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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部分

2005年第06期-第33部分

小说: 2005年第06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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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跟你一块儿去。”
  金安知道老婆不会去,说:“走吧,正好我没带褥子。”
  老婆说:“谁给你当褥子,我才不去呢,那块地里有鬼。”老婆说的有鬼,是指前年喝农药死的一个年轻媳妇,名字叫胡翠,胡翠的坟就在那块地里。老婆要金安睡觉时把被子掖紧点,别让胡翠钻进他的被窝里。
  金安不怕鬼,他说有鬼钻进他的被窝里,他就跟鬼拉拉呱儿。
  老婆认为鬼才不会跟他拉呱儿呢,只会吸他的精,说着把金安的胳膊拉在手里。
  在下地之前,金安以为老婆要吸他一回,老婆吸了,鬼就没多少东西可吸。自己老婆嘛,当然有优先权,什么时候想吸就让她吸。不料老婆把嘴贴在他耳根,说的是让他掰回两穗子玉米。金安骂了一句老婆的妹子。
  出了院门,金安习惯性地仰脸往天上看了看。这晚是半阴天,天上没有月亮,星星也很难瞅得见,只在东北的天际,偶尔打一下露水闪。说它是露水闪,因为一点雷声都没有,好像跟下雨也无关。露水闪速度极快,没什么枝蔓,倏地一闪就过去了。有人不说露水闪,说成是鬼眨眼,只有鬼的紫眼皮才眨得这么快。鬼历来是蒙人的,它说是给人照点亮,其实照比不照还糟糕,它照一下,照一下,只能扰乱人们的视线,使黑夜显得更黑,更暗,前面跟打了一道道墙差不多。这对金安来说无所谓,村里的小路他走过千遍万遍,哪里有个碓窑子,哪里有棵弯枣树,他都熟得不能再熟,就算在这样的黑夜再用黑布带勒上他的双眼,他也不会绊脚,不会撞墙,双脚也不会迈进村头的水塘里去。走过村子西南角的一座小砖桥,金安就到了生产队的地里,—边是豆子地,一边是红薯地,中间是一条土路。在这里金安也不会走错,因为两边的地里都有无数的虫子在叫,叫声都很繁密,虫子的叫声好像为他设置了有声的路标,又仿佛为他让开了一条道,他只管拣没有声响的地方走就行了。豆子地那边是队里的瓜园,金安看见瓜园里浮起一朵明火,他知道那是种瓜的老头儿在摇动火麻秆点烟。把麻秆剥去皮,用草木灰喂过,就成了火麻秆。火麻秆一点着,只要不在土里炯,就不会熄灭。不用时火麻秆走的是暗火,用时摇一摇或鼓起嘴巴一吹,暗火就成了蓝莹莹的明火。待明火消失,变成暗火,金安才继续往庄稼地深处走。他看护的对象是高粱和玉米。一走进这两样高秆作物夹岸的小路,两边的凉气就呼地涌出来,使他觉得像是掉进了河水里,“河水”陡地变深,而他的个子突然变矮,眼看就要被淹没。这时他听见有人咳嗽了一下,一听声音,他就知道走在前面的是三大爷,但他还是问了一声:“谁?”
  同样处在黑暗里的三大爷没有回答他是谁,只是又咳嗽了一声,仿佛在说:“你说我是谁?听咳嗽还听不出来吗?”
