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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部分

十月全本-第70部分

小说: 十月全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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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脸女人那一次算是他的成人礼,当时他也只有16岁,他确信自己是一个男人了,于是离家出走再也没有回去。

  他扒上一列货车,停在哪儿算哪儿,感觉就是饿着肚子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也比呆在三叔家强。而且只要有人问起来他一口咬定是孤儿,不是怕被送回去,反正送回去还可以跑,而是他觉得有五十多个亲戚还混成这样实在太丢人。

  他跟许多人不同,不会因为谁给了他一口热饭就以为自己到了天堂。社会是他的大学,他曾经乞讨,后来当过伙计、门童,给建筑工地担水泥、打包工等等,受够了冷眼看惯了同类相残。四年过去了,他懂得了这个社会有底层但没有江湖。饿肚子就是饿肚子,没饭吃就是没饭吃,当贼就是当贼,死人就是死人,跟江湖毫无关系。所谓的江湖不过是一个人们齐心合力愿意编愿意信的虚妄世界,是吃饱肚子的人用来解闷的,将来他吃饱了肚子也会相信有什么穿着黑西服戴着黑眼镜见人就开黑枪的黑社会。

  生活的真理只有一个: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20岁那一年,尽管他看上去瘦高,但已筋骨强健。他买了一把锋利的瑞士刀,重回故里找到他三叔的办公室,对他说你把我爸的钱还给我,否则我们谁也别想活着出去。估计是他脸上必死的神情吓坏了三叔,他叫财务室给他送来了现金。

  到头来还得感谢他的死鬼父母,是他们的钱救了他。他叫焦阳,今年26岁。

  他在庇护所时,曾在手背上刻了一个“恨”字,谁都以为他是恨杀害他父母的凶手,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恨所有的人。

  这个字在他长大之后虽然淡了一些,但也从小楷变成了大楷。

  焦阳本来想歇息一会儿,但今天的王植树表现得有些活跃,再说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夜色对于他来说已成为亲密爱人,随时向往。他洗了一个澡,换了一身甚是休闲的衣服还戴了顶鸭舌帽,看上去是个无限正经的好青年。心里决定给自己放大假,他已经够累的了,比王植树唱歌还累。

  他来到桃色,在吧台前要了一杯椰子酒。这时酒保小恩子走过来冲他努努嘴,他顺着他的目光指引,见到一个女人临窗而坐,看上去风霜憔悴,穿一身黑,高领毛衣的领子一直卡到下颌,仿佛穿了一件铠甲战衣,虽然化了个大浓妆但却毫无风情神态严峻。

  小恩子捂着嘴笑道,你不觉得她很滑稽吗?我如果跟她睡两觉,她就什么事都没了。小恩子也是实打实的拜金主义者,总是感叹世道不济已是笑贫不笑鸡鸭,如果自己也长得高大威猛,断然不甘做省油的灯。

  焦阳没有理会,兀自喝酒。

  这个女人枯坐了大概一小时,她显然不是无聊的富婆或者有钱的变态狂,好奇心驱使他提着酒杯向她走了过去。待他坐定,那个女人却意想不到地开口了,口气生硬:我知道你是干什么的,你说吧,要多少?

  他有意无意地伸出一只巴掌撑住台面。

  走吧。她说。

  去你家?

  不,去你家。她斩钉截铁地说。

  于是他们两个人搭计程车去淘宝大厦,一路上他吹着口哨,她说你能不能不出声?他斜了她一眼。

  整件事应该说非常的简单,就在他开门的一刹那,王植树犹如天降,举着菜刀出现在他们面前,那个女人当场就愣住了。焦阳喝道:王植树,滚!

  王植树放下举菜刀的手,说了一句大哥你回来了,便扭头离去。

  女人进了屋后仍旧惊魂未定,半天安静不下来,然后执意要走。

  焦阳火道:“你他妈玩我呀?!” 

