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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企业管理规章制度-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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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各种技术经济合同或协议。 
7。根据上级和职代会有关精神 
;有权修订工厂规章制度 
;调整行政组织 
;制订具体政策。 
8。有权合理使用按规定提取的厂长基金。 
(三)职责 
1。对违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规定以及职代会决议 
;使企业经营背离社会主义方向
负责。 
2。由于决策失误 
;领导不力 
;造成完不成国家下达的生产和技改计划或经济效益下降负责。 
3。对未能达到任期目标和年度方针目标负责。 
4。对发生厂内重大质量事故和出厂产品质量不合格 
;严重损坏工厂信誉负责。 
5。对工厂发生重大的设备、人身、火灾、交通事故和严重环境污染及重大失、泄密事件负责。 
6。对领导班子不团结 
;工作不深入 
;作风不正派 
;造成工厂纪律松弛 
;管理混乱 
;厂风不正负责。 
7。对事前未作充分调查和可行性分析而草率签署技术经济合同或协议 
;给工厂造成重大经济
损失负责。 
8。对职工收入水平下降负责。
二、总工程师 
(副总工程师 
)工作责任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总工程师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1。在厂攻领导下 
;主管工厂的技术和技术管理工作 
;不断推进企业的技术进步 
;领导总师办、研
究所(含试制车间 
)、工艺科 
;总管全厂技术系统。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支持工程技术人员正确行使职权 
;协助落
实好知识分子政策。 
3。组织编制企业长远和近期技术发展规划 
;制定科研规划、技术改造规划 
;负责科研规划的实
施和管理技术改造计划实施中的技术工作。 
173 


4。领导有关部门制定技术攻关计划和产品质量升级创优规划及质量改进措施计划 
;组织解决
产品质量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负责质量管理的技术业务指导 
;协助厂长督促检查各项质量规划的实
施。 
5。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发展需要 
;领导编制新产品试制计划和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 
;定期主
持召开生产技术准备会议 
;检查督促并组织确保新品计划和生产技术准备计划的实现 
;以加速产品
的更新换代。 
6。负责审批科研、新品及技术革新和工艺等的方案设计、技术设计总图、工作图设计及产品
技术条件、关键件的工艺规程、专机设计总图、主持厂内各种技术鉴定会议。 
7。领导年度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工作 
;并负责组织实施 
;做到专款专用 
;保证项目顺利完成。 
8。组织做好设备管理、节能技术、技术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有关技术工作。 
9。负责建立健全全厂技术管理、科研和新产品开发管理等规章制度 
;协调技术管理部门之间的
关系;及时组织解决生产中的技术关键和重大技术问题。 
10。审批全厂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的推广计划 
;组织科技、革新成果的鉴定 
;审查技术改进奖
励方案 
;负责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推广 
;领导科技情报档案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标准、
部颁标准 
;组织审批工厂标准 
;组织编制技术服务资料 
(包括产品说明书、产品目录、产品广告宣传
和技术问题解答等 
)。 
11。领导科技外事活动 
;负责组织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合资、合作生产项目。 
12。组织主持技术工作例会并督促检查和考核例会决议情况 
;保证生产经营过程中技术工作的
完成。 
(职权) 

1。对工厂生产经营中的技术问题有决策权。 
2。受厂长委托有权代表工厂签订技术经济合同。 
3。有权组织制定技术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和技术责任制的建立、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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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引进技术、年度技术措施和设备修理、
更新计划有审定权。 
5。对不执行技术管理制度、违反技术规范的行为有权制止。 
6。对工程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工的使用、调动、晋升、调资、奖励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用 
;应事
先征求总工程师的意见。 
7。对技术任务书、工艺平面布置和设计总图及技术标准有审批权。 
(职责) 
1。对未正确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工作方面的政策和上级指示、决定负责。 
2。对由于领导不力 
;预见性不足未进行可行性分析、价值分析 
;导致新产品开发技术工作 
(包括
产品品种、产品质量 
)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缺乏竞争能力或技术决策失误造成工厂重大经济损
失负责。 
3。对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计划、生产技术准备综合计划、设备进口、设备引进、非标设计
和技措计划 
;未按计划完成负责。 
4。对未能协调工厂技术管理部门之间的关系 
;技术标准、管理制度混乱 
;技术文件不完整准确、
归档不及时 
;造成工作被动负责。 
5。对引进设备与技术未能及时组织消化投产 
;造成重大损失负责。 
6。对科技外事活动有失国格、人格 
;失、泄国家机密及工厂形象受到影响造成重大损失负责。 
7。对生产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解决不及时 
;影响产品质量或造成重大人身、设备等事故 
;影响生
产计划的完成负责。 
8。对推行产品质量升级规划、 
TQC计划质量措施计划完不成 
;造成产品质量事故负责。 
9。对代表工厂签订的协议或合同 
;出现差错、失误 
;造成工厂经济损失负责。 
10。对工厂技术文件、技术秘密的外传、失、泄密负责。 
11。副总工程协助总工程师工作 
;并对总工程师布置的工作负责。 
175 


