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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

超时空摇滚 第二部 遛弯篇 by:发霉桃子-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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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噢,他妈的!他到底把我当成了什么?!宠物狗?——当某个景点不允许动物进入时,就将我寄放在宠物旅馆,然后自己大摇大摆去享受星级酒店的豪华! 
  这他妈的是什么垃圾?! 
  注意到船是被固定在码头边的,我也试着要走上去,但剩余的武装力量仍然是我对付不了的——太可恶了!这时候也不忘放松对我管制! 
  我当然不会乖乖呆在笼子里等主人回来对他摇尾巴。争吵了一番,警卫和仆人们与我达成妥协——我可以随时到甲板上走动,但要保证在皇上回来前立刻呆回舱里,并假装一切跟往常一样。 
  其实也做不了什么。最后我就像现在这样仰躺在甲板上晒太阳——今天天气不错,唯一的安慰。 
  这里的水真清澈。在我住的城里,唯一的一条小河总散发着腥臭味,尽管人们说它已经是非常干净了,至少还有鱼虾可以捕到。但在这里,我像这样躺着,一边接受上方温和的阳光,一边有带着水草清香的微风拂过我的脸,隐约还能听到少女的欢笑… 
  少女的欢笑?! 
  我立刻睁开眼睛朝那个方向看去,以确定它不是幻觉! 
  当然不是,否则我怕是连眼睛也花了。 
  在河对面,堤坝的一处阶梯下,两个穿着深色长裙的女孩玩水…恩,好像是洗衣服。但她们现在确实把工作丢在一边而互相泼水取乐——顽皮的姑娘!我喜欢这样的女孩,慢慢站起来,抹抹头发,走到离她们最近的甲板边缘—— 
  “你好么?!你们?” 
  她们马上发现了我,停止了打闹,大概是注意到我与众不同的外貌,对着我指指点点。我紧张起来:这张我一直看来还过得去的脸,在这些女孩眼里可不一定是那么回事!(桃:你忘了已经有人被它迷得七荤八素的事实了?) 
  “你们可安好么?”我换成文雅的语气又打了次招呼,笑得很诚恳,挥手也很轻。 
  这次,她们一齐笑了起来,看样子很开心。对啊!我还是很有魅力的,在宫里,那些妃子们都夸奖过我! 
  “你们叫什么名字?!”好久没用上的台词了,我甚至有些感动。 
  “呵呵呵…”只有笑声。太远了,我看不清她们的样子,但感觉很清秀,个子不高,衣服穿得很严谨,看不出身材…不,我只想跟她们认识,做会儿短暂的朋友也好! 
  “你们…你们不忙么?”真该死!我的中文为什么不能再好点? 
  啊!太好了!又一个女孩加入了!另外两个正跟她说我的事呢!我激动极了:这种时候…这种时候… 
  音乐! 
  太棒了!我为自己的想法倾倒。 
  “你们等!等我!”我朝对岸呼喊,转身飞快朝船舱奔去。 
(桃:我怎么想起了猪八戒…) 
  素来听闻济州自古重养商贾贸易,又凭借着运河之势,交通京城与其他各地,极其兴盛。高涉方才与众人在知州府上换上便服,自后门不动声色地出来,就是要一观此景。 
  今日适逢集会,城中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忙坏了微服护驾的侍卫们,纷纷拥在高涉等人周围,生怕出什么差池。高涉自信无甚大碍,反倒被这些人拦得举步维艰,引来不少诧异的目光。 
  街市间,不光有商贩叫卖,更兼些个走江湖卖艺之人,敲锣打鼓、吹拉弹唱,热闹非凡。只是围得拥挤,高涉并众人远观略听了会儿便走开。这一路真是目不暇接、耳不得宁,连鼻子都饱受各种香气熏扰。 