  那女人说道:“谁想到你这儿会有精神病人呢?” 

  “又不是他跟你睡,你紧张个屁呀?!” 

  “你说话怎么这么难听?” 

  “你在桃色坐着不走都不嫌难看,装什么相啊。” 

  “不管你相信不相信,我从来没干过这种事,我只是……”

  “我当然相信,一看你那样就知道你年轻时有多纯真,快点吧,我没时间跟你罗嗦。” 

  “我真的不做了,你放我走好吗?” 

  “那你就付一半的钱吧。” 

  “我什么都没做也要付那么多钱吗?” 

  “小姐,这个世界是不会陪着你变来变去。” 

  那个女人还在迟疑,焦阳眼露凶光地把瑞士刀拍在桌上。永远都不要误会干这一行的人均是娘娘腔,时代不同了,在这个认钱不认人的年代,软饭也可以吃得很霸道,很硬气。而且人世间的万事万物都可以拿来做成一盘生意,又有谁敢笑话谁呢?

  只见那个可怜的女人,果然用发抖的手掏出一摞钱来,数也没数便丢在桌子上,然后逃之大吉。


  四


  管静竹和曹虹真是太天真了,以为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

  事实上,管静竹的新生活不但没有重新开始,反而是一颗心悬在嗓子眼处,搅得她寝食难安。

  要说过去歪歪在的时候,她的日子是奔波劳碌而又苦海无边毫无指望,现在有了喘气的机会,本以为能让自己紧绷的神经松懈下来,结果是一千个一万个可能性每天袭扰着她,又得不到证实。葵花的家里自然没有电话,村里的电话打不了长途,只有镇上的邮电所才有长途,抬脚就是几十里的山路,想都不要想了。所以现在管静竹活得更是失魂落魄。

  现在全中国她只关心一个地方那就是广西,她不仅了解了它的地貌和概况,每天晚上还从中央电视台看它的天气预报。葵花的家住在百色附近的一个叫四塘的地方。管静竹用放大镜在地图上找到了这个地方,真是千山万水啊,她头都晕了。

  有一天她下了班,鬼使神差地搭计程车去了飞机场,她在机场给曹虹打电话,告诉她已买了飞机票飞南宁,再往百色那边去。

  就在她排队等待安检的时候,曹虹慌慌张张地赶来把她拉出了队伍。

  曹虹说:前两个月最难忍,管静竹你一定要忍住啊,你还有你的生活。而且你必须面对的是你儿子除了有残疾之外,他还什么都不懂,他完全不知道你为他做的一切。

  可我不能不管他啊。

  怎么是不管他呢?他就靠你寄钱养活,你要挣很多很多的钱留给他。

  曹虹还说:不如你先到我家住几天,这样也好转移一下注意力。

  管静竹答应了。

  然而,曹虹家并不是那么好住的,不是曹虹家小,她家一点儿不小,在体委大院住着三房两厅,这是当年她的举重丈夫得金牌受到嘉奖的房子,他们家又没有小孩,可以说空荡得很。也不是她丈夫难相处,恰恰相反,曹虹的丈夫是一个特别朴实而且热忱的人,对人宽厚大方,尤其对曹虹那简直是目不斜视的好,无论曹虹说什么他都是不走样地坚决执行并且贯彻到底。

  问题就出在这个好字上,曹虹两口子实在太恩爱了,而且他们由来已久毫无感觉,人前人后都是这么过。可是他们俩之间渗透出来的那种自然由衷的甜蜜,却像匕首一般刺痛了管静竹的心。

  静竹始知,幸福也是有杀伤力的。

  六年了,自从端木林策划并实施了失踪以及最终离开她的计划之后,她的生活里就只剩下奶粉和尿布了,当然她还订了《大众医学》和《中华医学杂志》,目的是了解医学方面的新动向,现在科学这么昌明,说不定歪歪的病就有治了呢。

