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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部分

芙蓉-2005年第3期-第49部分

小说: 芙蓉-2005年第3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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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现自己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难题 
   
  前些天,受邀陪朋友出去吃饭,没想到包房里歇了一大堆不认识的人,据介绍都是些有身份的所谓成功人士。我一进去就浑身不自在,那种烦琐的礼节性的点头微笑、交换名片、不打底稿的吹捧、酒不要钱似的乱敬一通,然后天南海北神侃,真让人受不了。尤其恼人的是饭后还来几支舞曲,那些醉眼微启的酒鬼们趁机沿途邀请女伴。我说我不会,我真的不会。可谁信哪?我面带难色,向朋友挤了挤眼,朋友不理我这一套,没心没肺似的,上吧,平时怎么走路就怎么走。我扑哧一笑,硬是被连拉带拽进了舞池,真他妈受罪! 
  我从小就拙于表现自己,不会跳舞便是最好的明证。朋友都说,这么好的身材不跳舞真是浪费!我曾经的男朋友是个舞迷,在他的悉心教导下,我一度觉得自己跳得还不错。可一离开他,我便找不到感觉。所以,我的所有关于跳舞的记忆必定跟他联在一起。当然,也有例外,那是我五岁的时候。父亲向他多时不见的朋友吹嘘他的小女儿能歌善舞,并提议让我表演一个节目。父亲的朋友见我站在原地不动,颇显拘谨,便从口袋里掏出一个五分的硬币,高高地举在手里,来回晃动,说,跳完这就是你的了。尽管我生性笨拙,面对丰厚的诱惑,我有些心动,于是望了一眼硬币,然后将嘴巴翘起,坚持还是放弃?我拿不定主意。后来,我几经扭捏,对方作出让步,同意我独自在房间里跳舞,大人们站在窗户外面观看。那是一支那个年代的小朋友都会跳的舞——《东方红》,伴着几个机械的动作,我边唱边跳,还不时向窗口瞟一眼。完了,大人们夸张地拍手叫好,我打开房门,拿着五分钱,神气地望着哥哥和姐姐,好像在说,怎么样,没人叫你们跳吧。我不记得那五分钱后来怎样花了,现在回想起来,那次表现是我一生中对妥协和退让的最真实淋漓的诠释和最生动逼真的写照。尽管我只有五岁,这种行径仍然不可以原谅,它带给我的羞耻感是终生的。生活中每天都面临着各种妥协和退让,我敢说,自那以后,面对物质和金钱,我再也没有委曲求全。 
  中午出去吃饭,邻桌一个三四岁的小孩,坐在婴儿凳上,一手拿着一个棒棒糖,比划着对妈妈说,买一送一。弄得一桌人大笑,哟,这孩子多精灵,都知道买一送一啦。这令我联想到儿时的自己,那时候,我哪有什么入席权哪,更不用说当众发表个人意见。每次有客人来家吃饭,我们兄妹三人便饿着肚子,跑到邻居家玩,直到客人吃完,母亲才叫我们回去,就着残羹冷炙,我们几个边吃边听大人们聊。有时候客人好心地叫我们一起上桌,父母却自作主张地说,吃吧吃吧,他们没事,待会再吃。