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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那个夏季 那个秋天-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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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夏季 那个秋天》第十五章(4) 
 


 

 
 
 

  李建国在星期一的上午心气就不顺。他发现越剧小生筱麦已经越来越难对付了。越剧小生一开始是投怀送抱,没过多久就有些半推半就了,现在倒好,越来越沾不上边了。这和一般性的游戏顺序正好相反。李建国的岁数足以做她的父亲,他就是弄不懂怎么会越来越“斗”不过这个“十七岁”的小丫头片子的。李建国贪恋她的身体,她的身体是那样的绵软,又那样的柔韧,翻来覆去总是有数不尽的新花样,她在床上又大胆又心细,大处可翻云覆雨,小处可面面俱到,激情与想象力一样都不差。要是这一切都反过来就好了,先沾不上边,后半推半就,再过渡到投怀送抱,这才是人之常情,事态发展的正确道路嘛。可她偏不。她就是反其道而行之,让李建国总经理惶惶然,急切然,浑身充满了七拐八弯的古怪气力,就是找不到一个“解决问题”的地方。李建国越是抓耳挠腮,越剧小生就越是沉着镇定,问她需要什么,她总是笑而不答,她一定要让李建国总经理巴结着主动提出来,这就过分了嘛。李建国每次把她叫过来,越剧小生总是笑盈盈的,抱也由你,亲也由着你,动不动还火上浇点油。进入正题了,要办实事了,她就面露难色,十分娇媚地说:“身上又来了。”这显然是谎话,打马虎眼的谎言。光上个月这个小丫头片子的身上就来了三回,李建国火急火燎,到底又不敢太造次,不得不虎下脸来,说:“你怎么天天来?有没有干净的时候?”越剧小生便不语,表情也可怜起来,依偎在李建国总经理的肩头,泪汪汪地说:“我怎么知道,我这么滴滴答答的,还不全是你弄的。”李建国知道是瞎说,也不好挑明了,这样的事总不可以验明正身的,只好怜爱地、又十分失望地把她搂起来,说,“要不我带你到医院看看。”越剧小生说:“这种事我怎么好意思?我才十七岁,这种事我怎么说得出口?”李总还能说什么?你说这样的时候李总还能说什么?“问题”不“解决”,李建国的心情便一点儿一点儿坏下去了,几十天下来,李总都像失恋了,心也冷了,就像一首歌里唱的那样,李建国总经理的世界开始下雪……

  李建国总经理的忧伤是具体的,全是那个越剧小生给闹的。一切都写在脸上。最早发现这个变化的当是李建国的老婆高庆霞,李建国不仅一张脸蔫了,整个人都一起蔫了。高庆霞看在眼里,不动声色,但内心却有了警觉。李建国在周末的晚上回到家,通身都是越剧小生给他带来的疲惫。高庆霞决定盘问。她先从健康入手,首先关心了丈夫的身体状况。高庆霞说:“哪里不舒服呢?”李建国冷冷地说:“没有。”高庆霞很不放心地说:“我看你很不开心的样子。”李建国半躺到床上,双手枕压在脑后,知道她又在盘问了。李建国就把话题引向大处去。他长叹了一口气,说:“国家的经济形势不很乐观。”疼痛是越剧小生带来的,李建国一开口却牵扯到国家民族这样的大话题上去了。国家和民族的困难时常做这样的挡箭牌,时常成为一种借口,相当漂亮地遮掩住人们的难言之隐。高庆霞一听到这句话就放心了,丈夫在忧国忧民,这是好事、大境界,心情不好也是应当的。一个人书读多了就会以天下兴亡为己任的。高庆霞说:“我给你下碗面条吧。”李建国说:“不用了。”高庆霞说:“卧两个荷包蛋。”李建国说:“不用了。”李建国点上一根三五牌香烟,越剧小生的面容总是在他的脑子里头晃来晃去。高庆霞不敢打搅他,就感到他的心思和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一样幅员辽阔。

