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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部分

铁皮鼓-第105部分

小说: 铁皮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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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用手绢包好手指,从电缆盘上站起身来,拍拍卢克斯的狗脖子,右手捏着手
绢和手绢里的手指,正要动身回格雷斯海姆去,回家去,心里已经有了这样或那样
处理这件拾来之物的打算,而且也走到了就近一个小菜果园的篱笆前。这时,维特
拉叫住了我,他方才躺在一棵苹果树的树杈上,观察着我以及那条叼来东西的狗。



  

 


                    末班有轨电车或朝拜密封大口玻璃瓶

    单凭他的声音就够我受的:这傲慢的、装腔作势的带鼻音的调门。再则,他是
躺在苹果树的树杈上说:“您有一条能干的狗,先生!”
    我有点不知所措地说:“您在苹果树上干吗?”他在树杈上忸怩作态,欠了欠
他的长长的上半身。“这只不过是些酸苹果,您不必害怕。”
    我不得不让他放规矩点:“您的酸苹果同我有什么关系?我有什么可害怕的?”
    “好吧,”他吐出舌头又缩进去。“您可以把我当成乐园里的蛇,因为那时候
也已经有酸苹果了。”
    我发火了:“比方得不三不四!”
    他狡猾透顶:“您或许以为,只有宴席上的水果才值得犯下罪孽去吃吧?”
    我已经要离开了。在那种时刻,再没有别的能比讨论乐园里的果实究竟是何品
种更使我无法忍受的了。这时,他却要同我面对面了。他敏捷地从树杈上一跃而下,
站在篱笆旁,高个儿,轻浮样:“您的狗从黑麦田里叼来的是什么?”
    我只回答说:“它叼来一块石头。”
    这就酿成一场讯问了:“您就把石头塞进口袋去了?”
    “我愿意把石头放在口袋里。”
    “我觉得,狗给您叼来的东西更像是一根小棍儿。”
    “我坚持说它是石头,即使它确实是或者可能是一根小棍儿。”
    “这么说,就是一根小棍儿了?”
    “依我看,小棍儿和石头,酸苹果和宴席水果……”
    “是一根能动的小棍儿吗?”
    “狗该回家了,我走了!”
    “是一根肉色小棍儿吗?”
    “您还不如去看管您的苹果吧!——来,卢克斯!”
    “是一根戴戒指的、肉色的、能动的小棍儿吗?”
    “您想干什么?我租了一条狗,是来散步的。”
    “您瞧,我也正想借点什么呢。能让我把那枚漂亮的戒指在我的小拇指上戴那
么一秒钟吗?就是在那根小棍儿上闪闪发光、把小棍儿变成一个无名指的那枚戒指。
——维特拉,我的姓名。戈特弗里德·封·维特拉。我是我们家族的最后一个。”
    就这样,我结识了维特拉,而且当天我就同他结成了友谊,今天我还称他为我
的朋友。因此,几天前,当他来疗养院探望我时,我对他讲:“我很快活,亲爱的
戈特弗里德,是你,我的朋友,当时去警察局告发的是你,而不是随便哪一个人。”
    如果真有天使的话,他们的模样肯定像维特拉:高个儿,轻浮样,活泼,伸屈
自如,宁愿去拥抱所有的街灯柱中最无生殖力的一根,也不去拥抱一个柔软、热烈
的少女。
    维特拉不是一下子就能被人发现的。他只显示出某个特定的侧面,根据不同的
环境,他会变成线,变成稻草人、衣架、横树杈等等。因此,当我坐在缆盘鼓上时,
我也没有注意到他。甚至狗也没有叫,因为狗既嗅不到也看不到天使,更不会对他
吠叫了。
    “麻烦你,亲爱的戈特弗里德,”大前天我请求他说,“给我寄那份指控书的
一个副本来吧,就是两年前你在法庭上宣读从而引起我这场官司的那一份。”
    副本在这里。现在就让在法庭上指控我的维特拉来宣读吧!
    我,戈特弗里德·封·维特拉,那天,躺在我母亲的小菜果园里一棵苹果树的
树杈上。这棵树每年都结许多酸苹果,做成的苹果酱正好能盛满我家七个密封大口
玻璃瓶。我躺在树杈上,侧卧着,左髋骨枕在树杈长青苔的最低点上。我的两脚正
对着格雷斯海姆的玻璃厂。我看着,我朝哪里看呢?我直视前方。我看着,等待着
我的视野之内将会发生的事。
    被告,现为我的朋友,走进了我的视野。一条狗陪着他,在他周围打转,举止
像一条狗的举止,如被告后来向我透露的那样,它叫卢克斯,是一条罗特魏尔牧羊
犬,在罗胡斯教堂附近一爿租狗店里可以租到它。
    
