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本新注聊斋志异(下)-第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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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公行述》和蒲箬等《祭父文》,有关“聊斋志异八卷”或“志异八卷”之
说,是符合《聊斋志异》卷册厘订的原始情况的。这个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
和论证。但是,在学术界未有定论之前,为慎重起见,我们这个新校本,暂
仍按照铸本“总目”,分为十二卷。本书依据铸雪斋抄本“总目”排定卷次
和篇次。以手稿本为底本的有关篇目,均分别插入该“总目”中的相应位次。
铸雪斋抄本卷内各篇实际次第,有不合于该“总目”者,也依据“总目”加
以调整。“总目”未收篇目,凡见于手稿本,且可以推定其位次者,则编入
相应卷次。如《牛同人》篇见于手稿本《何仙》之后、《神女》之前,故仍
其位次,与《何仙》、《神女》同列于《总目》卷十。手稿本中《海大鱼》
篇不见于铸雪斋抄本及其他诸本。其所写内容与《于子游》篇相同。考诸铸
雪斋抄本、二十四卷抄本以及拾遗本等所录《于子游》篇,以之与《海大鱼》
篇比勘,两者题材虽然相似,但文字繁简则不相同,故仍然保留《海大鱼》
篇,维持手稿本原貌,井因其在《丁前溪》之后、《张老相公》之前,故将
该篇列入“总目”第二卷的相应位次。《丐仙》、《人妖》二篇,不见于现
存的手稿本及山东省博物馆藏抄本,其在二十四卷抄本中的篇次与在十六卷
刻本中的篇次,也有很大差异,无法推定其原来位次,因而暂列于“总目”
十二卷之末。
铸雪斋抄本有目无文者凡十四篇:《鹰虎神》、《放蝶》、《男生子》、
《黄将军》、《医术》、《藏虱》,《夜明》、《夏雪》、《周克昌》、《某
乙》、《钱卜巫》、《姚安》、《采薇翁》、《公孙夏》。其中《鹰虎神》
见于手稿本。《放蝶》、《男生子》、《黄将军》(附则为《晋人》)、《医
术》、《藏虱》、《公孙夏》六篇,用山东博物馆抄本补配,作为底本。《夜
明》、《夏雪》、《周克昌》、《某乙》,《钱卜巫》、《姚安》、《采薇
翁》七篇,用二十四卷抄本补配,作为底本。
铸雪斋抄本中,《连城》、《折狱附则》、《乐仲》、《龙戏珠》四篇,
均缺“异史氏曰”一段。《连城》、《折狱附则》、《乐仲》三篇,用二十
四卷抄本补配了“异史氏曰”。《龙戏珠》篇,用山东省博物馆藏抄本补配
了“异史氏曰”。铸雪斋抄本《三朝元老》篇,无有“洪经略。。”一段附
则,据山尔省博物馆藏抄本补配;《盗户》篇,无有“章丘漕粮役。。”一
段附则,据二十四卷抄本补配。铸雪斋抄本《阿宝》篇无有“集痴类十”附
则,则根据山东省博物馆藏
703号抄本,补配于正文之后;《梦狼》篇无“又
邑宰杨公。。”一段附则:据《异史》补配于前一附则之后。乾隆间黄炎熙
选抄本卷六的《猪嘴道人》、《长牧》、《波斯人》三篇,不见于他本,且
均非蒲松龄所作,故附录不收。
朱其铠附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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