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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部分

芙蓉-2003年第1期-第62部分

小说: 芙蓉-2003年第1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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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摇落成星星的碎片 
   
  我住在一座纸山的半腰 
  与那些神奇的鹤一起 
  将满天星星摇落成词语的碎片 
  我这样做是不是不合时宜 
   
  17 
   
  那聚集在远处一块水田中的鹤 
  多么像一群古代的隐士 
  它们有的站在田埂上一动不动 
  像正在沉思的学者 
   
  有的突然飞上天空 
  像被灵感击中的诗人 
  还有的漫步于水田 
  像正在嬉戏的孩子 
   
  我多么希望自己是其中的一只 
  去拥有一份洁白而纯净的宁静 
  但我只能远远地望着悲叹 
  就转身去赶那永远也走不完的山路 
   
  18 
   
  岁月不留痕迹 
  却将深深浅浅的年轮刻进脑纹 
  我已经度过了自己的青春岁月 
  现在到了体验疼痛的时候 
   
  我第一次来到这座山上 
  是在八年以前的某个冬天 
  那天下午我在雪地上见到的那几只鹤 
  如今都去了哪里? 
   
  我永远是一个生活的过客 
  我永远也无法真正地融入这一片山地 
  或者我是一树梦中的梨花 
  从淡淡的幽香中带出记忆 
   
  19 
   
  关于一只鹤,我还能说出多少 
  多少年来,我用自己的笔 
  在词语的深井中日夜打捞 
  一只并不存在的没有名字的鹤 
   
  但我捞上来的,只能是 
  鹤的尸体,或者是一只纸鹤 
  就像我从词语捕捉到的 
  只能是无法回避的空虚 
   
  既然我们从小关注的是鹤的自由 
  那就让我一声不吭地转身 
  将鹤留在它自己的世界里 
  让它像一个孩子一样无拘无束 
   
  2002年4月一稿于宁乡 
  2002年11月二稿于忠县 
   
  曾德旷,1973年生于湖南宁乡,毕业于湘潭矿业学院。无业,现居无定所。曾在本刊、《中国文学》(中文版)、《新生界》、《长沙晚报》发表过多首长诗和短诗。 


烫手的青春
春 树 
  美丽陌生人 
   
  “关于我爸我妈,在这里也有必要提一句,就俩字,‘傻逼’。”他怨恨他们没有尽到做家长的责任,“没人性。比仇人还仇。每回跟他们没说几句就会骂起来。” 
  我也是在方舟书店见到切的。 
  切从小跟爷爷住在一块。高二时退学。某乐队主唱。 
  他站在那里,戴着帽子,腰里挂着铁链,嘴唇上嵌着一枚银针。一看就知道他是那种典型的生于北京的比较机灵而且有点小聪明的男孩,人情世故懂得比较多。我觉得他可能比较适合“采”一下,就跟他说我帮一家杂志写稿,那本杂志里有一个关于“新新人类”的栏目,想采访一下他。他忙不迭地答应了,说如果方便可以去他家里谈。我稍犹豫了一下,后来事实证明他对我一直非常的尊敬和有礼貌。 
   
