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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

李鼎祚周易集解-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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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诎信相感则利生焉。
  虞翻曰:感,咸象,故“相感”。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圣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故“利生”。利生谓阳出震,阴伏藏。
 
  尺蠖之诎,以求信也。
  荀爽曰:以喻阴阳气屈以求信也。
 
  
龙蛇之蛰,以存身也。
  虞翻曰:蛰,潜藏也,龙潜而蛇藏。阴息初,巽为蛇。阳息初,震为龙。十月坤成,十一月复生。姤巽在下,龙蛇俱蛰。初坤为身。故“龙蛇之蛰,以存身”也。
  侯果曰:不诎则不信,不蛰则无存,则屈蛰相感而后利生矣。以况无思得一,则万物归思矣。庄子曰:古之畜天下者,其治一也。《记》曰:通于一,万事毕。无心得,鬼神服。此之谓矣。蠖,诎行虫。郭璞云:蝍就也。
 
  精义入神,以致用也。
  姚信曰:阳称精,阴为义。入在初也。阴阳在初,深不可测,故谓之“神”。变为姤复,故曰“致用也”。
  韩康全曰:精义,物理之微者也。神,寂然不动、感而遂通者也。理入寂一,则精义斯得,乃用无极也。
  干宝曰:能精义理之微,以得未然之事,是以涉于神道,而逆祸福也。
 
  利用安身,以崇德也。
  《九家易》曰:利用,阴道用也。谓姤时也。阴升上究,则乾伏坤中,诎以求信,阳当复升。安身,嘿处也。时既潜藏。故利用安身,以崇其德。崇德,体卑而德高也。
  韩康伯曰:利用之道,皆安其身而后动也。精义由于入神以致其用,利用由于安以崇基德。理必由乎其宗,归根则宁,天下之理得之。若役其思虑,以求动用,忘其安身,以殉功美,则伪弥多理愈失,名弥美而累愈彰矣。
 
  过此以往,未之或知也。
  荀爽曰:出乾之外,无有知之。
 
  穷神知化,德之盛也。
  虞翻曰:以坤变乾,谓之“穷神”。以乾通坤,谓之“知化”。乾为盛德,故“德之盛”。
  侯果曰:夫精义入神,利用崇德,亦一致之道极矣。过斯以往,则未之能知也。若穷于神理,通于变化,则德之盛者能矣。
 
  《易》曰: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
  孔颖达曰:上章先言利用安身,可以崇德。若身危辱,何崇之有?此章引困之六三。履非基位,欲上于四,四自应初,不纳于已,是困于九四之石也。三又乘二,二是刚物,非已所乘,是据于九二之蒺藜也。又有人于其宫,不见其妻,凶之象也。
 
  子曰:非所困而困焉,名必辱。
  虞翻曰:困本咸。咸三入宫,以阳之阴,则二制坤,故以次咸。为四所困,四失位恶人,故“非所困而困焉”。阳称名,阴为辱,以阳之阴下,故“名必辱”也。
 
  非所据而据焉,身必危。
  虞翻曰:谓据二,二失位,故“非所据面据焉”。二变时,坤为身,二折坤体,故“身必危”。
 
  既辱且危,死其将至,妻其可得见邪。
  陆绩曰:六三从困辱之家,变之大过,为棺椁死丧之象,故曰“死其将至”,妻不可得见。
 
  《易》曰:公用射隼于高庸之上,获之无不利。
  孔颖达曰:前章先须安身,可以崇德。胡此明藏器于身,待时而动,是有利也。故引解之上六以证之矣。
 
  
子曰:隼者,禽也。
  虞翻曰:离为隼,故称“禽”。言其行野容如禽兽焉。
 
  弓矢者,器也。
  虞翻曰:离为矢,坎为弓,坤为器。
 
  射之者,人也。
  虞翻曰:人,贤人也。谓乾三。伏阳出而成乾,故曰“射之者人”。人则人,三应上,故上令三出而射隼也。
 
  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何不利之有?
  虞翻曰:三伏阳,为君子。二变时,坤为身,为藏器,为藏弓矢,以待射隼。艮为待,为时。三待五来之二,弓张矢发,动出成乾,贯隼入大过死,两坎象坏,故“何不利之有”。《象》曰:以解悖,三阴小人,乘君子器,故上观三出,射出隼也。
 
