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 作者:余华-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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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文版自序
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尤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
在这里,作者有时候会无所事事。因为他从一开始就发现虚构的人物同样有自己的声音,他认为应该尊重这些声音,让它们自己去风中寻找答案。于是,作者不再是一位叙述上的侵略者,而是一位聆听者,一位耐心、仔细、善解人意和感同身受的聆听者。他努力这样去做,在叙述的时候,他试图取消自己作者的身份,他觉得自己应该是一位读者。事实也是如此,当这本书完成之后,他发现自己知道的并不比别人多。
书中的人物经常自己开口说话,有时候会让作者吓一跳,当那些恰如其分又十分美妙的话在虚构的嘴里脱口而出时,作者会突然自卑起来,心里暗想:〃我可说不出这样的话。〃然而,当他成为一位真正的读者,当他阅读别人的作品时,他又时常暗自得意:〃我也说过这样的话。〃
这似乎就是文学的乐趣,我们需要它的影响,来纠正我们的思想和态度。有趣的是,当众多伟大的作品影响着一位作者时,他会发现自己虚构的人物也正以同样的方式影响着他。
这本书其实是一首很长的民歌,它的节奏是回忆的速度,旋律温和地跳跃着,休止符被韵脚隐藏了起来。作者在这里虚构的只有两个人的历史,而试图唤起更多人的记忆。
马提亚尔说:〃回忆过去的生活,无异于再活一次〃。写作和阅读其实都是在敲响回忆之门,或者说都是为了再活一次。
余华
一九九八年七月十日
二、韩文版自序
这是一本关于平等的书,这话听起来有些奇怪,而我确实是这样认为的。我知道这本书里写到了很多现实,〃现实〃这个词让我感到自己有些狂妄,所以我觉得还是退而求其次,声称这里面写到了平等。在一首来自十二世纪的非洲北部的诗里面这样写道:
可能吗,我,雅可布阿尔曼苏尔的
一个臣民
会象玫瑰和亚里士多德一样死去?
我认为,这也是一首关于平等的诗。一个普通的臣民,我们有理由相信他是一个规矩的人,一个羡慕玫瑰的美丽和亚里士多德的博学品质的规矩人,他期望着玫瑰和亚里士多德曾经和他的此刻一模一样。海涅说:〃死亡是凉爽的夜晚〃。海涅也赞美了死亡,因为〃生活是痛苦的白天〃,除此之外,海涅也知道死亡是唯一的平等。
还有另外一种对平等的追求。有这样一个人,他不知道有个外国人叫亚里士多德,也不认识玫瑰(他只知道那是花),他知道的事情很少,认识的人也不多,他只有在自己生活的小城里行走才不会迷路。当然,和其他人一样,他也有一个家庭,有妻子和儿子;也和其他人一样,在别人面前显得有些自卑,而在自己的妻儿面前则是信心十足,所以他也就经常在家里骂骂咧咧。这个人头脑简单,虽然他睡着的时候也会做梦,但是他没有梦想。当他醒着的时候,他也会追求平等,不过和那个雅可布阿尔曼苏尔的臣民不一样,他才不会通过死亡去追求平等,他知道人死了就什么都没有了。他是一个像生活那样实实在在的人,所以他追求的平等就是和他的邻居一样,和他所认识的那些人一样。当他生活极其槽糕时,因为别人的生活同样槽糕,他也会心满意足。他不在乎生活的好坏,但是不能容忍别人和他不一样。
这个人的名字很可能叫许三观,遗憾的是许三观一生追求平等,到头来却发现:就是长在自己身上的眉毛和屌毛都不平等。所以他牢骚满腹地说:〃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是比眉毛长。〃
余华
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三、德文版自序
有一个人我至今没有忘记,有一个故事我也一直没有去写。我熟悉那个人,可是我无法回忆起他的面容,然而我却记得他嘴角叼着烟卷的模样,还有他身上那件肮脏的白大褂。有关他的故事和我自己的童年一样清晰和可信,这是一个血头生命的历史,我的记忆点点滴滴,不断地同时也是很不完整地对我讲述过他。
这个人已经去世,这是我父亲告诉我的。我的父亲,一位退休的外科医生在电话里提醒我…是否还记得这个人领导的那次辉煌的集体卖血?我当然记得。
这个人有点像这本书中的李血头,当然他不一定姓李,我忘记了他真实的姓,这样更好,因为他将是中国众多姓氏中的任何一个。这似乎是文学乐意看到的事实,一个人的品质其实被无数人悄悄拥有着,于是你们的浮士德在进行思考的时候,会让中国的我们感到是自己在准备做出选择。
这个人一直在自己的世界里建立着某些不言而喻的权威,虽然他在医院里的地位低于一位最普通的护士,然而他精通了日积月累的意义,在那些因为贫困或者因为其他更为重要的理由前来卖血的人眼中,他有时候会成为一名救世主。
