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人同人)库洛洛,我只是一个普通人+番外 作者:漫空(晋江vip2012-7-28完结)-第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刚才有做什么承诺吗?奇怪。
不过现在的孩子的口头禅越来越强悍,动不动就杀掉什么的,真是不适应。
等我走到浴室门边时,才发现为什么是没锁了,因为的确锁没了。不是忘了锁门,而是锁的地方被硬抓出一个大洞,呼啦啦地灌风,而原本的自动锁变成一团不知名的铁块被扔到门口。
我无力地倚着墙,决定要继续生气,一直生气下去。
☆、筷子与勺子
到图书馆还了书,又借了几本。我转到超市,现在的食物得一天一买,因为他越来越能吃,伤好像也越好越快,给他擦身时那两道伤口已经开始长出粉色的嫩肉,以我目测,就以他那种恐怖的恢复速度,搞不好几天后就全好了。这个世界的奇妙总是探索不完的,原来有些人受伤可以那么快好啊。
经过哈里斯的诊所时我又习惯地进去坐坐,拿出刚买的茶叶泡茶。本来还以为找不到中国茶叶呢,第一次看到茶叶罐放在超市货架上卖时很开心,虽然味道比不上上一辈子的龙井碧螺,也只有一种,但是用好的茶具认真烹制,又选对水后泡出来还是不错的。
哈里斯第一次喝就很喜欢这种味道。
“米露啊,今天天气不错啊。看,我刚才看到白鸦鸟飞过艾斯米城市的天空,只有阳光灿烂这种鸟才会出来觅食的。”
哈里斯说过白鸦鸟是一种拥有很美丽翅膀的鸟,我曾在图书馆借的是生物图册看过,长的好像前辈子的天鹅,身形比天鹅苗条健美些。这种鸟一飞就是在四五千米的高空,只有阳光的日子才会成群结队出来,颇为壮观。所以我一直怀疑哈里斯的话,毕竟人很难抬头就看到白鸦鸟。
“是啊,这种天气藤玫瑰也会长的更好,六月开的时候我送你一篮做玫瑰糕。”捧着茶杯,澄净的茶水映着美丽的天空,我们悠闲地坐在诊所外的长凳上,同样看着天空,闻着花香品茶。
“你可得帮我做,我一把老骨头连面都揉不匀,米露的玫瑰糕可是贝贝街最美味的东西,呵呵。”
“你才五十七岁,至少可以再活四十三年,所以你正值壮年呢,可爱的哈里斯。”像哈里斯这么健康的老头,一定会长命百岁的,我从不怀疑这一点。
哈里斯喝了一口茶,懒洋洋地说:“不管,我就是要你做的玫瑰糕。”
真是的,老耍赖,明知道我最怕这类招数。
“好啦,一把老骨头的哈里斯,到时我就送你一篮子的玫瑰糕,还是你最爱的豆馅的。”
“米露对我最好了,要是年轻个四十岁我一定要米露做我的老婆。”
“哟,贝拉来了。”我微笑地转头说。
“什么?贝拉!”哈里斯慌张站起身,转身就说:“贝拉,我没有偷懒啊,真的没有。”
一阵风吹过,鲜花微舞,天空蓝得半透明。
哈里斯看着身后的空荡荡,又看向我一脸享受地品茶,恼羞成怒地说:“可恶的米露,你又整我。”
贝拉是哈里斯的爱人,管哈里斯管得严,我一直用妻管严来笑他。
我起身,将一边的食物跟药品提着,“要回去做晚饭了,替我向贝拉问好。”
“米露,那小子好了就把他赶走,你一个小姑娘跟个血气方刚的腹黑小子住一块我会不安心的,谁知道他会做出什么。”
“哈里斯真会操心,不过是孩子罢了。”我呵呵地看着满头张牙舞爪的银发的哈里斯。
“米露,别忘了你也是个孩子,你才是含苞最青涩的少女,最美好的年华。”
“是啊,感谢神,赐予我最美好的年华。”
哈里斯对于我的耍宝无语了。
“好了,哈里斯,如果他真的对我做什么我一定叫的,别忘了贝贝街可是没有隔音墙,而且都是半开放的宅子,我一叫你们都听得到。”
“那你一定要叫啊,你邻居梅雅功夫底子还是勉强可过关的,我就不操心了。”他又坐回凳子上喝未完的茶,一副懒散万事足的摸样。
我走到下一家时回头笑的灿烂,挥手大声呼喊,“贝拉,我回去了。”
哈里斯冷哼,“小丫头片子,你骗不到我的。”
“你说什么?”
