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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玄机可透露 作者: 曾鹏宇-第6部分

小说: 玄机可透露 作者: 曾鹏宇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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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听到田惠平和孤独症这两个名字。 

        我很震惊,因为根本没想到,在密如蛛网的人际社会中,会有孤独症这样的病症。老师念的那篇文章里,写了很多田惠平儿子的症状,让我立即想起了秋,那个对外界任何动静似乎都没什么回应的小姑娘。 

        她,应该也是一个孤独症患者。 
        参加工作以后,一位同事的孩子也出现了这样的情况,把夫妇俩急坏了,不过她比秋好多了,至少她还能对我笑。 
        再后来,在我们报纸上看到国内开始引进治疗犬的消息,就是用犬和人的接触治疗患孤独症的孩子,这是在欧美已经很有成果的治疗方式,终于走入了中国人的视野。 

        上周,我在健身房刚运动完,忽然接到一个陌生的电话:“你是小飞刀吗?我出了一本书,想给你看看……”我开始以为是一般的联系电话,这段时间开始做读书版后,书商、作者找来的都比较多:“那你给我寄一本吧,对了,你那书是关于什么内容的?” 

        “孤独症,是一本写孤独症家庭的书。”那边人回答。 
        我停顿了两秒:“那不用等了,你给我一本书的介绍和照片,我看能不能用。”当天,文章和图片发到信箱里。书有一个过目不忘的名字:《蜗牛不放弃》。文章告诉我,打来电话的同行张,原来也有一个患孤独症的儿子,只有7岁。 

        那本书的名字,和里面斑斓的插图,却都是孩子的作品。 
        我想用这本书做读书版头条,领导开始还有点担心,是不是太小众了,我说:“在一般健康人眼里,这种事情的确小众,那是因为健康人是体会不到孤独症家庭的滋味的。”然后就有了2006年1月16日读书版的头条:“《蜗牛不放弃》———直击儿童孤独症”。 

        第二天上班,电话就一直不断,都是读者打来问哪里能买到这本书的,出版社也接到了很多电话,还有家长直接找张求助,他们中有社会精英,有律师,有CFO   ,还有一位导演,也有普通百姓,然而他们都是孤独症患儿的父母。 
        只有享受了自由、青春、健康的我们,才会明白孤独的可怕,而那些孩子是不会的。如果不伸手,他们就如同漂浮在冰冷的太空深处,除了寂静,还是寂静。 
        还是从这本书中,我才第一次知道了另一个数字:“孤独症又称自闭症,60多年前才进入医学研究领域,在中国被诊断的历史只有20年,而在中国可能有150万左右的孤独症患者。” 

        150万!如果把农村地区考虑进去,这个数字可能会更大。 
        这几天我总会想起秋,不知道她现在怎么样了。每次想,都会为以前的无知感到难过。那时候,还没有多少中国人知道,原来孤独也是一种病。 
        惟一能做的就是身边的人。单位发了两张儿童剧《魔山》的票,我给了张,让她带了儿子去看。无论是什么样的孩子,都应该有享受童年的机会。 
        小末之死 
        小孩子哪儿懂什么叫美,就知道怎么欺负人;被欺负得多了,小末也会急,一般男生还打她不过,就会叫她小末小末,排名老末,然后一哄而散。1那天无事,跟我妈聊天,老太太突然说出了小末的名字:“那个姑娘可真是可怜。”我说您怎么好端端地又想起她了?我妈说,人一老就容易想些以前的事,何况小末的事就像个谜,也不知道为什么,有时就会想起来。 

        从小学一年级起,小末就是我的同班同学。她和我差不多大,父亲是我爸单位的工程师,在高中生是高学历都很吃香的八十年代初,她父亲曾是我们这帮小孩子眼里的大山。可是小末的成绩不好,而且不是简单的不好,总在40多人的班上排倒数第一,要不也不会有“小末”这个名字。 

        小末还有个哥哥小武,高我们两个年级,也是成绩奇差,我总奇怪小末爸那么有本事怎么俩孩子那么笨呢?那时候谁的成绩不好不仅同学会瞧不起你,连老师都会让同学不要跟差生玩,所以小末在班里很受歧视。 

        现在想起来,小末在小学那六年应该很难熬———那时候班上几乎没人跟她说话,考试时她的答案经常会错得离谱,这样老师在评讲试卷时经常把她当成笑话说,班上学生的位子也是按成绩排,成绩好的坐前面,成绩差的坐后面,我一直坐在前三排,小末在我记忆里好像一直坐最后一排。我那时候不懂事,还经常欺负小末,给她起外号,甚至连小末天生的黄头发都拿来取笑。 

        现在想想,其实小末除了成绩不好之外也没什么别的不好,她的头发虽然黄黄的,但是皮肤却是白里透红,很是健康漂亮,但六七岁的小孩子哪儿懂什么叫美,就知道怎么欺负人;被欺负得多了,小末也会急,一般男生还打她不过,就会叫她小末小末,排名老末,然后一哄而散。 

        二年级时我转到了另外一所学校,再没跟小末有什么接触;五年后,上初中的第一天,我又在教室里看见了小末,她再次成了我的同班同学。那时小末已经比我们这些男生高出了一个头,尽管头发还是黄黄的,但是身材高挑,唇红齿白,特别符合现在的审美标准。惟一没变的是她的成绩,还是差得让人觉得匪夷所思。 

        那时候我还是坐在前三排,一直到初二都没跟小末有什么交往,尽管现在已经不欺负女生了,但是平等的视野里并没有她。 
        2 
        让事情改变的是我十五岁那年。身体和心理上的变化让我突然间很喜欢跟成人对着干,比如父母不准我看武侠小说,我偏打着手电筒偷偷看,老师说上课不许交头接耳,我偏要接嘴,结果有一天班主任突然把我的位子从第三排正中调到了最后一排垃圾箱旁边,同桌就是小末。 

        现在想想,当时班主任大概是想给我一个警告,让我重新回到好孩子的行列,可当时我并没有领会那番好意,尽管有些意外,但并不沮丧,还有点自豪,甚至在心里暗笑,嘿嘿,老子坐最后一排照样拿第一名,气死你们! 

