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林 2007年第6期-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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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仅因为我在这里
你就不得不
我没说什么
他说我父亲
说也许
你有着正在做的大事
或者也许你应该去看望
某个人我不想留你
我看着窗外
我的朋友比我年长
他说我对父亲说是这样的
于是我起身离开了他
你知道
尽管我没有要去的地方
也没有要做的事
(谢艳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副教授,邮编:430073)
母亲的蓝色药瓶
[美国]帕梅拉·佩里·布莱恩/著 孙开元/译
每年的这个季节,天气逐渐变冷,人们就开始患上了伤风和鼻塞。孩子们在学校里传染上了流感,然后又回家传给了父母和兄弟。有的人能忍受一段时间,希望自己用些药物,而不去地方医生的诊所。
我长大一些的时候就不用请医生了,除非是绝对必要,那时许多的当地医生只是出诊看病,至少在乡村地区是这样。尽管我认为那是落后时的事,但好像也可以避免病人们在医生诊室里的交叉感染。
在我们家,妈妈总是先试着使用她的家常药,不管用了再去请医生。很多人都使用家常药和祖传下来的“偏方”。 我很小就学会了掩盖自己的病情,以免受用药之苦。然而,即便你什么也不说,妈妈也能知道你是否生了病。
妈妈有包括鸡汤在内的很多家常药,但我记得最清楚的是妈妈用来治疗伤风、喉痛和鼻塞的药,被称作“药膏”。感冒的第一个症状刚刚出现,在临睡觉时,妈妈就会说:“上床前先到炉子边来一下,我给你涂上些药膏。”
用药膏意味着妈妈将拿出一块“药布”。这块布放在一个抽屉里,每次给我们“敷”完药膏后,妈妈都会把它洗净,然后放进抽屉。其实那只是一块厚厚的法兰绒,是从破旧的法兰绒睡衣或被单上裁下来的,平铺在胸部上,左右能盖住两肩,下面到腰部。
准备好“药布”后,妈妈就开始给我们敷药。她取出一个常用的装有维克斯达姆膏的蓝色药瓶,然后把臭烘烘的药膏涂在我们的脖子和前胸上。涂好后,她把这块布拿到火炉上烤一会儿,使它受热变软。这块布烤到温度合适时,妈妈就把它系在我们的脖子上,再用别针别上。这块布围起来又暖和又舒服。在我的记忆里,我还能够感受到那个老火炉,听到当我站在火炉前烤火,妈妈为我擦上维克斯达姆膏时,从火炉里发出的噼啪爆响的声音。我们穿起温暖的法兰绒睡衣,把这块药布也穿在里面,然后蜷缩进被窝,妈妈再给我们搭上几条柔软的毯子。维克斯达姆膏的刺鼻气味确实使我们的鼻子通了气,不论是否能治好,我们的确感到已经得到了很好的“治疗”。
第二天早上,妈妈会坚持让我们洗净身上的维克斯达姆膏,我们不能带着它到外面去,因为这是一种浓烈的薄荷醇类药膏,遇到空气就会使人感觉到发冷。妈妈也许认为那样会使我们生病,但我当时却以为如果不把它洗净的话,我肯定会死,而且验尸官的报告上会写着“死因:维克斯达姆膏”。有时,如果我们鼻塞严重,妈妈会担心我们得了肺炎,她就把一滴维克斯达姆膏放进一壶热水中,在我们的头上盖上一块毛巾,让我们低下头吸进壶中的药气。第一台土蒸馏器就这样诞生了。