  星期一上午李建国还真累。整整一个星期日都没有休息过来。

  红枣似乎不应该在星期一的早晨到李建国办公室里来。寻呼机还丢在酒鬼的家里,红枣担心李总会在什么时候呼他,一大早就赶到李建国这边来了。红枣进门的时候李总正在接电话,他放下电话的时候附带抬起了头。红枣站在他的面前,英气勃勃的样子。李建国几乎是在见到红枣的同时站起身体的,站得有些突兀,有些神经质,差一点撞翻了面前的不锈钢茶杯。李建国说:“你理发了?”红枣站在原处,这句话听在耳朵里头有点上文不对下文的味道。红枣还没有来得及回话,李建国又说:“你晒了太阳了?”红枣讪讪地笑着,说:“是啊,我理了发了,晒了太阳了。”李建国背了两只手,走到红枣的面前,围着红枣的身体转了一圈,打量了一圈,他那种过于集中的凝视使红枣想起了酒鬼。红枣有些不自然地说:“怎么啦?”李建国没有说话,退到黑色大班椅里头,习惯性地叉起了十只手指头。李总严厉地说:“向我汇报了没有?我同意你了没有?”红枣听不明白要汇报什么,而李总到底又要同意什么。但是,红枣从李总的语调里头听出了某种严肃性和复杂性。红枣警惕起来,笑着说:“汇报什么?”李总说:“当然是你的头发。”红枣说:“头发又怎么了?”李总的神情十分庄严,大声说:“你的发型、胖瘦、肤色,一句话,你的形象,全都是公司的产品,在得到同意之前你个人无权更改。”红枣说:“为什么?”李总说:“因为你是红枣,不是他妈的什么耿东亮。”红枣的脸上有些挂不住了,顶了一句嘴,口气也硬了,说:“头发长在我的头上,又不长在你的办公桌上。”李总伸出右手,挺出一只指头,一边敲击一边告诫说:“头发不长在你的头上,而长在我的掌心里,只是我把它放在你的头上罢了——吃饭得有吃饭的规矩,碗口必须朝上,而不能朝下。”


《那个夏季 那个秋天》第十六章(1) 
 


 

 
 
 

  耿东亮有些日子不来了。酒鬼坐在家里,陪伴他的是一只又一只遥控器。他被一大堆遥控器包围在中间,人也就显得越发寂寞了。所有的遥控器都伸手可及,他的生活简单得只剩下举手之劳。每一只遥控器最初都蕴涵了酒鬼对舒适或幸福的初始理解,它们简约了一种活法,简约了一种不必要的劳作。等到遥控器成堆的时候,酒鬼似乎对遥控器产生了一种难以言说的厌倦,它使生活越来越枯燥,越来越近乎程序,使身体在生活中所占有的份额越来越低。然而酒鬼离不开它们。它们比要命的婚姻更糟糕,更缠人,没有一种法律能够终止这种无聊的捆绑与占有。它给你厌倦的同时能够让你产生另一种更为要命的依赖——你需要它。

  又停电了,这些日子这幢大楼说停电就停电。酒鬼有些无奈,点上了蜡烛。他坐在蜡烛的对面,烛光把他的孤寂放大了,贴在墙上,有一种细微的颤动。停电的时刻生活里的所有“设施”都停止了,只留下了“人”。然而人不是别的,“人”在停电的日子里只是对“设施”的一种渴望与奢侈。否则,你面对和玩味的就剩下自己。酒鬼取出自己的相册,在烛光底下一张又一张地翻阅,那里头有死去的生命,他的歌星生活,然而看来看去所有的照片都像一种瞬间的梦,酒鬼就是想不起来那些相片是在什么地方拍摄的了,酒鬼记不得自己的生活里头有过哪些细节。要不过去是梦,要不现在是梦。要不然都是。

