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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晃晃悠悠-第1部分

小说: 晃晃悠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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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石康  

第一篇     
  
  0   
  1995年4月8日夜晚11点48分, 我和阿莱在国贸职工宿舍前分手,结束了长达8年之久的感情生活,从此老死不相往来。  
 1  
  这件事说起来轻松,实际上,它对我触动颇大。从那天起,我开始思考诸如生活的意义之类老生常谈的问题,思考自己的生活,从自己想到周围的人,想到过去,想到我们这个时代。以后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是在一种回忆和思考的状态下生活,这种生活有时叫我情绪恶劣,无聊至极,有时叫我激动莫名,如痴如狂。  
 2  
  说到思考,用一句我的朋友陆然的话讲,叫做〃用别人的头脑思考〃,也就是找来一些书读,写书的人比我要聪明,他们往往对生活中的问题有一些不落俗套的见解,有些见解,我表示赞同,于是,他们某些高见最终成了我的思想,如此而已。  
  至于这种思考的作用,我想用〃劳而无功〃四个字来形容是再合适不过了,因为确实劳而无功,而且,我从生活中体会到,每当我对一些所谓〃严肃的问题〃加以考虑时,无论得到何种结果,总是有一种劳而无功的感觉,而且,事后证明,我所做的一切努力也确实没有什么用处,对此我有一个解释,那就是人生本身便是一个劳而无功的过程,因此,人生的一切显得劳而无功也就不足为奇了。  
 3  
  那天夜晚,离开阿莱,我从国贸回到家里,在茶几上找到一个杯于,走到厨房把里面的剩茶倒掉,拧开水龙头,接了一杯自来水,几口喝干,把杯子往水池里一扔,走到床边,踢掉鞋,倒到床上,把毯子拉到胸前,望了一眼黑暗的窗外,一下子就睡着了。  
  接着我便梦见了阿莱,梦见了阿莱的脸,梦见了阿莱的长发,梦见了阿莱穿牛仔裤T恤衫时的样子。  
  还梦见我和阿莱相互看着,脸上都是一副迷惘表情。  
 4  
  在我难过的时候,不管那是什么时候,我都不喜欢被别人察觉到,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只是不喜欢而已。  
  我知道,一切都是过眼云烟。  
  我很喜欢阿莱,阿莱就老对我这么说,别告诉别人你今天难受过,什么也别对别人说,因为说了也没有用。  
  我相信阿莱说的一切。  
 5  
  无论从什么角度讲,阿莱都跟其他姑娘不同,我是说,从87年认识阿莱到95年分手,其间跨跃8个年头,8年里,阿莱的随随便便,阿莱的伶牙俐齿,阿莱的快快活活,甚至超乎于一切的阿菜的真诚,都在我的生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很多朋友问及我和阿莱分手的原因,我都极力避免回答,东拉西扯地对付过去,实际上,我也常常想这个问题,叫人泄气的是,连我自己也很难说清答案。  
 6  
  比如:我始终无法弄清的一个问题是阿莱的离去是因为对自己失望还是因为对我失望,还是干脆对整个我们两人共同的一切感到失望,也就是说,对生活感到失望?  
  阿莱从不总结生活,也很少抱怨,像一切正常女孩一样,她只是凭直觉生活,遇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就高兴,不喜欢的则避开,但是,她的直觉在我们的关系中到底起着什么作用呢?这一点我始终无法知道。  
 7  
  当阿莱最后离我而去之后,我的生活在很短时间内出现了一次飞跃,我的意思是说,是向坏的方面进了一大步。我已无法对任何事物任何人产生真正的信任,甚至对自己也不相信,我不再积极,不再天真,不再快乐,而是抱着怀疑的态度对这个世界冷眼旁观,我无法让自己再次怀着真诚面对一切,我无法再次恋爱,无法再次获得痛苦,无法让自己以肯定的态度面对生活,我时常想,是我完蛋了,还是这世界完蛋了?事实上,我和世界都没有完蛋,而是原来心中抱的不切实际的幻想完蛋了。  
  但是,确确实实,我是完蛋了,伴随着幻想破灭,各种讨厌的症状相继出现,比如说,我对各种事物的好奇心与日俱减,对人际关系也变得日益不耐烦,渐渐地,我的生活态度陷入了一个轻飘飘的模棱两可状态,既麻木不仁,又无所适从,既然这个世界里让我相信的东西消失了,我在这个世界上的追求也就应声而止,所谓世界的真实面貌便出现在我的眼前,但是,对于这个真实的东西,我非常不乐意接受,非常不乐意理解,同时,也非常的不感兴趣,它们对我来说,太混乱,太没有条理,也大难把握,所有的价值。意义之类形而上的东西在我眼里可用三个字来概括瞎扯淡。总之,我成了一个叔本华主义者,脚踏实地地陷入虚无。这使我的人生变得既不自然,又不高兴。换句话说,我对我那后面没完没了的余生完全失去了信心,每天生活在浑浑噩噩之中,被无聊搞得上气不接下气,可以说,简直是活受罪。  
