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2004年第3期-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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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学校深处呆了一会,从后门出去,正午的阳光把天空逼得老高,明晃晃的直耀人。翻过一个小沟,那里是一片坟地。世界再怎么热闹,这里也总是安静的。“哎呀,我的城堡!”林飞手舞足蹈,“那个时候,尤其到了春天,黄灿灿的油菜花满眼都是,那风,那花香,那太阳。”林飞吸了吸鼻子,那是初秋清冽的空气。“得了你,这才《惊梦》,反不成又要《妆疯》了?”拉拉半是嘲弄地捶了林飞一拳。林飞吸了吸牙,直道:“真酸真酸!”
看他们过去,有一只鸟从坟地里一声惊起,在白剌剌的空中划过灰色的踪影。“那是什么鸟啊?”林飞再去看时,那灰影已经没入小镇比鳞相接的黑瓦之中。他们在坟地一隅坐了下来。十六七岁的林飞那时经常在这里看书。青春年少的天空里有着莫名的愁绪,像海上潮汐声一样慢慢近了过来,挟裹着远方、理想、爱情的片片碎沫,最后整个将他淹没。
带着女友去他生活过的地方,拉拉知道这将是一段不一般的旅程,但她还是心怀温暖之意。她不想给他什么压力,她明白林飞此行的真诚和决裂。很多事总得自己亲自去面对,既然无法忘记它的话。
慢慢的,阳光烤得他们身体和心都暖暖的。拉拉的长发像燃着轻烟一样呼呼地模糊起来。她把头靠在林飞肩上,微微叹了口气:“林飞,你那时是不是自卑啊,在爱情面前,因为你无法完成你想象的爱情模式,”她沉吟了半天,接着说,“一种健康的——侠骨柔情。”
林飞一听这话,顿时如醍醐灌顶般呆怔在那儿,似有千言万语,却又不知从何处说起。
他们起身往回走,拉拉一时没站稳,向前冲了冲。“我们在这是不是扰了他们的清静。他们不高兴了。”拉拉嘀咕了一句,她半是抚慰半是好玩地一边走一边拍着那些林立的墓碑。
中午,天明在一家叫“恬藤”的餐厅请他们吃饭。“这已是本镇硕果仅存的一个新鲜物了。”天明搓着手心,很有点招待不周委屈了他们的意思。“恬藤”夹在一排店铺当中,不细细看也会错过去的,迎街开了个大大的玻璃窗,上面用绿色帆布做的天蓬一直伸出去,从外面看,里面的人都在暗影中低声细语耳鬓厮磨。进去才发现地方并不是很大,摆了不多的几张桌子,中间有一排,其他的都散落在各个角落里。灯光也呈一种不逼人的绿意,夹有一种橘黄其中,像暗中才能睁开的眼睛和灵魂。坐下后才发现有音乐,是刘若英的《很爱很爱你》。
天明先给每人要了一杯茶,说:“这家老板娘是台湾人,政府给了一定的优惠政策。这女人从台湾跑到大陆,也不想去什么地方,倒把这饭店经营得不错。虽说都是些简餐,到底还是方便了一些年轻人。”他回过头看到林飞和拉拉都在四处张望,忙说:“这茶也不错的,你们喝喝看。”
“现在虽然不比以前热闹,到底还是有年轻人的去处。”林飞看着窗下几个学生样的年轻人在那细品慢嚼,不胜感慨地说:“我们那时,唉,全是商业的浮华。”
“资本积累时期嘛!”拉拉一直没说话,这时才打破好久的沉默,“完了,也该文化一些了。”
“叫你说得血淋淋的。”林飞抿了一口茶,突然话题一转,“梅杉在就好了,我倒想看看她变什么样子了。”林飞一时陷在一片迷茫中,落落地微笑着。
