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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部分

十月全本-第6部分

小说: 十月全本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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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是怎么发生的,除了上苍,总之,它就是发生在袁季身上了。他的身长也就是一个四岁的孩子的高度,因为那只是正常人的一半。他乞讨的时候坐在一把小小的椅子里,可是外人看上去,他OCTOBER像是被塞进这把儿童座椅里面的。这把小椅子有扶手,这对扶手卡着他,真正地帮助他保持了平衡。用外人的眼睛看过去,他长着一个苍老的黝黑的脸庞,以及一个幼儿的身体。这么多年了,袁季对于每个从他眼前经过的人注视他的眼光,早已司空见惯。那些眼神,惊愕的,同情的,怜悯的,厌恶的……若是想要精确统计出来大家第一眼看见袁季时候的眼光的种类,说不定还用得上排列组合的公式。因为,很多人的眼神,云集了很多种不同的情绪。没有办法,袁季对自己苦笑,真的没手没脚的时候,只好不要脸了。
  他只记得很多很多年前,有那么一个小姑娘,第一次看见他的时候,惊讶甚至是无限惊喜地问他:“你是变形金刚吗?”他肯定地对面前这个笑靥如花的小人儿说:“我是。”准确地说,那是十九年前的一个秋天,那天正好是袁季出来乞讨五周年。时间,对他而言,是一样难以记忆的东西。他总是说不清自己究竟多大,本来嘛,岁数这个东西,年年变,谁记得住。反正他倒是可以不假思索地说出自己的出生年份来,因为每年去街道居委会领救济金的时候,都会在表格上看见这个年份。真那么想知道自己几岁的话,算一下加法就好了。加法袁季还是会算的,事实上,袁季虽然没有上过一天学,但是母亲活着的时候,用哥哥的课本,教过他念书。母亲自己也并没有上过多少学,但她教得无与伦比的认真。他们似乎是慢吞吞地在不知不觉间念完了小学五年级的课本。然后,母亲就死了。
  袁季小的时候,并不很清楚自己的残疾。他只记得,自己的婴儿期似乎特别长。当他已经拥有十分清晰的记忆的时候,却还是整日坐在一辆褪色的婴儿车里,在自己家门口晒太阳。凝视着自己肩膀以及大腿根部的四个小小的肉团,他觉得它们非常亲切。母亲告诉过他,他的手和脚就在这四个肉团里面,到了一定时间,自己就会长出来的。他的手脚确实是比别的孩子长得慢一点,但是总有一天会长出来。小时候的袁季丝毫不怀疑自己的四肢会在某一个清晨像发芽的植物那样从自己的身体里破土而出,因为他知道非常英勇的三太子哪吒就是从一个肉球里面出来的。只不过,当他回忆起母亲当初那种毋庸置疑的眼神和语气的时候,他觉得母亲如果不是演技太好,就是真的也和自己一样相信这个。
  母亲临死的时候,没力气再说话,慢慢地,无限留恋地抚摸着他肩膀下面的两个肉团。那时候他十六岁,他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他知道母亲是在告诉他,总有一天他的手脚会长出来的。就算是母亲要去了,从此没有人来陪着他一起等待,他也不能忘记,终究是会长出来的。母亲闭上眼睛的时候,手指还停留在他右肩膀下面的那个肉团上。那个时候他不觉得母亲已经死了,因为她的手指还是暖的。
