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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部分

芙蓉-2004年第6期-第57部分

小说: 芙蓉-2004年第6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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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我终于做成了一件事,一件从小到大独自决定的大事。小时候,我在北京念过的每一所学校,都是母亲亲自为我决定的,每一次转学、报考重点中学,都是母亲为我亲自跑,亲自填写志愿,仿佛那每一所学校,不是我去上,而是她去上。 
  我母亲是一个极其负责任的人,一个我见过的最好的眼科医生。 
  父亲也是医生,他俩是上海第一医学院的同班同学。我见过他们当年的照片,年轻英俊的父亲和漂亮的母亲并排站在一起,身后是上海凸起的钟楼和当年黑白色调的繁华。大学毕业时,他俩一起被分配到北京,据说当时并不算太情愿,因为江南人以长江为界,是不太愿意被分到江北去的。 
  北京这个城市,对于两个江南人来讲,是陌生而又新鲜的。他们说,那时北京的天空特别蓝,蓝得就像最纯净的玻璃一般,明亮,鲜艳,没有一点杂质。 
  他们说,北京的天空是南方没有的。 
  那时候,他们还没有我。 
   
  我终于做成了一件大事,我向单位提出了辞职申请。这件事是我一个人做出的重大决定,我没跟父母商量,自己就决定离开了。 
  因为我要写作。 
  这种愿望从很小的时候就有,只是不敢说出来。父母对我要求过于严格,我只能往功课最好的方向努力,不能拥有自己的梦想和愿望。16岁那年,我从北京育英中学考上北京一流的重点高中——北京师大附属实验中学,我清楚地记得母亲当时高兴的样子。那天下雨,她手举一把黄绸伞,逢人便说,“我女儿考上重点中学了!”“我女儿考上重点中学了!” 
  为了让母亲高兴,我愿意报考母亲欣赏的志愿。(后来,我报考了计算机系,非常地不适合我。煎熬多年。) 
  我要写作。很小的时候,就在考虑这个问题。 
  那时候,我不知道我要写什么,但我知道我将经历一种与众不同的人生,可能报考军事院校的计算机系,就是出于这种心理吧。当我最终选择离开体制内的单位,我感觉自己一下子被释放了。从1998年辞职至今,我一共出版了九部长篇小说,成为文坛最走红的几个女作家之一,连我自己都没想到,我会在一夜之间成为出版社你争我抢的人物。“走红”是在我辞职之后。在决定辞职的那天晚上,还没有一家出版社出过我的长篇,我不知道未来会怎样,但是,我很平静,我没有慌张。 
  我记得那晚的月光,细腻如轻纱的月光,悄悄进入我的房间,洒在我的书稿上。我放在键盘上的手指,依旧纤巧美丽。我长时间地凝望着它们,不知在未来的日子里,这双手将为我创造什么。 
   
  那夜,我没有写一个字。电脑一直开着,只有一行字: 
  “雪凝,恭喜你,成为一条北京的自由美人鱼。” 
  从1998年辞职离开单位,到今年的个人艺术工作室成立,曾经经历了无数心理的流浪、挣扎、矛盾,一路走到今天,很多事都已经忘记了,那条“美人鱼信息”却始终保存在我信箱里,我没有删掉它。 
   
