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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郑传之 断剑 第一部-第12部分

小说: 郑传之 断剑 第一部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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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是慕容觞情,后是我,我们禁锢了你鹰一样的翅膀,风一样的心。
好吧,既然这样,我就走出去,连着他的希望走出去。
又一天的清晨,我照例在寝宫的门口站着。
王,从今天起,没有轩王的手令您不许出寝宫。是鎏苏,多年以后的今天,我们又是这样了,他是大将军,可同时是监管我的狱卒。原先是我的命令,现在是毓轩的命令。
可以去花园吗?我只问了他这样一句话。
他看着我,如同我看着他。几年的光景,原先那个精致的少年已经换了样子,丰姿潇洒的将军,丰采更胜从前。他原先和我相处的日子是我在禁宫中最正常的岁月。因为瑶光多年的抚慰,早年的伤痛和绝望已经好了,所以可以说他没有见识过我真正的样子。现在的我已经是最原始的样子,神情恍惚,脸色青黄,连眼神必定是黯淡而散乱的。
但有一点是不同的,肯定是不同的。现在的我知道我自己正在做些什么,我把自己最不堪的脆弱展现出来有我的目的。
我们在对视,我在等他的回答。
可以。
终于他说了这样的话。
真有些不知人间何昔的感觉。
花园中已是萧瑟之秋了。
我拿起一壶酒,撕开了上面的封,对着嘴就灌了下去。
陈年的江南春,浓烈使我难以承受,勉强咽了下去,任不住剧烈咳嗽了起来。
王。鎏苏冲到我的面前,但没有敢动手。他不敢从我的手中抢走酒,也不敢扶住我。
一次,一次,又一次。
我忍住咳嗽,强行灌下烈酒。
撕心裂肺的疼,嘴里有了一股咸味。
忍不住,我也不想忍,一张口,腥红的血冲口而出。
终于,手松了,精致的酒坛在我的面前化成了碎片,我的身体一下子软了,跪坐在碎片上,早上新换的白色衣服被血染了,像浓重的胭脂。
我在赌,我用命在赌。
如果我成功了,我可以活着走出大郑宫,如果我失败了,那万事俱休。
快叫太医。鎏苏慌张的声音震的我头很疼。他紧张但很轻柔的抱起我,赶紧进了屋子。
咳,我又吐了一口血。由于多年的调理,咳血的毛病很久没有发作了。我相信鎏苏根本不知道我有这样的沉疴。
王,您挺一会,太医一会就到。他放我在床上,却没有放开我,一直这样抱着我,我甚至感觉到了他说话时的热气。
我知道这点血不算什么的,十年前,我也是这样一天一天熬过来的。
意识却渐渐的昏迷了。人的身体还真是脆弱呀,即使意志再坚强,也抵抗不了身体的软弱。
我坚持不说一句话,甚至连呻吟一声也忍住了。因为我怕我心中的真实露于人前。他们都是聪明人,蛛丝马迹就可以寻出我的意图。
这次我不容许自己有半分的差错,勉强不让我的神智当真脱离我的掌控,我睁着眼睛,但我看不清楚,视线已经散了。
仓皇中,听见一个人的声音,毓白,就是你死,我也不放你。
我死?