 8  
  无论如何,起初,我和阿莱素不相识,后来认识了,再后来,我们混在了一起,最终,我们分开了。这件事说起来很简单,但却是一件叫我感到奇怪的事,如果让我讲清楚,那办法只有一个,就是从头讲起,从头讲起的好处是,一件件毫不关联的事情本来是千头万绪,可经过一通流水账,事情仿佛就有了前因后果,看起来也就顺理成章。坏处是明显的,那就是啰唆。  
  我选择啰唆。  
 9  
  先从我自己谈起。  
  穿开裆裤的时候什么样我现在已经记不得了,上小学上初中上高中这么一路谈过来我是没那么大耐心,如果非要我讲不如干脆把我妈叫来,她什么都记得,她会告诉你,我一岁时学会直立行走,两岁时不尿床了,三岁学会了写几个汉字,四岁时得过中耳炎,五岁那年出完水痘突然变成了斜眼,费了不知多少劲才被纠正过来,六岁跟一个结巴学舌居然无法改正过来,说话经常急得直翻白眼儿。七岁……唉,说也说不完,还是从大学讲起吧,大学,那是在1987年。  
 10  
  1987年高考难度巨大,原因是人数多,有些学校应届毕业生多达八个班大家不难想象19年前我们的父母用当时的话讲叫耍流氓的热情有多高。1987年,我和老X战威,向晓飘,华杨等等好多人一起考上了大学,也就是那年,我和向晓飘分手,爱上阿莱,想想真有意思。  
 11  
  和阿莱分手后的第一天早晨我没有像往常一样醒来,一夜乱梦搞得我精疲力尽,中午起床后头脑仍是昏沉沉的,我穿上拖鞋,走到洗手间,小便完毕,洗了脸,刷了牙,刮了胡子,把头发梳了梳,然后晃到厨房,从冰箱里拿出一瓶凉牛奶一气喝干,然后回到房间,坐进沙发里,望着墙壁发呆。  
  忽然,我意识到,阿莱再也不可能到这里来了,这个念头叫我感到无聊,一会儿,无聊的情绪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意料不到的忧伤,忧伤在一瞬间就击中了我,我不知道该做些什么,该给谁打个电话,我只是感到一阵阵尖利的忧伤划过我的心脏。我忧伤极了,即使那一刻发生天大的事也无法把我从忧伤中揪出来。  
  这种忧伤也许是我预感到的,我的预感一般来说很少出错,更可气的是,我的预感往往对坏事非常灵敏。讨厌的是,那天我坐在沙发上,预感到自己将来会不幸福,因为阿莱,因为所有发生在我周围的一切,因为,我感到了自己已不再年轻。  
  可是, 上大学的时候,我还是那么年轻,报到时穿了一条牛仔裤,把T恤衫用一条牛皮带系在裤于里,穿着篮球鞋,走起路来比现在快十倍,那是在8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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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87年为止,我是一个一切正常的孩子,68年出生,76年冬季上小学,因小学制度改革,多上了半年,以后学校改在秋季入学,81年上初中,84年上高中,87年上大学,考人联大,学的是计算机软件,那时正是秋天,也就是在那个秋天,我决定万事顺其自然,随波逐流,当时我19岁,刚刚开始读威廉·曼彻斯特的《光荣与梦想》,这套书我断断续续读了四年才读完。  
  87年的我也充满梦想,但只限于对漂亮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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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一提的一件事是,到87年,我已经明白了,所谓学习,锻炼和折磨是一回事。总之,是叫你吃苦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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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要声明的是,我对大学印象恶劣,很多人都说那是我的偏见,他们对大学的一般概念是大学,最后的纯真年代。  
  对于我,大学和幼儿园之间长长的十几年是连在一起的,所谓我的学习时光,我把它们看成一连串傻里傻气的不光彩的记录。  
  下面谈谈我所理解的大学,谁要是有不同意见,我就对他说,去你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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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知道,教人学好从来都不容易,非但不容易,简直不可能,我这么说有人一定深有感触。  
  说学校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说那是一个教人学好的地方,明显的例子是大学,就我所知,在大学二年级寒假前,我们班就连最难看的女生都有机会怀上孕了。     
  
