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靴子的猫 by:水飒飒-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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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王子”究竟是谁呢?
这就要从小亦的爸爸的爸爸说起。小亦的爸爸的爸爸,当然也就是小亦的爷爷,据说也结过两次婚:
第一次结婚时,生下了小亦的爸爸,不久,小亦的亲奶奶就因为产后体弱而告别人世(用爷爷的话说,就是自己一人偷偷跑到一个很漂亮的地方享福去了);第二次结婚是在爸爸上大学时——可以说这个“小奶奶”和爷爷是忘年恋了吧——结果,小亦就这样不明不白地在出生的前三年,有了一个叫柯栎枫的小姑姑。
说起柯栎枫来,那可真是个让人头疼的家伙。每每提起她的劣迹,爸爸总会想起自己当年去医院看这个比自己小了整整二十岁的妹妹时的情景:因为不清楚育婴房里小栎枫躺着的确切位置,爸爸只能去问正在当班的护士长,护士长在听完了爸爸的询问后眨眨眼,然后就用一种近乎同情的语气告诉他——“瞧,角落里那扯着嗓子嚎的最响的不就是么。”
这个陈年的家族笑话充分体现了小栎枫大大咧咧的本质,同时也表明了小栎枫在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具备了荼毒生灵的能力——
值得庆幸的是,猫猫在看到柯栎枫的第一眼,便完全看穿了她不轻易对人展露的劣性。
这应该,不算件坏事吧?
·王子、灰姑娘和人鱼公主·
真是个奇怪的场景。
这个念头在同一时刻跳进爸爸妈妈以及大房子的管家脑海里——
生为女孩的柯栎枫手中拿着猫猫的玩具宝剑,披着大她几号的毯子在客厅里上窜下跳,同时不断地宣告着要代表月亮打败猫猫这只“大魔王”,并且救出一直被猫猫囚禁的“公主”小亦;而身为男孩的猫猫虽然满脸的兴奋和跃跃欲试,却始终安静地守在对此兴趣缺缺的小亦身边;小亦好像并未发现柯栎枫一般顾自翻着童话,也许是童话让他保有纯真的同时,也让他的思想远比差不多年龄层的孩子来得成熟吧?反正三个人就这样僵持着,直到管家大叔忍不住地喊了一句“开饭”。
这应该算是猫猫与柯栎枫的第一见面。当然,两个人连续数十年的彼此敌视应该也是在这个时候开始萌芽的——
柯栎枫在听说小亦有了个漂亮可爱的弟弟后便认定自己的“亲亲”小侄子被人抢走了;而猫猫在被称做“大魔王”的那一刻,就用自己不甚敏感的神经确定了双方的敌对性。
所以说,从某一点上而言,两个孩子都有着小野兽般的独占欲与直觉呢。
·王子的金衣·
像这样一个对于猫猫和小亦而言一直是可有可无的角色,作者为什么要浪费这么多笔墨去描写呢?
这个,当然是因为很久以后……
恩恩,很久以后的事当然要很久以后再说。不过可以确信的一点,既然柯栎枫被冠上了“快乐王子”的称号,势必是与她在童话中的那身“金衣”有关。
想起王子的金衣有什么作用了吗?呵呵。
所以从某个角度来看,你不觉得柯栎枫其实是很伟大的一个人么?
