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头公仔 作者:吴虹飞-第2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小康说这个话时,声音很小,好像是不大好意思。
我从小是没有家的,因为爹妈都不肯要我了。我长大了,知道自己没有爹妈。不过不要紧,我已经长大了。大家对我很好,除了有一点点孤单。
十八岁之前,我在技校上学。上完学,我坐了四十多个小时的火车来到北京,在一家网络公司里编写程序。我每天都要写很多行程序。我的头发是黄的,我有些瘦,我有一把琴,我喜欢弹着琴唱歌,但是我很少很少唱给别人听。
我像一颗很小很小的豆芽菜似的,我想如果不使劲看,根本看不见我。
可是小康还是看见我了,虽然我头发乱乱的。他坐在最后一排,因为他是工作人员中职务最高的。他可能是CEO。他管我,还有我们一大帮人。
小康听完我唱歌,说,你真好看呢。我就高兴起来了,有人说我好看了,所以我就死心塌地地喜欢上小康了。
所以我喜欢小康带我回家,我也想把小康带回去给我妈妈看。可是我,不知道我妈妈在哪里。如果她看见小康,她一定很高兴,因为我喜欢小康,我妈妈也一定喜欢。我一定很像我妈妈,但是我妈妈肯定不唱歌,她五音不全。她的牙齿有些黄,她有些近视,她喜欢开有些低俗的玩笑。她会一个人笑很久。
其实我不知道,我只是这么想而已。
小康原来可能有些想娶我,但是他忘记给我送戒指了,他也忘记说了。后来他说不想耽误我,不要我老是和他一起。他不让别人知道我,他说这样对我不好。
我说不要紧,你让我来我就来,你让我走,我就走。
他说,这对你多不好。
我笑了起来,我就是这样的人啊,怕什么呢……
他说,你不是这样的人。
我说我就是的,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
小康一直偷看我的信箱。他猜到了,虽然我在信箱里什么也不说,只是说我觉得很孤独。他就猜到,我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有一个哥哥。
没有办法,我太孤独了。时间过去太久,都已经忘记孤独的理由了。其实小康不知道的,我一直很希望从一而终,跟古代一样,好比杜十娘、李慧娘、庚娘,好比孔雀东南飞。
只是他们都不是我的哥哥,你才是。小康抱我的时候,就好像我的亲人一样,我一点欲望都没有,只觉得无边无际的忧伤包围着我,我想重新返回子宫。
我们是亲人,小康。
后来就这样了,你们结婚了。听到消息的那一天,我肚子有些痛。我蹲在地上,半天没有起来。
后来就这样了。我每到周末,就坐地铁,去找哥哥,和他做爱。
我轻声轻气地说,哥,我有很多裙子,我们可以约会一个夏天,都不会有重复。
直到有一天,他说,小蝶,我交了一个女友,我不希望她见到你。
那天,地铁忽然停开了半小时。听说,有人掉到了铁轨下面。
我就站在地铁旁边,忽然想,如果那个死的人是哥哥多好啊,这样我至少知道他到底去了哪里。至少他不会像小康一样,和别人结婚了。
原谅我,我没有给你们祝福。
因为不知道是谁给了我诅咒。
第三章 萧条时期的爱情
士兵卢伟(1)
士兵卢伟
和士兵卢伟相遇的时候,我二十一岁,他十九岁。
他是北方人,到南方去当兵;我是南方人,到北方去念书。
早春的空气还是兀自冰凉,山上微微地开了一些零星的野花,单薄而倔强。卢伟拉着我的手,和我一起爬上山顶。他把一路上看到的花儿摘下来,交到我手中。我们手拉着手,看着山下罩着雾气的湖水,什么话也不说,只是你看着我我看着你傻笑。卢伟说我唱个歌给你听,然后就唱了。居然是首情歌。他五音不全,还带着北方口音,让我又吃惊又好笑又羞涩,也就抿了嘴忍了笑听着。现在回想起来,卢伟的那个年龄,是作诗的时候。而他的感觉来得简单和蒙昧,就好像剽窃了一首平淡无奇的流行歌。我说,这首歌我没听过,你唱个别的给我听。他却赧然,说,我只会这个。
很久之后的一个晚上,我忽然在北京的出租车上又听到这首歌。我才知道这首歌原来是黄安写的:与你相逢,就像在梦中,明明知道不可以……这样的歌琅琅上口、平淡无奇。我却固执认为,是卢伟单独为我而作。
卢伟是太行山人,初中尚未毕业,虚报年龄走了后门才当的兵。在部队里他年龄小,只好先当养猪、种菜、用大锅做饭的炊事兵,后来被首长看上才当了小车兵。还被送到了党校学习文化,说是培养干部。若是复员,也不至于沦为出租车司机。卢伟心思简单,也就懵懂地去做前程大好的美梦。而我那时已经准备拿到两个学位,可能读研,也可能出国。卢伟喟叹,你要那么多学位干什么。我说,是啊,还不如分一个给你。
我想当律师。卢伟说。
我说好,但我知道他当不了律师。
记得初遇当晚,在屋里给好友写信,说北上途中,偶遇一男孩,相貌清俊,眼睛狭长,仿佛有光和水波样,笑起来,眼角溢出都是年轻和风情,虽说好看得让人吃惊,却也让人惴惴然,怕是太过好看,反倒不像有福之人。
现在想起来,我暗中担心卢伟,自己又何尝有福。我初遇卢伟,脸如圆盘,圆润丰满,可是也保不住多年之后的瘦和憔悴。
刚开始时,总是赖在女生宿舍传达室里等卢伟长途。八百多号人用同一个分机,响一个接一个,却都不是找我。一等就是两个小时。
好不容易打了进来。他说,家里在乡下攒钱盖房子,给他将来娶媳妇用的。
我就想和他并头做了恩爱的夫妻,说,不知道你们家里会不会喜欢我。
他就说,只要我喜欢的,他们就喜欢。
我说,我为你专门写了一首歌,把你的名字写在里面了,叫《芦苇船》。
他说,好听吗?
