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鼎祚周易集解-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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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曼容曰:蛊,惑乱也。万事从惑而起,故以蛊为事也。
案:《尚书大传》云:乃命五史,以书五帝之蛊事。然为训者,正以太古之时无为无事也。今言蛊者,是卦之惑乱也。时既渐浇,物情惑乱,故事业因之而起惑矣。故《左传》云:女惑男,风落山,谓之蛊,是其义也。
利涉大川。
虞翻曰:谓二失位,动而之坎也,故“利涉大川”也。
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子夏传》云:先甲三日者,辛、壬、癸也。后甲三日者,乙、丙、丁也。
马融曰:甲在东方,艮在东北,故云“先甲”。巽在东南,故云“后甲”。所以十日之中唯称甲者。甲为十日之首,蛊为造事之端,故举初而明事始也。言所以三日者,不令而诛谓之暴,故令先后各三日,欲使百姓遍习,行而不犯也。
《彖》曰:蛊,刚上而柔下,巽而止,蛊。
虞翻曰:泰初之上,故“刚上”;坤上之初,故“柔下”。上艮下巽,故“巽而止蛊”也。
蛊元亨,而天下治也。
荀爽曰:蛊者,巽也。巽归合震,故“元亨”也。蛊者,事也。备物致用,故“天下治”也。
利涉大川,往有事也。
《九家易》曰:阳往据阴,阴来承阳,故“有事也”。此卦泰乾天有河,坤地有水,二爻升降,出入乾坤,利涉大川也。阳往求五,阴来求二,未得正位,戎事不息,故“有事”。
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终则有始,天行也。
虞翻曰:谓初变成乾,乾为甲。至二成离,离为日。谓乾三爻在前,故“先甲三日”。贲,时也。变三至四,体离。至五成乾,乾三爻在后,故“后甲三日”。无妄,时也。易出震,消息历乾坤象。乾为始,坤为终,故“终则有始”。乾为天。震为行,故“天行”也。
《象》曰:山下有风,蛊。
何妥曰:山者高而静,风者宣而疾,有似君处上而安静,臣在下而行令也。
君子以振民育德。
虞翻曰:君子,谓泰乾也。坤为民。初上抚坤,故“振民”。乾称德,体大畜,须养,故以“育德”也。
初六: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
虞翻曰:干,正。蛊,事也。泰乾为父,坤为事。故“干父之蛊”。初上易位,艮为子,父死大过称考,故“有子考”。变而得正,故“无咎。厉,终吉”也。
案:位阳令首,父之事也;爻阴柔顺,子之质也。
《象》曰:干父之蛊,意承考也。
王弼曰:干事之首,时有损益,不可尽承,故意承而已也。
九二:干母之蛊,不可贞。《象》曰:干母之蛊,得中道也。
虞翻曰:应在五。泰坤为母,故干母之蛊。失位。故“不可贞”。变而得正,故贞而“得中道也”。
案:位阴居内,母之象也。
九三:干父之蛊,小有悔,无大咎。《象》曰:干父之蛊,终无咎也。
王弼曰:以刚干事,而无其应,故“有悔”也。履得其位,以正干父,虽小有悔,终“无大咎”矣。
案:爻位俱阳,父之事。
六四:裕父之蛊,往见吝。
虞翻曰:裕,不能争也。孔子曰: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四阴体大过,本末弱,故“裕父之蛊”。兑为见,变而失正,故“往见吝”。《象》曰:“往未得”。是其义也。
《象》曰:裕父之蛊,往未得也。
虞翻曰:往失位,折鼎足,故“未得”。
六五:干父之蛊,用誉。
荀爽曰:体和应中,承阳有实,用斯干事,荣誉之道也。
《象》曰:干父用誉,承以德也。
虞翻曰:誉,谓二也。二五失位,变而得正,故“用誉”。变二使承五,故承以德。二乾爻,故称“德”矣。
上九:不事王侯,
虞翻曰:泰乾为王,坤为事。应在于三。震为侯,坤象不见,故“不事王侯”。
高尚其事。
虞翻曰:谓五已变,巽为高,艮阳升在坤上,故“高尚其事”。
《象》曰:不事王侯,志可则也。
荀爽曰:年老事终,不当其位。体艮为止。故“不事王侯”。据上临下,重阴累实,故“志可则”。
《序卦》曰:有事而后可大,故受之以临。临者,大也。
崔觐曰:有蛊元亨,则可大之业成。故曰“有事然后可大”也。
(兑下坤上)。临:元、亨、利、贞。
虞翻曰:阳息至二,与遁旁通。刚浸而长,乾来交坤,动则成乾,故“元、亨、利、贞”。
至于八月有凶。
虞翻曰:与遁旁通,临消于遁,六月卦也。于周为八月。遁弑君父,故“至于八月有凶”。荀公以兑为八月,兑于周为十月。言八月,失之甚矣。
郑玄曰:临,大也。阳气自此浸而长大,阳浸长矣。而有四德,齐功于乾,盛之极也。人之情盛则奢淫,奢淫则将亡,故戒以凶。临卦斗建丑而用事,殷之正月也。当文王之时,纣为无道,故于是卦为殷家著兴衰之戒,以见周改殷正之数云。临自周二月用事,讫其七月,至八月而遁卦受之,此终而复始,王命然矣。
《彖》曰:临,刚浸而长。
虞翻曰:刚,谓二也。兑为水泽,自下浸上,故“浸而长”也。
说而顺,刚中而应。大亨以正,天之道也。
虞翻曰:说,兑。顺,坤也。刚中,谓二也。四阴皆应之,故曰“而应”。大享以正,谓三动成乾。天得正为泰,天地交通。故“亨以正,天之道也”。