我不会,我会活着走出大郑宫,我会在另一片天地进行我真正的人生。
刚到早冬,外面下起了薄雪。我躺在床上,看着窗外飘落的雪花。
胸中还隐隐作痛,全身无力,我只好安分的躺着。
鎏苏过来端了一碗药,浓浓的药香让我有些难受。
王,喝药了。
原本应该拿剑的手现在小心的端着药碗,俯身跪在我的床边。
药,又是药。补身的药不是很苦,但是汤汁浓重,味道古怪,有些淡淡的甜味,但是绝对盖不住党参原有的苦味,一碗药当真是酸甜苦辣五味俱全。
他拿起汤匙,盛满了药,送到我的嘴边。
我看着他,没有张嘴。
要是瑶光,现在他会微微一笑,然后用汤匙翘开我的嘴,把药送下去。一般的情况,他是一个斯文的人,可在我喝药的事情上,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
想起他,不禁有些神伤。
八年了,整整八年了。
人间已是几度春秋。
原来我以为我会忘记他,可有些东西随着岁月的流逝只会愈加清晰。
他叹了口气,声音轻的几不可闻。王,药凉了。
放下吧,我不想喝。
轩王吩咐的,这些药是太医,……
鎏苏将军,把药放下,你可以走了。我的口气不免强硬起来。
这,他犹豫着。
我知道他,怕毓轩的怪罪,也许也怕我的身体当真会出事。
鎏苏,把药给我。毓轩不知道什么时候到了鎏苏的身后。他依然是一身蓝色的锦袍,但在我眼中,他的蓝色不再是那样的炫艳,而是有了无法化开的浓重。
鎏苏递给他药碗退了下去,临走,还看了我一眼。
我突然有些高兴,他的眼神告诉我,他刚才心中闪过很深的嫉妒,如果是针对毓轩的,那未尝不是好事。
鎏苏,他还记得我拒绝他的那个凄凉的月夜。
毓白,不管你现在想些什么,总之我可以告诉你,你无法从我的身边逃开,即使你想死,我也不会让你如愿的。我一直不知道你的吐血的病这样的严重,否则,我根本不会让你碰那该死的酒的。你听到了没有?
最后,他几乎喊了出来,可我依然没有回应。什么比冷淡更加伤人的呢?
他喝了一口药,转而吻住我,想用这样的方法向我灌药,可我紧咬牙关,药丝毫没有灌下去,浓浓的药汁顺着我的嘴角流了下去。
也许他在我昏迷的时候是这样喂我药的,可我清醒的时候,他就没有办法了。
你就这样想死?他用力掐住了我的下巴,狠狠的对我说。好,好,那我让你死也死的不安心。
他说完,走到我的书桌上,拿起瑶光剑,又走回我床前,将剑递到我的面前。我费力的伸手刚想拿,他收了回去。
你一直惦记着这剑,连你喝酒的时候它也在你的身边,可想而知他对你的意义。我原来纳闷,这是谁的配剑,可我现在终于明白了,这是传说中的凤朝名剑瑶光,从名字上看,很明显是瑶光的配剑。
他说着,抽出长剑。
剑是百年难遇的好剑,可惜,它跟错了主人了。
我知道他想用斩断瑶光剑的方式换取我的屈服,他想让我说话,想让我乖乖的喝药,想让我做一切他希望的事情,不然,他肯定会毁了瑶光剑的。
我看着他,再看看那剑。
比起得到瑶光的配剑,反而不如遵从他心中的愿望。
实现了他的想法,那些实物就不重要了。
只是,为何心的酸涩是哪里来的?
我当真已经懦弱到保护不了我对之付出感情的任何东西了?
不想看他,于是闭上了眼睛。
我在等着,等着他的动作。
但是,久久没有动静,我睁开了眼睛,看见他还在那里,手中的剑也依然。
怎么了?我问。
你为什么会不关心?
我苦笑,我怎么可能不关心呢?
人都不在了,剑徒留伤心,不如就此斩断。
你在说谎,我看见你眼中的泪了,你很伤心。
是吗?我伸手拂了一下眼睛,果然,泪水已经盈眶。
最近变的软弱了呢,我自嘲。
半晌,他低声说,我不想逼你。你在这样下去,悲剧早晚会发生的。
他是第一个当着我的面说出了这样的话,我轻轻一笑,想必此时我的笑一定很凄凉。这时,我用心想了想,也许他当真不想我死。
那就让悲剧发生吧。
我沉默之后的一句话。
他走了,也许很不甘,也许很气愤,也许,仅仅是也许很失落。他同时带走了瑶光剑,看来他还是不想我得到我想要的东西。
鎏苏又进来,他又拿了一个碗,我想应该是参汤。喝不了药,只能用这样昂贵的补品补充我的体力了。
王?这次他直接问我,用眼神问我。
将军,放下吧,我不会喝的。我低声告诉他我的决定。为什么每次总是你,那些小太监呢?