  动而不括,是以出而有获,语成器而后动者也。
  虞翻曰:括,作也。震为语,乾五之坤二成坎弓,离矢动以贯隼,故“语成器而后动者也”。
 
  子曰: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
  虞翻曰:谓否也。以坤灭乾,为不仁不义。坤为耻,为义。乾为仁,为畏者也。
 
  不见利不动,不威不徵。
  虞翻曰:否乾为威,为利。巽为近利。谓否五之初,成噬嗑市。离日见乾,为见利;震为动,故“不见利不动”。五之初,以乾威坤,故“不威不徵”。震为徵也。
 
  小徵而大诫,此小人之福也。
  虞翻曰:艮为小。乾为大。五下威初,坤杀不行,震惧虩虩,故“小惩大诫”。坤为小人,乾为福。以阳下阴,民说无疆,故“小人福也”。
 
  《易》曰:“屦校灭趾,无咎”。此之谓也。
  《九家易》曰:噬嗑六五,本先在初,处非其位,小人者也。故历说小人所以为罪,终以致害,虽欲为恶,能止不行,则“无咎”。侯果曰:噬嗑初九爻辞也。校者,以木夹足止行也。此明小人因小刑而大诫。乃福也。
 
  善不积,不足以成名。
  虞翻曰:乾为积善,阳称名。
 
  恶不积,不足以灭身。
  虞翻曰:坤为积恶,为身。以乾灭坤,故“灭身”者也。
 
  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
  虞翻曰:小善谓复初。
 
  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
  虞翻曰:小恶谓姤初。
 
  故恶积而不弇,
  虞翻曰:谓阴息姤至遁,子弑其父,故“恶积而不可弇”。
 
  罪大而不可解。
  虞翻曰:阴息遁成否,以臣弑君,故“罪大而不可解”也。
 
  《易》曰:何校灭耳,凶。
  《九家易》曰:噬嗑上九爻辞也。阴息初升五,所在失正,积恶而罪大,故为上所灭。善不积,斥五阴爻也。聪不明者,闻善不听,闻戒不改,故“凶”也。
 
  子曰:危者,安其位者也。
  崔觐曰:言有危之虑,则能安其位不失也。
 
  亡者,保其存者也。
  崔觐曰:言有亡之虑,则能保其存者也。
 
  乱者,有其治者也。
  崔觐曰:言有防乱之虑,则能有其治者也。
 
  是故君子安而不忘危,
  虞翻曰:君子,大人。谓否五也。否坤为安。危,谓上也。
  翟元曰:在安虑危。
 
  存而不忘亡,
  荀爽曰:谓除戎器,戒不虞也。
  翟元曰:在存而不忘亡。
 
  治而不忘乱,
  荀爽曰:谓思患而逆防之。
  翟元曰:在治而虑乱。
 
  是以身安而国家可保也。
  虞翻曰:坤为身。谓否反成泰,君位定于内,而臣忠于外,故“身安而国家可保也”。
 
  《易》曰:其亡!其亡!
  荀爽曰:存不忘亡也。
 
  系于包桑。
  荀爽曰:桑者,上玄下黄。乾坤相包以正,故“不可忘也”。
  陆绩曰:自此以上,皆谓否阴灭阳之卦。五在否家,虽得中正,常自惧以危亡之事者也。
 
  子曰:德薄而位尊,
  虞翻曰:鼎四也。则离九四,凶恶小人,故“德薄”。四在乾位,故“位尊”。
 
  知少而谋大,
  虞翻曰:兑为小知,乾为大谋,四在乾体,故“谋大”矣。
 
  力少而任重,
  虞翻曰:五至初,体大过,本末弱,故“力少”也。乾为仁,故“任重”。以为已任,不亦重乎。
 
  尟不及矣。
  虞翻曰:尟,少也。及,及于刑矣。
 
  《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刑渥,凶。言不胜其任也。
  孔颖达曰:言不能安身,智小谋大,而遇祸也。故引鼎九四以证之矣。
 