  北京:我的出生地 
   
  我是在北京301医院出生的。现在,每次经过那家由江泽民题字的宏大医院,我都会想象一番母亲当年生我时的情景。 
  冬季。下雪。冰冷。阵疼。 
  我是在正月里出生的孩子,在我出生的时刻,过年的鞭炮声刚好响起来,那是一个非常喜庆的时刻,仿佛整个北京都在为一个孩子的降生而庆贺。 
  今年春天,我在云南旅行。在泸沽湖,我看到当地人摩梭人的奇异风俗,他们每个家里,都有一个“生死门”,女人生孩子的时候,都要经过那道门。北京的301医院,对我来说就相当于那道门。301医院真是一家很负责任的医院,在我25岁的时候,医院的妇产科居然还打电话给我妈,回访当初那个八斤多重的“巨大婴儿”脑子是否聪明。 
  “聪明,聪明,”我妈告诉人家,“她是个人尖子呢。” 
  据说,我的出生是颇费了一番周折的。母亲怀上我的时候,是一个大学刚毕业没两年的年轻女子,没什么经验,虽然她本人就是医生,可是,怀孕的初期还是很让她惊慌了一阵子。 
  在没有怀上我之前,我的父亲和母亲,两个年轻的大学生,从上海来到北京,那时他俩无牵无挂,除了上班就是四处游玩,他们去了颐和园,又去北海,北京永远碧蓝如洗的天空,给他们留下了深刻而美丽的印象。 
  两个江南人来到北京,对北方的饮食太不习惯。我妈一日三餐都要吃米饭,但他们对北方饭的好奇心也还是有的。有一次,他俩就一起去了王府井的“东来顺”。要知道,东来顺的涮羊肉是很有名的。两个年轻人十分优雅地坐在那家涮羊肉店里,举止斯文,样子看上去大概像坐咖啡店。那时候,他们还没有融入北方粗犷豪放的人文环境,他们是很秀气的。 
  “请问二位,来几两羊肉?”东来顺的店伙计粗声大气地问。 
  我父亲和我母亲,他们用南方的计量方式来衡量北方食物,他们细语轻声地细细商量了一阵,最后很秀气地对那店伙计说:“来二两羊肉。” 
  东来顺的伙计用很怪异的目光看着他俩,好像这两个年轻人是从外星球来的。如果你知道,在“文革”期间,上海和杭州都有半两一张的粮票,你就不会对“二两羊肉”感到奇怪了,他们什么都是论两的,而在北方,基本上都论斤。 
  吃涮羊肉,一般都得论斤,很少有人要“二两”肉的。难怪人家要用奇怪的眼光看他俩。 
  下馆子,逛公园,享受北京碧蓝如洗的天空,我的父亲和母亲玩得正欢呢,突然有一天,母亲就感到不舒服了。吐,从早晨起来就开始吐,吐得一塌糊涂,开始以为得了肝炎,后来终于明白,他们已经怀上他们的第一个孩子。 
   
  来到这世界,是一种幸运 
   
  一般来说,母亲生产时,胎儿比较大的,据说都要动用产钳。在我的想像中,产钳是一种形状像老虎钳,但比老虎钳要大上五倍的大家伙。产钳是用不锈钢制成的,不用的时候泡在气味浓烈的药水里,虎视眈眈,时刻准备着把新生儿带血的头颅从母亲的体内拉出来。 
  从一开始,我就是一个幸运的孩子。 
  我常想,如果当初北京301医院妇产科的护士手轻一点、重一点,我都不是今天的我了。听母亲说当时的情况很危险,由于胎儿过大,母亲很难把我生出来。 
  他们决定动用产钳。 
  用产钳夹住婴儿的头颅,不管怎么说都有几分冒险。这就是二十五年以后,301医院还会打电话来“回访”的原因。他们是很负责任的。 
  一个幸运而又奇怪的孩子,后来长成一个作家。头脑不仅不比别的孩子差,反而从小就具有超强的语言能力,据说我8个月时就能够吐字清晰地说话,那时连站还站不稳呢。母亲说,我的运动能力较之语言能力,要差许多,很早就会说话,但很晚才会走路。另外,我从小表现得极为明显的一点就是,我非常害怕动物。 
   