  有看秋经验丰富的三大爷在前面带路,金安心里踏实多了。约摸着走到玉米地头的把角,他停下来,用脚趋摸出一块较为平整的地方,把带来的一卷草苫子扔在地上,脱下鞋,用脚尖把草苫子铺展开。草苫子铺开后,他又踩鱼似的踩了一遍,看看有没有硌人的地方。没踩到什么大鱼,他才把被子放下了。被子宽,草苫子窄,他把被子折成对折铺在草苫子上,准备把被子铺一半盖一半。他摸到两只布鞋,将布鞋脸对脸口对口扣在一起,压在草苫子下面。他没穿汗衫,只穿了一条裤子。他把裤子也脱下来了,窝巴窝巴,压在被头底下。这样做出于两种考虑,一是防止裤子和鞋子被露水打湿,二是可以当当枕头。一切收拾停当,金安就是一个赤身精条的人了。他没有马上钻进被窝,而是仰面叉腿地躺在被子上,让小风儿吹抚一下。小风儿阵阵吹来,吹过脚缝,吹过小腿,把腿裆间那丛龙须草似的旺毛吹得盈盈起舞,像是一直舞到较为平坦舞台较大的腹部。金安舒服得骂了一句,说真他娘的凉快。他想唱戏,就唱了一句“穆桂英我脱了盔甲身松散”。只唱了这一句,他没接着往下唱。穆桂英是个娘们儿,一个男人家怎么能唱娘们儿戏呢?他觉得应该唱皇帝戏,比如说“有为王我来在金銮殿上”。可惜皇帝戏他只会这么一句,至于在金銮殿上千什么,他就不会唱了。
  不知道三大爷听见他唱的戏没有,他喊:“三大爷,三大爷。”
  没人应声。也许三大爷睡得离他比较远,没听见他喊。也许三大爷听见了,懒得理他,故意试试他胆量如何。这老家伙,你抽巴得连一布袋粮食都扛不起,我一只手能掀得动一扇石磨,我怕什么!
  他弯起双腿,掀起屁股,腹肌一收,双腿那么一弹,就站立起来,开始对玉米下手。晚饭他只喝了一碗稀饭;没吃干的,留着肚子的目的就是为了到地里啃玉米。他钻进玉米地里,顺着玉米棵子摸到了玉米穗子,并不立即把玉米穗子拧下来,而是剥开一点包皮,用指甲掐一掐玉米的籽儿,判断—下老嫩,太嫩的和太老的他都不要。太嫩的一掐一股水儿,一啃一嘴皮,不挡饥。太老的啃起来太费劲,也不好吃。他挑到了一穗既不老又不嫩的,才把穿了好多层衣服似的玉米脱成光屁股,轻轻把玉米拧下来。是的,他是拧,不是掰。掰容易发出咔吧声,拧玉米发出的声音比较细。玉米拧下后,他把玉米的包皮往上捋捋,捋成一个虚泡儿,好像玉米还在里面的样子。他从地里退出来,坐在自己被子上从从容容地啃玉米。他一口啃下好几排玉米籽儿,嚼起来甜甜的,面面的,满嘴的清香味儿。清香味儿有着很强的穿透力,似乎一直香到牙髓里。这样生吃玉米,要比把干玉米磨成面,蒸成窝头,好吃多了。一穗玉米啃完,他一甩手把玉米棒骨扔到玉米地对面的高粱地里去了,砸得高粱叶子刷啦一响。吃一穗玉米不太饱,他又拧下一穗。
  吃饱的金安,难免摸了摸肚子。因他是光
着身子,手随便一抬就把肚子摸到了。手往下走一点,顺便把那件“龙须草”簇拥着的东西也摸到了。别看那件东西没吃玉米,摸起来也挺饱,仿佛那件东西本身就是一根不错的玉米。金安对自己的东西相当满意。
  看秋的金安没发现有人偷秋,好了,他现在可以睡觉了。睡着之前他又对着夜空看了一会儿,看看能否找到一两颗星星。这样的情况是有的,你一眼看不到星星,多看一会儿,星星也许就出现了。然而当晚的夜空黑得太密实,他连一点儿星星渣子都没看到,只看到了两道转瞬即逝的露水闪。
  睡到后半夜,金安起来撒尿的时候,想起了老婆交给他的任务,他得超额完成任务;前两夜,队长派他到西北地看豆子,他每次都摘回一些毛豆角子。老婆把豆子儿剥出来,打稀饭时下在锅里,或是把青豆子儿砸碎,掺点面捏成咸丸子,真是好吃无比。这没什么,看瓜摘瓜,看豆摘豆,几乎每个看秋的人同时都是一个偷秋的人。庄稼长在地里是公家的,偷回家才是自己的,不偷才是傻瓜。看秋的人都是趁天不亮时就回家,他们还是胳膊下夹着草苫子,肩头搭着被子,看不出有什么异样。他们一回到家,老婆就把草苫子和被子接过去了,关上门把卷着或裹着的东西打开,红薯玉米就滚了出来。这样的算是小偷。大偷者,下地看秋时就手在被子里藏了口袋,睡到半夜,他们就爬起来了,把被头那里用鞋支起来,做成仍有人在那里睡觉的摸洋,就爬到地里扒红薯去了。红薯扒够一口袋,他们把红薯扛回家,回到地里接着看秋。金安是个好社员,大偷的事他不干。小打溜的闹点儿,尝尝鲜就行了。老婆让他弄两穗玉米,他打算弄三穗,这不算过分。
