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 2006年第01期-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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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是英仔怯步了。
“梅芬姐,这是姐夫给你的呀……”
“是呀,正因为是他给我的……”
梅芬终于浮出了一个幸福的笑容。可那笑容转瞬就消失了。她的脸又变成平常的那个模样。那个时候她已经开始把慌慌张张的神情固定在自己脸上了,她当然不会去听信英仔说的所谓金坤就是政府的傻话而让自己忘乎所以的。
十七
英仔就要回乡下了。梅芬怎么也想挽留的。现在什么顾忌都没有了。英仔就是住上一个半月的也不会有人来干预的。况且两个人的话匣子还没打开呢。该哭的都哭了,接下来总有苦尽甘来的几分甜滋吧。
可是梅芬看出英仔有心事。不是梅芬的话,别人是看不出来的。这么多年过去了,英仔还是小时候的那个丫头那样让她了如指掌。英仔何尝不想让自己在梅芬身边多待一阵呀。她说家里还有一些活儿放不下手就像过去她想拉梅芬一起去看大戏的时候会说家里这么闷热,怎么不出去走走一样是一种借口。
是那条硬要英仔收下的金项链把英仔给压在了心里头。梅芬有自己的想法,那是她的一厢情愿。撇开什么纪念不纪念的话题不说,单说那条金项链值多少钱也会把英仔给吓坏的。这些年来梅芬可谓是历尽千辛万苦,可是英仔也看不出有一点好光景。看英仔来的时候提的还是那几棵白菜几根萝卜的,梅芬想的就不单单是礼轻意重。还有就是那件已经褪色得不能再褪的红本地衫了。这些年梅芬家这么颠簸着都没像英仔那么破落的。天底下的贫下中农千千万,若是都像英仔那样的那还了得。
倒想听英仔说一下自己。说不定这丫头也有一本难翻的账。都把凤珠嫁了,嫁了那么好的人家不沾点光才叫怪呢。
“下一次来再聊,下一次我要住下来……”
“下一次你要把凤珠也带来,还有金坤……”
英仔变了脸。
“凤珠我……我去叫……可他啊……”
“他怎么啦,最后一次见金坤到现在,不止过了十年。他没来,我也得去看他才对……”
“梅芬姐,你就别提他了,他那不要脸的……”
“怎么能这样说话呢!”梅芬故意把话题岔开了,“我得亲口谢他呢,你们夫妇俩为了光炜的事……”
“这跟他一点都没有关系!”英仔断言道。看样子她是要把天功据为己有了。就算她在替老林老婆祝寿的宴会上最终挺身而出,可是要不是金坤那阵子的步步为营,苦心经营,怎么说英仔只能算是一个婆娘。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然而这样说了,英仔还不能消气。只听见她又愤愤然地补了一句:“他干什么?他干的没有一件是好事!”
梅芬也就不再让英仔为难。英仔有那种心意,梅芬难道还会有别的话说吗?其实她还苦于自己无法明说呢。什么都通透了,英仔也该会宽松一点吧,否则看英仔左也不是右也不是的首先是梅芬心里难受。
留是留不住了。梅芬就要光炜借一辆自行车把英仔送回家去。每一回英仔都是走着来回的,这一次梅芬非得光炜出面效劳一下不可。也该让光炜尽一番心意了。有英仔这样的姨妈算他有福气。而且现在路也好走了,也让大伙明眼看一看亲戚之间就是这样堂堂皇皇地你来我往的。
骑到了城外,光炜刚要使劲,英仔却从自行车上溜了下来。
“行啊,姨妈已经够享受了。你回去吧,你就是把姨妈送到家里,还得回来……”
英仔的话怪怪的,让光炜听了摸不着头脑。英仔就喜欢光炜这副愣愣的样子。小时候光炜的这副模样是傻傻的,傻得可爱。现在这副模样却憨憨的,憨得惹人。
看完了光炜愣愣的模样,英仔才开始说正经话。
“梅芬姐给的那条金项链姨妈留下来了。留在床头柜最下面的抽屉里……”
“什么?”光炜大声叫着。可是英仔却不理会,继续自己的话。只不过这个时候不是光炜,是她变得愣愣的。
“姨妈怎么能收下那东西呢?那是你娶媳妇用的。梅芬姐也真有点不像话,成双成对的东西,怎么把它们给拆开了……”
怪了一句梅芬,接着又去开导光炜。
“光炜,娶媳妇是一辈子的大事,不能够草草率率的。要把对象看好。看她待在你身边的时候是两个连在一起的“喜”字,就是不在你身边也是两条扭在一起的金项链……”
说着,也不去理会变得愈发糊涂起来的光炜,又补充了一句:“还有,长相也要细看,别看了一个塌鼻子的……”
这样说完了,才去说自己。说自己老了,变相了,说话流口水。
光炜调转了自行车的把手。这么重要的情况当然也得早一点去向梅芬报告。可是刚要疾驰,又被英仔把后座椅一拉。
“等等,还有一件事。”
这回光炜真是有点进退两难了。
“跟金项链放在一起的还有一个小东西。那是给你的!是姨妈给的……不,不是姨妈给的……”
突然间英仔翻口了。光炜只好问不是姨妈给的,那是谁给的。英仔答不上来。想了想,只好改口说:“那好,就算是姨妈给你的,可是那东西太小气了,拿不出手来呀!光炜,什么时候姨妈能给你一条像样的金项链该多好呀!”
