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圣传-第5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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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子阿宝感觉的身躯越来愈热,血液仿佛在沸腾燃烧,一股股力量横冲直撞,痛苦难当,却偏偏动弹不得,眼中透出恳求之色。
若是知道李青山有这样的手段,他根本就不会背叛,父母已经老了,妻儿虽然重要,但只要自己活着。还可以娶可以生,若是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路你已经选了,是不能反悔的,我理解你的选择,你也应该理解我啊!要一个人卖掉了你的宝贝,被你救了性命又随时准备背叛你,你当然也会很不爽。”
“听,他们来了!他们在杀了你之后,大概会放过你的族人。但愿吧!再见了,阿宝!”
李青山拔下一根头发,幻化作一身小小的衣裤,将手插进裤兜里。越过金子阿宝,头也不回的摆摆手,走向小巷深处,轻盈越过一堵石墙,跳进一户民居中。
石墙的另一边,食骨首领匆匆掠过。完全没有察觉到他追逐的目标,就只是一墙之隔。
李青山微微一笑,他现在的身体素质,已经远胜于凡人,番强越户毫无压力,而且凭他的感知能力,可以提前规避所有危险,就是食骨巫民的嗅觉灵觉再敏锐十倍,也无法发现他的存在,独自行动已经没什么危险了。
这里不是无人的森林,食骨部落没办法进行仔细搜索,而且很快,香花氏族就要来赶人了。
食骨巫民从四面八方围了过来,看金子阿宝一动不动的站在那里,怕是有诈,慢慢的逼近,对这杀死他们族人的凶手,充满了刻骨的恨意。
金子阿宝心中充满了悔恨,这一日一夜的经历,宛如一场光怪陆离的美梦,现在梦醒了,仿佛又回到了昨天那个傍晚,死亡逼近,反抗不得。
忽然明白李青山那句话的意思:“既然你后悔了,那就让一切回到原本的轨道中吧!”
在原本的轨道中,他会死在食骨部落的口中。
“不要,我不想死!”
金子阿宝在心中狂吼,双目充满了血丝变成赤红,意识渐渐模糊起来,心脏声像是鼓点一样密集,仿佛要挣破胸膛跳出体外。骨骼喀蹦喀蹦乱响,他的皮肤赤红,身躯膨胀起来,竟又拔高了一尺。
皮肤颜色几经变化,最后变成土黄色,粗粝像是驮兽的表皮,脖颈生出一片片蛇鳞,头上生出一支支羊角,鼻子变得特别硕大,将五官撑开,身上出现各种动物的徵状,比食骨巫民还要怪异扭曲。
“首领,背篓里是空的,那婴儿不见了!”一个食骨巫民踢了一脚背篓。
食骨首领皱眉问道:“巫祝,这是怎么回事!”
食骨巫祝来回打量着金子阿宝,“看来是那婴儿干的,真是好手段,他体内的力量失控了……不好!快杀了他!”
一声狂吼冲向云霄,响彻香花市。
李青山回眸望了一眼,轻轻说道,“既然那么爱作死,那就去死吧!”然后继续前行,越过一堵堵围墙,目标竟是香花坊的方向。
轰!
金子阿宝大手一拍,一个食骨巫民飞了出去,连续撞破三道墙壁,七窍流血,身体扭曲,眼看已是不活了。
几个食骨巫民扑上来,爪牙并用的撕咬着,金子阿宝抓住一个,用力一撕,洒下一片血雨,血腥与痛楚更添狂乱,双臂乱舞,几下功夫便将几个食骨巫民全都撕碎。
食骨巫祝拐杖一顿,顶端的枯萎人头,两个空洞的眼眶中,喷出两股黑烟,射在金子阿宝背后。
嗤啦声中,血肉腐蚀,深可见骨。
金子阿宝的咆哮声,越发的歇斯底里,完全无视背后的伤势,向食骨巫祝猛扑而来。
李青山最后那轻轻一拍,已经彻底激发了他体内全部潜能,能让他在短短的时间内,变成力大无穷、不知生死的怪物。但这段时间过后,可不是损失寿元那么简单,而是必死无疑,爆发出的威力也自然强悍。(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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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藏身(第三更)
金子阿宝抓住两个食骨巫民当做武器疯狂乱舞,口中不断的发出无意义的咆哮怒吼,一堵堵墙壁四分五裂,一桩桩民居轰然坍塌,惊叫声此起彼伏。
正所谓“一人拼命十人难挡”,食骨巫民们围在左右,就仿佛群狼围住一头暴怒的黑熊,尖牙利爪难起到作用,一着不慎就会被一招秒杀。
“你们都退后,我来拦住他!”食骨首领咆哮道,一番追逐最后竟是这样的下场,眼中简直要喷出火来。
铛铛铛铛!
城墙上响起急促的锣鼓声,卫士们高声叫道:“食骨蛮来了!食骨蛮来了!”
无数人从睡梦中苏醒过来,整个香花市都被彻底惊动。
这时候,李青山已来到香花坊前。
坊中灯火通明,人声鼎沸,过了片刻,轰然一声,门户洞开,一队人马向着搏斗之处赶去,为首的是个俏面含煞的美妇,身后也都是女子,既有少女也有老妪。
李青山听金子阿宝说过,香花部落是母系氏族,当家作主的都是女人。这一点与夜游人很像,原因也差不多,族内传承的功法更适合女性修行,这个世道当然是谁强谁说了算!
为首的那美妇若有所觉,目光一转,投入幽深的小巷子,却是什么也没看到,顾不得多想,心中焦虑:“食骨部落竟然趁夜潜进城中,难道是要开战吗?”