  我们又在书店里看了一会儿书,就骑车去他家了。他骑着我的自行车带着我。 
  “一句话介绍自己。”我手里攥着一个小本和一枝笔问他,准备一边问一边记。 
  “渣滓。” 
  “特自豪吧?” 
  “这就是一悲剧。” 
  “打算活多少岁呀?” 
  …… 
  诸如此类的。 
  “春天掉得满地都是。”他说。 
  春天的阳光照在我们的脸上,两个人都有点儿睁不开眼。我想了解他在想什么。 
  “其实我特羡慕那些听韩乐的,没事就到迪厅里蹦迪的小孩,他们屁都不懂,花家里的,能买新衣服,从不考虑明天会怎么样。” 
  切的小屋收拾得很干净,这得归功于他爷爷。他们乐队也是在他家排练的。他的爷爷奶奶听切说我是“记者”都对我很好,看得出他们是两个平凡的慈祥的老人。 
  那天晚上我们聊天时切说了许多话,什么“人就是为自己,没有无私的东西。都是面子上的事。放着人际关系不用那是傻逼”“我没有真正的朋友,都是在相互利用”。这些话让我听了很压抑。切说他们乐队每次演出前都唱这么一首歌:“我们虽然是这个社会的渣滓,可你才是这社会的狗屎。” 
  狗屎和渣滓,谁比谁更没价值? 
  “我上高中时是我们教导处的宠儿。那所破X学校是中专,每天都查头发,我头发长了也不想铰,逼得我天天戴假头套上学。高中逃学看演出,白天特困。刚开始还到外面开假条,后来,我们学校就专因为我,特地必成‘请假三条俱全’——请假条,医生病例和取药的收费单。后来懒得开了,索性不交了。迟到就天天编谎话,一溜一溜的,什么‘老师,今天睡过梭了’‘老师,本来应该坐355能到的,结果坐一355支线,一竿子扎青河去了,我又没钱,只能走回来了,这一下子就是四节课呀’。反正,只要正常人,就都不信我说的。后来我们老师对我彻底失望了。就不管我了。” 
  我多希望我们老师能跟他们老师学学啊。 
  “还有,我们学校那饭……” 
  “老师,这饭里有一苍蝇。” 
  “有苍蝇怎么了?拣出来不完了吗?大惊小怪什么呀?没见过呀?” 
  “特自然——‘拣出来不完了吗?大惊小怪什么呀?没见过呀?’”切一边吃豆包一边给我学起来。 
  “操你妈这社会。”切突然从豆包里吃出一砂子,“卖豆包的都欺负我。” 
  “后来都快上完那学期了,我再也忍不下去了,坚决退了——永不妥协。” 
  我知道我们和所有晃晃悠悠,与这个社会格格不入的年轻人一样,生活充满压抑和愤怒,我们的心是空着的。那种神经错乱,落魄,恍惚,冲动,无奈……也许就是因为我们的心是空的。切说偶尔在大街上看一家三口带一个小姑娘一只小狗,就会突然感到很幸福,这种幸福无法想象,只希望以后能有一个自己住的地方,能够支付朋友的消费,只求朋友来了,能有钱请他们吃饭,临走,给五十块钱,“打辆车走吧,操,别说别的了……”我知道我们不是一类人(当然),因为我永远也说不出“我没有真正的朋友,都只是相互利用”这种话。我觉得说这种话的人是混蛋,没心没肺!但我和切的思想一脉相承,我们从根本上是一样的,只是我们表达的形式有所不同。我不想因为彼此的表达方式不同而相互诋毁或否认彼此的真诚和痛苦。 
  那天晚上,切把他的小床让给我,到另一个屋和他爷爷奶奶挤着睡去了。 
  几天后他打来电话,说过几天是他生日,他要请几个朋友吃饭。让我也来。我说,“好”。 
  Cherry有点像一场艳遇的名字。 
  记得那天我不知为何鬼使神差地要了一支棒糖。琦琦盯着冷柜问我要点什么。我说我什么也不想要。他说好吧那么就拿一瓶大的可乐吧。小店的灯光恍若白昼。老板和老板娘脸上带着可疑的微笑,已经是半夜了,可能还要晚一点儿,最后我看到放在柜台上的放有五颜六色的糖果的盒子,说就来支棒糖吧。也许我是想在完事之后吃吧,或者是在床上半睡半醒之间咀嚼那甜甜的滋味儿,于是老板娘随意拿了一支递给我。当时我并不知道那是樱桃味的,只记得暗红的颜色在灯光下一闪,非常漂亮。 