妈妈常讲起我哥哥在刚学会走路时使用维克斯达姆膏的情景。这个可爱的蓝色药瓶吸引了他,他就想办法把瓶盖打开了。妈妈发现他站在地板上,把大半瓶药膏都涂在了身上。他喘得上气不接下气,那声音就像《星球大战》里的黑武士达斯维达得了重感冒一样。
他大张着嘴喘着,因为那强烈的药味呛得他出不来气。那是他最惨的一次经历,妈妈很快把他身上的药膏洗净了,然后小心地把药瓶放在他够不到的地方。
我们都觉得维克斯达姆膏闻起来强烈刺鼻,但我们都已习惯了它。妈妈常告诉我们能用上这种好闻的药膏是多么幸运,因为她小时候感冒时要戴上一种阿魏胶药袋,就像项链一样戴在脖子上。妈妈说阿魏胶是一种树脂,闻起来像臭鼬味,有时还夹杂着硫磺、大蒜、松树油、樟脑的味道,还有的味没法说。她说孩子们晚上就戴着这个药袋睡觉,有的孩子还得把它挂在脖子上去上学,据说这样可以使孩子们不得病。这也许是真的,因为稍有点自尊心的病菌都不会接近他们。据妈妈说,戴上这种药袋后,周围连个活物都找不到,因为没有谁会愿意呆在戴着阿魏胶药袋人的风口下。
我有了自己的孩子后,妈妈也常给他们“敷药膏”——如果赶上他们在她那里得了感冒的话。我猜这些家常药会流传后世,因为我也给孩子们用维克斯达姆膏,而且他们都活蹦乱跳的。我不知道是因为维克斯达姆膏,还是因为鸡汤、那块温暖的药布,或是因为充裕的爱和关怀使我们感到舒服,可我们的确好了!
也许见到我的孩子们时,他们会先告诉你“小心妈妈”,因为在我的药柜里还有一瓶可爱的蓝色维克斯达姆膏,还有一块“药布”也在那。
孩子们说:“有的药比得病还可怕!”
(插图:夏丹)
迈尔斯·弗兰克林奖50年
周小进
在澳大利亚众多的文学奖中,迈尔斯·弗兰克林奖(Miles Franklin Award)是历史最久、影响最大的奖项,每年迈奖的评选和颁奖典礼都是澳大利亚文学界的大事。2001年,著名评论家海瑟廷为此专门写了一本书,名为《最闪亮的奖项》,通过该奖的历史解读澳大利亚文学创作和批评的变迁,足见这个奖项在澳大利亚文学文化中的重要意义。
澳大利亚著名民族主义作家迈尔斯·弗兰克林在1954年去世前留下遗嘱,将大部分遗产捐赠出来,设立一个年度文学奖,授予“描绘任何阶段的澳大利亚生活、文学价值很高的小说或剧本”。用于文学奖的资产由基金托管,每年由托管委员会聘请评论家、作家、学者组成评委团,评阅出版商送来的作品,最终决定获奖作品。自1957年第一届迈尔斯·弗兰克林文学奖颁发给怀特的《沃斯》以来,该奖已经历了50年48届(1973、1983、1988年未颁奖),共有34位作家获奖。《时代报》的斯特格说,50年来“迈尔斯·弗兰克林奖是传统、成就和文学价值这三者的综合体现”。威廉斯则说迈奖50年历史“波折横生,充满怪事、吵嚷、反对和斗争,足够写一部小说”。
迈尔斯·弗兰克林奖奖金丰厚,资助了一大批澳大利亚作家,这一点是不容置疑的。很多年轻作家正是因为该奖的支持,才能够专心从事写作。迈奖50年内有个明显的商业化趋势,奖金也与年俱增。1957年怀特的奖金是500镑(当年男性平均年工资约为600镑),到2007年,奖金增加至42; 000澳元(2006年澳年平均工资约为52;000澳元)。1988年之前,该奖每年五六月间颁发,参赛的必须是在头年1月31日之前的一年内出版的作品,这样从作品出版到奖项颁布之间至少有一年半左右的间隔,有利于作品的接受、理解和评价。1988年,为了商业效应,迈奖将规定中的“出版年份”改为“颁奖年份”,即在颁奖年份前一年内出版的作品均可参加,比如要参加2007年评选,作品在2006年内出版即可,这样作品出版和获奖之间的时间间隔最少不过半年,有利于作品的推广和销售。1987年,主办方开始提前公布“短名单”,2005年开始提前公布“长名单”。同时,与奖项相关的各种活动、赞助、合作也逐渐增多。获奖的作家不仅能得到奖金,而且知名度、作品销售都会大幅度提高。