  第二章 猫 
   
  都市里长大的孩子,大都没有跟动物接近的机会,特别是那些生性敏感的孩子,他们对动物有种天生的恐惧,并将这种恐惧一直带到成年以后。 
  我最怕的动物是猫和狗两种。 
  有人不能理解,怎么会有人怕猫? 
  我怕猫,首先是害怕它身上的长毛。那毛绒绒的小东西一但贴近我的皮肤,皮肤的局部就会“倏”地一热。 
  “你摸摸它的毛,摸摸就不怕了。” 
  小时候,大人总是跟我这样说。但是有什么用呢,如果我敢摸它的毛,我还会怕猫吗?母亲说我属于敏感类型的孩子,当我后来从事职业写作,才知道“敏感”对一个作家来说是何等重要。 
  我与猫之间,似乎有一种前世的冤仇。猫是一种眼睛里含有野性的动物,它外表乖巧可爱,软软的,懒懒的,仿佛对一切都无所谓,但骨子里它是一种有野性的动物,这种野性在常态下可能很难表现出来,在非常状态下,猫就会凶相毕露,现出原形来。 
  小时候,我经常会做一个非常可怕的梦。我梦见自己被迫与六只猫关在一起。 
  六只猫,一只白猫,其余清一色的黑猫。 
  直到现在,在黑暗里,我还能看见它们闪闪发亮的眼睛。不知为什么,每只猫脖子上都挂着一只金属牌,上面写着一个奇怪的字母(又像一种简单稚拙的图画)。我总是赤身裸体地被关在一间屋子里,屋里很黑,我什么也看不清,依稀辨认出靠墙的地方有一张小床,那是我的小床吗? 
  14岁那年,反复做着这个梦: 
  少女。赤身裸体。黑暗的房间。猫。 
  画家雷米告诉我说,这是一个与性有关的梦。我不相信他的话,只是冲他淡然一笑。画家在某些方面总是有些夸张的,比如说性,比如说女人体,再比如花朵的颜色,他们画出来的样子比现实中的要夸张许多。 
   
  画家雷米 
   
  画家雷米是我成年后才认识的朋友,我们交往很久,关系十分微妙。我们常常泡在一起,看影碟,或者在什么事都没有的下午,一起到咖啡馆去喝咖啡。 
  他是极喜欢我的文字的,尤其喜欢《狂野青春》那本书,他说他就像我书里的那个情人。 
  但他不是我的情人。 
  有一天下午,在他家里,他拿出我的书来,念其中的段落给我听。 
  我的脑袋一下子涨得很大,我跳起来,去捂他的嘴。他说你放手吧,要给你闷死啦。我松手。他趁机抱住我,用了很大的劲儿。我要他松手,他不肯,用嘴贴近我的耳朵对我说:“你根本不知道自己有多美,你在浪费你自己。” 
  我推他,说:“哪有那么美。” 
  雷米说:“你跟她们不一样,你就像欧洲古典油画上的女人,那么白皙、匀称、丰满,你的头发、你的气质……对男性有种致命的诱惑力。” 
  一下子有那么多美好的词汇落到我头上,让我有些不知所措。我并不知道自己美不美,我的心思都在别的方面。我一心只想写作,想写出独一无二的东西来,想在纯文学杂志横扫头条,想成为国内最受欢迎的作家,想在文学领域占有重要位置。这些,在后来的岁月里我都一一做到了,我写出了诡异、大胆的小说,被媒体推崇为热门人物。但我到底美不美,心里真的没底。 
  雷米从书柜里拿出一本陈醉著的《裸体艺术论》来给我看,他翻到其中一页给我看,“你看,像不像你?” 
  我看到画中是一个沉睡的女子,长发像我一样从中间分开,露出圆润饱满的前额来。她的一只胳膊垫在头底下,另一只手放在小腹上,体形丰满,虽是裸体,但仪态端庄优雅。身后是风景和树,有很小一部分天空。我不知原画如此,还是这一部分只是原作的局部,看了看画的作者,名字叫乔尔乔内。下面是作品的题目:《沉睡的维纳斯》。 
  雷米用胳膊搂着我,一面翻书一面抚我的头发。说: 
  “哪天让我画你吧?” 
  “再说吧。” 
  我和雷米是最好的玩伴,我第一次去三里屯酒吧一条街、去“星期五”西餐厅、去烤肉一条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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