我不知道父母有什么权利替我们决定,我们正在长身体,我们需要按时的规律的饮食,难道你们生了我们,我们便成了你们的附属品?难道小孩就不能像大人一样,拥有自己的一席之地?父母的这种行为表面上似乎教子有方,不时赢得客人们的赞扬和褒奖,你们家小孩真懂事!父母也因此引以自豪。可他们残酷无情地剥夺了孩子们的正当权益,他们根本不明白,这种传统老套的教育模式导致的最深重的后果即是,我们家孩子都不出众,怕见生人,不善表达,疏于与人交往,社交圈极其狭窄。现在看来,这种教育方式是父母的重大失误(大概到现在为止,他们还没有意识到)。二十多年后的今天,多少企业的理念和口号是“以人为本”啊,不管那些CEO们能多大程度上实现“以人为本”,可以看得出他们曾经也深受其害。那时候,我们多么希望和大人平起平坐,啃着那只肥壮的鸡大腿,听客人们讲各种新奇的故事,还不时地问几个为什么。 
  有一次去面试,坐在宽敞华丽的办公室里,面对一个自负的老板,一轮镇定的自我介绍过后,老板开始发问,问题一个比一个苛刻,我回答起来却思维缜密,层次清晰,如行云流水,直到老板露出满意的笑容。走出写字楼,我还在想,刚才的即兴发挥真他妈精彩,那真的是我自己吗?我的口才居然这么好。事实证明,那只不过我生命中关于“自我表达”的一次回光返照,以后的日子,再也没有出现过类似的滔滔场景。 
  当市场经济满面春风地走来,人们纷纷走出深闺,解开衣衫,袒胸露背,敞开怀抱迎接久违的春风。我兴奋极了,走在深圳的大街上,将纽扣解到第三粒,让锁了一冬的脖子吹吹风透透气,这样的感觉真爽,再也不必遮遮掩掩,左顾右盼了。你看,对面的女孩们纽扣都不用了,身着紧身背心,肚脐上戴着闪闪发光的金属片。这是一个张扬的秀的时代,与众不同、别出心裁、我行我素便能产生效果,不管这效果是正面抑或负面,只要敢为天下先,能吸引眼球,便能换取经济效益。策划人、经纪人如雨后春笋,一夜之间风靡整个中国。每个人都在绞尽脑汁,搜肠刮肚,苦寻卖点,包装项目,推销自己。为迎合来势凶猛的滚滚洪流,好多人撕下脸面,不惜血本,招摇撞骗,牛皮吹到了大洋彼岸。我坐在家里,静观着发生的一切,眼花缭乱,颇感迷茫。我曾试图将自己抛入潮流的大海,结果谎言还没出口,就羞得满脸通红。我永远做不了一个好演员,我没有表现的欲望,我每天将喜怒哀乐全写在脸上,我只能用这种情绪化的方式演绎真实的自己。站在舞台中央的那个人,永远不可能是我,我只是一名普通的观众,倾听别人诉说。 
  其实,父亲是一个好演员,他能模仿到别人骨髓里的神质。可父亲的这种天赋一丁点也没有遗传给我。一遇生人,我就紧张,说话就不连贯。记得在一家网络公司任职时,新员工轮流介绍自己。面对台下几十张陌生的面孔,尽管头一天晚上准备极其充分,我还是手足无措,惊出了一身汗。后来一个同事发来E…Mail说,第一天见到我,便开始暗恋我。我努力回想我上台的那一刻,除了腼腆,似乎找不到他可能恋上我的理由。我的男朋友曾用“腼腆”和“宠辱不惊”来描述我和他的初次遇见,并说“腼腆”在现今女孩身上很难觅到了。我自然认为它是优点。回过头来想,这种优点没有带给我任何实质的快乐。而我的这段由“腼腆”开头的爱情五年以后同样以“腼腆”收场。我将无法面对面说出口的句子写在纸上,然后悄悄地离开了。 
   
