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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部分

十月 2006年第01期-第46部分

小说: 十月 2006年第01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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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山不说了。偶尔劝梅芬两句。过后又自暴自弃的,说自己连累了一家人,自己反正无所谓了,又不想让那东西去和自己的一把老骨头一块埋葬。而梅芬也光哭着,不再对牛弹琴。 
  天一亮,梅芬就把光炜唤醒了。一看梅芬两眼红红的,光炜就不再拿手背擦自己的眼睛了。他变得比以前听话懂事得多了,再也不跟梅芬顶嘴了。这一来梅芬反而有点担心,尤其是看到光炜变得跟他老子那样不开口的时候。 
  光炜一声不吭地听完了梅芬对他的吩咐。接着又一声不吭地看着梅芬不知道从哪儿翻出来的那个绣花包。梅芬把绣花包装到光炜里面的胸袋,还拿出针线来,把袋口缝着。梅芬很久没有做针线活了,两只手不听使唤。光炜低着头,让自己的眼睛随着梅芬一针一线地动着。直到这个时候他才看到那双手已经不是梅芬的了。那双手伤痕累累。 
  缝好了,梅芬拿过一顶斗笠替光炜戴上。那斗笠既可以避风遮雨,又可以用来掩护。不要说路途遥远,连怎么出村子都像是要冲破一个包围圈。 
  “早一点去,早一点回来。路上小心……”梅芬还是像以往那样吩咐着。终于她想起了现在不是在城里,于是她改口问道:“你得走多久呢?” 
  光炜呛住了。后来他小声地说:“妈,我想在城里待几天……” 
  “傻瓜,在城里你往哪儿待呢?”正说着,梅芬停住了。她本想说城里已经没了家,可是话到嘴边又收住了。她知道这样说太残忍了,于是改口说道:“到姨妈那里去,也许姨妈能够……收留你几天……” 
   