  可惜那小子模样太扎眼,不然带出来见识这一遭,看他是个什么表情!高涉不时这样想起,心头略感遗憾。 
  走过一程,天气又热,不免口干脚累。八喜瞥见前方正好是座茶楼,便请驾前往一歇。高涉、沈境、八喜并选两名侍卫上了楼,选一处上佳的单间,临街坐了,刚好看尽街景。 
  “车水马龙,比肩接踵。这济州此番光景,竟比京城还热闹些。”喝口茶水,略润喉舌或,高涉随意感慨道。 
  “主公所言有理。此时恰逢集会,想是来了不少外乡人,抢在今日贩货,着实壮大了些声势。”沈境的答话也显得收放自如。 
  “人这么多,却也未见出什乱子,看来此地民风果然如杨宝德所言,淳朴平和…” 
  突然间,听见下方锣鼓敲起,人群喝彩不绝;大约又是卖艺练场的,却不知玩的什么把戏,竟揽得这等人气?高涉与众人俱寻声望去,只见街角那围了里外三圈的一场子里,有什么花花绿绿的在跑动。仔细一辨,才是一只大猴,穿一领碎布镶拼的短背子,手持一锣,敲打着满场跑。 
  这等新奇,岂不比那些唱曲打拳来的引人入胜?楼上众人渐渐也被吸引了去,看得津津有味。 
  那猴远观高不足四尺,似三五岁孩童身量,一身黄毛。学人走路,只是骨骼终与人不同,一瘸一拐,摇摇晃晃,实在可笑。只见它敲一会儿锣,撂在地上,栽几个筋斗又从耍猴人的箱子里掏出一件月琴似的器物,抱在怀里模仿人样弹拨起来,嘴里咿咿呀呀乱叫… 
  “噗——”沈境冷不防将口中半含茶水喷了出去。“圣…主公恕在下失礼!”赶紧将头低得紧紧请罪。 
  高涉脸色极阴沉地看他一眼,半晌低声道:“无事,免了罢!”再转头看那猴子,已将琴放下,听随耍猴人的指令,在场子里连翻筋斗,引来叫好声连连。 
  “回船起程!” 
… 
Did I tell you I don‘t think this will work out 
That I love you but I‘m wanting something else 
Something close to me that I cannot forgive 
  Something far away that I‘d like to end with。 
… 
  “Wow——” 
  我又唱了一首,接着听到对岸的欢笑和鼓掌声,低头微笑——虚荣心膨胀到极限了。 
  这是真正的即兴演出!目的如此单纯——我要让所有人高兴!现在,那边已经聚集了一群人,男女老少都有,连我们这边其他几只船上的警卫们都站出来听我唱了!我真了不起! 
  ——Percy,你真了不起! 
  我差点这样嚷出来。噢,今天可真热!我还是把外套脱了吧… 
  “大人!快、快…” 
  突然有人来扯我袖子,回头一看原来是福乐——他怎么了?那么激动? 
  “大人!皇…” 
  “不要…I‘m pissed off!”我不耐烦地将他挣脱:这家伙就他妈的知道管束我有没有穿好衣服!…啊?不好,其他人也拥了上来!“你们干什么?!我…Oh!God dammit!” 
  我被那群蜂拥而至的仆人和警卫牢牢挟制住,架着胳膊抬了起来!我拼命蹬几下,他们干脆将我整个举起!不!这可不是我要的人群跳水! 
  “放我!You bastards!”我不要这样狼狈的退场!那些人…那些女孩…天呐!太丢脸了! 
砰—— 
  他们将我丢回船舱后还关上了门!一个强壮的警卫拽着门不许我打开,跟进来的福乐死死拖着还在我身上的吉他的背带,试图让我坐到床上!仅仅是不想服从这一切,我顽固地抵抗着…至少,至少让我打开那扇门—— 
  哦,它打开了! 
  我笑了,然后… 
  表情凝固。 
  原来是这么回事——皇上回来了。 
  队伍行至那码头附近,高涉坐在轿里隐约听到前方似有喧哗,立刻想到那最不好安置的一人,便命人赶过去查看。待行得近了,愈发听出正是珀希的声音,还有他那琴音,似在弹唱,嗓门吼得格外大。大约又是唱上兴头了——这小子,真是片刻耐不得寂寞,总要寻些事闹! 