  我拿着这支棒糖走出门去。琦琦推着我的自行车,这是青河那边的一个小区,具体方位我也搞不清楚,我是个完全的路痴。这里有一幢幢在月光下显得影影绰绰的五六层的小洋楼,我说我今晚要点燃蜡烛看月亮。他笑笑看着我,不置可否。 
  我们是在那晚切的生日聚会上认识的。房间里在放着Korn的新专辑,真没办法,由于国内几家音乐杂志连续不断的报导,最近大家都在听Korn、NIN、Pantera,和似乎永不过时的Marilyn Manson,到场的除了一些朋友外还有一支模仿Korn的外地来京乐队和一支被杂志称作“今年最牛气”的乐队。他们的副业是文身,所以我在他们的胳膊和腿上发现了各种不同的图案和具有不同美感的图案。只可惜他们的绿色爆炸头,远看就像一丛苍蝇嗡嗡停留过的垃圾堆,除了引人注目(侧目)外没有任何惊艳的效果。我这么说也许太刻薄了;但他们乐队糟糕的造型真的是有目共睹,演出的时候他们的妆容只会给人带来脏和做作的感觉,快和丰江舟有一拼了,我想这绝对不是他们想要的。他们的贝司手坐在我的右边,酒红色的长发已经褪成了橘红色,指甲上留有银色的残痕。他告诉我他叫琦琦。这没有什么特别的,坐在这里的人的头发都是五颜六色的。 
  菜上齐了,开始吃,有人进进出出,上厕所,打电话,坐在我左边的青岛人留一头长发,戴一副宽边茶色眼镜,经常被人说成像汪峰,我倒觉得像以前的校园诗人。他根本不碰海鲜,据他解释是从小吃得太多了,再吃就要吐了,我则拼命地吃呀吃。琦琦问我平常喜欢什么乐队。中国的我喜欢超级市场。平时看什么书?我说只要带字的就都喜欢看。有一个日本人叫太宰治的,我也喜欢看王尔德的童话故事。我更想生活在童话里。我漫不经心地说。无所谓,我知道对方是一个陌生人。他听得懂听不懂没有关系。 
  我也想生活在童话里。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还有人和我一样想生活在童话里。他盯着我的眼神眷恋诚恳。 
  这有点儿意思。我想。我觉得真是没劲。 
  你喜欢运动吗?你喜欢做爱吗?他轻松随意地问道,似乎并没有在等待什么答案。 
  我笑了一下,看了一眼四周,他们都在抽烟、喝酒,并没有人在关注我们的谈话。我想当时我也许还嘟囔了一句:太牛逼了!而我有着足够的定力和心机来操纵这一切。这一切令我乐此不疲,这正是年轻的好处和快感。 
  “嘿嘿。” 
  “去我那儿吧。” 
  “……” 
  我叫春树,就是日本著名作家村上春树的春树,当然我也看过村上春树的东西,但没有太大兴趣,最喜欢他的一部小说是《挪威的森林》,但我更喜欢The Beatles的《挪威的森林》和伍佰的《挪威的森林》。我今年十六岁,高二,这半学期没上学,因为太烦。我是一名记者。我想当一个作家。这么年轻,多好啊。现在我天天在家呆着,睡觉,幻想,听歌,没有男朋友。 
  All right;我已经做好准备跟琦琦回他的住所。从饭店出来,我的肚子有点疼,刚才吃得有点太多了,这并不太妙,恐怕我的睡梦又要不踏实了。但别的一切都好极了,夜色温柔,梧桐树叶从北京市的黄色街灯斑斑点点漏下来,想来会在我脸上形成金色的小斑点。这种感觉是如此地难以形容,就像在用千金去买令人销魂的一瞬间一样,无法把握啊。她正在为一个粗俗的笑话在笑,有点快乐有点敷衍得像捧场。她就像一个“Groupie”但她的双眼又分明有着别的东西。当她静静地对切说改天再做采访今晚另有事时,他分明看到切眼里射出充满嫉妒及意味深长的复杂目光。 
  我是一名台湾富商的私生子(我知道这多少有点像一出三流港台剧)。我的父亲不要我的母亲了,所以我从小跟着养父养母长大,一直认为自己很幸福,直到十五岁秘密被揭穿的那一天。我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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