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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部分

流年碎影-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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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还有“婚事”一个题目,如此处理,求分之则两便也。刘雪梅录入


《流年碎影》 婚事(1)


  《礼记·礼运》:“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这是由“人生而有欲”方面看,吃吃喝喝与男女结合,地位是等同的。“生而有欲”是“天”,及至降到“人”的身上或手里,情况就变为一言难尽。在道人(用汉魏人的称谓)的心目中,两者都价值不高,如必欲去取,则所取是饮食而不是男女。常人或俗人就不同,两者都不能舍,可是表现为心情,常常是男女比饮食更急。可是心情的急又不愿意表现为言谈举止,这是说,都认为这是后台的事,不宜于推到前台。后台的事不好说,可是,又是人生而有之欲,就说是不美妙吧,却强烈而明显,是把己身的隐蔽起来之后,偏偏希望看看别人的。此描述什么什么星正恋、邪恋、结婚、离婚以及附带的欢笑、啼哭的妙文之所以能尽快刊出并换得高稿酬也。现在,我也写流年了,已经写到将及而立之年,仍是只见饮食而未见男女,推想有“索隐”之兴的诸公诸婆诸才子诸佳人早已等得大着其急了吧?为热心的读者,主要还是追述自己的昔日,不当不以真面目见人,决定标个专题写。但泄气的话要说在前头,这里准备的是家常便饭,您想吃本土的传奇加进口的浪漫主义,是注定要大失所望的。
  叙事之前,想先说说我对婚事的看法。这看法来于对人生的一点领悟,可以分为高低或玄想和实际两个层次:高是可无,其理据是什么;低是应有,其情况是什么。先说高层次的。以“我执”为本位,我们可以问,或应该问:“不要男女,即无婚姻之事,难道就不可以吗?”有人认为不只可以,而且是“应该”。何以应该?一种理论是由辨析男女之欲的原因来,说我们所以有男女之欲,是因为天命(或说自然)限定我们要延续种族;而延续种族,我们并不知道也就更不能证明有什么宇宙论的或道德学的意义(个人的或全体的)。我们所能感受的只是这种欲给我们带来的拘束和压迫(到月下老人祠或娘娘庙烧香许愿就是好例),所以为了取得“万物皆备于我”的自由,我们应该不接受这样的拘束和压迫(如你要我传种,我偏偏不传种)。另一种理论(也可以说是兼实行),可以举佛家为代表。佛家看人生,多看到“苦”的一面。人生有多种苦,不假,有就想灭,至少是减轻。佛家自负为大雄,对于苦,是想以“道”灭之。灭之道是先求明苦因,他们找到一个力最大的是情欲。情欲由多种渠道来,其中一个最重大的是男女之欲,所以想灭苦,就要扔掉这种情欲。而这偏偏不容易,于是制戒,其中一个重大的是“淫”戒,对优婆塞和优婆夷宽容些,是只许正,不许邪,出了家则严格要求,不许男女,婚姻也就无立足之地了。以上两种想法都言之成理,后者并有人人都曾身受的事实为依据,借用禅宗的话说,我也参过。所得呢?知方面,高山仰止;至于降为行;就总感到山太高,而且陡,爬不上去。够不着的葡萄,不吃也罢,那就还是随俗,承认“男女居室,人之大伦”吧。