故事的正式开始
四
彼得·潘
虽然从来没有注意到一直陪在自己身边看着书页的猫猫其实并不识字,但在某几个拥有完美意境的下午,小亦也会心血来潮地将书本放到一边,用他不甚纯熟的表达能力,给猫猫讲他所喜爱的故事——当然是经过自己加工的。
而在为数不多的故事里,猫猫最喜欢的,应该是《彼得·潘》。
猫猫喜欢《彼得·潘》。因为喜欢小亦所描绘的世界,在小亦为猫猫编织的画面里,永无乡的美丽与神秘甚至超越了管家精心修整的后花园;猫猫还喜欢永无乡的孩子们,他们的打闹和争吵总是让他想起自己在幼儿园度过的快乐时光——自从搬到大房子里后,妈妈便为兄弟俩请了专门的家庭教师,所以猫猫的活动范围迅速缩小到以大房子为中心的一里以内;猫猫其实也喜欢霍克船长,因为他觉得小亦口中的霍克船长很像小亦的“把拔”——爸爸总是喜欢用刺刺的胡渣扎猫猫,但是猫猫一点也不觉得疼,爸爸也喜欢用玩笑的口气威胁不肯吃饭的猫猫,但猫猫一点也不害怕……总之,把拔让猫猫觉得,其实霍克船长也是喜欢小孩的,只是表现的方法比较与众不同而已……
当然,除了这些理由之外,猫猫喜欢彼得·潘最最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彼得·潘是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
永远长不大,多么幸福呀。猫猫痴痴地看着兴高采烈比划着故事情节的小亦感慨。长不大就意味着不用像爸爸妈妈那样天天想着工作,不想着工作就不会离开家,不离开家就可以看着小亦,或者一直听他讲故事……而在小亦的故事里,总是可以让人忘掉时间,忘掉地点,忘掉妈妈做好的点心,甚至忘掉猫猫最喜欢的动画片的播映时间——这种情况并不多见,所以猫猫在漏看了他最喜欢的《从今天开始魔王》的大结局后,开始偷偷地怀疑——小亦是不是就是那个会在每年来到人间,将不愿长大的孩子带到永无乡的彼得·潘呢?
那么我就是温蒂吧。猫猫傻呵呵地笑起来。
由此可以看出,猫猫实在是个讨厌改变的孩子。不用长大对于他而言,果然是个致命的诱惑。
但是,就算是温蒂,最后还是长大了。猫猫并不知道这个结局,因为小亦并没有说,在小亦改编的结尾里,温蒂和彼得·潘是永远都在一起的。他们幸福地生活着,就像……就像猫猫与小亦在一起那么幸福。
当然,这种幸福只属于五岁的猫猫和七岁的小亦。
那么,十年后呢?
五 冰雪女王
·长大·
十年后的小亦十七岁,已经过了阅读童话的年龄。
四岁便开始的读书生涯让小亦在十七岁时便轻松地跳级考进了全国著名的K大。K大虽然位于离家很近的A市,但距离全家住的大房子仍有十几公里的路程,所以为了方便和安全,爸爸妈妈以及小亦同时在收到录取通知书时做出了让小亦住校的决定。
“我不同意!!”刚从家里的早餐会上得知大人们的决定的十五岁的猫猫,顶着一头乱乱的头发,叼着一片土司,一边穿着球鞋,一边恶狠狠地瞪着站在门口,正替他拿着书包的小亦。
“像那种破破烂烂的地方怎么可以住人嘛!”趁着咀嚼的空隙,猫猫鼓着腮说出自己反对的理由。
小亦皱皱眉,想起前几天和猫猫一起去K大的学生宿舍参观的情景,“那些都是旧宿舍吧。我们当时不是还看到有几栋正在装修的房子吗?据说就是给新生住的学生公寓……”小亦解释着,将书包给弟弟抱着。
“住新房子小心装修毒气。”猫猫仍不死心,站在院子门口还是盯着小亦不放。
“那也没办法。那么点废气害不死人的。”小亦笑着将猫猫塞进老爸的车里。
“哥!”猫猫急了,从将要关上的车门缝里挤出只手抓住小亦的胳膊,“干嘛一定要住校,让老爸像现在这样接送不就得了?(你原先读的L高不是也有五里路嘛~)”
“太麻烦了。”小亦将手伸进车窗捏捏猫猫的脸,“而且我已经长大了,总不能老跟你和爸妈粘在一起呀。现在正好趁着住校的机会锻炼一下。”
“……”猫猫甩开小亦的手,突然一句话不说地撇过脸去。
“这样就生气了?”小亦苦笑,想起弟弟如果发起狠来,可以连续四五天不说一句话,“要不我答应你,等我明年生日过后可以考驾照的时候,就让老爸给我买辆车,然后我再搬回来?”
