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流行网恋-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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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被偷以后一直不敢跟我妈说,生活费是越来越紧,日子过得相当艰苦,最后在百般无奈之下决定拍卖自己唯一的财产——83级男剑号。
我知道剑客不是什么当红的职业,卖不到几个钱,于是到5173挂了150块,晚上就有人加我QQ说想买,这时又有一个人加我QQ,我一看7173客服。于是赶紧加了。
客服:请问您是那位卖剑客ID的朋友吗?
我:是的。
客服:好,我是接手你交易的客服,请您把您的帐号、密码以及超级密码等等资料发给我,我将为您进行系统验证。
我仔细看了他的QQ,是客服没错,于是把资料什么的全给了他。
几分钟后他的QQ下线了。
我觉得有点奇怪,赶紧上江湖,发现密码错误,去改密码,发现超级密码也被改了。
于是再上5173网站一看,发现了一个问题,5173客服QQ是10开头的,可是那个客服的QQ却是35开头的。很明显,遇到骗子了!
传说中的祸不单行,我彻底明白了。就这样我失去了和自己共对几乎两年的帐号,从此柳道VS剑客消失了。
正文 后序
很久以前,我曾发过毒誓,MM这东西,打死也不泡了,再泡我就是狗。结果,我做了无数次的狗,昨天在江湖一次性娶了三老婆。
我的原意,《最近流行网恋》写完了就可以擦擦屁股闪人,该耍江湖耍江湖,该嫖老婆嫖老婆去,与其再写序,毋宁死,不过有万恶的小编老是勾引我,小柳啊,再写一个后序吧,不用说,想必大家也明白我的意思,这就是这我写后序的诞生原因和痛苦经过。
我很纳闷,连自己都觉得,男人的话真是不可靠。所以承诺切不可信,山盟海誓绝不能当真。女人偏偏是种很奇怪的动物,她们就是喜欢男人对他们说那三个字,并且愿意为这三个字付出一生。为此,人世间演绎了无数的风花雪月,缠绵悱恻,很多人不以为然,很多人为此留泪,泪留过了,常常会感慨,为什么主人公总不是自己。感慨过后就会怀疑,真有这样的事情吗?
我的理解,发生的未必就是真实的,虚构的未必就是虚幻的,何必太再意呢?无论什么形式的艺术,不过只是一个载体,它不满足人们的嘴巴和肠胃需要,只能让人有个意淫的素材,我比较喜欢人体艺术,所以经常本着学术研究的原则去一些网站观光学习……
谁又能没有梦想呢?我的梦想是在宿舍挂机耍江湖!饿了吃泡面,困了睡地板,哎,神仙的日子啊!
网恋这东西,玩玩可以,不能当饭吃。所以我写的网恋是不同于别的类型的爱情小说,它真实的反映了我们坐在电脑一端的人的心态,因此自发表以来,得到大家的广泛关注,在此谢过各位书友!