  谁知打探来的情况却是珀希不仅在引亢高歌,更是上到了甲板,朝着河对岸围观的百姓们手舞足蹈,玩得不亦乐乎,刚刚才被仆从并侍卫们捉下告止。高涉听闻此言,只觉胸中一腾热火,怒不可遏,又兼想起先前在闹市中见的那场猴戏… 
  一登上船,直奔那间舱——果然还未消停,只听里面争得鸡飞狗跳——高涉推开把在门口、还未反应过来的侍卫,一脚踹开那门—— 
  哼,他竟在笑? 
  “嗨…” 
  高涉眼缝一窄,箭步到达对方跟前,揪住领子将他拖在自己身后,走到床边,一把掼了下去! 
  “哎噢——”还挂在身上的吉他落在珀希身上,砸得他叫唤。 
  “你这——” 
  “Stop it!” 
  高涉见了那琴更是气极,两下摘除,一手举起,眼看就要将之摔了出去,却被反应出来的珀希爬起来一把扯住他衣襟,总算救下——没摔下去,物件却还在高涉手里,举得远远。 
  此时,珀希的表情忽然松下来,只眉毛还皱着,双眼也盯着高涉,却不仇恨,双唇微抿—— 
  “我…抱歉。” 
  这是什么话?高涉被这一句没来由的话弄得顿时心无着落:他这是道歉?认错? 
  “我抱歉…还吉他给我。” 
  原来是讨要这为祸的孽物!高涉咬紧了牙,手捏着那琴颈恨不得碎了它。 
  珀希也观出对方的火气极盛,并不再求,只跪在那里,专注地看着高涉,模样极为老实屈服。 
  高涉深咽一口,叹出气… 
  “来人!将这祸害收下去锁上!” 
  于是进来两名太监,从他手里接走吉他,抬了出去。 
  “No——”珀希失声哀号。 
  Rikers岛:纽约监狱岛。 
  I‘m pissed off!=烦死了!少烦! 

第十四章 
  “胡搅蛮缠!众人一路疲劳,哪有心思赴什么‘接风宴’!”高涉听到来人告曰林知州已在大厅设下盛宴,为御驾一行接风洗尘。 
  “陛下,”沈境赶上来插话。“微臣亦知陛下此时劳累,但终究是臣子一片心意,况且那酒菜业已备好,若陛下不去前往,岂不都浪费掉了?”稍微压低声:“陛下只须稍坐片刻,赏林知州一个脸面便可。” 
  高涉听出这话里的意思,略点点头:“恩,也好!传下去,朕即刻前往!”又对沈境:“你也先去换身衣裳,稍后随朕同去。” 
  沈境退下后,下人们将门掩上,高涉走到一面山水屏风后,待八喜领人过来为他换衣。 
  “都安顿好了么?”顺便问一句。 
  “回皇上,人员俱已入住,只马厩太小,马匹住得嫌挤。”八喜一边汇报一边为皇帝宽衣。 
  “将就着吧,这两日也不像有雨。”踌躇一阵:“那小…珀希那里,你如何安置的?” 
  “回皇上,老奴为他选在这屋隔壁,此时已安然入住了。”八喜抬头往身后那堵墙一望,高涉也转过去看那方。 
  “恩,待会儿记得让管膳的借这里的伙房为他做好饭菜。” 
  “老奴明白。” 
  我被福乐叫醒,说该吃晚饭了——确实,那引人流口水的香味。 
  一路下来,我都能吃上跟宫里口味一样的饭菜,不用说,皇上的这次旅行还带上了他的厨师——真奢侈! 
  说起来,我这几天都没见到他。上了陆地才发现旅行的队伍有多庞大:全部差不多有半英里!虽然不想见,可还是好奇他会在哪辆马车里…恩,他乘的车会是什么样?是不是很大?像富豪们总是坐加长型。 
  他为什么带这么多人旅行?炫耀?如果不是一开始就被明确告之,我一定会认为这是搬家。无论哪里,有钱人做的事总令人匪夷所思。 
  他又为什么带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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