  酒鬼抬起头看一眼电灯,它没有光与亮。这一刻酒鬼只是被电遗忘的残骸。酒鬼吹掉蜡烛,披了风衣,挎上耿东亮的BP机,带上门出去了。

  酒鬼来到位于钟鼓楼左侧的地下游戏宫。这里是民国年间的一座地下监狱。而头顶上装了一盏小号的探照灯。这种灯光没有色彩,只有一种十分抽象的亮,宛如发了疯的月光。石头上全是光,干净而又阴森,显现出棱角分明的黑白效果。酒鬼只走了一半就体会到一种异样的感觉了,既像沉入地狱,又像大义凛然,总之,有一种恐怖和献身的兴奋感、新奇感。这个狭窄的阶梯陡而长,中间还有一个拐弯。但真正走进监狱之后情形反而不一样了,正如大厅上方的粉色霓虹灯所闪耀的那样,它是“夜之家”。酒鬼走到第七游戏厅,一台大型的游戏机正空在那儿,前方架了一支又粗又黑的电子枪。酒鬼买了筹码,伏在电子枪的支架上。服务生给大彩屏通上电,彩屏上立即跳出了游戏事项。酒鬼点上烟,专心地阅读事项里的每一个细则。他的敌人有一千个,也就是一千条人命。而他自己的性命也被量化了,具体为“一百滴血”。酒鬼举起了枪。现代游戏是以这样一种精神为前提的,它满足人类对同类的杀戮愿望,以游戏这种形式回避掉法律与制裁,最大限度地激发你的杀伤欲,使之成为一场“戏”、一种商业、一种贸易。酒鬼开始了射击。他不需要顾及武器与子弹,人类永远不会缺乏武器与子弹的。他惟一需要的是在射击的过程中提高自己的智慧,使“杀”成为经验,成为本能。他警惕着暗伤与冷箭,发现一个消灭一个。而他失去的每一滴血都增长了他的才干。仅仅几分钟的工夫酒鬼就喜欢上这种娱乐了,电、电子技术、射击的方法、躲避射击,这几样东西加在一起今夜的生活立即妙趣横生了。声光系统放大了这种乐趣。他看见人体在他扣扳机的刹那鲜红地爆炸,如一个又一个鲜红的花朵,伴随了逼真的枪响与临死的吼叫。大彩屏上血肉横飞。大彩屏上跳出来的不是汉字,而是英文,它表明了这个游戏的世界性与人类性。酒鬼越战越勇,死亡的事在分分秒秒中发生。事实上,时间移动的声音就是厮杀的声音,咔嚓咔嚓的,有去无回的。酒鬼扭动了屁股,如他昔日在舞台上一样鲜活地扭动。敌人一批又一批冲上来,而酒鬼正视前方,他冷静而又充满激情,往前打,往前冲。酒鬼一点都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血液”正以倒计时的方式向零逼近了。电子游戏的精神只能是这样的,你可以痛快,你可以获得瞬间疯狂,但最后的赢家必须是电子程序、电子技术、电。这是贸易的需要也是电的责任,这同样是一种象征或命运。酒鬼流出汗来。酒鬼在擦汗的过程中一梭电光射向他的身体替代图形厮杀过来了。他流尽了最后一滴血。电子屏幕的图像终止了,跳出了一排血色字体:你死了。这句平静的忠告电子屏幕用英语、日语、德语、汉语和其他古怪的语种各说了一遍。酒鬼丢了枪,很开心地对游戏机说:“我死了。”

  但酒鬼不想回去。他喝了一点酒,却晃到隔壁的靶场去了。这不是电子游戏,是真枪实弹,实实在在的气手枪射击。

  射击场同样挤满了人。但是安静,地下室的射击厅里响起了机械枪的扳机声。这种声音在凝神的气氛里头显出一种紧张,还有那一点神秘。酒鬼决定过一把这个瘾。酒鬼没有玩过枪,但手枪一上手之后他立即就喜欢这个东西了。手枪真的是为“手”设计的,一凹一凸无处不与手合缝合,人类把手进化到这个精致的地步,完全是为了现在能够把握手枪。酒鬼从来没有这样无微不至地体验过“手”,指头与手掌各就各位,处处与手枪体现出那种天然的缘分。酒鬼拿起枪,像电影里的西部好汉那样吹一吹枪管,脑子里却想起地下室的入口处,自己完全成了黑白影片的主人,有一种英雄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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