李青山已越过高墙,进入香花坊中,步履轻盈无声,身形迅捷的穿过花园。
坊中人手都被抽调出去,守卫变得极为松懈,他长驱直入来到中庭,一片热气蒸腾的温泉池,池子中央有一座偌大的假山喷泉,空气中异香漂浮。
“平常能在这里沐浴的,定是香花氏族中身份地位极高的人。说不定就有刚才看见的那个女人!”
不过他来这里可不是为了偷香窃玉,就算是真想,现在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他是在选择一片合适的藏身之所。万一食骨部落真的和香花部落达成协议,大举搜城,肯定搜不到这里来。
根据他的感知,在假山里是有一片中空,他跳入温泉中。游到假山下方,果然找到一个小小的洞窟,洞口不过皮球大小,常人无法进入,不过他现在不过是个一尺多长的小婴儿,轻松进入洞中,来到假山的内部,舒了一口气。
跟着金子阿宝洗了一次温泉后,就觉得这温泉很是不错,地下河被地火烘烤滚沸。是天地间两种力量的展现,对领会水火交融之道有些益处。
当然,最重要的是呆着舒服,身体浸在温泉之中,热气蒸腾,让人昏昏欲睡,他打了个哈欠,双手枕着手臂躺了下来,相信在这里,没有谁能找得到他。只要好好睡一觉,等着长大就好了,轻轻闭上双眼。
……
第二天清晨,在飘荡的雾气中。香花市渐渐喧闹起来,所有人见面都在议论昨夜发生的事。
“昨天晚上到底怎么回事?”“你睡的太死了,是食骨蛮进城了!”“食骨蛮!吃人的食骨蛮?”“不然还有哪个,香花氏与食骨蛮一场大战,那可真是惊天动地,好不容易才把食骨蛮打退。你到城东看看,几十间房子都被推到了!”“我怎么听说有一个怪物!”
香花坊中。
“你确定昨晚哪个怪物是金子坞的金子阿宝?一个行商?”
香花曼皱眉听着女儿禀报,自从她当上香花氏的族长,城里已经有许多年没闹出这么大的乱子了,昨夜她差点以为是食骨巫民们发了疯来偷袭他们,结果却是不知怎么和一个怪物打起来,真是虚惊一场!
然而调查的结果却令她感到令她不能置信,那个恐怖的怪物竟是一个名为金子阿宝的行商,一个彻头彻尾的凡人!那个怪物的恐怖是她亲眼所见,临死还杀了好几个食骨巫民,死在他手上的食骨巫民至少有二十个,怎么可能是一个凡人!
“是的母亲,有人看到他进城了,还借了一大笔钱,买了一个院子、还有许多牲口!院子里面埋的都是牲口的尸体,一个个就像是被抽干了一样,和那几个食骨巫民的尸体一模一样!”
香花紫想起那一院子的尸首,还觉得不舒服,那比腐败发臭血流满地,还要令她恶心。
“这是凡人能做到的吗?”香花曼皱眉道。
“至少在几天前,他来行商的时候,看起来还跟凡人没什么分别,巫民是不会做这种低贱的工作的。可能他学了什么厉害的巫术,但是一直隐藏着实力!”
“食骨部落为什么非要杀他不可?”
“这个还不清楚,但他使用的那种巫术,与食骨部落世代传承的巫术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直接夺取他人的生气,不,应该比食骨部落更加高妙,就连其他野兽也可以成为目标,食骨部落很可能就是为了夺取这种巫术,他为了躲避追杀逃回香花市,逼于无奈汲取了太多的生气,控制不住才变成那副样子,也可能是一心要与食骨巫民同归于尽。”
“哼,那群食骨蛮这次可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世上竟有如此厉害的巫术,决不能被他们群蛮子得到,去,再仔细调查一下,那个金子坞的行商这些天都做了什么,都有谁见过他,说过什么话!”
香花曼命令道,昨夜她也没有浪费机遇,趁机进攻,重创了食骨首领,还留下了不少食骨巫民,食骨部落没有几年时间别想恢复过来。若是有神奇的巫术,也要掌握在她的手中。
几天之后,香花曼得到消息,金子阿宝在今天前在香水市高价卖出了一件奇物,那件奇物状如布包,刀剑难伤。
她立刻认定,此物必定和这件事大有关联,命令二女儿香花紫道:“你去黑水峒,找到黑水峒主,把那件东西买回来!”
“若是他不肯卖呢?”
“那就出更高的价钱,高的他无法拒绝或者害怕!”
温泉假山中,李青山耳朵一动,唇角微勾。他既不知道黑水峒在哪里,也不知道是谁买了修罗场,原本还觉得有点麻烦,这下可好了。
“看来不用去黑水峒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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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长大了(四更有木有)
数日之后,香花曼就拿到了她想要的东西,来回把玩着修罗场,不断的放出真气试探,但就凭她炼气级别的实力,显然无法让一件法宝做出任何反应,甚至她根本就看不出这是一件法宝,那离她所处的世界实在太远了。
“母亲,这到底是什么?”
香花紫好奇的道,在回来的路上,她也猜了一路,始终不明所以。
“此物很是不凡,绝非寻常人所能驱使,那神秘巫术的秘密,应该就藏在其中,不然还是拿去给你大姐看一看。”
“大姐远在千里之外,怎么给她,白莲教中教规甚严,总不能为了一件莫名其妙的东西,就让她赶回来吧,若是母亲没用,还是赐给女儿吧!”
香花紫眼珠一转,提起大姐香花红,就是一件废物,她也要争一争。
“这……既然是你拿回来的,那你就拿着吧!”
香花曼考虑了一下,大女儿香花红已经贵为白莲教的弟子,前程远大,也不差这么一件东西,这些年都是二女儿香花紫在膝前奔走,手心手背都是肉,也不能太厚此薄彼,反正二女儿早晚也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