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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

古典今看:从诸葛亮到潘金莲 -王溢嘉著-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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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神榜》说的虽是武王灭纣,“颠覆既有体制”的故事,但这绝非“革命”,而是顺应“老天的意旨”。因为商纣“气数已尽”,而武王乃是“真命天子”(又是一种“本质先于存在”的观念)。因此,整本书所涉及的命运问题,可以说是利用“心理因果律”来维系既有的社会体制,最少有维系明朝既有体制的功能(在演义小说里,朱元璋正是一个具有魔法的“真命天子”)。但此一功能可能不是作者陆西星刻意为之的,而是在古老中国这个君权至上的“超稳定结构”里,“不可违逆的命运观”得到它滋生蔓延的沃土,《封神榜》只是从这片沃土中长出的一朵奇葩而已!

  几句感言

  剖析到最后,《封神榜》中的众神喧哗、魔法与命运,竟变成一个涉及意识形态的大问题,这实在是数天前笔者重读《封神榜》时始料未及的。我无法像《封神榜》中的神圣,在未下笔前,就已参透出本文“命定的结构”,所以写来东拉西扯,芜杂异常;但作为一个“文字魔法师”,笔者最大的心愿是尝试以自己现在的“心灵位阶”去重新诠释少年时代所迷恋的某些古籍,赋予它们以新貌。

  《封神榜》是先人所留下来的文化遗产,一般人常从文学观点来衡量它,觉得它没有什么价值,因此也一直难登大雅之堂。面对这样的文化遗产,我们若不想抛弃它,就必须从文学以外的观点来诠释它,丰繁它的样貌。笔者是文学界外围的“捡破烂者”,安份守己地做这种工作恐怕就是我的“命运”吧!

包公案中的欲望与正义

  在民间,包公是一个家喻户晓,代表正义的原型人物,依附于他而产生的民间传奇《包公案》则是一组有着侦探趣味、伸张正义的故事。在这些故事里,正义所欲追讨的乃是“出轨的欲望”,这使它具有了令人感到震惊、魅惑与反省的永恒主题——“罪与罚”。

  作为一种表达思维、发抒情感的工具,《包公案》中的案件是真是假?是否都是包公所破?包公是否真的是断案如神的青天?这些都是次要的问题(“包公”事实上只是编故事者心理的外射而已)。因为在作者和读者心中,它们都只是欲望与正义、罪与罚的“符号”,重要的是这些“符号”所欲传达的讯息,它们才是历久弥新的,就像穿越历史时空的长喟,里面隐含着来自汉民族胸中丘壑起伏与心头块垒纹路的回音。辨认这些起伏与纹路是一件有趣的事,因为它们多少刻画着一个族群暴露在欲望与正义的十字路口时,内心普遍的心思。

  在“正义”登场之前,《包公案》所说的其实是“欲望出轨”的故事。笔者所根据的《绣像龙图公案》(同治甲戌年孟春重新镌,姑苏原本)共计五卷一百则(坊间的《包公案》则只有五十七到六十则),稍加分类可以发现,其中涉及“色欲”者四十六例,涉及“利欲”者三十六例,涉及“仇怨”者只有三例,因世间不平而在阴间告状者反倒有十一例(传说中的包公是日理阳世,夜断阴间)。这个比例反映的恐非现实界的“罪恶舆图”,而是世人心中的“罪恶系谱”,由单纯仇恨等“攻击欲望”引起的罪行在这里被淡化了,受到凸显的则是“色欲”与“利欲”这两种“甘美欲望”的出轨。

  但《龙图公案》强调这两种足以“熏心”的欲望,似乎并非像精神分析所说,是想借此提供读者“替代性的满足”(透过阅读而在心里犯了那种罪);相反的,它所欲灌输给读者的毋宁是强烈的“幽暗意识”与“忧患意识”。因为读者在阅读时,常会不自觉地仿同于故事中的主角,而这些主角都是“被害者”,是他人恣纵欲望的凌虐对象。

  以下,就先让我们根据欲望出轨与正义追讨的“型态”,来展读《龙图公案》中令人忧惧的“罪恶系谱”:

  关于色欲的幽暗意识

  俗谓“万恶淫为首”,关于色欲,《牙簪插地》一案正可作为其“幽暗意识”的代表。包公年轻时任南直隶巡按,有一八旬老翁私通族房寡妇,寡妇之小叔屡次微谏不听,具状告于包公。包公暗忖“八旬老子,气衰力倦,岂有奸情”,拷问老翁与寡妇,都说“没有”。包公为此忘餐纳闷,其嫂汪氏询之,他遂将这场词讼告嫂。“汪氏欲言不言,即将牙簪插地,谕叔知之,包公即悟”,随即升堂,“严刑拷打”老翁与寡妇,结果两人终于将“通奸情由,从实招供”。

  包公见嫂将牙簪插地,悟出的是什么大道理呢?评批《龙图公案》的听五斋先生说,此谓“男女之欲必至死地而后已”。我想很多读者在听了这种“解释”后,仍然是满头雾水,莫名其妙。以妇女束拢头发的牙簪插地来象征“色欲死而后已”,比精神分析以“上下楼梯”来象征性交更加隐晦,但“贞静贤淑”的汪氏却能想出这个象征,而“正义凛然”的包公更是一点即悟,这多少表示,“好人”对色欲原是具有“特别敏锐的执念”。就好像西方中古世纪教会中的“圣人”,以其“担忧的想象”描绘各种“罪恶的性行为姿势”,而逼问来告解的教友是否“犯了这些不可告人的罪”一样。越“正直”的人,越思及坏人“堕落的深度”,就越义愤填膺,但事实上“坏人的堕落”,通常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丰富”与“深邃”。这就是笔者所意指的“色欲的幽暗意识”:欲望是强烈而可怕的,自己勉力以“仁义道德”来压制它,而意志薄弱者必然是“男盗女娼”的;这种微妙的心理乃是精神分析所说“反向作用”(reaction 
formation)与“外射作用”(projection)的产物。

  在涉及色欲的四十六个案件中,有九件是和尚所犯,比例相当高。照理说,出家人是清心寡欲的,但《龙图公案》里的出家人却是:“小僧与娘子有缘,今日肯舍我宿一宵,福田似海,恩德如天”(《阿弥陀佛讲和》),“(他)原是个僧人,淫心狂荡”(《烘衣》)。这也是“幽暗意识”在作怪:色欲是如此强烈而可怕,在这方面得不到发泄的出家人,“必然”会因此而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来。结果,《龙图公案》里就充满了“性致勃勃”的出家人。

  但这种“幽暗意识”是不便明言的,就像汪氏只能以牙簪插地来“谕叔知之”般,《龙图公案》的作者也巧妙地以两类案例来呈现他(或者替大家说出)对此的“忧患”。这两类案例是国人非常熟悉的,一是“谋杀亲夫”,一是“试妻”,兹分述如下:

  色欲的忧患意识之一:杀夫

  《白塔巷》一案说包公一日从白塔巷前经过,闻妇人阿吴哭丈夫刘十二声,“其声半悲半喜,并无哀痛之情”,包公怀疑那丈夫“死得不明”,派仵作陈某“起棺检验”。陈某查无伤痕,认为病死是实。包公不信,要他再查个明白。陈某回家忧闷,其妻阿杨建议他查看死人鼻中,结果发现刘十二鼻中“果有铁钉两个”,包公遂将阿吴上刑审问,阿吴招供“因与张屠通奸,恐丈夫知觉不合,谋害身死”。但故事并未就此结束,包公在知道查看死人鼻中的“灵感”是来自陈妻阿杨,而且阿杨乃再婚之妇人时,亦对阿杨的前夫“起棺检验”,结果亦有“二钉子在鼻中”,于是一举连破两桩谋杀亲夫的大案。

  听妇人哭声即能想到她谋杀亲夫,除了在神化包公的“慎谋能断”外,更是要彰显前述对色欲的“幽暗意识”与“敏感执念”。而仵作从妻子处得到的“灵感”,跟包公从汪氏处得到的“暗谕”有异曲同工之妙,但这次要传递的乃是忧患意识:妻子的欲望出轨,会使做丈夫的大祸临头!