我是一个管不住自己的人,所以至今很平庸,哎!难呀!一个不大管的住自己的人想要出人头地何其难哉?我迷上了热血江湖,不分敌友,见谁杀谁,连美女也不放过,可他妈的程序不让打。火眼金睛没练成,变成了绿色,夜夜放着荧光,几乎成为绿外线,MM们见了就喊绿眼狼,让我觉得自己还是一个废物。
心寒呀!脸不洗来被不叠,洗心革面。我不知道革是啥意思,估计着是积累的意思,翻译成普通话就是长脸,这绝对和上面的成语不冲突。不信你试试,如果三五个月不洗脸,肯定会和我一样,至少有两层脸,多者不限。
直到有一天上班了,开始了我的无聊生涯,百无聊赖中开始了我的码字生涯。我知道写字很苦,所以一开始不敢定目标太高,几千字就成。可写到后来,完全和预想不能吻合,因为我始终感到不是我支配文字,而是文字在支配我,它硬是要往一个地方去,象一头犟驴,我也没有办法!不管怎么说,能写这么多字,我还是觉得自己挺牛的。
能够真正完整看完这本书的人对我来说是个未知,我喜欢这种未知,时时刻刻期待这种未知发生的变化。乱花渐欲迷人眼的网络世界,每一次网友点击都是缘的机巧,即使不经意。也许,我一生都不会知道那个点击我作品的人是谁,他或她看了几眼、看了几行、看了几章,但我感谢他们。
读书的幸福与写书的幸福、读书的痛苦与写书的痛苦全不相同。我真心希望,这部作品不至于使众多网友读了觉得痛苦,最好能多增添一些读书的幸福,余下的一切不防由我照单全收。如果网友看了之后不会呕吐、不觉恶心、堵心、闹心,这于我而言,就已经完成了初步的心愿。倘若网友朋友感觉到这部作品还曾经令他们呯然心动过,那就更是作者的一大快事。
作为一名写手,有时会陷入一种非常莫可名状的境地,连续几天都写不出一个字,昏昏沉沉。网友的热情留言,使我感到了幸福,无论褒贬,我都非常喜欢,但同时感觉到挺有压力的。因为忙于修改作品上传,很多留言没有及时回复,请网友朋友原谅。另外,不知结局是否能令大家满意,希望朋友们不吝赐教,我会尽最大的努力加以修改。
感谢17173帮我完成了这个梦。感谢所有点击的网友,每一次点击,也许只是几秒钟的时间,很可能就是我们一生中唯一的一次有缘。更要感谢许多发表留言的网友,他们是我强大的精神动力,我视之为世间无价瑰宝。
激情燃尽,已成灰烬。不过总算对自己、对网友有个交代。顺祝所有的网友,都能拥有一份心灵的家园,找到属于自己的天堂。17173是我家,我们大家都爱它!
外篇 二傻的 坏男人是怎样炼成的
友情提醒:
以下人群请勿阅读本文:
①未成年人因为本文多处涉及到少儿不宜的东东,请祖国的花朵们就此止步
②女性玩家决非本人有性别歧视,实乃若被这类人群所读,势必认为我会教坏他们的意中人,想想热血江湖有那么多MM玩家,如果个个拿起板砖朝我拍来,那我岂非死无葬身之地
③猪头男既然人都长成这副德行,即使不看本文,别人也会为你鬼斧神工的尊容所折服,那么恭喜你了,自学成才
先非常简单地自我介绍一下:
本人无极74级小邪剑(为什么要练剑?这个问题问的好,我给大家解释一下为什么要练剑,剑,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艺精深,遂入玄传奇。实则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候,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剑与艺,自古常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流传至今,仍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斯可历传不衰……以下省略500万字),拷,谁砸我?这么好的鸡蛋扔了可惜,真不懂节约粮食。我话还没说完呢,小编叫我继续。我叫二傻,其实我不是真的傻,而是大智若愚。当然,我没给自己起名叫大智,中国人嘛,讲究含蓄,应该谦虚一点,所以就叫二傻了。每次组队总会有人问我“你们班第一傻是谁啊?”,以前我总会把第一傻完美地介绍给他们,后来渐渐生厌,索性打三个“……”了事。
还有一点我要补充一下,那就是本人长得特别帅,其实我最不喜欢说自己帅了,但由于本人比较诚实,就承认了吧。他们形容我说是玉树临风胜潘安,一朵梨花压海棠,当真是人贱人爱,花见花开……咳,谁在吐?注意点社会公德嘛,要吐的请去洗手间……为此总有不少MM跟我搭讪:“你们班第一傻是谁啊?”汗!为了躲避那些无聊小MM们的骚扰,我就穿了件极丑的披风来掩盖自己的帅气,他们又说我欲盖弥彰。
“啪”,谁把鼠标砸过来了?偶不就是想让大家了解我一下嘛,至于这么冲动么?冲动是魔鬼……好好好,下面我就以我的江湖经历来告诉大家一个坏坏的男人是怎么炼成的,不过我得声明一下,本人只是热血江湖的普通玩家而不是作家,所以文笔不怎么好,也就是纸舞惊蛇,笔下生花什么的,请大家谅解。
一
当我懵里懵懂地出现在泫勃城里的时候,我幻想的情景是这样的:其时整个江湖为之一震,城里城外的玩家们奔走相告,无极第一奇男子——班级第二傻,诞生了。然后所有男人们对天膜拜,口颂二傻先福永享,寿与天齐,江湖至尊,天下无敌。女人们则围堵过来“二傻帅哥,给我签个名吧!”咳……不好意思,纯属活跃一下气氛,别砸我——!
