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姐夫在上-重生之锦瑟年华-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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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下背包的肩带,小心翼翼地把院长的批准书放了进去重新背上,深深吸入一口气,我试着调节了一下情绪才拉开一层的防火门走出了大学生活动中心,风迎面吹来,混乱的脑子清醒了一点,前面不远处就是北门,宋宇的车就停在那里等着我一起回家,我们的家。
2013—11—23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八章 想要的生活
《西雅图夜未眠》里有这样一段话我最有感触——我喜欢并习惯了对变化的东西保持着距离,这样才会知道什么是最不会被时间抛弃的准则。比如爱一个人,充满变数,我于是后退一步,静静地看着,直到看见真诚的感情。
我曾经对宋宇的感情充满了自信,自信得不需要后退一步静静地看着直到看见真诚的感情,我敢拍着胸脯对全世界的人大声地说除了我没有人可以那么爱他,就算这份感情跨越了两辈子,我仍然这么的笃定,深入骨髓般的笃定,比胎记还深刻。
或许很多事情都是早就注定了的,当年父母早亡,姐姐一个人带大了我,不得不承认,姐姐给我的一切都是最好的,她除了真的爱我,她还怜悯我。
所以,姐姐的爱里面总是或多或少带上了一些高姿态,面对她时我没办法真正地挺直腰板儿,只能不断地麻痹自己,我告诉自己姐姐对我的好都是理所应当的,我向她索取任何东西也都是合情合理的,我一个四岁就死了爹妈的孤儿难道连任性一点点的权利都没有吗?
可,我也知道,麻痹不过只是麻痹而已,我摆不平自己的心态,怎么在天平上增加或是减少砝码都没办法做到完全平衡,我能做的只是拼命拼命再拼命地读书,我不希望姐姐有任何看不起我的机会,我希望用我可以拿到的最好成绩去回报她的爱,这样我才不会觉得自己没用,也许就是因为这样,阮霁桐开始慢慢变得有些病态,我的张扬跋扈,我的趾高气昂,我的恣意妄为全都是因为我害怕,我需要这样来武装自己,哪怕只是外强中干。
我一直期待着某一天有一个人可以看穿我的伪装,我期待着那个人能够一层一层耐心地剥开我又尖又硬的刺猬外壳,用他最真诚的感情来温暖我,呵护我,爱我。
宋宇的闯入是我人生最大的惊喜,当姐姐挽着他的手第一次出现在我的面前时我就知道这个男人会是与众不同的,他的一举一动都是那么的优雅,他的一言一行都是那么的精致,他的一颦一笑都是那么的清澈。
慢慢地,我开始习惯和宋宇的单独相处,我开始尝试着将自己亲手筑起来的心墙拆开一小块儿砖头看他能不能够找到进来的路,那里面阴森寒冷了太多年,最需要的就是一股温暖的气流。
宋宇真是一个绝佳的梦中情人,这是我对他最中肯的评价。
可具体是什么时候爱上的,是宋宇先动的心还是我先动的心或者两人同时动的心已经记不清楚了,我只记得他是除姐姐之外那么多年以来我第一个愿意亲近的人,阮霁桐的心理防线绝对不容易突破,但一旦突破就再也修复不了了,一辈子都只会为那个人敞开,永远不可能容下第二个,因为那个地方实在太小,仅仅一颗心脏的大小。
不同于姐姐,宋宇为我做的一切都是他自觉自愿的,他不会像姐姐那样因为父母早逝而对我心存愧疚,觉得对我好是一份摆脱不了的责任,他对我的好只是因为他想对我好,没有那么多复杂的原因。
我想姐姐这种事业型的女强人一辈子也不会明白为什么自己的弟弟会爱上一个同性,其实这份爱无关性别无关是谁,只是宋宇出现的时间正好对了,精确得就像事先无数次演算过一样,他在那个我快要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时及时出现,用他坚实的臂膀和胸膛给了我内心最渴望得到的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爱。
那一刻,我才知道,原来还有人可以看穿我,原来还有人可以不惧怕阮霁桐浑身都是刺。
大黄蜂,我曾这样嘲笑过自己。
后来宋宇说“大黄蜂”这个名字一点也不贴切,我就问他叫什么才贴切,他搂着我笑了笑,说:“桐桐应该叫‘小蜜蜂’,虽然屁股上有一根小小的刺,但是人不犯他、他不犯人,桐桐是为了保护自己。”
“不要说得好像很了解我的样子。”我总是喜欢口是心非,其实别提有多开心了,小蜜蜂,呵呵,小蜜蜂。
宋宇不接话只是傻笑,带点胡茬儿的下巴在我脖子里蹭来蹭去,蹭得我的一颗心痒痒的,想挠挠不到。
没办法停止啊,就是这么爱他,我能怎么办呢?