身后一股寒气,哈里斯僵硬回头,看到自己的老婆拿着擀面杖正一脸怒气看他。
“啊,贝拉,我没有偷懒,没有。”
“老娘一刻不看你就反了,给我回去看我收拾你。”
“贝拉……啊,外面给我留点面子,别拧耳朵啊。”
我脚步欢快,止不住的笑意终于笑得大声,认识你们真是件幸运的事,我的家人与朋友们,你们也过得好吧,不用担心我,我现在很幸福。
走到家门口,我站了一分钟,努力将愉悦的笑意压下去。不断告诉自己,“还在生气,还在生气。”
等到脸部麻木,才推门进去。他已经习惯地窝在沙发里,赤着脚半卧半赖着,舒服是舒服,却没一点坐像。
他抓着一部世界现余语种的大块头正看着,见我回来看了我一眼,我视而不见地进了厨房,我生气的方式就是冷战,不跟你说话,让你知道我很生气。
吃饭时我会看天气是否晴朗,如果是个好天气,我会将餐桌摆在一楼的露天的小阳台里,贝贝街的所有房子都是半开放的,因为每栋房子都带宽广的前院,所以一楼总是在大大的落地玻璃窗及一个面向花园的小阳台中明亮清新。
今天主食依旧是米饭,我会加很多材料去烹饪,谁叫米贵啊。这里的人很少有人把米饭当主食,饮食习惯多以西式为主,这也导致面向小众化的白米比上一辈子贵好几倍。贵也得买,我受不了没米的日子,每天一顿主食是米饭是必须的。
将菜摆好,就有人闻香而来,他在食物方面永远不用人催。
他赤着脚,穿着八分裤,套着一件没扣上的白衬衫。我在超市大降价时抢的,可是为什么地摊货那么随意披在他身上,高贵得我怀疑自己抢到的那件刚好是名牌吧。
每人一碗米饭,他用勺子我用筷子,第一次见我用筷子时他明显很有兴趣,似乎一切未见过的他都很新奇,可仅仅三秒后因差点吃饭时把筷子也吞下去,他就没兴趣了,他死不承认是自己不会用地低声辩解,“这种餐具的设计结构及其不合理,难道是上古原住民遗留下来的原始餐具?如此粗糙的不合理结构,无疑不符合用餐的方便性,减缓进食速度,效率与时间皆流失……”
我当时咬一口饭咬得牙都快碎了,得,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想说我是猴子所以用如此简略的用餐工具,因为你不是猴子所以你不会用是理所当然的是不?你怎么不干脆用手抓啊,效率快又结构合理。
还是小孩子,不懂我上一辈子一代泱泱大国千年文明历史所积累下的底蕴,所以不怪他不怪他,他只是没文化而已,所以真的不要扑过去掐死他啊。
☆、你看人家修理工
今天他吃饭吃得很奇怪,第一口还如平时一样用吞的,然后像是意识到什么地微蹙眉头,又捞了一勺子饭放进嘴里细细嚼起来,嚼得很小心,像是吃了满嘴沙那样别扭。
我抬眼,还真没见过他用牙,我甚至怀疑他的牙齿那么白跟整齐是因为不常用的关系。
见他一勺一勺地咀嚼着吞咽,像机器人那么精准,每一勺子不多不少就嚼那么多下,时间差永远不超过一秒,我开始坐不住,怎么比他硬吞还来的让人不舒服。
忍不住刚要开口问他怎么了,又忙塞了口饭堵住声音,这小子故意的,表现得那么自然就是想引我询问,他喜欢强迫自己把吞的变成咬的我正中下怀,至少不用担心哪天闹胃病。
吃完后他先我一步起身,伸手将碗碟叠成摞,我都还没怎么反应过来,拜一个大胃王所赐无论端来多少食物都不会有剩下的,他速度太快,碟碗间的磕碰竟连一点声音都没有。
我愣愣地看着他,他拿了块抹布快速抹完桌子,那姿态如秋风扫落叶,海浪卷金沙般爽利,再用力点就要拆桌子了,然后他利落地倒了一杯水放在我面前。
吃完饭后我有喝水的习惯,虽然知道是个坏毛病还是忍不住。
他捧着一叠在平常人绝对无法保持的碗碟筷勺进了厨房,我还对着面前的水杯发呆。在他收拾桌面到他进去这个过程不超过一分钟,真是可怕的效率。我忍不住计算,如果让他来做家务的话可以顶好几人份呢。可是怎么想象不出来,他站在水池边刷碗的画面,一想到那场景更是一股彻底的恶寒。
我还是去看看吧,我怀疑他搞不清洗洁精放哪。
一踏入我那间装修线条简练柔美的厨房,一阵水汽迎面扑来,我疑惑地摸摸脸,湿漉漉的,下雨了?
望去,他站在洗碗池边,水至那喷涌而出,清亮的水花在光线下偶现七彩的折视,水喷洒上天花板,下起了缠绵的雨。他刘海碎长,贴着脸的轮廓水一直滑下,眼神有些茫然,轻抿着的唇瓣是种纯洁的线条。
那么站着,站得那么无辜。
我连啊都啊不出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冒着水丝来到水池边,看到漫溢出来的池里我的碟碗全成一块一块。真的是一块一块,给人打死都不相信是摔的,因为那一溜长叠起的餐具全都整整齐齐像是被切好的橙子,一样大小的四瓣,在涌出的水中,透明让我看清那些碎口跟刀割般平润。
水,打湿我的头发,滑进衣领里。
“我一放下它们就这样了,没用力。”
我转头看他,他也看我,眼里一片平静诚实。他伸手给我看水龙头的开关,“不是拧一下吗,我一拧水就喷出来了。”真的是很无辜啊,只不过拧一下水龙头就拧下来了。
好吧,我承认自己被抽到了,我不该有奴役你去做家务的念头,天已经惩罚我了,只是洗个碗厨房都废了。
我一语不发走开,还是快点叫修理工,不然水漫过客厅整个一楼也废了。
身后的他声音低低,像在问自己,“还是不行吗?”
我走出门,天空微蓝,几片云絮飘过,叹了口气,总觉得这段时间叹的气是三年来最多的。
那孩子,以为破坏就可以让人理他吗?说谎说的那么理智,就说青春期的少年让人无比头痛。
院子是篱笆围的,邻居的距离近的不算距离,我走到篱笆边,看到梅雅戴着一顶草帽,嘴里叼着一根牙签,早上起床的青胡渣还没刮,整一个邋遢大叔形象地蹲在门边为木篱笆刷颜色。
“梅雅,借电话。我家水管坏了叫一下街尾的修理工。”
梅雅将刷子放回颜料罐里,站起身拍拍裤脚,“怎么,电话坏了?”
“恩,坏了好几天了,过一阵子再买一个。”
“我帮你叫吧,奇怪,我们的电话几乎是同时牵的,记得电话的质量不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