三、总经济师工作责任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总经济师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1。在厂长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和法令 
;落实国家计划任务 
;协调社会需要和企业生产
之间的关系 
;确定企业经营目标和经营对策。 
2。建立健全全面计划管理体系 
;组织制定各项经营管理制度 
;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效果。 
3。领导发展市场调查和预测工作 
;提出可行性论论证报告和经营决策方案。 
4。领导编制和实施企业的长、中期发展规划和年 
(季)度的综合计划 
;组织计划指标的制定 
;分
解、执行和检查 
;组织开展经营活动分析 
;不断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 
;落实企业对国家和社会的
经济责任。 
5。组织领导市场经营和横向经济联营工作 
;领导企业的经济情报管理 
;组织开展经济信息的搜
集;根据工厂方针目标整理、加工和传递反馈工作。 
6。负责编制主管工作的方 
2针目标 
;对分管范围内方针、目标的展开进行审定、检查和落实。 
7。完成厂长交办的临时任务。 
(二)职权 
1。有权主持召开工厂重要的生产 
。经营管理会议。 
2。有权统一组织领导全厂各职能部门和各车间的计划 
。经营管理工作。 
3。有权审 
。签企业上报的综合计划 
。统计报表 
;与外单位签订的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联营协议。 
4。对于企业发生的违反计划法 
。统计法 
。合同法 
;以及妨碍或损害企业统一经营目标 
。经营方针 

经营计划实现的活动 
;有权进行检查 
。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制止无效时 
;除及时向厂长汇报外 
;有权
越级上报。
对工厂各类经营管理人员的调动、任免、奖励、晋级有建议权。 
(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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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未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和法令 
;造成计划不周 
。统计工作混乱 
;发生重大失误负责。 
2。对签署上报的综合计划 
。统计报表出现差错 
;以及与外单位签订的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联营
协议出现失误负责。 
3。对组织编制的长 
。中期发展长、中期发规划缺乏科学性、预见性负责 
;对企业经营效果负责。 
4。对企业的年 
(季)度综合计划的执行 
;落实和完成出现严重失误 
;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负责。 
5。对分管范围内的方针目标未按期编制和落实负责。 
6。副总经济师协助总经济师工作 
;并对总经济师布置的工作负责。
四、总会计师工作责任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总会计师工作责任制度 
(一)职务 


1。总会计师在厂长领导下 
;主管工厂全面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会计法、经济政策和财经制度 
;严格维护财经纪律 
;保证国家财务计划的完成 

支持和督促财会人员正确行使职权 
;促进企业经济效益逐年提高。 
3。组织编制年、季度财务、成本(费用)、信贷计划 
;制订并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 
;审查财务
的预决算 
;定期组织经济活动分析。 
4。负责建立健全全面经济核算体系和制度 
;不断推行财务现代化管理。 
5。负责拟定工厂经济核算、财务管理和企业内部分配方案等重大问题的决策草案 
;参与企业经
营方针、目标和年度计划、内部分配方案等重大问题的研讨和审查决策 
;组织资金的落实和调配
工作;保证生产需要 
;加速资金周转 
;完成企业各项经济指标。 
6。协调和审查各部门制定的生产、物资供应、产品销售、劳动工资、技术措施、基本建设等
项目的收支方案。 
7。负责组织固定资立、流动资金的管理、结算和监督。 
8。严格控制计划内的费用开支 
;对计划外的重大费用开支 
;在与总经济师或计划部门协调平衡 
177 


后;提请厂长审批;负责引进设备的外汇落实工作。 


9。领导审计工作 
;贯彻审计法规。负责组织厂内经济仲裁。 
10。根据工在目标负责编制主管工作的方针目标 
;对分管范围内方针目标展开进行审核、检查
和落实。
(二)职权 
1。有权审核工厂的财务、成本(费用)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 
2有权参与本企业的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计划的研究和决策 
;并审核其经济效果。 
3。审核与会签重大经济合同 
;核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管理方面的文稿和制度。 
4。有权检查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管理的执行情况 
;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有权制止 
;如
制止无效时 
;应提请厂长处理 
;或向上级部门报告。 
5。工厂对各级财会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晋级 
;应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
(三)职责 
1。未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令、法规、制度 
;对出现截留利润、乱摊成本等违反
财经纪律的行为负责。 
2对签署的工厂财务、成本、(费用)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出现严重差错负责。 


3。 。对会签的重大经济合同、方案出现差错 
;造成工厂重大经济损失负责。 
4。对未建立健全经济核算体系和制度 
;造成财务工作混乱负责。 
5。对未完成工厂年度主要财务、成本指标 
;工厂效益不能逐年提高负责。 
6。对由于经济核算和财会管理失误 
;致使工厂发生重大的经济损失负责。 
7。对资金管理不善 
;造成资金周转不快 
;影响工厂经济效益。 
8。对分管范围方针目标展开未落实负责。 
9。副总会计师协助总会计师工作 
;并对总会计师布置的工作负责。
五、党委书记工作责任制度文本参考格式 
178 


党委书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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