猫猫迟疑了一下,缓缓转过头,怀疑地扫视了一脸真诚的小亦几眼,然后再三向老爸确认他会给小亦买车后,才算勉强答应了——无论是一直旁观的妈妈,还是参与了劝说计划的小亦和爸爸,再次在同一时刻默契地吐出口气。
路上,一直闷闷的猫猫突然转头看着驾驶座上的爸爸,劈头盖脑地问,“哥哥已经长大了吗?”
专心于路面状况的爸爸被猫猫的问话吓了一跳,“什么?猫猫?”
“不。没什么。”
猫猫将脸埋回了捧着的书包。
·一只小猫·
因为扫除了猫猫这个最大障碍,所以小亦在开学的当天便搬进了刚刚装修完毕的学生公寓,开始了他精彩的大学生活。
而在某一形式上算是被抛弃的猫猫,则变得越来越不对劲。
首先是房间问题。
当妈妈第十八次在小亦的房间将睡过头的猫猫从床上拖起后,老爸终于决定让猫猫和小亦交换房间。不过猫猫对于这一明显是偏爱他的建议很不满意——“不!我不要!!”
“但你不是很喜欢这间房间吗?反正你哥也不太回来住了……”老爸的底气在被猫猫的妈妈训练多年后,明显没有年轻的时候足了。
“但他周末还是会回来啊!”猫猫虎起脸,突然阴森森地靠近老爸,“而且哥不是说了嘛,他只在外面住一年……如果他回来,觉得换了房间不习惯,结果又跑回学校怎么办?”
“那,那你说怎么办?”老爸一边应付着,一边转头向妈妈和管家求救——生怕喜爱歪曲事实的猫猫生出什么奇招怪想。
“什么也不要‘办’!”猫猫斩钉截铁,“我爱睡哪睡哪,大不了我在哥房间里也安一个大闹钟。”
“好吧,随便你~”老爸突然有一种虎口逃生的感喟。
然后是猫猫的周末运动。
好动的猫猫在读小学时便凭着兴趣加入了各种各样的体育活动小组——篮球、足球、羽毛球,甚至保龄球和高尔夫……精通的虽然不多,不过每个星期六下午的小区足球比赛以及星期天的篮球训练却是风雨无阻,每场必到。不过自从小亦住校后,猫猫便突然一改本性,在一个星期内推掉了所有的周末运动,然后一到周六就乖乖待在家中看电视,等着小亦回来——而让老爸郁闷的倒不是猫猫待在家里占据空间,最关键的问题是,原本习惯了在周末补眠的他,从那时起,便不得不在猫猫的拳打脚踢下,于每个星期六的早上五点起床,然后开车到十七公里外的K大,将自己另一个宝贝儿子接回来……
所以说,为人父母者,必是有着非凡的体魄,以及吃苦耐劳任劳任怨的精神的。
接着是猫猫缠人的功力。
虽然在一起生活已经十年了,但小亦从来没发现猫猫竟然是这么缠人的家伙。
对了,这里要补充一下兄弟俩如今的外貌特征。
小亦——或者应该将那个小字去掉,叫他柯亦凝——相对同龄人来说,应该是个个头偏高的17岁少年。遗传了老爸一米八七的块头,加上妈妈连续十年的均衡营养套餐,让还处于青春发育期的小亦,有充足的理由相信自己会在二十岁之前将身高定位在一米八八至一米九零之间。因为看书过多的缘故,所以小亦在十二岁的时候配了他的第一副眼镜。不过在上大学之后,也许是受身边不可忽视的潮流的影响,小亦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