  十 
   
  光炜沿着弯弯曲曲的山道走了大半天,终于在太阳下山之前赶上了去城里的末班车。班车开到城里的时候天已经全黑了。 
  光炜在车站旁边徘徊了许久,不敢轻易踩上那条把小城贯穿开来的大街。大街的尽头黑糊糊的,隔了老远才有的一盏街灯仿佛都瞪着警惕的眼睛,并且在互相通报说一个可疑的人来了。 
  当他站到了家门口的时候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七拐八拐地拐过来的。他没有想到自己要回家来。原来他打算去找伙伴,可是临时改变了主意。他就无神地望着那个用两张白条给封起来的大门。如果不是这个封条的话这一刻他会上前去把那门板敲响,然后大声地喊道:“妈,是我呀!” 
  他四下里望了一遍,看看没了人影,就一下子翻身蹬到墙上,然后跳到院子里。那天晚上他头枕着那个斗笠睡在地板上。他睡得很香并且做了一个梦。他梦见英仔在向梅芬告状,说他不听话的不知道跑到什么地方去了。梦醒过来时他发现自己的一只手紧紧地压在那个装有绣花包的胸袋上。 
  白天他就在街上遛着,不去找英仔。找到了英仔,把那东西托了,那他就再也没有继续待下去的理由了。他在心里骗自己说只要他把那个东西给死守住的话梅芬会让他待几天的。这样子他反倒得到了一种意想不到的自由,不但是梅芬,连政府也管不到他了。 
  这天他看见了一个似曾认识的身影。他把她给认出来之后便一下子闪到人群中去了。接着他看到她不是一个人,她的旁边还有一个人。那是一对新婚夫妇。他们正提着一大堆新买的东西从百货大楼里走出来。 
  他悄悄地跟在他们后面。他也不知道到底跟了有多远。他看到她转过头来。 
  “光炜哥,我们到堤上边去好吗?” 
  堤上边尽是一丛一丛矮墩墩的相思树。相思树的细长的绿叶青青的却从灰白色的枝干上飘落下来,盖在湿润的红土壤上面。 
  光炜冲上了堤岸,踩到了相思树婆娑地舒展开来的树干上。他回过头来想叫凤珠快一点跟上来时一只脚踩了一个空,一个跟斗翻了下来。他那小小的身体便顺着堤岸滚下来,滚到一块洼地中。 
  凤珠冲到他身旁时光炜正在抚摸膝盖上被擦破的一块皮,那张脸痛得有点歪。 
  “城里的人怕痛,你别像城里人那样……”凤珠不知是嘲弄他呢还是安慰他。 
  晚上光炜回到了“家”里,一直呆呆地坐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终于他想到了缝在胸袋里的那个绣花包。在一团漆黑中,他把绣花包取出来,并且把那东西掏出来,沉甸甸地捏在自己的手心里。 
  回到城里之后他还是第一次和那东西这样亲近着。在这之前他顶多只是把它隔着胸袋给摸着。在这之前他只要把它看好别丢了然后安全地交给英仔就算完成了任务。可是从今以后,那东西成了他的伴儿。 
  他开始了持久战的准备。要是几天的话还可以将就着爬墙。时间一久,肯定会被人逮住的。于是他悄悄地把后院里一扇堵死的木门打通了,还弄了一把假锁。那门通河边,沿着很窄的河岸走来,谁也看不到他。 
  最重要的是要为那东西找到一个安身之处,总不能每天都把它带在身上。他拟订了好几个方案。他想做一个像鸟窝似的东西把它挂到后院的树上去。但是若是真的被鸟给衔走了怎么办?他还想挖起一块地板来,然后凿一个洞。可是这个办法太公式化了,想到红卫兵抄家时必定有敲地板这么一个动作,他就想这是自投罗网。 
  最后他选定了后院的一堆石头,它们足够他构筑一个表面上看来一点也不显眼的掩体。他还弄了一些杂七杂八的东西遮在旁边,看上去一点也没有人工的痕迹。这样他才有点放心。这样不但自己有了一个家,那个东西也有了一个家。表面上他们好像是分开来的邻居,其实是一个大院里的两个房间,他们仍然是一家。 
  这不,每天光炜一回来都要跑到那东西的家门前,看看有没有人来骚扰它。每一回看到那东西安然无恙地在等着他的时候,他就会露出会心的笑容。和他相比,那东西乖多了。不但一点也不给他添麻烦,而且在他回家的时候还给了他一个恬然的问候,让他有一个酣然入睡的夜晚。 
   