  这就可以转为说那低层次的“应有”,即成年之后,也搞对象,幸而有成,结婚。世间的一切事物都可以分等级,婚姻也是这样,以当事者满意的程度为标准,我多年阅世加内省,认为可以分为四个等级:可意,可过,可忍,不可忍。先说可意,是当事者(当事者是两个,人各有见,所感未必一致,为了便于说明,只好假定一致;或者承认不一致,这里的立论仅适用于男本位或女本位)觉得与己结合之人正是自己想望的,所谓天赐良缘是也。如果只顾希望而不管事实,当然,世间所成之婚最好都是这样的。可是很遗憾,充斥于世间的偏偏是事实,与希望总是有或大或小的距离。说起来这也是无可奈何的事,因为至少在这方面,上帝并非全能全善,于是所生,姑且男本位一下,只看外貌,西施很少而东施很多,娶得西施,可意了,娶得东施呢?还有,人总是不能因情热而长时期迷乱的,比如说,一见倾心之时,成为眷属之前之后,感到可意,这“之后”延伸,一年,两年,以至十年二十年,人老珠黄,马勺难免碰锅沿,还能同样感到可意吗?所以我有时甚至想,正如理想之难于变为现实,婚姻的一种可意的级别,也许只存在于《白蛇传》《牡丹亭》一类书里。太悲观了,或者改为这样说:都长时期感到可意是可能的,却是不多见的。承认这种现实有好处,是高不成而低就,心里可以坦然,祖传秘方所谓知足常乐是也。再说可过。过是俗话说的过日子,可过就是可以在一起过日子。这种中间的程度可以由“不足”和“有利”两个方面来说明。不足容易说,世相语“文章是自己的好,老婆是人家的好”的后一半正好说明这种情况。但更有力的是另一面的有利,可以用心理的感受来形容,是一天的由日出到下一次日出,一年的由元旦到除夕,男本位,有她,女本位,有他,感到有多种方便甚至依靠,没有她或他,轻则感到不够热闹,重则感到诸多不便,甚至过不下去。这样的男女结合,如果心里还装着“可意”,是李笠翁的“退一步”。过于委屈了吗?眼睛只看理想,是这样;如果换为多看现实,应该承认,能够这样已经很不坏,因为,也是现实,是有不少人还要退一步,降为可忍。接着说可忍,是看外貌,察内心,以及日常生活的诸多琐细,总是感到不尽如意,可是睁一眼,闭一眼,想说,少说一句,也能对付过去,或有时想到根治,分,子女,房屋,居家杂事,种种牵扯,又,“故人从阁去”不难,还能“新人从门入”吗?千思万虑,还是忍了吧。语云,忍为高,人生一世,会遇见天灾,会遇见人祸,都忍了,男女之事只是更近一些,难道就不能忍吗?这情况会使我们想到数量,是可忍与可过相比,究竟哪一种多些?大概只有天知道。最后说不可忍,情况是继续合,很痛苦,只好分。合不来,追原因,如果枚举,无限。但可以综括为四类。其一是一方,甚至双方,想,或已决定,另筑新巢,合就成为不可忍,只好分。其二是道德修养方面有大分歧,比如一方是坚信人应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并身体力行的,而另一方则以整人为乐,朝夕面对,不可忍,也就只好分。其三是政见有大分歧,比如在清朝末年,一方是帝党,主张变法,而另一方是后党,张口闭口老佛爷,必致话不投机,见面不愉快,就不如分,各走各的路。其四是生活习惯有大分歧。生活习惯包罗万象,有些放大,简直可以视为人生之道,古人说“道不同不相为谋”,离得太远,互不迁就,也就只能各走各的路。就我的观察所及,有的一对合不久而分,并不是有什么大分歧,而是为一件小事吵了架,一时气不能消,就分了。所以说生活习惯,也应该包括俗话说的“脾气秉性”,这看似小节,也会发展为不可忍,使婚姻破裂。
  以上说看法是泛论。泛论有大用,是我将以它为眼,看己事,以它为笔,写己事。