澳大利亚人口少,图书馆事业极其发达,所以作家生存比较艰难。2003年,出版人海沃德说:“在澳大利亚出版市场,一部优秀小说可能只卖出1000册。”据说全澳只有怀特和基尼利两人能以写作为生,其他作家都必须“打零工”。因此,迈奖的商业化行为也有助于扶持作家。不少后来成为主将的作家年轻时都获得过该奖的支持,伦道夫·斯托23岁以《归宿》获奖,基尼利32岁以《招来云雀和英雄》获奖,蒂姆·温顿24岁以《浅滩》获奖,他们后来都坚持写作,成为澳大利亚文学史上的重要人物。1997年的得主大卫·福斯特原来在捕虾船上打工,得奖后才得以专心写作。
然而,也有人对文学奖项的商业化提出批评和质疑。文化名人麦奎因在2001年就呼吁大众对包括迈奖在内的各种奖项和资助予以抵制,因为奖金并不能真正解决作家生存问题,“卑躬屈膝参加一天的颁奖晚宴只会让剩下364个艰苦的日子更加难熬。”一些迈奖得主的作品后来淡出市场,并没有畅销(迈克尔·威廉斯统计,约一半作品现在已经淡出市场)。更糟糕的是,有些作家为了获奖,刻意迎合奖项的要求和评委的口味,作家的创作个性在机构化的过程中被抹杀。麦奎因认为作家在追奖逐利的过程中变得非常“虚荣”。评委也把入选当作获取权力和荣耀的机会,并不是真的关注作品的文学价值,“面对60多本书,有几个人读到40页之后?”文学奖还让作家之间相互猜疑、竞争,而“我们要做的是团结起来,对抗这种鼓励作家自甘堕落、追逐名利的环境”。今年著名书评人罗斯玛丽·索伦森也在《澳大利亚人报》上对迈奖提出质疑。她说有的获奖作品,如伊丽莎白·奥康纳的《爱尔兰人》,现在一般图书馆里根本找不到。出版人赫伍德措辞更加激烈:“评审团的决定是随机的,同一帮人换一天就会得出不同的结论。但是很多人需要通过获奖,才能够让自己的作品留在书店里。而且如果你知道一个有经验的评审团都赞同一本书,你买的可能性就大得多。”
反对者指责迈奖注重商业、轻视文学价值,并非空穴来风。1995年的蒂米邓科事件之后,更多人开始怀疑迈奖评委对文学价值的评断。当年,年仅24岁的海伦·蒂米邓科以《签署文件的那只手》摘取迈奖桂冠。小说的主人公是二战时乌克兰的一位农民,独裁统治给他的村庄带来了巨大灾难,后来德国纳粹进入乌克兰,他便加入纳粹,对原来“迫害”过他的人——尤其是犹太人——进行迫害。他的故事后来便由移民澳洲的后代讲述出来。蒂米邓科自己是乌克兰农民的后裔,因此这部小说实际上是部自传体的家族史。但是,很多人认为这部小说质量低劣,有严重问题。拉特罗布大学的罗伯特·曼恩认为该书唯一的主题就是“乌克兰人和犹太人之间的暴力和复仇”,蒂米邓科试图为“大屠杀”翻案,“对死者毫无尊重”、“对历史无知”、“道德上不负责任”。
蒂米邓科获奖后不久,人们发现该小说有严重的抄袭痕迹,不少段落来自各种已发表作品和互联网材料,虽然没有展开独立调查,后来人们发现同一作者的专栏也有逐字逐句抄袭的现象,可以作为佐证。随后人们又有了一个更大的发现:海伦·蒂米邓科并非作者真名,她其实叫海伦·达维尔,父母均是正统的英国移民,现住在布里斯班,绝不是作者本人所说的什么“从乌克兰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