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贝,一只狗的传奇 作者: 朱苑清-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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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人们一听都哈哈大笑,几名男佣纷纷起哄嚷嚷道:“翠姨摸他卵子!翠姨摸他卵子!翠姨摸,快摸!……”
“嘿嘿……”翠姨露出诡谲的一笑。突然,她捋起袖子,猛一转身,直掏二牛下身。
二牛来不及反应,吓得连连后退。他身子一仰,脚下一滑,摔个四脚朝天。翠姨一个惯性,重重地趴在他身上,两人在地上扭成一团。
“翠姨摸,快摸,快摸啊……”佣人们个个捧着肚子笑得前俯后仰,钟伯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就在这时,男主人从隔壁书房走了出来。
“什么事这么开心啊?”他说,脸上带着笑。
大家这才反应过来,相互递了个眼色,抵了抵胳膊小声道:“方总来了,方总来了!”
翠姨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她掸了掸身上的灰。然后又迅速蹲下打开笼门,抱出小家伙:“来,来……小家伙快出来,窝在里面那么久,可要憋坏了哟!”
“对,对!快抱出来,抱出来!”佣人们神色慌张,赶忙都附和着。
“方总哟,甭说,小姐她就是有眼光!这个波来(士)顿狗是稀有品种,全世界都没几条呢!”翠姨一边眉飞色舞地说,一边把小狗抱在怀中顺起它身上的毛,眼睛还不时地瞟瞟钟伯。
“是好品种,好品种!”钟伯不住地点头,伸出大拇指也跟着应和。
“呵呵……”男主人笑笑,他走上前,摸了摸小家伙脏兮兮地小脸,又拍了拍它浑圆的脑袋,仔细地将它看了又看。
“方总,你瞅它身上忒脏,我现在就带它洗洗去!”翠姨献媚地说。
男主人微笑着点点头。
小家伙的到来,给这栋沉闷已久的大宅带来了生气。也就从这天开始,它有了自己的名字——贝贝,有了自己的主人,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家。
贝贝二(1)
这个男人就是方振国,本城为数不多的几个大富豪之一。
他住在一幢哥特式风格的豪华别墅里。大院门口有一尊抽象派的青铜雕塑,那是他妻生前亲手设计的。雕塑的底端是盘根错节的线条,它们像根茎一样彼此紧密地交织在一起,每一根看上去并不粗壮,但似乎都蕴藏着顽强的生命力和无限伸展的可能。雕塑的顶端,许多根充满张力的线条被拧成了两股,它们宛如一对有力的翅膀要径直冲破云霄,飞离这喧嚣的尘世。雕塑的背后有个别致的喷泉池,它的形状很不规则,设计的精妙之处就在于,每个泉眼喷出的水都恰好能落回池中,点滴不差,而且无论寒暑都能听到淙淙的细水声。喷泉池的左边有一个花园,地面上铺满了鹅卵石,这里每个时节都开着不同样的花,它们在空中飘散着沁人心脾的香味。花园里有一个类似秋千的长长摇椅,那是他和妻过去常常聊天的地方。妻去世以后,那张椅子已经很久没有人坐过了,但佣人们总是把它擦得干干净净,一尘不染。别墅里的装饰则是典型的欧洲古典主义风格,仿罗马式的半圆形拱门、廊柱上镶刻的浮雕图案、华丽的垂挂式大吊灯、复古而沉静的壁钟,以及墙壁上妻生前留下的那一幅幅神态各异的自画像……