 
    被告坐到那个空电缆盘上。战争结束以来,它就横在我母亲阿丽丝·封·维特
拉的菜果园前面。如法庭所知,被告身材矮小而又畸形。这引我注目。‘这位衣着
讲究的矮个子先生的举动尤其使我感到奇特。他用两根干树枝在生锈的缆盘上敲起
鼓来。如果考虑到:一、被告的职业是鼓手;二、如事实所表明的,他走到哪里就
在哪里进行职业练习;三、缆盘,又名缆盘鼓,它能引诱任何一个门外汉把它当鼓
敲;那么,这就有理由说,被告奥斯卡·马策拉特在一个雷雨将临前闷热的夏日,
在阿丽丝·封·维特拉大大的小菜果园前的一个缆盘鼓上坐定下来,用两根长短不
一的干白杨树枝击响了有节奏的噪声。
    我继而证实,那条狗卢克斯钻进成熟待割的黑麦田里待了较长时间。若问时问
有多长,我无法回答,因为我只要一躺到我家苹果树的树杈上,便失去了时间长短
的概念。如果我说狗消失了较长时间,那意思就是,我惦念着那条狗,因为它的黑
色狗皮和宽边耳朵很讨我喜欢。
    可是,我相信自己可以这么讲:被告并不惦记着那条狗。
    卢克斯从成熟待割的黑麦田里回来时,嘴里叼着什么东西。我并没有看清狗嘴
里叼的是什么。我想那是一根棍儿,一块石头,一个铁皮罐头或是一把铁皮匙。当
被告从狗嘴里取出犯罪事实'注'时,我才看清楚那是什么。从狗用叼着东西的嘴去
蹭被告的——我想是——左裤腿的那一刻起,直到被告为占有而伸手去取的那一刻
——可惜已无法确定具体时间了——谨慎地说,总有许多分钟的时间。
    尽管狗拼命引起它的租借主人的注意,后者却不为所动地敲他的鼓,方式单调
易记却又难以理解,像儿童敲鼓一般。当狗借助于一种淘气的动作,用湿嘴朝被告
的两腿间撞去时,被告才放下两根白杨树枝,用右脚——我记不太确切了——踢它。
狗绕了半个弧形,又谦卑地颤抖着再次走近,抬起叼着东西的嘴。被告没有站起来,
也就是说,他坐着,这一次用左手伸向狗的牙齿间。卢克斯在它拣到之物被取走后,
便后退了几米之远。可是,被告依旧坐着,手里拿着拣到之物,把手捏拢,又摊开,
再次捏拢,又摊开,拣到之物上有什么东西在闪烁。被告习惯于看这拣到之物后,
便用拇指和食指将其垂直地捏住,举到眼窝上下。
    到了这时,我才为那拣到之物正名,称之为一个手指,又由于那闪烁之物的缘
故,我扩大了这个概念,称之为无名指,但未曾料到,我竟然以此替战后最有趣的
刑事诉讼案之一起了个名字:无名指诉讼案。末了,我,戈特弗里德·封·维特拉,
又被称为此案最重要的见证人。
    被告镇静,我也镇静。不错,被告的镇静传给了我。当被告用他先前如骑士一
般装饰胸袋的那条小手绢细心地包起那个戴戒指的手指时,我对电缆盘上坐着的这
个人产生了好感。一位正派绅士,我想,我要结识此人。
    我于是招呼他,而他带着那条借来的狗正要离开,朝格雷斯海姆走去。但他的
反应先是恼火,几乎可以说是傲慢。直到今天我仍无法理解,他为什么仅仅由于我
躺在苹果树上便要把我看成是蛇的象征。他也怀疑我母亲的酸苹果,说这无疑是乐
园里的那一种。
    喜欢躺在树杈上,这确实是恶魔的一种习惯。可是,驱使我一周多次躺到苹果
树上去的恰恰是无聊。它像一种流行病,我不费力就染上了。那么,驱使被告到杜
