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桃错 作者:一盈-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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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高更的老婆是个弃妇,他在塔希提岛玩弄过的女人不计其数;毕加索有十一个情人,两个为他发疯、三个为他自杀;凡?高痴迷乱伦、嫖妓,甚至为一个妓女割耳……”好长一阵子,宿舍里最畅销的书便是《艺术大师们的私人生活》。白天,她们边嗑瓜子边用手指蘸着唾沫翻书;夜里卧谈会上,她们欲火中烧地温习、咀嚼大师们的变态爱情,并时不时轻笑着提醒我:“樱桃,你要小心啊!”
每每听到这样的话,黑暗中,我便冷笑一声。
四年,其实也就是一眨眼间。在整整四个三百六十五天里,我饶有兴趣地看着她们一个接一个、一遍接一遍地沦为“弃妇”,而我的爱情小鸟,不仅没有飞走,还大有筑巢安家之势。
我想我的心态有些阴暗。每当这些“弃妇”们一哭二闹三上吊时,我总会挺身而出,语重心长地作起“爱情专家”。我告诉她们: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也不要哭泣。相信吧,那快乐的日子就在前方等着你……
性情泼辣一点的,便会怒骂:“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对,普希金就是头号大骗子!”我忙不迭地点头,心里却几乎笑岔气。
性情柔弱一点的,往往凄然一笑:“不会有快乐了,我心已死去。”这时,我亦柔情似水:“心死不怕,身子不能死。身子是革命的本钱,所以,要吃饭,不要绝食……”
其实无论泼辣型还是柔弱型,她们几乎都会困惑不解同样的问题:“为什么连艺术家都能忠心耿耿,而我们的知识分子却朝三暮四?”这时,我便奇怪地反问:谁说贺加贝是艺术家了?
贺加贝不是艺术家,他只是一个颇有艺术气质的男生。他身上的艺术气质恰到好处,多一分会使我沦为“弃妇”;少一分则会令爱情如左手摸右手般乏味。
加贝是一个“校园歌手”。如今,这个名词听起来已经有些像古董了,但在那个单纯的年代,它带给女生们太多浪漫与憧憬。
初次见到他时,是在大二校元旦晚会上。那时,我还是一个浑身充斥着文艺腔调的酸腐文学青年,我准备的节目是自己的杀手锏:《临街的窗》。
“是谁把琴声弄起,又撩拨我旅人的心绪/是谁把鸽子放飞,又收回我多情的私语/是谁在屋内轻笑?是谁在窗外偷瞧?/我的姑娘啊,把你的窗帘收起,厚厚的窗幔啊,挡不住的眼光在叹息……”
这是我最得意的诗,曾经发表在《中华诗刊》上。为了“一鸣惊人”,我天天面对宿舍的穿衣镜,声情并茂地排练朗诵,几乎提前听到了排山倒海般的掌声与一吨吨暗恋的情书。
然而,我的野心落空了。排在我节目前的是一个男生吉他独奏,一首英文老歌“Moon River”。当那个男生束着长发,穿一件宽大的格子衬衫,懒洋洋地坐在麦克风前那一刹那,我内心的底气轰然崩溃。
男生的吉他很流畅,歌声也很动人。事实上,他的嗓音不见得完美,但他却唱出了歌的魂儿:
“Moon River; wider than a mile
I am crossing you in style some day
Oh; dream maker; you heart breaker
Wherever you are going
I am going your way
………”
歌不长。短短两分钟,上千人的广场一直鸦雀无声,似乎每个人都正随着男生的歌声,快乐地渡过阴柔的月亮河……当男生起身鞠躬致谢时,惊雷动地的掌声乍然爆发,人们挥舞着荧光棒、尖叫着、吹着哨子不让他下台。
于是,这个厚脸皮的男生就又坐了下来,抱着那把吉他,梦呓般一首接一首哼唱,若不是我恶狠狠走上台赶他,估计他能唱到晚会结束。
因为歌声能“绕梁三日”,所以诗歌朗诵的尴尬窘迫状,不细述也罢。
那个男生便是贺加贝,低我一届的广告设计系大专生。这个名字,令我刻骨铭心。
第二次见到贺加贝,已经是一个多月之后了。傍晚,我去上自习,在路过校园东侧那面湖水时,看到他正独自坐在湖畔的一棵相思树下,瘦削的背影被夕阳与树阴裁成一个落寞的剪影。
本打算快速走开,但脚步却被几缕丝线般的乐声绊住了。我扭过头,发现贺加贝正双手捂住一个小小的泥罐在吹,和着面前荡漾的湖水,声音低沉而哀怆。
我惊奇坏了,不相信一个泥罐也能发出声音,而脚也不由自主地被“丝线”收紧,不知不觉中,我竟然站到他面前。
“这是‘陨’。”看出我的来意,加贝朝我举起手中的罐。“罐”粗糙中暗含精致,泥土色,鼓鼓的肚子被规则地掏了几个洞眼,一抹苍绿淡淡地刷在罐身上,古朴又雅致。
“陨?”
“对,‘陨’是古老的乐器,最适合吹奏古曲与诗歌。”加贝解释,突然不好意思地问:“能否再把你的那首诗朗诵一遍?”
“诗?什么诗?”