周笛清信誓旦旦地说宋宇对我阳奉阴违,表面上答应了我申请双学位其实私底下用了手段搞破坏。
我丝毫不怀疑周笛清,这不是源于我对他的信任,是因为我太清楚他根本就不屑骗人,他的自以为是和骄傲自大就像吃饭睡觉一样是与生俱来的技能,这个病已经深入骨髓病入膏肓无药可救了。
我也不想否认这个答案对我的打击很大,我需要真诚,哪怕宋宇当面反对我申请双学位也好过另一个无关的外人跑来告诉我他在背后搞了小动作。
是,他可以有无数的理由阻止我申请双学位,最重要的一个理由就是不想我太辛苦,他说过会为我撑起一片天,可他不知道对于眼前这条路我没办法置身事外,我没办法眼睁睁看着他一个人披荆斩棘、浴血奋战。
我们明明是那么爱着彼此,这条路上的任何难关我们都应该携手一起走过,哪怕这条路上铺满了烧红的炭,哪怕这条路上布满了荆棘,哪怕这条路上长满了倒刺,我们都该一起承担的,这才是我真正想要的生活,前一世阮霁桐设想的那种“我管着你,你惯着我”的幼稚生活模式已经过时。
现实就是现实,终究成不了童话,我也总有一天会长大,我的肩膀会越来越宽,我的臂膀会越来越有力,我的脚步会越来越稳,一步一个脚印。
我走到北门时,宋宇果然已经等在了那里,十一月的B市已经有些凉了,风刮在脸上让人有一种打寒战的冲动,再过不了多久政府就会集体供暖,可凛冽的夜风中,宋宇还是站得直挺挺的,眼睛注视的方向让人莫名心安。
我朝他招了招手,小跑着朝他靠近。
“玩得开心吗?”宋宇一把搂住我,隔着衣服的布料我仿佛都能感觉到他的指尖冰凉。
我推了推他,小声说:“上车吧,外面冷。”
宋宇不再说什么,转身开了副驾驶的车门护着我坐进去,看,他连这样的细节都注意到了,停车的时候故意把副驾驶这边对着我出来的方向。
取下我的背包放到后座,低头细心地给我系好安全带,宋宇这才绕过去坐了进来。
车厢里开着橘黄色的灯,光线温暖而暧昧。
我侧头看着宋宇,他也盯着我看,嘴角的笑意直达心底。
“还记得我之前申请了双学位吗?”我把手伸过去抚摸宋宇的脸,语气平淡无波澜。
宋宇的眼底白驹过隙般快速闪过一丝淡淡的犹疑,但很快就又堆满了暖暖的笑意,他点头:“记得。”
我笑笑,顽皮地在他脸上掐了一把:“今天商学院终于给了我回复。”
宋宇保持着微笑挑了挑眉没说话,示意我直接揭晓答案,他是绝对的聪明人,他知道“回复”意味着什么,两个答案,在我说出其中某一个之前他都不会轻易露出马脚。
“通过了。”我笑得眯起了眼睛,头歪歪地靠在椅背上看宋宇的反应。
对这个答案宋宇表现得一点都不诧异,还伸手覆上了我盖在他脸上乱动的手,眼底的笑意渐渐加深,他抓住我的手送到嘴边,轻轻吻了一下,然后抬头和我对视,嘴角勾起的弧度张弛有度,他说:“桐桐,如果太辛苦坚持不了的话没人会怪你,知道吗?”