塞尔多夫城外来的又是什么呢?是孤独,这是他后来告诉我的。孤独和无聊不就是
两姐妹吗?我这样考虑,是为了替被告澄清,而不是指控他。使我对他产生好感,
同他攀谈,末了结成友谊的,恰恰是他的击鼓。他把恶魔化作节奏,他的击鼓本身
就是恶魔的变种。把我作为证人、把他作为被告传唤到法庭上来的那份指控书,也
是我们两人发明的一种游戏,是为了消除和维持我们的无聊与孤独的一种小手段。
鉴于我的请求,被告在犹豫了片刻之后就从无名指上摘下了戒指——这很方便——
戴到我左手的小拇指上。正合适,我很高兴。在我试戴戒指之前,我已经从我躺着
的树杈上溜下来了,这是不言而喻的。我们站在篱笆的两边,互通姓名,交谈,涉
及到一些政治话题,随后他把戒指给了我。手指由他保留,他小心地拿着。我们一
致认为,这是一个女人的手指。当我戴着戒指,让日光照射它时,被告用空着的左
手在木篱笆上敲出一种舞曲般的、明快的节奏。我母亲的菜果园的木篱笆是没有支
撑物的那一种,它根据鼓手的要求发出了啪咯声和颤音。我记不清我们这样站着并
且以目传神究竟有多长时间。对这种最无恶意的游戏,我们趣味相投。这时,在中
等高度,有一架飞机传来了它的引擎声。这架飞机大概要在洛豪森降落。虽说我们
都想知道这架双引擎或四引擎的飞机是否开始降落,但我们仍旧没有让日光离开对
方,不理睬那架飞机。后来,我们不时地找到机会去做这种游戏,并称之为舒格尔
·莱奥的苦行;舒格尔·莱奥是被告多年前的一个朋友,他们两人那时总在公墓上
玩这种游戏。
    飞机——我确实说不出它究竟是双引擎还是四引擎——找到了它的着陆场后,
我把戒指还给了他。被告把戒指戴到那个无名指上,再次利用他的小手绢作为包裹
材料。接着,他要我陪他一起走。
    这是一九五一年七月七日。到了格雷斯海姆,我们在有轨电车终点站乘上的不
是电车而是出租汽车。被告日后还经常有机会在我面前显示他的慷概大方。我们乘
车进城,让出租汽车在罗胡斯教堂旁的租狗店前等着,归还了卢克斯,又上了出租
汽车,横穿过城市,经比尔克、上比尔克到韦尔斯滕公墓。马策拉特先生付了十二
马克以上的车钱,随后我们去石匠科涅夫的墓碑店。
    那里很脏。当石匠仅用一个小时就完成了我的朋友托他做的事时,我很高兴。
我的朋友亲切而详细地向我讲解工具和石头的种类,与此同时,科涅夫先生给手指
(不戴戒指)做了一个石膏复制件。对于这个手指,他一句话也不问。我只是捎带
着看他干活。手指必须先经过处理,也就是说,先抹上油脂,绕上合股线,再抹上
石膏,在石膏变硬之前,把模子连同合股线割成两半。我的职业是装饰师,做石膏
模子对我来说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可是,那个手指一到了石匠的手里,就给添上了
某些令人恶心的成分。直到复制品做成,被告又把手指拿过去,擦去油脂,包在他
的小手绢里时,这些令人恶心的成分才去掉。我的朋友付钱给石匠。他起先不肯收,
因为他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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