  怀念手写的文字 
   
  十七八岁的时候,我尤其喜欢诗歌,安徽出版的《诗歌报》是我的最爱,每一期里总能挑出几首特别符合心境的。一个人关在房间里,准备好一杯清茶,坐在火炉边,将毛毯掖好,静静地打开杂志,先看看封面、卷首语、目录,再看后面的读者信箱、封底,然后从第一页开始,全身心地阅读。遇到一首好的,我会停下来掩卷而思,之后复读几遍,末了用美工笔将它们工整地誊在父亲从氮肥厂弄回来的红格竖体信纸上。那是一种多么纯粹的美好啊!一天,我不由自主地端坐于缝纫机前,胡乱地涂鸦出一行行长短不一的句子,取名《流星》,寄给父亲常年订阅的《湖南科技报》,居然有了回音。第一次看见自己的名字变成印刷体,我并没有表现出过多的喜悦,因为我知道那什么都意味不了,虽然热爱,我并不能因此成为诗人,我只是一个高中毕业不谙世事的女孩。父亲却将此信息向他的同事们发布,后来学校的老师见了我就提起这事,弄得我都有点难为情了。后来我仍旧写,因为觉得实在肤浅,便再也没有投出去。那时候,每每读到一首能引发共鸣的诗,我似乎觅到了知音。我当时觉得诗是世界上最美好的载体,它能带我飞越现实,实现许多不能实现的梦想。我满有把握地对朋友说,我将一辈子热爱诗歌,决不像有些人总结的那样,十几岁喜欢诗歌,二十几喜欢散文,三十以后喜欢小说。十多年过去了,事实表明,除了二十三岁时写过一篇有感而发的散文诗之外,我再也没有触摸过诗歌。去年,一位从湖南来深圳开笔会的作家送我一本亲笔签名的诗歌集,里面收录了享誉当今诗坛的名人经典之作,拿回家当天,临睡前我饶有兴趣地翻了几页,第二天便被搁浅至书柜的最底层了。等到下次搬家时,它将以负担的形式与我第二次握手,但有一点可以保证,我永远不会将它扔进垃圾桶。现在尽管很少读诗了,我还是对诗歌怀有浓浓的情谊。前年,我特意去找十几年前耳熟能详的朗诵诗,结果除了几盒和当年一模一样的卡带,我遍寻几大书市和音像城,还是没能找到一张新版的CD,只好从柜底翻出退休多年的随身听,熄了灯,在黑夜里一遍遍听乔榛和丁建华饱含深情地朗诵《四月的纪念》、《给燕妮》、《园丁集》、《雅典的少女》,那种享受美妙绝伦,无以替代。偶尔,周围有人提及诗歌,我愿意洗耳恭听。因为,那是我心灵中最纯美的记忆;至少,谈论诗歌的人和我一样,闪烁过共同的思想光辉。不妨来一次这样的假设:如果我现居某个偏远的乡村,那里没有任何通信设施,除了邮差,我不与外界发生关联,那么,诗还会是我的座上客。 
  然而小说一直是我的至爱。好朋友将一本《收获》递给我时说,里面有一篇《等待黄昏》,一定合你的胃口。果然,蒋子丹的这个中篇成为我小说记忆的开端。几万字的小说我读了无数遍,我将里面的每一个句子奉为经典。尽管那本期刊花几块钱就可以在书店买到,我却执意地将整篇小说抄了下来,用夹子夹好,挂在床头的墙壁上。我离开华容以后,这本手抄本跟随我辗转至深圳。后来买回来的蒋子丹小说集里也收录了这篇,我始终十分珍惜渐渐发黄的手抄本,页角有些飞起来了,我将它用一个大的牛皮信封包好,和我最珍贵的书信安顿在一起。直到现在,我仍然可以完整地背出其中的段落。当我老了,坐在冬日阳光下的藤椅里,泡一杯清茶,重读一遍发黄的《等待黄昏》,那一刻,我会想些什么呢? 
  说到书信,现在极少有人写了(就连用钢笔的人恐怕也不多了)。方便快捷的短信和电子邮件一经亮相,便红遍全球,书信渐渐退出历史舞台,沦为古董。前几天一个设计公司的朋友感叹说,真怀念过去那段写信的时光,每次铺开信纸,便思绪万千,从信发出去开始就充满无限期待,直到打开信,慢慢地默诵,那种感觉再也找不回来了。他还精心地设计了一系列构思新颖的漫画,制作成黑白两色的明信片,寄给新老客户,也不知客户们收到后有何反应。其实寄这些精心打造的手写的名信片,只是为了满足他自己,因为他怀念过去,他需要一次纪念。我第一次独自出远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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