  在《龙图公案》里,一共有四个妻子因红杏出墙而谋杀亲夫的案例(《白塔巷》《临江亭》《龙窟》《壁隙窥光》)。《临江亭》里的一句话“古云家有淫荡之妇,丈夫不能保终”,道出了传统男权社会里丈夫心中的“忧患”。但即使妻子并非淫荡之妇,因她貌美受他人觊觑,而祸从天降,让自己死于非命的也有四例(《黄叶菜》《厨子做酒》《岳州屠》《狮儿巷》)。

  不过,《龙图公案》里也有几个贞妇,所谓贞妇是在他人的欲望要对自己图谋不轨时,必须严加抗拒,“咬舌自尽”或被对方杀死的女人,这有六例(《阿弥陀佛讲和》《嚼舌吐血》《咬舌扣喉》《三宝殿》《绣履埋泥》《三官经》)。整体看来,在充满男性观点的《龙图公案》里,色欲当头,女人只有“贞妇”与“淫妇”两种,“贞妇”自己“死于非命”,而“淫妇”则让丈夫“死于非命”或惨遭其他祸害(譬如《阴沟贼》里的破财,《招帖收去》里的官司缠身)。在《招帖收去》一案里,包公说:“(她)既系淫妇,必不肯死,虽遭打骂,亦只潜逃”,这又是“幽暗意识”在发作,“不死的淫妇”是多么地令人感到忧惧啊!

  色欲的忧患意识之二:试妻

  《龙图公案》里唯一“杀妻”的男人是《死酒实死色》里的张英,但他是“先下手为强”。原来张英赴任作官,夫人与珠客邱某通奸,张英回家“见床顶上有一块唾干”,知是“某男人”留下的,遂暗中逼问婢女,得知奸情,乃将婢女推入池中浸死,复闷不吭声将夫人推入酒槽呛死,又巧计将邱某入罪,由包公审谳,而包公在查知真相后,竟对张英从轻发落——“治家不正,杀婢不仁,罢职不叙”。听五斋先生对此案的批评是:“张英之疑,是亦学问”。

  怀疑与试探妻子的贞节在我国民间故事里是一门“大学问”,前有“庄周试妻”,后有“薛平贵戏妻”,但真正将这种“忧患意识”发挥到极致的当推《试假反试真》这个案例:临安府民支弘度“痴心多疑”,娶妻经正姑“刚毅贞烈”,但弘度不放心,问妻道:“你这等刚猛,倘有个人调戏你,亦肯从否?”妻道:“吾必正言斥骂之,安敢近?”弘度又问:“倘有人持刀强奸,不从便杀,何如?”妻道:“吾任从他杀,决不受辱。”弘度又问:“倘有几人来拿住成奸,你不肯却何如?”妻道:“吾见人多,便先自刎以洁身明志,此为上策;或被其污,断然自死,无颜见你。”但弘度依然不信,过数日“故令一人来戏其妻以试之”,“果被正姑骂去”;但弘度还是难放下“心头巨石”,过数日,他又托于某、应某、莫某三名轻狂浪子“试妻”,三人突入房中,由于、应两人抓住正姑左右手,莫某脱其衣裙,正姑“求死无地”,悲愤交集。在裙裤脱下来后,于、应两人见“辱之太甚”,不禁放手,正姑“两手得脱,即挥起刀来杀死莫某,不忍其耻,亦一刀而自刎亡”。于、应两人驰告弘度,弘度“方悔是错”,但恐岳家及莫某家人知之,必有后话,竟先具状告莫某“强奸杀命事”。包公审理此案,亲验现场,发现正姑“刎死房门前,下体无衣”而莫某“杀死床前,衣服俱全”,知事有蹊跷,严刑拷打于、应两名证人,始知“试妻原委”,结果弘度“秋季处斩”,正姑“赐匾表扬贞烈”。

  较温和的则是因怀疑妻子“不正”而“出妻”,譬如《烘衣》一案,妇人宋氏在门首等候夫归,一僧人路过,只顾偷目视之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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