轩王不想他们接近这里。
他的声音低缓而平静,就是在叙说一件事情,没有顾及到他正在说的是我被囚禁这件事情。
是吗。
我不想问他是否感觉这样很委屈。因为我一旦这样说的话,很容易让他感觉到我在离间他的毓轩。
可鎏苏是毓靖的部下,按理不应该很毓轩这般的接近。这样的情况只能有一个解释,这次的事情是经过了毓靖的同意。
但我了解毓靖,他和毓轩有本质的不同。他本性淡薄,可很重情谊,从他对待昊然的态度可以看出来。这样一个人,自然无法舍弃手足,这也许是他支持毓轩的原因。可同时我也是毓靖的弟弟,所以,这未尝不是他会帮我的转机。
我突然想和他说些什么,将军,你坐吧。
从刚才他让我喝药开始我再也没有叫过他的名字,只称呼他的官衔,这样可以拉开我们的距离,让他有所顾忌。
和你认识也很久了,我们从来没有好好聊过吧。
臣,……
不要说什么臣了,你和我的长兄关系不错,但你想必从来没有听过他讲我的事情吧。
靖王怎么敢妄言王的事情呢。
不用紧张,我没有说什么,我只是突然想和你说说以前的事。
感觉他在我的身边坐了下来,我继续说。
我出生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夜晚,也许是芙后看到了那样纷眩的雪一时高兴,给我起了我的名字,白。这个名字却是极简单的。
我小的时候很喜欢看书和写字,一直到现在也是。我经常写字写到很晚很晚,这就是我寝宫的灯为什么一直亮到天明的原因。原来一直有人陪着我,那已经是很久以前了。
说到这里,我顿了顿,让自己从沉迷的往事中解脱出来。平静了呼吸,我继续说。
我很喜欢雪,喜欢太庙的雪。
太庙的瓦是青色的,雪在上面很素净。太庙外面是青山,甚至在那些的旁边还有一条河,这些是我十四岁之前只在书上看到的东西。
记得第一次看见这些是我父亲下葬的时候,那的时候王朝大丧,每个人处在一种对未来不确定的状态,一切未来是那样的虚幻而迷茫。
我那时只有十四岁,一个可以称为孩子的年纪,在那样的时刻,我心中却有一些第一次走出禁宫的喜悦。
身穿着新王的龙袍,颜色是白色的。我捧着父王的灵位,将它安放在太庙。那时我在想,也许不久之后,我也消失了,只剩一个牌位放在冰冷的太庙里。逢年过节的也给我上住香,也念一些悼文。
这是我所能想到的最好的结局了。
说到这里,我笑了两声。
你一定很奇怪像我这样的人是如何生活的。其实那些并不像民间想象的那样如何的快乐而糜烂。
我每天几乎在看书和写字中度过,可书看的越多,心也就越沮丧,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是为了什么。
我感觉到我的生命几乎是静止的,有一段时间我甚至感觉不到亲人去世的悲哀,也没有什么可喜悦的事情,这些事情在这样的地方很普遍。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
我说这些是想告诉你,我的生活无所谓生无所谓死,那些对于我来讲没有区别。说到这些真是愧对天下,愧对万民了。
感觉到他也动容了,我继续我的说辞。
但我真的累了,我不想这样继续我苍白的人生。
如果有来世,我真想生在寻常百姓家。生活可能会苦些,最起码让我感觉一下真正的青山绿水,花草鱼虫,不是禁宫中罕见的珍品,而是普普通通的。
王,不要说了。他抓住我的手。
王,我不会让你这样下去的,一定不会的。
说完,他急忙跑了出去。
我说这些话真真假假都有。说不留恋王权骗的了别人骗不了自己。
我虽然不热衷,可沉迷其中那种迷醉的滋味我无法忘记。当天下臣服于脚下,你恨的人也恭敬在你身前行礼,那是一种征服感以及无以伦比的美妙。
鎏苏,对不起,对不起。
看着他远走的背影我只能如此。
在比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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