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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第1部分

小说: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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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如人的一生是一部50集电视连续剧,你愿意在第一集就碰到一个女人,然后你们分开,在以后的49集中,你都在思恋她、爱她、为她痛苦为她伤心为她夜不能寐为她茶饭无思为她不顾一切为她抛家舍业为她——直到生命最后的那一刻——你愿意这样度过你的一生吗?有女人值得你这样做吗?用你的一生证明你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恨这样的女人!

  还在我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我曾经幻想着自己是一个浪迹天涯的骑士,为了一个女人,付出我高贵的生命。我将长眠于青山绿水之间,而女人将泪洒于我的墓前,岁岁年年。

  荒唐吗?

  别轻易下结论,我没有成为那个少时理想中的男人,并不是因为我不想,而是因为没有那样的女人——我是说,没有几个女人看重我这条烂命——如果我对女人说:“我爱你愿意为你去死”,女人眼里的光亮还不如我送给她一管幻彩口红;她们并不需要男人的生命,她们常常会说:“你死了,我找谁去?”

  她们要你活着,因为你活着,她们才能向你提各种要求……

  我见识过很多女人,无论是美的,还是不美的,聪明的,还是愚蠢的,她们以各种方式各种语言要求同样的东西——幸福。

  知道女人怎么理解幸福吗?

  和男人如何理解“成功”类似——“仅有我自己的成功是不够的,还必须有别人的失败做陪衬”,对于女人来说也是一样,仅仅她自己的好感觉是不够的,还必须配合别人的羡慕,至少是引起别人的议论或关注。

  当女人说自己爱上某个男人的时候,实际上的意思是说,她们感到了幸福,或者得到了一种幸福的保证;当她们说不爱某个人的时候,往往是因为这个男人不符合她们的幸福标准;而当她们伤心哭泣指责男人欺骗了她们的感情,那种痛苦和买股票赔本是大同小异的,原本她们以为自己买的股票是会升值的,但她们错了,她们轻信了,她们悔恨交加,她们痛不欲生……

  自从我意识到我的生命对于渴望幸福的女人无足轻重以后,我就开始追求成功,无情地追求,残酷地追求,就像非洲草原上一只天分不太高的豹子,竭尽全力穷追不舍,他的目标是一头漂亮的健壮的奔跑速度接近风速的羚羊——我对成功的渴望就像那只豹子,虽然我不能确定自己最终是否得手,但我不肯放弃……

  知道男人最想要的是什么吗?——有几个男人一辈子喜欢做一棵“无人知道的小草”?我宁肯我所爱的女人为我流尽最后一滴眼泪,而我只是用我修长的手指划过她消瘦的下颌,对她说:“我将爱你,今生今世;我将想你,每时每刻”,然后打马扬鞭绝尘而去……

  所谓爱情不过是一个故事,那些渴望爱情的人,就是一些渴望故事的人。我要给你讲的不是爱情,我这样的人不配讲“爱情”,我给你讲的是故事,我自己的和别人的。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0

  朱芳华为什么要找我?

  我们有四年情史,一年婚史,然后我们分开,整整十年没有任何联系。

  在电话里,她的声音听起来和以前一样,说话的语气态度腔调完全像我们几天前刚刚见过面,随随便便亲切自然,她说:“一军,我是芳华,你今天晚上有安排吗?我找你有点事 

儿。”

  “什么事儿?”

  “见面说怎么样?”

  “你在哪儿?”

  “在你楼下。”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1

  我,许一军,35岁。

  在我这个年纪,混成我这样应该没有什么好抱怨的了吧?结了两次婚,换了三辆车,置备了四处房子,跳了五次槽,中外的墨水都尝过一遍,目前在洋鬼子的公司做首席法律顾问,活儿不算累,职位不算低,钱包打开一排信用卡,每张的数目都足够在五星级酒店住上一个晚上外加返程机票。几个月前,老婆带着孩子移民去了加拿大,一周我们通一次电话发若 

干次e…mail;父亲早年去世,家中仅存寡母一位,年事渐高但身子骨硬朗,她以我为此生的终极自豪,在她眼里,我算成功人士,我自己也常常有这种感觉——虽然时不时地也会产生一些心理医生所讲的“不良情绪”,比如说莫名其妙的厌倦,但很快就能排解。毕竟我还算混得不错的,我是一个成功人士,虽然只是一个“业余初段”的成功人士,和那些真正出类拔萃的人比,我差得不是一星半点。但,不是有很多像于连这样的更年轻一辈把我这样的生活,定位为自己为之奋斗的“人生目标”吗?

  我忘了给你介绍于连了,他是我母亲的同事刘阿姨的孩子,研究生毕业,25岁,眼高手低,换了好几个工作,不是人家炒他,就是他炒人家。最近他常带着他的女朋友来找我,希望我能给那个小家碧玉找个“每天睡到自然醒,钞票数到手抽筋”的工作。他的女朋友叫什么来着,是露西还是莎莉,我没记住,总之是一个娇滴滴把自己特当宝贝的那种姑娘,她款款落座,一招一式都训练有素,她微笑莞尔,用一双自己知道自己很大的眼睛忽闪忽闪地盯着我看。说老实话,我对她这样的女孩子没有兴趣,她太浅了,我一眼就可以看穿。一个人出身于小门小户不是她的错,但问题是她不该模仿大家闺秀的气质,而且模仿得还那么糟糕。她这样的女孩子不明白一个道理,鸡窝里虽然可以飞出金凤凰,但不是她那样一个“飞”法儿。她以为自己很有魅力,但又豁不出去;她觉得自己很独特,其实却又很平常。她以为她在我这样的“寂寞中年”面前笑一笑坐一坐,我就会生出怜香惜玉之情,呵护她照顾她做她的糖心干爹为她铺平人生的道路,想法太天真了!我连自己的孩子都放到加拿大让人家教育去,哪有工夫给她做人生的导师?