《流年碎影》 婚事(2)


  记得是80年代后期,我烦人刻一方图章,文曰“六代之民”,六代的第一代是大清帝国。我生于光绪三十四年戊申腊月,地道的满清遗民,又生在偏僻的农村,因而早年的生活不能不是乡村而且旧时代的。单说婚姻,我们那里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外加二早,订婚早和结婚早。估计是我三四岁的时候,我家隔一家的东邻有个姓石的男性,通称花四,他有个姐姐嫁村南六里侯庄子(属武清县)沈家,病故,沈姓又娶,他呼为续姐姐,生的次女行七,比我小一岁(实际是八个月),他认做外甥女,灵机一动,抽出红丝,就把她和我拴在一起。其后,仍从乡村习惯,于1926年冬天,新算法我和她都是十七岁,就把她娶来,成婚。其时我在通县师范念二年级,等于还没有接触新风,对于这样的婚事也就既说不上欢迎也说不上反对。沈是完全旧式的,缠脚,不识字。貌在中人偏下。但性格好,朴实温顺,以劳动、伺候人为天赋义务,寡言语,任劳任怨。母亲说她好,我也尊重她。旧时代早婚,一个务实的目的是家里添个劳动力,“男女居室,人之大伦”还在其次,所以只要外边能找到门路,总是把儿子送出去,求高升,儿媳留在家里做奴婢。这样,我到外面上学,只寒暑假回家,她就从乡里之俗,长年劳动,入门伺候公婆、小姑,出门下地上场,做妇女习惯做的活,如拾棉花、摊场之类,到寒暑假,还要伺候丈夫,缝制新的,拆洗旧的。家中任何事,她没有发言权,可能也没有意见;向来不表示感情,因为四德(德言容工)之首位的德规定,妇女是不该动情的。负担这样重,生活这样枯燥,却也有所得,是邻里夸为好媳妇。她有没有烦恼?至少是在婆家,向来没说过。直到后来,我回去的次数越来越少,有另一个女性与我相伴的时候,她也不说什么,仍是静默地过日子。我推想,她不说,心里是不会如止水的;是什么力量让她静默地活下去呢?大概是接受了两种“命”:一是几千年来妇女共有的,忍辱负重,为别人;二是自己遇到的,既然情况是这样,也就只好这样。但无论怎么说,这情况总是不美满的,父母二老会不会想到其前因以及如何善后呢?后悔包揽这婚事是不可能的,因为远看,祖祖辈辈,近看,左邻右舍,都是这样。大概也不会想到善后问题,因为除了任其不美满,顺流混下去之外,也实在想不出其他办法。那是旧时代,妇女已嫁,夫健在,明言离,另寻佳偶,这条路是不通的;可行的路只有一条,保留夫妻之名,兼取在婆家活下去之实。我也承认这样的现实,但对她,显然,纵使怜悯也力量有限,又因为多年来“伤哉贫也”,也只能每月补贴一点钱,以求她生活能够略容易些。这样延续到80年代,她去世了。我有时想到这件婚事。她的确是受了一辈子苦,应否完全由我负责?站在她一方,可以这样说。站在我一方呢?忘情过一生,且不说应该不应该,年尚未而立,做得到吗?勉强做,也是苦,应该由谁负责呢?推诸“旧”?可惜它是已然,你怨也不能把它怎么样。自然,华年已逝就可以循另一种思路,比如说,佛家的,就可以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可是如果真入了佛门,忘掉解脱也不对吧?那就不得不遁迹山林,修不净观了。总之,生在新旧交替的时代,想把围绕着婚事的诸多问题都解决得天衣无缝是几乎不可能的。其实,就是全新而不旧,问题就会减少到可以不再费心费力吗?显然也不是这样。那就结果仍然,至少是有时,还要“忍”。
  忍是后话,其时的实况是,我正在由旧走向新。这“新”是多方面的,说一时想到的一点点。其一,前面提到过,我念男师范,通县还有女师范,名称对等,人呢,有时足踏长街会狭路相逢,剪发,粉面,着淡雅旗袍,大脚,走路不扭而潇洒,觉得很可爱。爱,藏于心,也会发酵,孕育幻想,是如果能——那该多好。如果的背后藏有现实,是父母加媒妁那条路,其结果,自己已经感觉到,没有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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