“唔。”我啄了啄米,“你这么爱我又怎么会舍得怪我。”
宋宇抓着我的手送了回来,修长的指节在我头发里胡乱揉了揉,性感磁性的嗓音回荡在狭小的车厢里,薄薄的嘴唇一开一合着对我说:“桐桐,我爱你。”
我猛地抓住他的手不放,宋宇不解地望着我,我坏笑着把嘴凑了上去,不是亲,而是狠狠咬了一口。
我是真的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在咬,宋宇强忍着没叫疼,任由我咬。
这是一个小小的惩罚,但我不打算戳破这层窗户纸。
“疼吗?”我问。
宋宇点头老实交代:“疼。”
“疼就代表你刚才说爱我不是说的梦话。”我哈哈笑着。
宋宇也笑:“就算是做梦也那么爱桐桐。”
我捶了他一拳,羞涩道:“别肉麻了,赶紧回家。”
“不要再咬一口么?”主动把手送到我嘴边,蹬鼻子上脸儿了还。
我一把拍掉,憋笑道:“物以稀为贵。”
真的没有什么是不能原谅的,这是一个爱我的男人,他做的一切都不是为了要伤害我,他说过,爱我如生命。
2013—11—25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三十九章 分道扬镳(上)
哈珀·李最著名的语录里有这样一句话——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会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候也会。
名人们关于“勇敢”的定义实在是五花八门,但仔细研究研究就会发现它们多多少少都直接提到或是间接体现了一个核心词——坚持。
我知道未来是一场持久战,我知道我需要足够的坚持,所以,我必须要赋予自己的特质是勇敢,勇敢面对所有可能出现的状况,不管最后的结果如何。
礼拜天,姐姐如约来访,顺便带来的还有两个二十八寸的超大行李箱。我想我该庆幸姐姐没有把浅井博彦塞到其中一个箱子里一起带来,要不然场面会更加不好看。
门铃响起时我和宋宇正在厨房里为周末的烛光晚餐做准备,他动手,我看着。姐姐的出现虽然在我意料之中,但还是不可避免地影响了我的好心情。
我有些搞不懂姐姐明明有钥匙却要按门铃的意图,我只知道今天所有的事情都需要做一个期中了结。
“好香啊。”姐姐首先打破僵局,闪亮的眼睛配合着朝厨房的方向看了看,“是在准备晚饭吗?”
我扫了姐姐一眼,又看了看她身后崭新的两个大箱子,敷衍地“嗯”了一声,然后侧开身子让她进来。
换好拖鞋,姐姐顺手拎了一个箱子进来,路过我时理所当然地吩咐道:“桐桐帮姐姐把另一个箱子也拎到客厅里来。”
说完就大模大样地登堂入室了,或许用“登堂入室”来形容姐姐回她自己的家不太恰当,毕竟这栋小别墅的所有权也有她的一半,说到底我才是登堂入室的那个,但心里就是很不舒服,像哽了几块儿带棱角的石头在呼吸道里一样,尤其是这两个大箱子,忒碍眼。
纵使心里再不情愿还是动手帮姐姐把剩下的这个空箱子一路磕磕碰碰地拖到了客厅,姐姐已经端端正正地在沙发上坐下了,见我也进来了,微笑着拍了拍她旁边的位置:“桐桐过来挨着姐姐坐下,姐姐有事要和你说。”
姐姐一脸无害的笑,温和得就像圣母一样,我站在原地不肯动,脚尖用力碾着地板,嘴里小声嘟囔着:“我还要去厨房里帮忙,有什么事等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