三年前,那场突如其来的海啸卷走了他正在海边写生的妻。妻走后很长一段时间,方振国的精神几近崩溃,原本如日中天的事业也开始突显颓势,失去女主人的别墅大院里更是无时无刻不笼罩着一种令人窒息的阴郁。如今,贝贝来了,只有它的到来不会被这种情绪所感染,更不会此而烦恼。对它来说,只要有了主人的疼爱,它便会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生命。方振国不会让它失望,因为他的前半生有过两条狗,那两条狗在他记忆里是刻骨铭心的。
在那个饥寒交迫的冬天,也就是方振国十岁那年,父亲的早逝让他开始饱尝生活的艰辛。每天半夜他都要和母亲去几里地外的砖厂偷砖头。母亲佝偻着背拖着板车,而他就穿着一件破棉袄默默地跟在母亲身后。半车砖通常能换到好几毛钱,那就是他和母亲还有弟弟生活的唯一来源。他捡到小黑的那个晚上,黎明将近。他走着走着,隐约听到草丛中有窸窣的声响。于是,他跑过去掀开草垛中的破纸盒子,发现里面躺着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狗。狗很瘦,瘦得连几根肋骨都数得清,身上的毛是那种暗淡的黑色,它的鼻孔微微翕动着,还有喘息。小家伙望着他,用一种乞怜的眼神凝望着。方振国只觉得鼻根发酸,于是一把将它抱起,然后揣进怀里。一路上,他用自己温暖的胸膛紧紧地贴着它。渐渐地,他觉得小家伙不再瑟瑟发抖,毛绒绒的身子似乎也暖和起来。他想它一定能活下来,然后会成为他和弟弟最好的玩伴。“我们可以一起做游戏,一起睡觉,一起吃窝头……”他越想越兴奋,脚步变得飞快,“我要快点回去要告诉弟弟这个好消息!”他激动地想。快到家门口时,他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冲动,扭转身子背对起拖着沉沉板车的母亲,然后偷偷揭开棉袄……“它怎么了?”他轻轻晃了晃小家伙耷拉着的脑袋,发现它居然不动了。他的心跳顿时加快,赶紧又摇它两下,还是没有任何反应。“它死了!”他悲伤地自语,不愿相信这一切是真的。一路上,他帮它想好的名字——小黑,以及编织的那些快乐的故事仿佛因为小黑的离去,也开始离他越来越远。尽管他没养过小黑一天,但他无法忘记在草垛里捡到小黑时,它那种渴求而凄楚的眼神,就像他无法忘记弟弟饿死时的眼神一样,这两个眼神一直深藏在他心底,难以磨灭。
方振国生命中的第二条狗叫虎子,那是他当知青插队时,一个老支书留下的。虎子块头很大,站起来有一人多高,浑身棕色的长毛,有副好性情。每到傍晚下工,老支书就柱着拐棍来给知青们送些自家做的馒头和糕饼,向他们嘘寒问暖。虎子总是跟在他身后,像个贴身的卫士。一来二去,虎子就和知青们混熟了。方振国最喜欢虎子,吃东西总不忘给它留一份。虎子也喜欢他,只要它和老支书一来,便会立刻跑到方振国的身边和他亲热一番。即便很多年后,方振国在街上看到大块头的棕色长毛狗,也都还会想起虎子,想起支书,想起那一次山洪爆发。方振国插队的地方是个荒僻而贫瘠的村子,一年的几次旱涝是免不了的。那个多雨的夏天,眼看着洪水就要把堤坝给冲垮了,老支书站在瓢泼大雨中奋力喊着:“快把缺口堵上,快!快!……”村民和知青们都纷纷扛来沙包,紧急关头,方振国和好些人都奋不顾身跳入水中,他们手拉手形成人墙。可缺口却越来越大,方振国的站位更是水势最凶猛的地方。就在人墙被冲跨,方振国即将被洪流卷走的千钧一发,虎子猛地跳入冰冷的河水中,紧紧咬住他的裤角,拼命往上游。就在虎子把方振国托上岸交给老支书的那一刻,支书的眼眶里满是泪水,他搂着浑身冰凉的虎子说:“干得好……干得好呀……虎子!