  下面发生的事有点出乎金安的预料。他潜进玉米地,刚要拧下一穗玉米,就听见吱地响了一下。怎么,难道连玉米也怕疼,他还没动手拧呢,玉米据前就叫疼了?他的手离开玉米,再仔细听。他又听到了玉米穗子与玉米棵子的连接处将要被拧断时发出的类似给胡琴上弦的声音。不好,有人偷秋!他喝问一声谁,向发出声音的地方扑过去。玉米棵子一阵乱响,他抓到了偷秋人盛玉米的竹筐,继而拉住了偷秋人的胳膊。偷秋人拼命夺胳膊。金安说:“别动,你跑不了啦!”他抡起皮锤,朝偷秋人打去,一锤打在偷秋人的头上,又一锤打在偷秋人的肩膀上。他下锤很重,两锤下去,一般来说偷秋人该讨饶了,或者狗急跳墙,跟他对打。可看不见面目的对方没有吭声,也没有和他对打,只是在徒劳地挣扎。金安觉得不大对劲,他的皮锤打在偷秋人的头上时,感觉头发怎么有点儿厚呢?还有偷秋人的胳膊,抓着怎么有些肉乎呢?他抓到的不会是个母的吧?这好办,是公是母,他摸摸偷秋人的胸口就知道了。他一摸就摸出来了,偷玉米的人果然是个母家伙。母家伙的奶子不小,恐怕不亚于成熟的面坛子甜瓜。让金安纳闷的是,他一摸到母家伙的奶子,母家伙就不动了,就老实了,好像不反对他摸。母家伙穿着一件单布衫,他把手伸到母家伙的布衫下面去了,这样摸得直接些。母家伙背着身子,他站在人家的身后往前摸。摸到一个不算完,他又摸到了第二个。两个奶子都很饱满,还有些滑溜,手感都很好。
  下一步怎么办?须知金安是光着身子的,他的那件玉米穗子一样的东西已迅速膨胀起来,目标似乎已有所指。既然如此,他的手往下走了走,要脱下母家伙的裤子。母家伙扭动着,对他的进一步动作要求像是不大情愿。但由于金安强有力的暗示和撕扯,还是把对方的单裤脱了下来。金安小声威胁并许诺:“老实点儿,干完我就让你把玉米拿走!”
  母家伙始终没舍得把盛玉米的筐子放下来,事情一结束,她提上裤子,哗哗啦啦就走了。
  应该知道这个女人是谁。金安想追过去问一问,稍一迟疑,那不知名的女人已遁入天边的黑夜里。
  操他妈的,运算怎么回事呢?真值得好好想一想。金安躺回到他看秋的岗位上去了,无声地笑了一下,又笑了一下。看秋还有这等好事,还有这样意外的收获,太美了,真是太美了!他想到了,他和偷玉米的女人实行的是交换的原则,女人让他用身体,他就准许女人拿走玉米,谁都不欠谁的。反正玉米是公家的,拿公家的玉米换女人,何乐而不为呢?夜黑得还是那么实在,遍地的虫鸣声似乎越来越大。金安愿意听听虫子的叫声,虫子叫得声音越大,越能表达他的心情。他伸手向地上摸去,想抓到一把碎土对虫子撒一下,把虫子的叫声激发得更大一些。他若是把土撒出去,虫子的叫声会暂时中断,等于给虫鸣关了一下闸,闸门再度打开时,虫鸣就会掀起一个新高潮。露水下得很重,地上的草秧子湿漉漉的,他没抓到碎土,却摸了一手湿。回手时,他碰到了一只过路的蛤蟆,蛤蟆没有急于逃跑,而是自我保护似的迅速把肚子鼓胀起来。这只蛤蟆也许也是母的。搁往常,他会捉住蛤蟆的后腿,把蛤蟆高高地甩向空中,让蛤蟆重重地摔在地上,今天他对蛤蟆比较宽容,只把蛤蟆拨拉到一边就算了。
  也是因为太高兴,金安回家时没有掰玉米。老婆问他掰的玉米呢,他不承认忘了,以大公无私的口气对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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