“《临街的窗》。很美,很有古风,我一直想用‘陨’为它作伴奏。”话毕,他已经把陨举到唇边,认真地望着我。
我怔住。与其说被他愣头愣脑的请求怔住,不如说被他那双清澈的眼睛怔住。那是我生平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过那样的眼睛,黑得透亮,白得泛蓝。这样的眼睛,过于干净,干净得让人胆怯。
我答应了,事实上,也根本无法拒绝。
“是谁把琴声弄起,又撩拨我旅人的心绪/是谁把鸽子放飞,又收回我多情的私语……”
我背错了好多次,因为,心乱了。
他也吹错了好多次。后来他告诉我,他的心,也乱了。
或许,每场爱情起初的模样,都有着新生儿般纯净的面孔,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那面孔渐渐苍老,渐渐世故,渐渐令人望而生畏。
然而,加贝从来没有苍老过。几年过后,他的面孔有了男人的刚强与包容,但那眼睛,依然一如既往地清澈。我非常奇怪这样的成熟与纯稚如何和谐并存在同一个男人身上,所以,我常常调侃他:他的存在,是一个童话。
说到童话,加贝曾经给我编织过一个最浪漫的童话。
那年五一,我陪加贝去郊区采风。那夜,在那个简陋但怒放着高山杜鹃的小客栈里,他又惊又喜地把我的衣服解开……
对于两个懵懂无知的少年来说,这样的事情,往往有着最神圣的意义。
我们紧紧相拥,一夜无眠。“加贝,你最大的梦想是什么?”我轻轻咬着他的耳朵。
“就这样和你相爱,不离不弃。”
“说实际一点。”我一向是个实际的人,不喜欢听朦胧的誓言。
“实际?”他将双臂枕到脑后,注视着窗外星空。良久,缓缓地说:“在一个安静的小城,我们有一份安静的生活,有一个舒服的小院子,几只猫狗——”
“是否还要一对摇椅?”我撇着嘴打断他。
“是的,嘿嘿。”他笑着拍着我肩膀,轻轻唱了起来:“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一路上收藏点点滴滴的欢笑,留到以后坐着摇椅慢慢聊……”
“贺加贝,你酸得可以写童话了!”我笑着捂住耳朵。
2
我是不相信童话的。
白雪公主已经躺在水晶棺里了,为什么稍稍一碰,毒苹果便从她嘴里吐出来了?而且王子还不怕这个死去活来的女尸,竟然娶她为“后”?
灰姑娘幸好跑得快,要不然,王子看到她富丽堂皇的马车与白马竟然是丑陋的南瓜与老鼠时,会不会恶心得饭都吐出来?还有,她的水晶鞋多大尺寸?竟然全城女人都穿不上?
爱人已经不爱自己了,还要眼睁睁地看他搂着别的女人睡觉,这样的男人难道不该千刀万剐?小人鱼一定是弱智,否则她不会把刀丢进大海里。
还是快乐王子具有现实意义。为了济世救民,这个好心人奉献宝石、扒光衣服并搞瞎自己的眼睛,最终却被无情的世人扔到焚烧炉里焚化。瞧,这个结局多么具有现实意义!
……
不知从何时起,我开始嘲笑并不相信很多东西。诗,早已不写了,文艺腔调的东西全部丢弃。此时,我重重的行李箱里装的几乎全是《卡耐基成功教材》与《谁动了我的奶酪》等野心勃勃的书;复读机里的英语磁带时刻用时髦的美国腔调告诉我:如何把自己成功推销出去。
而贺加贝却恰好相反。看着他身上那个背了近十年的破吉他以及被各种“破烂”填塞得鼓鼓囊囊的背包,我不禁嘲笑:“加贝,你快成我外婆了,一根针一根线都宝贝似的藏着,天涯海角不离不弃。”
“没办法,旧东西容易生情啊。”
“可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加贝望着我,坏坏地笑:“那么爱人呢?是不是也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呢?”
我尖叫,随手团起一个雪球,朝他脑袋重重掷去。他稍稍一偏头,轻轻松松躲过“雪弹”,并一把握住我的手,飞快地、轻轻地在我额头一吻。
算不算奇迹?在不相信爱情的时代里,四年了,我们依然深爱。如果说四年间,我们是恋人,那么此时此刻,在北国这陌生的冰原中,我们应该算是亲人了吧。
雪,依旧在执著地起舞,飘飘洒洒、纷纷扬扬。街上的行人们都裹着厚实暗淡的羽绒服或棉大衣,提着暗淡沉甸甸的提包,神情冷峻、行色匆匆,如同黑色的过江之鲫,迅疾、无声无息地一闪而过,顷刻便被茫茫的城市消化殆尽。
没有人停下来仰望雪花,更没有人童心萌动地团一个雪球或溜出一道雪痕。路上还没来得及积雪,扫雪车便轰鸣着开始工作了。看得出,雪,在这个沉重忙碌的都市,无疑是寂寞并令人厌烦的。
因为事先准备得充分,我们没费多少周折便找到了通向旅馆的公共汽车。车非常破旧,几乎可以送到电影厂作道具。车里人挤人,人压人,许多乘客连扶手都够不着,只好充分调动小脑的每一粒细胞,在四周“肉墙”的挤压下战战兢兢地保持平衡。
背着大背包、拽着行李箱、顶着众人嫌恶的目光,我和加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