实际上我刚出来的时候,身无分文(只有RXB50两)。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样,热血江湖是我们玩的第一款网络游戏(咔,小编强行要我放广告:热血江湖永久免费网络游戏,美工华丽,入门迅速,且杜绝任何外挂,实为居家旅游之必玩游戏。这说来也奇怪,玩了热血江湖啊,腰不酸,腿不痛,一口气升5级,不费力),所以便放不下了。
我提着木剑风风火火地走出城外,南门外满是山猫蛤蟆的,我刷刷几剑就把这些怪物给搞定了,尤其是猫在死亡的瞬间发出”嗷“的一声惨叫,那感觉特爽,有成就感(汗,感觉自己有点变态),跟我一起玩的还有我同学柳道枪客(后来弃枪从剑名曰柳道VS剑客,猜其原因八成是因为剑太帅泡MM容易上手的缘故,真是龌龊)和日丝尼(不错,日丝尼就是传说中的班级第一傻,此男疯癫已臻化境,和柳道相反,乃禁欲主义者)。柳道在灰狼那里爆了把武器——钢剑,这可把处于贫民阶层的我们给乐坏了,嘎嘎~经过表决,武器留给我10级后用——因为他们两个是枪。于是乎我拼命打怪升级,终于升到了10级,可是那剑却用不了,对此我和柳道面面相觑,不知什么原因。后来去官网看了一下才知,要用这把剑还需要名声——剑侠,而要获得名声那就要做转职任务。从此我就知道了江湖里还有任务那么一回事儿(别笑我菜,本人第一次玩网游),而且做任务还能发点小财,于是每次有新任务我都乐此不疲地做。
稍微插一下,当我本应该在打蛤蟆的级数时,我懵里懵懂地跑到狂牛那儿去了。看着这个庞然大物,我毫不退缩,义无返顾地朝它砍了几剑,当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不,应该是初生剑客不怕牛才对。狂牛用犄角戳了我几下,然后我屏幕上出现了一个对话框,上面写着“回城”两个字。这是我第一次因越级打怪而挂彩,所以说,还是有一定纪念意义的。现在忽然想那头牛了,不知道它是否还健在,如果还没死的话,我有必要写封信给它:改日登门造访,赤手空拳和你会会。
好了我们言归正传。我成为剑侠的时候,我已经光明正大地拿起钢剑行走江湖了,到了15级的时候,我也终于学会了羡慕别人好久的轻功提纵术,嘿嘿,就是跑起来后面冒烟的那种。
有事话长,没事话短,斗转星移间,我们20+级了。自从做了血狼任务后,我和柳道一直在靠打血狼升级。忘了说,我又换武器了,西西~是把赤星剑,刀剑笑送的,这可能是他这辈子做的唯一一件好事,现在想来却是我冒着生命危险用10张血狼皮和一碗狼王血换来的。虽然比不上青锋、金月,但那时能用上已经心满意足了。我们打血狼基本上还是有战术配合的,柳道站树下等,我去引一只血狼过来,然后两个人合力把它歼灭。之所以不敢硬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