我说,好听,我的朋友都说好听得很。
两个人说说笑笑地聊了四十分钟,我终于忍不住吞吞吐吐地问:你说,我,嗯,算不算,你的呃——女朋友?
他在远远的那一头,爽快地说:当然是了。
我便高兴起来了,一心一意地织围巾,要做他的女友。
在城市的公共汽车上看到窗外刺眼的阳光,飞扬的尘土和喧嚣的人群,我总是由衷地想念我的男友卢伟。他1米78,高且瘦,空军基地最英俊的小车司机。毋庸置疑我是他的女友,我们理应相爱。
那一年,我总是趁着假期或者逃课,坐一整夜的火车去找卢伟。我记得特快车的票价是一百五十元,对我而言,是异常昂贵。我总要想法去打一些零工,才有可能买到一张南下的车票。
我在他的部队。他若开车去了,我就在女兵营房里恶补言情小说,一天四本,看得一颗心怦怦乱跳。隔不久就要用免费的公家电话给他打传呼:你阿姨让你速回。看见他回来,就高兴得一直笑。而他总要和所有人都敷衍过了,才肯过来和我说话。
我穿又宽又大的衬衫,还打着补丁,胡乱屐一双大拖鞋。
他皱着眉:像丐帮帮主。
我大喜,说,像黄蓉不好吗?
他说,我说的是洪七公。
他喜欢我散了长发穿短裙子。他喜欢坐在湖边,把脸埋在我身上,有一搭没一搭地和我说话,或者是索性什么都不说。
他给我买花。我嗔道,给洪七公买花做什么。他不吭声,我知道,他要我要。
那时生病也是甜蜜的。他带我到医务室打针吃药,苦口婆心,像哄小孩:你不打针怎么会好呢?
晚上他送我回营房。那间屋子原来是仓库,灯早就坏了。他帮我喷清香剂,把窗户关了。我把花插在一个喝水的搪瓷杯子里。他看我上了床,盖好毯子,又忍不住来抱我。我起身迎他。两个人在黑暗中摩挲拥抱,难分难舍。
良久。我说,你该走了。
他方才放了我,转身出去,轻轻带上门。
当听到楼下汽车的引擎声,我从床上跳起来,光着脚跑到走廊上,使劲探出大半个身子,朝我年轻的心上人挥手——再怎么恋恋不舍,他终是不能在夜里留在我身边。
第三章 萧条时期的爱情
士兵卢伟(2)
那时候,正值青春年少,情意有了,欲也有了,偏偏守了规矩和禁忌,都只怕轻浮了对方,不敢试那纵情恣意的一回。事过境迁,回想起来,只觉得生生难为了那一场萌动的春情。
而没有消融过欲望的爱情,如何可以长久?若是有了变故,老天并不要来问我。
有一次午夜到了卢伟的城市,他没有来接我。我呼他半日,他姗姗来迟。
当我看到他,就已经下定决心不责怪他。
忍不住去抱他。豁然间是非明了:他不爱我。
驽钝如我,一定要来讨一个结果。
为什么不和我一起?
他期期艾艾地说,他们见我和你在一起,都笑话我。
不由得气馁和心痛:别人怎么看,对他竟然如此重要。
他们说,你怎么会看得上当兵的,无非是骗人。
我拉起他的手,柔声道:卢伟,我怎么会骗你?他们无非是瞎说罢了,我们不去理会他们,好不好?
我把给他买的感冒药和巧克力,往他手里塞。又兀自欢喜地说了去:等我大学毕业,你也复员了,我不留北京了,来这里和你一起过。我到单位去当技术员,你还是开车,两人一块过日子,将来结婚,好不好?
他不说话。
我用手指勾勾,示意他附耳过来。
他低头,我冷不防地亲了一下他的唇。
他要抓住我,我就大笑着跑开了。
那一次,城市下雨。卢伟已经有了女友,和他一个单位的女兵。上次到武汉来看他,就看见那个女孩一边吊在自个儿的男友身上,一边用眼睛斜看卢伟,两个人你来我往地说俏皮话,忒轻薄。
而我已经决定不去怪他。
这个男孩笑起来,是一派的天真而温柔。当时两个人蜜意浓情,我不由得调侃,你们太行山的男子,都像你这般好看的么?
他掩不住地骄矜,说,不如我好看。
我怪他吹牛,却也甘心去相信。倒不是真的爱他美貌,只是固执地相信他有不同于常人的天真和善良。不然,怎会爱我这般面容如水的平凡女子?
爱又如何?终于要散,要忘记。
我写卢伟,并非无端。旧式的南方女人,对感情总是慎之又慎,后来规规矩矩地交了男友,也是要敦厚而殷勤的。说好了一生相守,家长都见过了,两方无话,只等挣了钱结婚。好不容易在心里腾出空地来容这个陌生的人,磕磕碰碰地在一起,最终还是免不了舍我而去。爱与不爱,都不肯来过问于我,一片经营的苦心也是白费。想起那时追着卢伟苦苦地问:当年究竟喜欢我不。大街上华灯彩绘,人来人往,卢伟蓦然止步,反问我说,喜欢不喜欢,又能怎样?我顿然而悟:白白上了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