梅芬给凤珠的那条金项链果真被英仔留在床头柜下面的抽屉里。梅芬只好骂道这丫头还跟过去一样有心计。一边骂一边问光炜还有一个什么小东西。光炜答不上来,也被梅芬骂了一句。说嘴上没毛,办事不牢。骂得理直气壮,一点也不慌慌张张。骂声还没有落地,却听见“当——”的一声什么东西掉到了地上。弯下身子,从地上捡起了一个戒指来。
很小的一个戒指。造型也很简单,什么图形都没有,就那么一个小圈子,好像过年时买给小孩子玩的那种。不过是金打的,真的金,很纯的。
梅芬望着那戒指望得出神。一会儿她才清醒了过来。
“光炜,你快去找药铺里的那个伯伯,去借把秤回来……”
一边说,一边把戒指在手掌里掂了掂。光炜正要动身,却被梅芬用另一只手拉住了。
“别去了,别称了,还称什么,是两钱。肯定是两钱,一点都不会错的!”
梅芬把那句话一直重复着,声音也越来越大。
责任编辑 晓枫
故乡的云
哈 南
那一年来日本,大到棉被、电饭煲,小到牙刷、筷子,能塞的都叫我塞到行李中去了。那个时候的福建移民不是赤手空拳得在危急的情况下能够跳海游到彼岸,便是尽量地超重,携上所有的辎重,再押上一个淘金的梦。
不该带的带了,该带的却留了下来。
十二年后的一天,我忽然听到了一首歌。
天边飘着故乡的云,它不停地对我召唤。
那么老的,对我来说却是全新的,如同第一次听到一般。十二年来,我的耳畔从来没有响过这一首歌。
我一愣,看着天边的那朵云。
归来吧,归来哟——
我惶恐了。那是一朵飘幻的云,那是我始终没有写成的小说。
加油站的闷热的中午,水泥地面的热气像一炊刚刚出笼的小笼包。日本人都跑到空调房里去了,我却在坚守岗位。这样我就能够放心地摊开信纸,填上几个字,甚至几行。看到车子来了,我迅速地把它揉成一团,塞进口袋,不让人看出一点破绽。于是我的信纸一开始就是皱巴巴的,那上面有楷书、行书、草书,甚至有事后连自己也看不懂的文字。
远方的人儿,现在你知道了那么美丽的有着樱花和富士山图案的邮票为什么会贴在那么肮脏那么污秽的信纸的上面。邮戳一盖,封印了不该泄露的心绪,而那居然是我十二年间最为重要的文学创作活动。
归来吧,归来哟——浪迹天涯的游子。
我因此潜入了一个在日中国人举办的文学周会。我蜷缩在角落里。一个上海女孩子走到我跟前说她毕业于复旦大学中文系,嫁给了日本人。在守着丈夫的寂寞的时光里她看完了所有奥斯卡奖的录像,希望找到一个能够对此进行交流的伙伴。我咬住了嘴唇,没有勇气告诉她如果是讨论国产战斗片什么的,我或许还会从记忆中打捞出几片业已残破的银幕。
席间来了一位福建籍的女作家。我终于拗不过自己走过去对她说我们是老乡。我应该再说一些什么,仅仅暴露自己福建移民的身份,在海外并非是一个明智的做法。可是我没有勇气告诉她我还记得你,大约十几年前在福州的青年作者学习会上你就坐在我的后面。
我听说与会的许多人都属于一个叫“荒岛”的文学团体。同样的一片沙滩,我看到了弯下腰来把美丽的贝壳拾起来的身影,却找不到一个自己留下的脚印。十二年来我一直在一个无人岛上默默潜行。
归来吧,归来哟——别再四处漂泊。
在国内写的最后一个短篇《唐平县委有两个秀才》是我到了日本后发表的。小说让我得了在福建的第二个小说奖,上了《小说月报》(1989,6)。我是在第二年才知道这件事的。好心的人把它告诉了我,还设法弄到那本《小说月报》寄给了我。
我一口气读完了它。那是深夜一点钟,刚下班,拖着摇摇欲坠的身体,也只剩下了那么一口气。那个时候的阅读便不再是文学的了。那种阅读成了一种自我摧残。我发现我的小说被全文剽窃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冒充我登上了领奖台。他从我丢弃的行李中拣出了一些破烂,然后去招摇撞骗。
我躺倒了。一块烧得灼热的玻璃突然间被按到了冷水中,一下子就碎裂了。
有意思的是,十二年后我却从一个相反的方向面对着自己人生中的另外一次转型,而且这一次一点也不比十二年前的那一次来得轻松。我捏紧了笔费尽心机也无法把一个小时候摘录在什么地方的优美词句给呼之欲出时,我气愤地拍了一下脑袋瓜儿,骂出来的竟然是一句:“八格牙鲁!”当我竭尽全力地想在眼前塑造一个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时,比他先到的却是一个合同,一笔生意。我气极了,我为什么不大笔一挥,刻画一个已经赤裸裸地沉湎在金钱当中的我自己?
归来吧,归来哟——我已厌倦漂泊。
我侥幸在《小说家》(2002第1期)上发表中篇小说《唐三彩壶》(杂志改名为《交易背后》)以后才知道已经在中国文坛上存在了多年的先锋派。我不打算掩饰自己的孤陋寡闻,我甚至认为就像剪掉清朝的长辫子那样把对话中的冒号引号这些障碍物去掉,先锋派的模样就出来了。我翻杂志,看到连篇累牍的不再有冒号引号,读过去光秃秃的有一马平川的感觉,我就惶恐地想这杂志发先锋派,自己千万别去鸡蛋碰石头。
如果编辑说我文字老了,我或许会再一次粉墨登场。如果编辑说我方法老了,我或许会奋不顾身地扮一张鬼脸。活到老,学到老。可是如果编辑说我思想老了,我实在无能为力。这世上有什么药能够治文学的老年痴呆症?于是,我不再自作多情了,那首歌其实是这样对我唱的——
归来吧,归来哟——你赶快落叶归根。
只有我小说中的人物不把我嫌弃。他们说幸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