   
   
  
   
   
    
  
第二篇     
  
  16   
  记得开学第一天我走迸教室,立刻后悔得几乎倒地而死,因为我迟到了将近一个小时,所以不得不在众目睽睽之下,小心翼翼地走到第一排正对讲台的那个位置坐下,从此,就再也别想换地儿了。  
  因为我个子高,后面一溜儿的同学一下子全被我挡住了,这帮傻逼在我后面自由地上课作小动作,考试作弊,而我却像个活靶子似的挡在前头。  
  从这件事上你就可以看出我是跟什么人一起上学了。  
  我当时绝望地坐下,大气也不敢出,不料却招致一阵笑声,我知道他们都在幸灾乐祸。〃衣冠禽兽〃站在我面前,手拿一个本子点了一下我的名字,我应声虫儿似的答了声到,他马上把目光移开了。看来他很不满意,至少夏天他无法在大家伏案做练习时自如地看女生的乳房了,他得劳动大驾,从讲台上走下去,为了看得更清楚,他还得弯下腰去,指出那些女生本子上的错误。  
  知道这一点还是后来的事,命中注定我在开学第一天便坐上了无论如何我不该坐的位子,也就命中注定他恨死了我,我想我错就错在不是一个肥臀大奶的女生,错就错在我在开学第一天叫他失望,错就错在我竟然还坐得四平八稳、笔管条直,把后面那些女生的乳房挡得严严实实。等我反应过来趴下睡觉为时已晚,这个老流氓连多几天都等不及,在第一个月就匆匆忙忙给了我一个处分,处分的理由讲出来我都觉得可笑旷课那是我为讨好老师所做的努力。  
 17  
  很多人原来可能是坏人,所以拼命想学好。另有一类人,生性是好人,偏偏哭着喊着要学坏,我的朋友华杨就是这种情况,对于他来讲,实际上,学坏要比学好难多了。  
  华杨和我同岁,是高中同学,他头脑聪明,讨人喜欢,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有兴趣,都有耐心,所以他的女朋友辛小野正好配得上他。辛小野是个非常自以为是、自私自利的家伙,也正是她,叫华杨爱得五迷三道、疯疯癫癫。我想,对此惟一的解释是,在华杨通往真理的道路上,需要一块很大的绊脚石才好摔得头破血流,上帝见他如此真诚,便把辛小野发给了他。  
 18  
  我和华杨是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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