  办完母亲的丧事,哥哥走了。搬到了一个据说是死了老公,带着一个孩子的女裁缝家里。哥哥临走之前说,母亲把这两间胡同里的小小的平房留给了袁季。哥哥还说,要袁季放心,没有人会来跟他抢这两间房子的。他要袁季自己当心,然后就走了。每个月会回来那么一两次,替袁季打扫一下房间,搬一点蜂窝煤,或者修好一些坏掉的东西什么的。只是,他没有给袁季留下过一分钱。每一次,临走的时候,都是说一句注意安全什么的。从没有问过袁季吃什么,喝什么,怎么生活。似乎真的把袁季当成了神仙。袁季也从来不跟哥哥提任何要求,不跟他要钱,不说自己是需要人照顾的,每一次见着哥哥,笑笑,哥哥要走的时候,还忘不了跟哥哥说一句,路上慢点。似乎自己把自己当成了神仙。他们兄弟之间恪守着这个默契,谁都不提的事情,就是不存在的。似乎哥哥是这么看待这个问题的:袁季既然活着,那么他就是可以自己活着的,就让他像株植物那样自生自灭地活着没什么不好。
  有一些事情,当然是哥哥不知道的。比如,在他离开的第三天早上,袁季自己像个沉重的不倒翁那样从床上栽了下来,然后他一点一点地挪动到了对面的邻居家门前,在这艰难的挪动中艰难地掌握着平衡。跟着俯下头去,用脑袋敲了门,他说:“陈奶奶,我饿。”
  袁季是在那一天开始乞讨的。每一天早上,胡同里的邻居在上班的时候,顺便把他和他的小椅子一起搬到街口,傍晚下班回家的时候再搬回来。袁季自己就在喧闹的街口度过一个漫长的白天。多年以后,他依然清晰地记得自己第一天上班的情景。从阴暗、狭窄的胡同里的小屋,一下子到这宽阔的马路边上,真有点不适应。总觉得长长的马路明晃晃的,像条反射着无数阳光的河,刺眼得很。袁季于是总低着头,整天整天地低着头,不去看所有印在他身上的目光。有人把硬币或者是一张毛票丢在他面前的铁盒子里的时候,他才抬一下头,跟人家说:“谢谢。”他觉得除了谢谢自己似乎还应该说点什么别的,可是终究什么都没说出口。若是在他抬头说谢谢的时候,人家已经走了,他倒是会松一口气,例行公事一般,对着远去的背影用低得只有自己能听见的声音说一句谢谢,然后,就有一点落寞,他总还是希望人家能听见他的道谢的。他虽然是乞丐,可是他的感激也是真心的。
  结束了第一天的工作,袁季觉得,脖子很疼。夕阳已经降临了,晃眼的长长的街道有了温暖的颜色,以及表情。袁季的小椅子就在如水的余晖上面飘着。袁季想,回到家里以后,母亲一定可以帮他揉一揉这个因为整天低着头,所以僵硬得要死的脖子。但是他一瞬间想起了什么,于是就嘲笑自己,猪脑子,什么都记不住。来带他回家的邻居的身影已经出现在远远的,街道的尽头处。袁季对自己微笑了一下,短短的三天里,十六岁的袁季觉得自己好像苍老了很多年。
  回到家里的时候,袁季又一次用他的头敲了邻居的门,他愉快地用应该是自己左腿的那个肉团拨弄着铁盒子,弄出了叮叮当当的声响,他说:“陈奶奶,这是我交给你的伙食费。”
  就这样,过了很多年。熙熙攘攘的街口看熟了,也不再觉得晃眼,反倒有了家的味道。袁季跟大家一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胡同里的邻居们总是自然而然地像搬一袋面粉一样把袁季和他的小椅子搬到街口,傍晚再搬回来。总是有邻居会给袁季做饭或者洗衣服。后来居委会的人也来了,带来了好多看着让人眼花的表格,说是这些表格都是用来帮他的。他们问袁季,你会不会写字?袁季有点难为情,因为他觉得他应该是会写的,那些字的面孔他都记熟了,可是他没有办法证明他自己会写。居委会的人笑了,说:“不要紧,我们替你填。”不知不觉地,有一天袁季突然发现,他活下来了。他习惯了像狗和猫那样直接用嘴吃盘子里的饭,习惯了用自己身体的力量在地上挪动着前进,他没有四肢的躯干变得像条蛇那么灵活。他甚至可以自己穿衣服——他一年四季的衣服都是厚薄不同的套头衫,邻居的孩子们都很喜欢看袁季给他们表演穿衣服:袁季就像一只不倒翁那样弯下身子,用嘴和连着肩膀的残肢把衣服罩在脑袋上,然后身子非常奇妙地扭着,扭着,衣服就穿上了。孩子们总会在袁季黝黑老成的脸庞从圆领里露出来的时候一起开心地鼓掌欢呼,袁季也会在这清澈干净的欢呼声中露出满足的笑容。