至于八月有凶,消不久也。
蜀才曰:此本坤卦。刚长而柔消,故“大亨利正”也。
案:临十二月卦也。自建丑之月,至建申之月,凡历八月,则成否也否则天地不交,万物不通,是至于八月有凶,斯之谓也。
《象》曰:泽上有地,临。
荀爽曰:泽卑地高,高下相临之象也。
君子以教思无穷,容保民无疆。
虞翻曰:君子,谓二也。震为言,兑口讲习。学以聚之,问以辩之。坤为思,刚浸长,故“以教思无穷”。容,宽也。二宽以居之,仁以行之;坤为容,为民,故“保民无疆”矣。
初九:咸临,贞吉。
虞翻曰:咸,感也。得正应四,故“贞吉”也。
《象》曰:咸临贞吉,志行正也。
荀爽曰:阳始咸升,以刚临柔。得其正位而居,是吉。故曰:“志行正”。
九二:咸临,吉,无不利。
虞翻曰:得中多誉。兼有四阴。体复初。元吉。故“无不利”。
《象》曰:咸临吉,无不利,未顺命也。
荀爽曰:阳感至二,当升居五,群阴相承,故“无不利”也。阳当居五,阴当顺从,今尚在二,故曰“未顺命也”。
六三:甘临,无攸利,既忧之,无咎。《象》曰:甘临,位不当也。既忧之,咎不长也。
虞翻曰:兑为口,坤为土,土爰稼穑作甘。兑口衔坤,故曰“甘临”。失位乘阳,故“无攸利”。言三失位无应,故“忧之”。动而成泰,故“咎不可长也”。
六四:至临,无咎。
虞翻曰:至,下也。谓下至初,应当位,有实,故“无咎”。
《象》曰:至临无咎,位当也。
荀爽曰:四与二同功,欲升二至五,已得承顺之,故曰“至临”也。阳虽未乘,处位居正,故得“无咎”。是位当也。
六五:知临,大君之宜,吉。《象》曰:大君之宜,行中之谓也。
荀爽曰:五者,帝位。大君,谓二也。宜升上居五位,吉。故曰“知临,大君之宜”也。二者处中,行升居五,五亦处中,故曰“行中之谓也”。
上六:敦临,吉,无咎。
荀爽曰:上应于三,欲因三升二,过应于阳,敦厚之意,故曰:“敦临吉无咎”。
《象》曰:敦临之吉,志在内也。
《九家易》曰:志在升二也。阴以阳为主。故志在内也。
《序卦》曰:物大然后可观也。故受之以观。
崔觐曰:言德业大者,可以观政于人,故受之以观也。
(坤下巽上)。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
郑玄曰:坤为地,为众。巽为木,为风。九五,天子之爻。互体有艮。艮为鬼门,又为宫阙。地上有木。而为鬼门宫阙者,天子宗庙之象也。
王弼曰:王道之可观者,莫盛乎宗庙。宗庙之可观者,莫盛乎盥也。至荐简略,不足复观,故“观盥而不荐”也。
马融曰:盥者,进爵灌地,以降神也。此是祭祀盛时,及神降荐牲,其礼简略,不足允也。国之大事,唯祀与戎。王道可观,在于祭祀。祭祀之盛,莫过初盥降神。故孔子曰:谛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此言及荐简略,则不足观也。以下观上,见其至盛之礼,万民信敬,故云“有孚颙若”。孚,信。颙,敬也。
案:鬼神害盈,祸淫福善。若人君修德,至诚感神。信则黍稷非馨,明德惟馨。故“观盥而不观荐”,飨其诚信者也。斯即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是其义也。
《彖》曰:大观在上,
蜀才曰:此本乾卦。案:柔小浸长,刚大在上,其德可观,故曰“大观在上”也。
顺而巽,中正以观天下。
虞翻曰:谓阳息临二,直方大。临者,大也。在观上,故称“大观”。顺,坤也。中正谓五。五以天神道观示天下,咸服其化,宾于王庭。
观,盥而不荐,有孚颙若,下观而化也。
虞翻曰:观,反临也。以五阳观示坤民,故称“观”。盥,沃盥。荐,羞牲也。孚,信,谓五。颙颙,君德,有威容貌。若,顺也。坎为水,坤为器,艮手临坤,坎水沃之,盥之象也。故“观盥而不荐”。孔子曰:谛自既灌,吾不欲观之矣。巽为进退,容止可观,进退可度,则下观其德而顺其化。上之三,五在坎中,故“有孚颙若,下观而化”。《诗》曰:颙颙卬卬,如珪如璋。君德之义也。
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
虞翻曰:忒,差也。神道谓五。临,震兑为春秋,三上易位,坎冬离夏,日月象正。故“四时不忒”。
圣人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
虞翻曰:圣人谓乾,退藏于密,而齐于巽,以神明其德教,故“圣人设教”,坤民顺从,而天下服矣。
《象》曰:风行地上,观。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
《九家易》曰:先王谓五。应天顺民,受命之王也。风行地上,草木必偃,枯槁朽腐,独不从风,谓应外之爻。天地气绝,阴阳所去,象不化之民,五刑所加,故以省察四方,观视民俗,而设其教也。言先王德化,光被四表,有不宾之民,不从法令,以五刑加之,以齐德教也。
初六:童观,小人无咎,君子吝。
虞翻曰:艮为童。阴,小人。阳,君子。初位贱,以小人承君子,故“无咎”。阳伏阴下,故“君子吝”矣。
《象》曰:初六童观,小人道也。
王弼曰:失位处下,最远朝美,无所鉴见,故曰“童观”。处大观之时,而童观趣顺而已。小人为之,无可咎责。君子为之,鄙吝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