“她一去再没个音信,我也蛮想她的。”天明拍拍林飞的手,“有机会你去上海可以找她。”拉拉抬起头,狐疑地看了天明一眼。
林飞摇摇头,又看了看拉拉,“茫茫一个大上海,我到哪找她?还是随缘吧。”天明理解地点点头,拍拍林飞的手,不自觉地叹了口气。拉拉把头靠在林飞的肩上,望着天明前面的杯子兀自出神,又醒悟似的在他肩上摩娑了几下,一绺一绺的黑发丝一样慢慢滑落下来。
吃饭的时候,天明不停地问拉拉对这里的感觉。“也没什么好玩的,空气倒是比城里新鲜些。”林飞替拉拉说道,又觉得来一次总要表表自己曾作客小镇的地主之谊,“倒有个革命纪念馆,有兴趣我带你去。”天明一听笑了:“那个地方,我跟阿美还去过一次呢,那么一块地方,就我们俩,后来我们就搬了凳子在里面乘凉,一个下午也没见有人来。”
黄昏时候,鸽子从老远的地方飞了回来,在小镇上空盘旋着,热闹了一天的小镇开始静顿下来。远远的,有着汽笛声从码头传了过来,那河远远地连着长江,一到这个时候,总有船只选择离开或停泊。拉拉提议去看看码头。小镇有条不紊地忙着打发一天的疲劳,流行的歌声慰藉着街上的每一个行人,有人提着水瓶到水房去打水,花花绿绿的水瓶,少女轻盈的脚步,还有司机善意按着的喇叭声。“这里真生活!”拉拉叹了一句,她老是抱怨她那没完没了的报表,抱怨没有一步一步地去留心街上的每一个布景。
水是浑的,码头已经泊了好几只船,横七竖八的。早先,这船上的人总会在这时候从这只船跳到那条船,一直跳过好几只船,最后跳上岸去,到小镇上饮酒作乐。他们和南来北往的汽车司机们丰富了小镇的餐饮娱乐与文化。交通的便利使小镇从起初的繁荣回落到它本真的朴素的生活中。年轻人却不再留恋这个地方。
回到“同心旅社”,天明正趴在桌上写什么东西,见他们回来,忙说:“林飞,我正在用梅杉的鸽子传信哪。”林飞趴过去就看那上面究竟写了些什么:“林飞返镇,有意与你会晤,恳请回信。”
林飞不解地问:“你这是?”
“当年梅杉去了上海,没过多久又把带去的这几只鸽子送了回来,开始那几天,每天都要少两只,我还以为是丢了呢。不想这上海的鸽子就是有灵性,原来又飞回上海去了。只是有一天忽然看到一只鸽腿上绑了张纸条,原来是梅杉责怪我怠慢了她的鸽子呢。”
“原来如此!有这么神吗?”
“后来一熟了这情况才慢慢变少,”天明一边收拾东西一边说,“我想你既然来了,毕竟都是朋友,不妨见上一面。”
“不行!不行!我们还是不要去打搅她了。”
拉拉在一边劝住了他:“不知道她现在怎样,你这次回去也放不下心,倒是大家现在都大了,见上一面又有什么关系?”林飞不再坚持,于是,几个人找来一片塑料薄膜,将字条裹好缚在一只鸽子腿上,阿美又给它喂了些食物,方放它出行。
“好在上海离这也不远,两天一个来回也差不多了。正好你也在这多待两天吧。”天明拍拍手上的灰尘,收拾了纸笔对林飞说。拉拉在一边冲他笑着点点头。
第二天,林飞在梦中恍惚听到一阵鸽哨声,清冽地从房顶掠过,裂帛似的,连忙从床上爬起来,打开窗户向外看,却是几只鸽子“唿”地飞过小镇上空,瞬间就不见了踪影。拉拉看到他这样,也不说什么,只是半善半妒地笑笑。一个人,你不能让他死心,以后他总会不断地逮着机会冒出头来。
到了下午,林飞逮着天明就问:“你这鸽子能行吗?你真没她的地址吗?”忽然听到拉拉从楼上跑了下来,又心烦意躁地挥了挥手,不顾天明的摇头,“算了,算了!”