  在自己行乞的第五个年头,袁季第一次见到普云。
  那是一个初夏的早晨,阳光明媚。
  一个有一对水灵灵的大眼睛的小姑娘惊喜地出现在他面前,问他:“你是变形金刚吗?”她应该只有四五岁那么大。难得地,袁季可以不用抬头,就能看着她的脸。那正是那部名叫《变形金刚》的动画片风靡的时候,在每一天的某个特定的时刻,主题曲会在这个城市的每个角落响起。袁季看着她美好娇嫩的脸庞,笑了,用一种非常肯定的语气说:“我是。”
  小女孩笑了,露出来了两颗尖尖的小虎牙,迟疑地走近他,一不小心,她的小鞋子碰到了袁季放在面前的铁盒子,她仔细地看了看铁盒子里的几枚硬币,然后看着他的眼睛,坚定地说:“你是在卖钱,对吧。”
  “卖钱?”袁季愣了一下,顿时明白了她的意思,在她的逻辑里,既然有人卖雪糕,有人卖面人,有人卖苹果,那么如果有一个人支个小摊子卖硬币或者钞票,也不是不可以理解的。于是他说:“算是吧。”
  这下小女孩满意了,因为她所有的疑问都有了合理的解释。她伸出小手,轻轻地碰了碰袁季露在汗衫外面的残臂,她说:“这个是什么呀?”
  但是她马上找到了答案:“你要用手的时候,你的手就会从这个里面伸出来,对不对?”
  袁季摇了摇头,突然间,悲从中来:“我的手从来就没有从这里面伸出来过,我从来就没有见过我的手到底是什么样子的。”
  “怎么会呢?”她歪着脑袋,“可能你出了什么故障了,得送去修。”
  她柔软的小手轻轻地抚摸着他肩膀下面的肉团,那种微妙的轻柔的感觉让袁季突然间觉得深深的惆怅。他低下头,仔细地打量着她的小手,白皙的,嫩嫩的,五个小小的指甲盖上残留着凤仙花晕染过的暗红色。那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如此放心大胆地凝视别人的手,没有人知道他对这样人人都有的东西存着多么巨大的好奇。可是他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过:让我好好看看你的手,行吗?他不敢。他从来不敢这么说。他从来就不敢放心大胆地把自己心里的盼望对别人说出来。
  “你叫什么名字?”他问小女孩。
  “我叫张普云。”小家伙一板一眼地说出自己名字的样子很可爱。
  “你家住哪儿?”
  “普云巷。”小女孩似乎对关于自己的事情一点兴趣也没有,于是转移了话题,“你的手长成这样,你怎么吃饭呢?”
  “像动物那样,直接用嘴。”他说。
  “那要是你的后背痒了,你该怎么挠痒痒呢?”普云瞪大了眼睛。
  “忍着。”袁季笑了。
  “忍着?”普云点了点头,“真了不起。”
  “没有办法,很多的事情我都得忍着。”袁季解释着。
  “那——” 普云脸上突然有点不好意思,她把嘴凑到他的耳朵边,悄声地问:“那你怎么擦屁股?”
  “这是我的秘密,不能说。”袁季的样子一本正经。于是普云就自然而然地被唬住了。
  就这样,他们算是认识了。
  普云的家离袁季行乞的地方并不远。那个普云巷也是类似于袁季住的胡同那样的,集中了很多的平房的小巷。之所以叫普云巷,是因为那个地方有个龙城非常著名的寺院,普云寺。很古老的庙宇,很旺的香火。不过这些都是袁季后来才知道的。
  从那之后,普云常常到袁季这里来玩一会儿,不一定每天都来,但总是隔三差五。直到有一天,袁季不得不离开了平时行乞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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