  十一 
   
  结婚照是金坤带回来的。他到城里开了会,顺便把底片拿到照相馆里放大了一下,还配了一个镜框。 
  “够新潮的,那些开会的看了,都说是天生的一对!” 
  英仔不作声。 
  “看人的话,咱家凤珠自然是突出的。可是看照片的话,这家伙也不错呀!” 
  “还说不错呀,那个鼻子跟你一样,塌得不成样的……人家……” 
  金坤摸了一下自己的鼻子。 
  “怎么样,要不是这个酒糟鼻子,恐怕还没有今天的官运呢!” 
  “去到盛猪尿的缸里照一下吧,不要脸的!”英仔厉声说道,不跟金坤闲聊了,“怎么样,那事情打听了没有?” 
  “打听什么?” 
  “哎,连打听什么都忘记了!” 
  这下英仔真火了。原来英仔趁这次金坤到城里开会的机会要他请老林打听一下梅芬一家到底被移到了哪个地方。 
  “我怎么会忘记呢……哎,我是说人家老林忙得不得了……” 
  “会忙到哪里,又不是县委书记。再说我打听的是再简单不过的,你就问一下梅芬他们现在是在哪里。把人家给移走,总得有一本花名册吧,把那花名册一翻……” 
  “说得简单,那花名册是归上山下乡办公室管的,又不是在老林手里!” 
  “俗话说官官相通,我去问的话人家不理我,可是老林去就是另一码事!”说着叹息了一声,“就这样把人家给一锅子端了,现在连是死是活的都不知道……” 
  英仔鼻子一酸,转过身去,用手背抹了一下眼睛,端起木桶就要去喂猪。走了两步,又站住了。 
  “这个月的钱呢?” 
  “什么钱?” 
  “装什么蒜!烟钱!” 
  金坤扮了个鬼脸。 
  “瞧你把我给抠的,我都瘾死了!” 
  “还瘾死了,看你两个指头熏得不成样的就知道你趁着到县里开会的机会……” 
  “开会总应该有个例外吧……会议有平价的香烟供应,而且上上下下的,你总得有个应酬!” 
  “这跟我没关系,咱们约法三章了!” 
  “你怎么老记住那件事。都过了这么久了,就是把我治了罪,也该熬出头了!” 
  看金坤认了,英仔有点乐。 
  “这回真的是无期徒刑了!” 
  金坤老老实实交纳了,也不知道是三块还是两块。英仔打开了衣柜,把那钱装到她的木箱子里。金坤伸长脖子从英仔背后朝那木箱子望了一眼,问英仔存钱想买啥,是不是搞活期储蓄。英仔不理他,只唬了他一句“你看什么!”然后就把那里面的钱给点着。点着,点着,又叹了一口气。 
  金坤看她点得那么细心的,就知道英仔点的不单单是他的烟钱。他那些烟钱能有几张呢。可现在他不敢随便靠近那个木箱子了。想了想,开口问道:“前几天卖的一窝子猪仔的钱,你也存了?” 
  “那当然!” 
  金坤有点不悦。怎么整他都行,罚他的烟钱也行。就算手头拮据了,可是他这个升了官的支委还怕上瘾的时候抽不到一根烟?让他不高兴的是当家的英仔手头紧了,紧得不像话。本来就没有什么阔日子,这阵子更是喝上了西北风。该他们是贫下中农的命。说起来好听,都说翻身了,走上了一条康庄大道。 
  “不行,那一窝猪仔的钱你得另外留着。这钱有别的用途呢……” 
  “啥事?”英仔回过了头,提高了警惕。 
  “凤珠的婆婆要做五十大寿啦!” 
  刹那间,英仔无名火起。“砰——”的一声关上了木箱子,转过身来。 
  “什么,凤珠的婆婆做五十大寿,得拿一窝猪仔的钱去贺喜?你说,你到底是老林的亲家呢,还是他的奴才!” 
  英仔一硬,金坤就软了。没办法,英仔就是和她的亲家对不上劲。凤珠的亲事谈了很久都让她给抵触着。要不是梅芬一家上山了,说不定这事还会被拖着。看她那逞能的样子,她敢把凤珠的婚姻给包办的。其实凤珠都被她给收买了,最后是英仔罢休了,凤珠才点了头。而英仔确实是在得知梅芬一家像古戏里演的那样被发配到边塞再也回不来了以后才死了那份心的。那天她从城里回来哭了好久,哭得好伤心。金坤在一旁劝着,开头也难过。梅芬家的那份悲惨是谁都会动情的,英仔的凄切也让他不能不被感染。这样难过了一阵,待到心绪稍稍有点好转的时候,金坤突然有一点感悟。接着他便把大腿一拍,心里头窃窃地说道,天助我也。 
  不是他心狠。梅芬一家又不是断送在他手里。那是大势所趋。 
  这也是金坤在嫁出了凤珠之后比以前更加地看英仔脸色的原因。好汉不吃眼前亏。英仔心里憋着的那股气自己不去承受的话让她往哪里出?平时她还可以挥起棍子来在猪圈里骂骂咧咧地发威一阵,可现在那一窝子猪仔也都存到了她的木箱子里,只好让他去独当一面了。 
  想到那一窝猪仔,金坤又有点痛惜。英仔到底存着钱干吗?真要当家做主,也得把好钢放在刀刃上。没看到他身上整天只是那件当民兵连长时穿的一张老虎皮。眼巴巴地盼到大年初一,原以为一定会给他这新上任的支委调拨一件像样的中山装,可是吃过了面,把嘴唇上的油一抹,却看见英仔又把那件军装给补缀着,给熨烫着。莫不是英仔这阵子痴心妄想了,看见老林家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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