  子曰:知几其神乎。
  虞翻曰:几,谓阳也。阳在复初称几,此谓豫四也。恶鼎四折足,故以此次言豫四知几,而反复初也。
 
  君子上交不谄,下交不渎,
  虞翻曰:豫上,谓四也。四失位谄渎。上谓交五,五贵;震为笑言,笑言且谄也,故“上交不谄”。下谓交三,坎为渎,故“下交不渎”。欲其复初得正元吉,故“其知几乎”。其知几乎?
  侯果曰:上谓五侯,下谓凡庶。君子上交不至谄媚,下交不至渎慢,悔吝无从而生,岂非知微者乎。
 
  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
  虞翻曰:阳见初成震,故“动之微”。复初元吉,吉之先见者也。
  韩康伯曰:几者,去无入有。理而未形者,不可以名寻,不可以形睹也。唯神也。不疾而速,感而遂通,故能玄照鉴于未形也,合抱之木,起于毫末,吉凶之彰,始乎微兆,故言“吉之先见”。
  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易》曰:介于石,不终日,贞吉。介如石焉,宁用终日,断可识矣。
  孔颖达曰:前章言精义入神,此明知几入神之事,故引豫之六二以证之。
  崔觐曰:此爻得位居中,于豫之时,能顺以动而防于豫。如石之耿介,守志不移,虽暂豫乐,以其见微,而不终日,则能“贞吉”,断可知矣。
 
  君子知微知章,知柔知刚,
  姚信曰:此谓豫卦也。二下交初,故曰“知微”。上交于三,故曰“知章”。体坤处和,故曰“知柔”。与四同功,故曰“知刚”。
 
  万夫之望。
  荀爽曰:圣人作万物睹。
  干宝曰:言君子苟达于此,则万夫之望矣。周公闻齐鲁之政,知后世强弱之势;辛有见被发而祭,则知为戎狄之居。凡若此类,可谓知几也。皆称君子。君子则以得几,不必圣者也。
 
  子曰:颜氏之子,其殆庶几乎。
  虞翻曰:几者,神妙也。颜子知微,故“殆庶几”。孔子曰:回也其庶几乎。
 
  有不善未尝不知,
  虞翻曰:复以自知。老子曰:自知者明。
 
  知之未尝复行也。
  虞翻曰:谓颜回不迁怒,不贰过。克已复理,天下归仁。
卷十六 
  
《易》曰:不远复,无祗悔,元吉。
  侯果曰:复初九爻辞。殆,近也。庶,冀也。此明知微之难。则知微者唯圣人耳。颜子亚圣,但冀近于知微而未得也。在微则昧,理章而悟,失在未形,故“有不善”。知则速改,故无大过。
 
  天地絪缊,万物化醇。
  虞翻曰:谓泰上也。先说否,否反成泰,故不说泰。天地交,万物通,故“化醇”。
  孔颖达曰:以前章利用安身以崇德也。安身之道,在于得一。若已能得一,则可以安身。故此章明得一之事也。絪缊,气附著之义。言天地无心,自然得一。唯二气絪缊,共相和会,感应变化,而有精醇之生,万物自化。若天地有心为一,则不能使万物化醇者也。
 
  男女构精,万物化生。
  虞翻曰:谓泰初之上成损,艮为男,兑为女,故“男女构精”。乾为精。损反成益,万物出震,故“万物化生”也。
  干宝曰:男女犹阴阳也。故“万物化生”。不言阴阳,而言男女者,以指释损卦六三之辞,主于人事也。
 
  《易》曰: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言致一也。
  侯果曰:损六三爻辞也。《象》云: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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