被洪水冲走的可以是你虎子,可以是我,可以是咱李家庄的任何一个人,就不能是他们知青啊!”方振国永远忘不了这一幕,忘不了这句话,更忘不了这块谱写过他黄金时代的青春热土。老支书临死时,把虎子托付给了他。从那以后,虎子就像从前跟着老支书一样跟着他,这一跟就是五年。方振国回城的时候,本想带着虎子一起走,可村里人说,虎子生在这,长在这,和死去的支书还有这块土地都有感情,而且它年岁也大了,这么大块头的狗带回城里也不方便,还是让它留下吧!方振国就这样把虎子给留下了。几个月后,他写信问起虎子的境况时,没想到村里人告诉他,他走的那天,虎子就顺着火车的远去的方向奔去,一直没有回来。
贝贝二(2)
因此,在方振国的内心深处,对狗就有了一种特殊的情结。那是一份割舍不掉的眷恋,是一份难以忘怀的情感,更是一份无法挽回的愧疚。尽管他曾经发誓再也不养狗,并且已经这么做了,可贝贝还是在他生命中最孤独的第五十三个年头误闯入了他的世界,成为了他一生中的第三条狗。不仅如此,贝贝的到来确实悄悄地改变着他周围的一切,让这个沉寂了几年的家开始慢慢欢乐起来,这是他所不曾预料的。
贝贝刚来的那阵子,方振国几乎每天不忘对佣人们嘱咐,一定要好好照顾这个还没满月的小家伙,得让它健康地活下来。贝贝没长牙不会吃,女佣们就每天轮流用装满牛奶的滴管,一滴滴地喂它。可每次小家伙总会极不情愿地把脑袋甩来甩去,撒得满头满脸到处都是。女佣们只得不厌其烦地拿起身旁的的小毛巾,一遍遍地帮它把脏脸擦干净。方振国常常静静地坐在一旁抽烟望着,嘴角挂着一丝惬心的微笑。
小时候的贝贝最常做的一件事就是蹲在角落里,凝神盯着某处,一动不动。方振国第一次发现时,觉得很好奇,他心想难不成这个小东西还能有思维,会思考?于是,他就偷偷站在不远处观察它。几分钟过去了,方振国发现贝贝的眼睛竟成了半闭状,头开始不自觉地晃动起来。又过了一小会儿,它的脑袋忽然猛地向前一冲,接着整个身子都开始向前倒,结果一个踉跄,差点下颚着地。原来小家伙在打瞌睡啊!方振国心里一阵好笑。从那以后,他就发现贝贝经常这样,有时一个下午都不知道趴着睡,逗得方振国直发笑。
然而,令他烦心的事也不少。比如,每天晚上,贝贝一定要和他睡在一张床上,并且非得把身子贴着他的皮肤才肯罢休。这个习惯最早还得从它刚来时说起,那时,方振国晚上临睡前总会把它睡觉的小篮子放在自己的床旁。可一到半夜,他常常会被一阵哼哼叽叽的叫声吵醒,而后发现小家伙从篮子里翻了出来。它浑身哆嗦,睁着黄豆般大的黑眼睛吃力地往篮子里扒,一边扒还一边哼哼。这时的方振国总是迷迷糊糊地将它抱回篮子。可是,不出一会儿,同样的叫声又会再次传出。这样一个晚上折腾下来,他简直没法合眼。最后实在没辙,就干脆把它抱上床一起睡。可是,每天早上,他又会发现床单上有好几摊黄黄的尿迹,弄得他实在是哭笑不得。
日子一天天过去,贝贝在所有人无微不至的照顾下,健康地成长着。
转眼间,它长到了方振国的小腿那儿。它的牙齿锋利,跑起来箭步如飞。每天清晨,只要听见送报人自行车的铃铛声,它就会撒腿以最快的速度冲出去,一个高跳地夺下他手中的报纸,然后得意地踮着小碎步叼着送去给方振国。冬日的午后,贝贝经常会躺在花园的摇椅上,陪在方振国的身边。它时不时会撒娇地把脑袋倚在他的大腿上,半眯着眼懒洋洋地打着哈欠。傍晚时分,伴着和煦的微风橙色的夕阳,贝贝又一前一后地跟着方振国漫步在幽静的林间小道上……
方振国喜欢和贝贝呆在一起,它总能把他带入到一种平静而简单的状态中,不像在生意场上那么喧闹、嘈杂,也不需要时时刻刻提防什么。这种单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