半夜里下起了雨。林飞裹着被子坐在床上,似乎怕一个不及错过了鸽子的叫声。拉拉无声地望着他,手在他头上摩娑着,林飞一把抱紧了拉拉,筛糠一样,“拉拉,我觉得我对不起梅杉,我对不起她。”林飞陷入一种歇斯底里。他仿佛离一个谜底很近了,但又是够不着的遥远。时间和距离可以让他在另一个生活里自由呼吸。他和拉拉可以彼此相互依赖地相爱。但在潮水退尽之后,梅杉的生活他一无所知,似乎他离幸福越近,也就越想念着这个女人。他想知道她过得到底好不好。
第三天的时候,下了一夜的雨,早上天又好了起来。林飞等着的那只鸽子还是没有回来。
天明皱着眉头说:“不会的。该不是碰到雨耽搁了。”
林飞一直阴沉着脸,变得焦躁起来。“你不要这么紧张,”拉拉劝慰他,“梅杉真看到你这种样子会很为难的。”
林飞抱歉地一笑:“拉拉,我只希望你能理解我。”拉拉点点头,吐出一口气:“慢慢等吧。”
这样到了第五天,太阳明晃晃地刺在纯净的空气里。林飞还在熟睡当中。这么多天来,他从没有这么沉沉睡去。
拉拉在楼梯口拦住了天明。鸽子在屋里屋外热闹地攒动着。天井的一隅已经有阳光爬了进来。也就过了这一刻,它会整整一天都陷在一片幽暗潮湿当中。
“这种天气,鸽子的翅膀容易被打湿。”天明望望天,又说,“林飞这样子,你不介意吧?”
“青春期对一个男人很重要,但他不可能再回得去。”拉拉摇着头笑了,笑得一脸的沉默,“他能爱我,说明他已经跨越了那个时期。他现在,我想,也许只是良心问题。”
天明很折服地摇摇头,笑道:“是啊,是啊。但梅杉也许不会想这么多的。”
“作为一个朋友,梅杉再怎么样都应该回个信的,这是礼貌。”拉拉说。
“我不知道。也许那信今天就能收到呢。”天明有一点躲闪。
拉拉默默地瞪着天明:“就算梅杉去了上海,你也应该有她的地址。你说她不肯跟你联系,也许她年少时会这样做,可是作为成人,却怎么会呢?可笑林飞与你们一别多年,一回到小镇,行为思维都与先前如出一辙,当然也不会怀疑那飞鸽传书的事。但我不同,我以一个完整的陌生人身份在介入此事,我没办法不清醒呵!”她坚持着,“告诉我,究竟怎么回事?你为什么不让梅杉见林飞?是她不想见他吗?”
天明神情呆呆的,无力地朝她挥了挥手,嘴唇动了动,却又作罢,自己转身到前屋去了。
拉拉坐在房间正彷徨无主时,门轻轻开了。林飞这会儿也醒了,爬起来一看是天明,忙问:“怎么?鸽子回来了?”天明哈哈一笑:“没有。看来梅杉是不想来了。”林飞脸一阵发热,却听天明说“今天我们新到一批麻将,拉拉这么喜欢。我叫她过去看看。”林飞连忙去推拉拉,“快去,看你的命根子吧。”
下了楼,天明把拉拉让到他的房间。他给拉拉倒了杯热水,自己掏出一支烟,点上狠狠吸了一口,再缓缓吐出。
“我比你更了解林飞,我不想让林飞知道这些。我想你会支持我的。我要让他无牵无挂地离开这里。”天明蹙着眉头,“梅杉得的白血病。走了有三年了。本来她都已经答应做我的女人了。”他的声音有些哽咽起来。
拉拉喝了一口水,睁大着双眼,只一会儿,眼睛被杯口涌出的热气熏得一片潮热,她的心突突地狂跳着,在不相信的同时,心几乎为林飞的承受状态深深刺痛了一下。她努力地抿了抿嘴:“也难为你了。林飞还在奇怪梅杉为什么没嫁给你呢。从一开始认识林飞,他就从没对我隐瞒对梅杉的复杂情感。岁月的逝去让他在成长中不断回望过去,梅杉是他过不去的一个坎。他真的希望她过得好。却没想到——不,这绝对不能让林飞知道,他会内疚一辈子的。”
天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