        真正让我意外的是小末。在我坐她旁边之前,那个位子一直是空的。我坐下去后故意把课本文具铺了一大摊,甚至摆到了她面前。要在以前,同桌那小妖精肯定趁我不注意就拿铅笔扎我胳膊一下,那时班上的女生没几个能容忍男生“过界”的。可小末没有,她笑呵呵地把自己的课本收了,给我“腾”地。这让我很惊讶,你干吗,你不看书吗? 

        小末不好意思地说,反正也看不懂。我这才想起她的成绩,也没说话。那天做数学练习,我都答完了,偷眼瞟一眼小末的卷子,我靠,那叫什么啊,几乎没答对的。我一时手痒,拿起笔就开始给她讲,讲完了她还没明白,又讲,直到她说明白了。小末那叫一个高兴,因为那是她在初中第一次完成数学练习。 

        后来我们的关系就越来越好了。我可能一直有反骨,那时候我父母一直教导我说,不准跟学习差的同学玩,会学坏,可是坐到最后一排的经历让我发现,像小末这样成绩差得一塌糊涂的同学,其实心很善良,脾气也好,从不虚伪,跟小妖精绝对是两种女孩。除了她,我还有了第一拨死党,都是倒数两排里成绩很差的男生,他们开始不怎么搭理我,后来几次考试我从不遮卷子,他们的态度就开始变化了。呵呵,那该是我初中三年中最快乐的一段时光吧,我尝试了第一支烟,喝了第一口酒,听了第一次赵传的磁带,还让他们帮我打了第一次架。 

        那天上语文课,我发现小末在写着什么,一看,居然是诗。我不由分说地抢过来看,她死活不给,后来还是被我抢过来了。当时我已经在报上开始发表文章了,但是小末的诗却狠狠震了我一下,那种语言和想象,根本不是我这样的愣头青能有的。本来小末还红着脸趴在桌上不理我,听了我的话却一下睁大了眼睛:“真的?你真的觉得不错?” 

        我说当然了,反正这样的诗,我写不出来。小末顿时就很激动,居然拿出另外一个绿色的塑料皮笔记本,里面都是她写的诗。哇,我这才发现我在报纸上发的那几篇文章算个屁啊,真正的文字在这里呢。后来小末一写了新东西就给我看,她的其他成绩也渐渐上来了,一次数学测试还及了格。3在小末和班上那帮顽皮学生相处了一段时间后,我后半学期考试成绩非但没降,反而排上了年级第二,结果班主任老师二话不说,又让我把位子从教室最后搬到了第三排正中。小末又开始一个人坐一张课桌,我又要面对老拿铅笔扎我胳膊的小妖精。 

        说也奇怪,位子一变,感觉也变了。小末再也不找我说话,也不把写的诗给我看了,虽然我们还能在放学的路上说说话;而后面那帮曾经帮我打过架的死党,也渐渐疏远了。到了初三,准备考高中的我已经没那么躁动了,重新成了老师眼中的优秀学生。 

        后来我考上了一所省重点,那帮死党有的去读了技校,有的参了军;小末没再读书,跟她哥哥一样接了班开始工作,我们再没有过接触,因为开始分杈的人生已经不再给我们机会接触。之后三年,不一样的经历,同桌写诗做题的岁月已经一去不返。 

        等我再次听到小末的消息,已经是1995年初,那时我已经在川外开始了我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寒假时回家,老妈突然告诉我:“小末死了。”我大吃一惊,怎么可能!其实在我知道的两个月前,小末就已经不在了———她被两个游客在一个山洞里发现,衣服撕得稀烂,脑袋被石头砸得鲜血淋漓,死前曾经拼命挣扎。 

        这是一起轰动一时的悬案,直到现在案子也没破。收尸的时候小末的父亲和哥哥拣到一把自家的家门钥匙,都昏了过去,惟一不知情的是小末的母亲,她有心脏病,家人就说小末早就不想过这样的生活,离家出走了。老太太每到过年总会问,小末怎么连年都不回来过。 

        当我妈又提起小末时,我才意识到她已经离开十年了。这十年里,我几乎没想起过小末,现在才发现,自己宁愿她这么多年来真的一直在离家出走。 
        我被“剽”了 
        我得到了什么?2000块钱而已;我失去的呢?我失去了一个长着“胎记”的孩子。112月的一天,我去重庆出差,把稿子写完的那个晚上,在酒店里上网,忽然收到同事郑直发来的一封信,言简意赅:“看看这个。”后面是一个链接。 

        点进去一看,是一篇叫《剃刀边缘的爱情》的文章,讲的是那个“要结婚的艾滋女”小琴的故事———那是我曾经采访过一个月、发了很多篇稿件的事情。 
        当我心不在焉地扫到这样一段文字的时候,忍不住愣了一下:“……这样的消息一经传出,小琴小明自然一夜之间要成为全国媒体追逐的焦点。大家都奇怪一个身心健康的小伙子会做出这样的决定,更对他俩在一起的生活投注了复杂的目光:好奇、钦佩、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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