在那个时代里,所有医院的血库都库存丰足,他从一开始就充分利用了这一点,让远到而来的卖血者在路上就开始了担忧,担忧自己的体内流淌的血能否卖出去。他十分自然地培养了他们对他的尊敬,而且让他们人人都发自内心。接下去他又让这些最为朴素的人明白了礼物的意义,这些人中间的绝大部分者都是目不识丁者,可是他们知道交流是人和人之间必不可少的,礼物显然是交流时最为重要的依据,它是另外一种语言,一种以自我牺牲和自我损失为前提的语言。正因为如此,礼物成了最为深刻的喜爱、赞美和尊敬之词。就这样,他让他们明白了在离家出门前应该再带上两棵青菜,或者是几个西红柿和几个鸡蛋,空手而去等于失去了语言,成为聋哑之人。
他苦心经营着自己的王国,长达数十年。然后,时代发生了变化,所有医院的血库都开始变得库存不足了,买血者开始讨好卖血者,血头们的权威摇摇欲坠。然而他并不为此担心,这时候的他已经将狡猾、自私、远见卓识和同情心熔于一炉,他可以从容地去应付任何困难。他发现了血的价格在各地有所不同,于是就有了前面我父亲的提醒…他在很短的时间里组织了近千卖血者,长途跋涉五百多公里,从浙江到江苏。跨越了十来个县,将他们的血卖到了他所能知道的价格最高之处。他的追随者获得了更多一些的收入,而他自己的钱包则像打足了气的皮球一样鼓了起来。
这是一次杂乱的漫长的旅程,我不知道他使用了什么手段,使这些平日里最为自由散漫同时又互不相识的人,吵吵闹闹地组成了一只乌合之众的队伍。我相信他给他们规定了某些纪律,并且无师自通地借用了军队的某些编制,他会在这杂乱的人群里挑出几十人,给予他们有限的权力,让他们尽展各自的才华,威胁和拉拢、甜言蜜语和破口大骂并用,他们为他管住了这近千人,而他只要管住这几十人就足够了。
这次集体行动很像是战争中移动的军队,或者像是正在进行中的宗教仪式,他们黑压压的能够将道路铺满长长一截。这里面的故事一定会令我着迷,男人之间的斗殴,女人之间的闲话,还有偷情中的男女,以及突然来到的疾病击倒了某个人,当然也有真诚的互相帮助,可能还会有爱情发生。。。。。。我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找不出另外一支队伍,能够比这一支队伍更加五花八门了。
我一直希望自己能够将这个故事写出来,有一天我坐到了桌前,我发现自己开始写作一个卖血的故事,九个月以后,我确切地知道了自己写下了什么,我写下了《许三观卖血记》。
显然,这是另外一个故事。这个故事里的人物只是跟随那位血头的近千人中的一个,他也可能没有参加那次长途跋涉的卖血行动。我知道自己只是写下了很多故事中的一个,另外更多的故事我一直没有去写,而且也不知道以后是否会写。这就是我成为一名作家的理由,我对那些故事没有统治权,即使是我自己写下的故事,一旦写完,它就不再属于我,我只是被他们选中来完成这样的工作。因此,我作为一个作者,你作为一个读者,都是偶然。如果你,一位德语世界里的读者,在读完这本书后,发现当书中的人物做出的某种选择,也是你内心的判断时:那么,我们已经共同品尝了文学的美味。
余华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四、意大利文版自序
这些年来,我一直在使用标准的汉语写作,我的意思是…我在中国的南方长大成人,然而却使用北方的语言写作。
如同意大利语来自佛罗伦萨一样,我们的标准汉语也来自于一个地方语。佛罗伦萨的语言是由于一首伟大的长诗而荣升为国家的语言,这样的事实在我们中国人看来,如同传说一样美妙,而让我们感到吃惊和羡慕。但丁的天才使一个地方性的口语成为了完美的书面表达,其优美的旋律和奔放的激情,还有沉思的力量跃然纸上。比起古老的拉丁语,《神曲》的语言似乎更有生机,我相信还有着难以言传的亲切之感。
我们北方的语言却是得益于权力的分配。在清代之前的中国历史里,权力向北方的倾斜使这一地区的语言成为了统治者,其他地区的语言则沦落为方言俚语。于是用同样方式写出来的作品,在权力的北方成为历史的记载,正史或者野史;而在南方,只能被流放到民间传说的格式中去。
我就是在方言里成长起来的。有一天,当我坐下来决定写作一篇故事时,我发现二十多年来与我朝夕相处的语言,突然成为了一堆错别字。口语与书面表达之间的差异让我的思维不知所措,如同一扇门突然在我眼前关闭,让我失去了前进时的道路。
我在中国能够成为一位作家,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我在语言上妥协的才华。我知道自己已经失去了语言的故乡,幸运的是我并没有失去故乡的形象和成长的经验,汉语的自身灵活性帮助了我,让我将南方的节奏和南方的气氛注入到了北方的语言之中,于是异乡的语言开始使故乡的形象栩栩如生了。这正是语言的美妙之处,同时也是生存之道。
十五年的写作,使我灭绝了几乎所有来自故乡的错别字,我学会了如何去寻找准确有力的词汇,如何去组织延伸中的句子;一句话,就是学会了在标准汉语里如何左右逢源,驾驭它们如同行走在坦途之上。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已经〃商女不知亡国恨〃了。
余华
一九九八年四月十一日
许三观卖血记
第一章
许三观是城里丝厂的送茧工,这一天他回到村里来看望他的爷爷。他爷爷年老以后眼睛昏花,看不见许二观在门口的脸,就把他叫到面前,看了一会儿后问他:
“我儿,你的脸在哪里?”
许三观说:“爷爷,我不是你儿,我是你孙子,我的脸在这里……”
许三观把他爷爷的手拿过来,往自己脸上碰了碰,又马上把爷爷的手送了回去。爷爷的手掌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