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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不朽 落落-第12部分

小说: 不朽 落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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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没有出版《年华是无效信》之前,也许我家里最有名的人物应该是妈妈吧(当然现在她也不差)。属马的特性在她教师的职业上很好地体现出来。而我就总是以“懒散摊着”的状态看她忙于读书,忙于研究,忙于开课,慢慢她就走到了这个职位上最好的位置,也收获了许多荣誉奖状。据说学校里的人也都很服帖她。
  妈妈真的一直是家里最拼搏的人。而且加上一定运气的辅佐,我就亲眼看她如何变成行内出名的人物。
  而与此同时,她对我的教育也同样日以继日地增长。她说人要有所成,不要浑浑噩噩,要有计划,要能吃苦,说“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大概)。
  但你说,身为一代动漫爱好者加年度懒散之王的我,怎么会轻易地听进去呢。那种好好读书名牌大学功成名就的路,听起来就是“无趣”两字。
  爸爸在奋斗,妈妈在奋斗,我持续在漫无目的的人生中。
第30节:亲爱的,我在这(3)
  '八'
  如果那时有个冥冥中的声音问我:“你想出名吗?”
  ……我可能会觉得那是闹鬼吧。
  '九'
  没人这么问过我。自己也没想过要问自己。好象成功的将来不一定用“出名”就可以一言蔽之的。所以当时并没有急吼吼地就把这树立成未来的一个目标。
  因为对于实际的我来说,好象银行职员才会是终生的奋斗方向吧。
  '十'
  初中以前接触过最“有名”的人,大概就是学校里的某个小女孩了。因为长得特别像金铭,所以似乎有电影剧组找到她。消息传开时,堪称沸腾。很快各种各样的消息在原本乏味的学校里飞速滋长。好比那个女孩的父亲其实做到什么什么官,是他托了关系的啦,好比那个女孩的数学成绩其实是作弊来的啦……
  即便原本没有兴趣的人,也会在这样舆论的风潮里被逐渐推动。于是,哪些真的,哪些假的,哪些好的,哪些坏的,都在空气里被尽情地融合搅拌了。
  我曾在回家的时候见到过那个女生。其实她也和之前没有什么两样。并不见得眼睛就抬得高些或者说话声就响点。
  可那时就止不住地觉得“她确实白了我一眼”或“她确实在高声宣扬自己的近况”了。
  为什么呢?
  这么无聊的。
  '十一'
  后来小女孩怎么样了?
  谁知道……
  又不是要写她的“XX之后”。
  '十二'
  那往后,是怎么渐渐因为“喜吃苹果”或“半夜买饮料”之外的原因而被别人知道了呢。离开了堪称一败涂地的学校后,终于走上了自己希望中的行业。或许由于那是我真心喜欢的领域,不用考察你的数学定理和物理规律,只消你头脑灵活地搞笑或是条理清晰地分析就行了。
  多好啊。我喜欢关于动漫的一切。所以要去评论它们,是根本没有任何问题的。也就是那个时候,随着杂志的发行,开始收到读者来信。最初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沉浸在类似的快乐里,那是与出名还没有关系的,单单是“出门遍地是朋友”般受到肯定的喜悦。
  当时已经用起“落落”这个笔名,有许多人,在网上,或生活里,都会说“哦,落落吗,你好啊。”
  '十三'
  我很好啊。
  很好!
  '十四'
  好象写到这里,也找不到所谓“XX”的切入点,说到底我并没有能称得上“XX”的经历,而如果把它宽泛到“有很多人知道你”,在我感觉则是“也没有很多人知道啊”。更何况,但凡是出书的人,都会被人知道吧,连麦当劳南京东路餐厅里有个很英俊的帅哥,也已经被很多人知道了啊。
  即便会被说成“啧啧,都这样了还不满足”,可也得让我从盒饭与方便面的生活里找到所谓“XX”的感觉嘛。
  '十五'
  不说这些了,越抹越黑。
  '十六'
  那说什么呢。落落是,习惯一个人逛马路,喜欢一个人出门,一个人家里呆着——虽然和朋友一起唱K也很开心,一起谈论八卦也很开心,但无奈过于违背我本意的是,如果可以,我也许真的会希望一直这么一个人呆下去,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胡思乱想,也有同样安静的氛围让我把这些念头逐一消化。
  我一直都是习惯从热闹的聚会里拔腿逃跑的人。
  所以,说到这些,是想表明,这个名叫“XX”的东西,实在与我的属性完全不符。而它带来的各种副产品,甚至让还谈不上“XX”的我都倍感压力。
  '十七'
  说倍感压力是文艺的方式。
  其实就是讨厌。
  '十八'
  托《年华》的福,让知道有“落落”这号人的群面被打开了很大一个口子。很多人都算得上是第一次接触我。我在他们面前不过是两个字的符号。关于人和人的接触本身就必须包含长时间的沟通,而这样片面的相交,给我的感觉则是“好喧闹啊,受不了了诶”。
  嗯,是有点得了便宜还卖乖的味道。
  我也很努力地装出“诶,大家一起哈痞啦”的表情。
第31节:亲爱的,我在这里(4)
  '十九'
  如果换作早几年前,也许作为一个写稿的人不需要被关注到除了文字外的太多东西。又不是歌星,又不是演员,文字工作者一直是很低调而沉默的!他们默默耕耘,吃的是草,挤的是奶!
  不过所谓时日大变,什么都偶像化的时代早已来临。然后呢,与之前有什么不同?
  你说呢?
