆的忏悔录中却一次也没有出现过。
  于喆在看守所里曾写过一封悔过书,在这封悔过书里,他竟轻描淡写地将自己的暴行说成一个“错误”:
  “我和所有青年一样,有一颗不容置疑的爱国之心,深深热爱着我们伟大的祖国。我对不起父母,辜负了国家对我的培养,更无颜面对母校。我的理想及我的能力注定我将为我的母校增光,应对国家有所贡献,应成为一个对现代化建设有用的人,但是因为这次无法弥补的错误,失去了报效祖国的机会。
  自小到大,我一直是父母及师长的骄傲。国家学制的改革,使一次次荣誉降临在我身上。三好生、优秀团员、提前大学毕业,这一层层光圈使我对自己放松了要求,忽略了对法律知识的学习,现在我懊悔万分。
  在看守所,我和在押人员共同研发了一套防止黑客攻击的人工智能防火墙软件程序,它能使我国在计算机安全领域有明显提高,请求法庭给予足够的重视。此外,我还想写一本自己成长经历的书及一本我对计算机病毒程序、黑客攻击原理的整套理论的书。
  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站在这里,而且还是如此重大的刑事责任。请求法庭对我的问题从轻处理,使我能有更多的机会为祖国多做一点贡献。”
  这也许正是于喆的可悲之处。即使身陷囹圄,习惯了在网上虚拟“屠杀”而无须负责的于喆依然把自己的罪行看成是一次“无法弥补的错误”,依然把自己看成是“注定要为母校增光”的天才,并且天真地以为这可以成为得到法律宽宥的理由。
  当天才与邪恶为伍,当虚拟的冷血变成现实的残杀,没有哪一种法律和公理可以为之放行。
  法院宣判后,在法院的暂押室里,北京晨报记者赵孟轶曾与于喆进行了一番对话:
  “你现在最想做的事是什么?”
  “想见爸爸。我在法庭上看到他在宣判之前就走出去了,我简直受不了了。从小到大我没有看见我爸爸哭过,他一直希望我能成才,可是刚才他那么绝望地出去了。如果不是看到姑姑和姑父还在下面,我想宣判时我会站不住的。”
  “你为什么会走上这条路?”
  “我不想寄人篱下,我觉得自己有能力,可是又没有资金。我想建立自己的骇客帝国,这种愿望非常强烈。我没有想到会发展到这一步。”
  “设想一下,如果没有犯罪,你的未来会怎样?”
  “我会成为一个白领。按照聘用我的公司给的待遇,我想只要两年的时间,我就可以开自己的公司了。可是现在一切都晚了。”
  “你杀人后抢得的物品很少,价值只有4600元,有没有觉得失望?”
  “没有失望,是后怕。”
  “那你为什么不去自首?”
  “我以为能侥幸逃过。在上海的那十几天里,我的心里乱极了。”
  “你怎样评价自己呢?”
  “我觉得我这人挺随和的……”
   一审判决后,于喆提出了上诉。就在我写这篇文章时,得知,于喆的上诉已被驳回。这个20岁的网络天才的生命已经进入了倒计时。
  天才加邪恶等于罪恶,也等于毁灭。这是于喆给世人的警示。
  邵昌因一念之差坠入悬崖,于喆因一己私念犯下了杀人大罪。他们本是天子骄子,最终却沦为罪犯。可是如果浏览他们的简历会发现,他们从小到大都是好孩子、好学生,他们从小到大都被荣誉的光环环绕着。
  当记者采访邵昌的一位同学时,他说:“他是非常优秀的,是尖子中的尖子,大学和研究生都是免试,而且被留校。他计算机全凭自学,水平很高,连老师都请他辅导。不仅是成绩好,他当研究生会副主席时参与各种社会活动,组织能力很强,光荣誉证书就有一大摞。”
  好孩子是如何变成坏孩子的?天才是如何变为罪犯的?当人们提出这些疑问时候,也许反思就已经开始了。
  邵昌的导师——一位德高望重的老教授说:“他(指邵昌)干这事有不懂法的因素,也有不懂做人的道理。他非常聪明,是学校的才子,但从道德品质方面来看,他不算非常好的人。据一些老师反映,他在实验室帮老师作课题时,挺计较报酬,给钱多积极性就高,给钱少就不干活儿。”
  当记者问他说:“邵昌犯罪和您的教学没关系,他在学业上不是很优秀吗?”
  老教授叹了一口气说:“不能说没关系。五六十年代,老师对学生就象对自己的孩子一样。现在,人们讲究个性,尊重个人的价值取向,对学生说深了不行说浅了不行,老师越来越不愿管学生了。”
  记者问:“听邵昌说,在号子里遇见好几个你们学校的学生,学校用过他们的案例对在校生进行法制教育吗?”
  “没有。有的案子要不是学生私下嘀咕,连我也不知道。不过,校领导都喜欢讲学生中谁当了大官,谁当了大款,谁当了院士,越荣耀越好。讲逮起一个人来多不光彩,家丑不可外扬嘛。其实,对学生不应光讲学校的光荣传统,也应该给他们讲讲这些案例,能起到警示作用。”
  邵昌在监狱里说:“我在大学时,虽有法制教育课,但很理论化,老师基本照本宣科。而学生也没心思好好学,就是去混,觉得那东西学了也没什么用。我犯法是因为不懂法,作案时虽然隐隐约约也觉得是违法的,但到底违反什么法律,违法到什么程度,会受到什么惩罚,我不清楚。自首后,我只想会被拘留,没想到会判多少年。进来后我学习了《刑法》,感到我被判了7年还是值得庆幸的。”
  无怪乎,犯下了杀人大罪的于喆会将罪恶轻描淡写地说成是一个“错误”,会以为自己是个网络天才,法律就会向他网开一面。
  邵昌和于喆的犯罪也许只是少有的个案,但是追寻他们身后的脚印,却能看到人格教育和品德教育的缺失,可以看到教育链条的断裂和脱节,正是这种教育的缺失和教育链条的断裂和脱节,使一些本不应该堕落的天才堕落了,使一些本不应该发生的悲剧发生了。
  天之骄子们,要警惕啊!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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