  我已经35岁了,我见识过女人,我已经能做到“TO SEE A WORLD IN A GRAIN OF 

SAND”(从一粒沙中看到一个世界),她并不属于名贵花种,而她自己还不知道这一点。这是她的不幸,这种不幸将伴随她的一生,如果她不能及时把自己的根扎到地里,像一棵玉米一样快活而充实地活着。

  当然,我不会对眼前这个小家碧玉说出我的这些想法,首先我犯不着,她没准儿会自我感觉良好地以为我爱上她了,然后拼命地顺杆爬,我还想清净点,我惹不起;其次,现在她把自己打扮得像一朵含苞待放的花骨朵,我却建议她像一棵玉米一样活着,那不等于杀了她?

  TIME WILL DO 

EVERYTHING。我将看着她到死都是一个怨妇,永远顾影自怜,永远感慨世事沧桑,永远心比天高命比纸薄,永远都是生活对不起她。她将无休止地抱怨人生,她自信心的惟一来源将只是她的高度自恋。可怜的女人!还好,她现在还拥有青春,这使她有资格娇滴滴羞答答拿着天真当可爱,并且还可以仗着这些资本,混上几年,但最辉煌的成果也就是在她的电话本里多添几个低端“成功人士”的名字而已,其实,认识我们这些低端的“成功人士”有什么意义呢?我看不出来。至少我是绝不会买她这样姑娘的帐的。我真希望她能明白这一点,从此不在我身上浪费时间。

  我知道,就这点而言,我是一个挺没劲的男人。但我要为自己辩护的是,我之所以这么没劲,是因为我见得多了,尤其是这类女孩子,从我十七岁起一直到现在,我见多了,她们经不起时间的考验。岁月无情,指的就是对她们无情。

  我跟于连他们客套了两句,然后就不做声了。我的人生经验告诉我,如果要礼貌而周到地打发你的客人,最好的方法是让他们说,等他们说累了,他们就会告辞。

  平心而论,那个姑娘说话的声音轻柔婉转,但是我却觉得很不舒服,因为我知道她的轻柔婉转是为了迎合我,我能猜得出来,她在于连面前一定不这样拿腔做调。她把自己扭捏得像一朵水莲花,嘟着小嘴唇羞答答的说:“我没有做过什么工作,也不知道自己会做什么,但我可以学,我会学得很快的。”

  我靠!这他妈的是找工作的态度吗?!还没怎么样,就开始撒娇。

  幸好,这个时候朱芳华打来电话,这给了我一个完美的借口,使我可以礼貌周到地打发这对欢喜冤家。后来我常常想,假如那天不是我急于脱身,我会那么爽快地答应朱芳华,让她到我的办公室来?人啊,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2

  我发现自己越来越怪。我会忽然不耐烦,沉默不语一言不发,而且常常无缘无故地心神不宁,像地震前的猫狗,表现反常。有的时候,兴高采烈地去参加一个PARTY,但是走到中途却忽然改变主意。我这是怎么了?这是不是人们所谓的“中年危机”?每每想到这一点,我就会不寒而栗,有一种“完了”的感觉,并且会连续几天情绪不高喜怒无常。有一次,我陪着一帮朋友去打高尔夫,一种庸俗无聊的感觉几乎是瞬间占有了我的全部心智,我问自己,难道就这样,甘于做一个平凡普通庸庸碌碌最低级别的“成功人士”,并为此沾沾自喜心满 

意足?难道就这样听任自己大踏步地迈入四十岁的行列?然后,五十,六十,七十,一直到死?那一刻,我难以平静。从此之后,我一直失眠,而且每天一到快下班的时候,我就容易感到心烦意乱——一天就这么过去了!一天又一天,毫无悬念,琐碎忙碌、虚假繁荣!



《无限怀念有限悲伤》3

  朱芳华的电话恰巧打在我的“软肋”上。

  我已经说过,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会感觉下班前的那十几分钟是最煎熬最脆弱的,遇上周末则感觉加倍——我没有家,家里空无一人,而我的工作又不需要更多的投入,何况我们洋鬼子的公司根本不鼓励加班,如果你要加班,就如同向所有人大声宣布——我是一个笨蛋,我什么也干不好!

  我是这样一个人,一般来说,比较被动,如果那天不是朱芳华来找我,也许我就会跟于连他们混到下班,然后他们就会说,今天是周末,你要没什么安排,不如我们一起吃饭吧?而我是一个意志薄弱的人,尤其在周末的时候,没准儿就答应了,但是心里却悔恨交加。我自认为喜欢独处,但却总受不了热闹的诱惑。我总幻想着在外面混,喝喝茶吃吃饭聊聊天,也许就会有什么新鲜的事发生,其实,狗屁新鲜的都没有。

  我猜想那天于连那对狗男女一定已经计划好“宰杀”我这个冤大头,我已经无数次上了他们的“贼船”,他们非常善于倚小卖小,他们会像天真的孩子似的,在快下班的时候,混到我的办公室来,借口很多,比如正好在附近买东西,或者像这次这样,说想和我谈谈未来的生活,然后,下班时间到,大家顺理成章地一起吃饭,边吃边聊,而我是他们的长辈,所以肯定是我买单,请他们吃西餐喝红酒再去酒吧坐坐,如果凑巧有朋友给我打电话邀我去俱乐部,他们就跟着去,以为自己非常受欢迎。天哪,饶了我吧!我还没有惨到要自己花钱买几个人陪着我吃喝玩乐,就是真到那个份儿上,我也不会买他们这两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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