  她不光是心灵,就连肌肤都是干渴的,她的生活里没有男人,不要说性和抚慰就连一点男人的气息都没有,换一句话说是她在这些年的磨砺面前,顶天立地已经变成了男人,即使是每月必来的小红魔也完全没有唤醒她的性别意识。这一次,目睹了别人的平凡生活,别人夫妻之间的融洽关爱,她才发现她已经完全枯萎了。

  一天晚上,静竹半夜起来上厕所,无意中发现曹虹两口子在小客厅里喝红酒,吃白斩鸡,好像在庆祝什么紧要的日子。

  她听见曹虹对她老公说:你以后吃饭的时候别老是把我爱吃的东西夹给我,静竹看了不好。

  她老公说道:静竹跟你那么好,她会介意吗?

  曹虹说:女人都是会介意的,她碰上这么一个孩子,那个鬼端木又一点不肯分担,心里不知多苦。

  老公道:那你又不让我去扁他,这种男人就是欠扁,我们也好替她出口恶气。

  曹虹道:我们都是成年人了,不能遇事就是喊打喊杀……你平时不要那么疼我,会刺激她的。

  老公道:难得她有你这样的朋友,搞得我们半夜三更庆祝结婚纪念日……

  静竹冲进洗手间,捂着嘴哭了起来。为了不发出声音来,她的脸憋得通红。她的伤心一是因为自己没碰上举重运动员却碰上一个货真价实的负心汉,二是因为自己已到了让人怜惜的境地还浑然不觉。

  哭完了,她长舒了一口气,准备回到房间去。

  但是一打开洗手间的门,便听见曹虹两口子卿卿我我的声音,说得那些肉麻的话让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结果她被困在洗手间里足有半个多小时,直等到外面既没有灯光也没有动静了才踮着脚尖回到客房里去。

  这一晚,她伤心至极。想到自己年轻时一样是好人家的乖女孩,一样帮妈妈择菜洗碗擦桌子,一样在学校好好学习不让父母操心,姿色不差也没干过伤天害理的事,却招来这种老天报应的事,让她如何能够心平?!她对生活可以说是没有要求的,但是生活给予她的迎头痛击却已把她打垮。

  第二天,管静竹装作没事人的样子,照样起床、吃早餐,照样去上班,下班后带了些水果回来,照样和曹虹一块做晚餐,吃完饭以后,两个人又是一块洗碗。这时静竹说道:曹虹,我还是觉得你说得对……生活在继续……

  曹虹忙道:你什么意思?你是不是想搬回去了?

  静竹苦笑道:难道我能在你家住一辈子吗?

  曹虹想了想道:是不是我老公太……太……他这个人就是……

  不不不,跟你老公一点关系都没有,是我想通了,我也有我自己的生活嘛。

  曹虹执意道:要不我让他先搬到招待所去住?

  静竹突然就黑了脸:曹虹,我还是直说了吧,你不要对我那么好,我命薄,担不起。说完,放下手中洗了一半的碗,回房间收拾东西去了。

  曹虹和她老公都不知道该怎样劝解管静竹,只好默默地看着她离开。

  管静竹搭上计程车以后,眼泪就流了出来。她也知道不应该这样对待朋友,而且人家两口子没有半点的不是,可是她实在演不下去了,事实上她在生活中从没有扮演好任何一个角色。

  一个来月眨眼间就过去了,这当然是普通人的感觉,对于管静竹来说还是度日如年的。总算,管静竹等来了葵花的第一封信。

  葵花号称读过初中,但管静竹怀疑她高小都没有毕业,刚到静竹家来的时候,笔画稍微多一点儿的字既不认识也不会写,幸好她喜欢抄歌词,有时在静竹给她的作废的公司记事本上抄一些《爱一个人好难》《潇洒走一回》之类的歌词,也算是无形中提高了写作水平。但是她的字还真不像她人那么水灵,全是趴着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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