  '二十'
  从很早以前就谈不上是有大出息的人。什么都磨磨蹭蹭地不肯主动去做。要别人又推又拉又鞭抽。又不喜欢热闹的地方,坐在沙发上看一天的电视就好。当然必要的交流还是需要的。可我有很怕生。面对生人是不时假笑得太过分,就是冷漠得够可以。
  想想要对大众微笑微笑再微笑,真的很有难度(况且我的牙还不够白!)。
  '二十一'
  和朋友谈到说,我的理想是做幕后工作,好比电视台的编导啦,杂志的策划啦(诶,梦想梦想而已,我没学历进去嘛TAT)。很大程度是受了日剧的影响吧,觉得那些拉风的女强人们在行内呼风唤雨游刃有余的样子非常帅。啊啊,是我这种一天到晚摊在家里吃着方便面的人赤脚也追不上的。
  而换作在幕布面前,接受大众考验的主持人或歌星,这份压力却不是我乐意接受的(纯属意淫……)。也许走在路上会有许多人签名吧,会有很多人关注你又和哪个男明星吃过饭了吧……但无论怎么考量,好象还是幕后黑手类的工作性质更吸引我啊。——完全就像深不可测的武林高手,而他们多半时间只扮演着路边的乞丐。
  ……我不想扮乞丐,但能低调地走在马路上,谁也不认得的时候,心里却在暗暗美着“哼,其实你们谁也不知道,我跺一跺脚就……”这该有多好啊。是我至高无上的梦想!(指!)
  '二十二'
  《年华》大卖后很好地缓解了我的某些困难,也让人感觉到信心。这都是无庸置疑的。我想没什么比能够看到自己的书更让人快乐的事了。谢谢实现这一梦想的所有人。
  也有收到E…MAIL,谈感受什么的,因为害羞,我总是不知道该回什么。千篇一律说“谢谢”好象会被认为不诚恳,那就干脆逃走了。
  所以我终究要表达的是,虽然很多莫名而片面的关注让人觉得非常别扭——实在不能习惯因为文字以外的原因跑来冲自己指手画脚JJWW的人,但,我们也要看到社会光明的一面嘛,因为无论怎样,哪怕我就厚着脸皮冒充一会“XX之后”的人好了,在那些明白我想说的话的人中间,他们始终给予了我友情一般可靠的力量。
  '二十三'
  其实真正在签售的时候只会觉得拘束,虽然间中会乘着空隙搞两个笑,不过终究还是比较紧张的。这就又是所谓“XX之后”带来的副作用吧,要知道撑着“干笑”的皮囊并不是快乐的事,而我每次坐在桌子后面的感想往往就是“好想回家吃西瓜啊!”或者“好象回家吃谗嘴蛙啊!”之类家常而低俗的念头。
  不过,为了卖书,也没办法啦。
  只是“希望书卖得好,就会有更多人知道你”的定理让我十分为难。“能不能只有书大卖而人不红的方法啊?”又被人指责说“你想得美!”
  诶,好啦好啦,有所得必有所失嘛。我也知道的。
  '二十四'
  写这个“XX之后”的文章要面临双重矛盾。说自己已经XX了吧,觉得也太装模作样了,会被人耻笑的。但老是掩着藏着说“我根本没有XX啊”时,好象又很容易落进“你这个贪婪的家伙”的舆论里。
  不过这些并不是我想说的全部啦。
  从很小的时候起,你们所知道的这个落落就是没有很大志气的,抓着唯一“语文成绩稍微好点”的救命稻草在家人和老师的压力下苦苦生存的家伙。或许是那时的诸多心理创伤让我变成现在这样歪歪扭扭心思不正的人。而文字就是我唯一能够表达的出口了。
  有很多次被急速的打压刺激到而痛哭的经历,也有迷惑到离家出走的过去,有到现在也解不开的人性中的弱点。那些都是藏在很深的皮肉下面的东西。甚至连我自己也不能常常感觉到,只在特定的时候它们才会露出端倪。
   就这样,从《岛》开始,到《年华是无效信》,我面对着一个陌生而庞大的读者阶层,还是用自己的文章,尝试与他们的沟通。
  有不少人看见了。
  其中一部分人明白了。
  我总是看不见他们所有人的样子,不明白他们所存在的地点。但唯一明白的,假设我真的是已经XX了的人,那么,XX所带给我最重要的东西,就是让那些可能拥有与我类似心境的人,更容易地找到我。
  “喂,我在这里。”
  毕竟,一直以来的希望是起码还能用文字,找到曾经和我有着相同感觉或经历的人。就像在情绪最混乱不安的高中时,曾经紧紧捏着陈丹燕的书,因为发现有人窥视到自己的秘密而变得安心而焦虑。于是,后来的某一天,我也拙劣地学习着,希望能在文字铺成的铁轨上,迎来他人的列车。
  就像举着手里的标牌走在人群里,遇见一个个停下来对我说“哦,你想找的是我吗”的人。
  就是这样的感觉。
  '二十五'
  我找的就是你呀。
  这是我冒着被许多无关的人知道的危险,寻来的你啊。
  '二十六'
  你好吗?
  我。我还不错吧。
第32节:荧光(1)
  '一'
  从此让灰尘递增我们彼此的距离。
  '二'
  小学时父母总是出差,一个人在家时白天下饺子晚上吃挂面。持续几天。钥匙用长绳挂在胸前,回家就开了电视。名叫小霸王学习机的东西,实际上却用来打64合1的游戏卡。敲冰砖或者坦克车,还有吃豆。
  初中时就读的学校,对面是体育场,于是得到一大片开阔的天,在四月的时候有人放风筝,上课的时候忍不住望着那里走神。然后等到放学去两条马路外的音像店,喜欢的偶像歌手出了新的专辑。在磁带依然是主流的日子里,码在木头架子上的整整一面墙。在之前买的炸糖糕,被店长呵斥着吃完才能进来后三口两口吞完,噎得几乎要翻白眼。
  高中时在暑假也去上辅导班,一节课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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