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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对你始终如一 作者:张旻-第9部分

小说: 对你始终如一 作者:张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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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叫法,“搭子”。那时班里有一个叫高定国的男同学,看上了刘向红,刘向红对高定国也有点好感。刚开始时,高定国在晚自修时和另一个男同学一起来找她们,说,他们要去吃夜宵,请她们一起去。那时社会上还没有夜生活,请人出去坐坐似乎只有到饮食店去吃夜宵。吃得也很简单,胃口却很好。饮食店在校门外的那条街上,有好几家,万志萍跟他们去过两次,她应该是看刘向红比较“起劲”,有点顺从她,但另方面她自己也比较嘴馋那儿的大排年糕——酱色的大排,酱色的年糕,铺在绿油油的新鲜的青菜叶上,色香味俱佳,那种口福一辈子也忘不了。但是当高定国和那位男同学再来找她们时,万志萍却表示不去了,这连刘向红也没有想到。万志萍说,她今天晚饭吃多了,还没有消化,不去了。高定国劝她,去坐一会儿嘛。万志萍就推推刘向红说,你们去吧,我今天胃有点不舒服,不去了。另外那个男同学也劝她说,去坐一会儿嘛。刘向红还对她说,你不去,那我也不去了。另外那个男同学有点半真半假地对刘向红说,你这句话应该我来说。



  万志萍那晚的表现不用说出乎她的三个同学的意料,还令那个男同学有点难堪。其实,万志萍平时的表现不是这样的,她最大的不同只是在做出决定时的绝对态度,仿佛她更倾向于以一种极端的方式解决自己面临的问题。其实,万志萍平时和任性的女孩相比差别最大,她通常给人以和颜悦色、善解人意的印象。
  万志萍毕业后,由于她决定到郊区去工作,离开了自己的出生地,于是和过去的同学来往更少了。又由于她自己的某种想法,万志萍在参加工作后的头两年,很少回市区去,有时回去也是和林越同行。一九八七年和林越结婚后,万志萍和过去的生活几乎完全隔绝了联系。那年她和林越分到了新房,有了自己的家,这种感觉,比她上大学时搬出父母的房间愉快得多,比她参加工作后拥有一间宽敞的宿舍美妙得多。当时装修非常简单,请了一个泥水匠和一个木匠,花了几天时间,刷了下墙壁,做了仿木水泥地板,装了纱窗。除了定做了一套捷克式实木家具,七百多元,结婚时只买了一台广东生产的录放机,四百多元。一台十四英寸上海牌彩电,一千一百元,是父母送的,冰箱、洗衣机等都是后来陆续添置的。不用说,万志萍颇费心思地布置了自己的新家,把它布置得温馨暖人,春意融融。窗帘、床罩、枕套等都是她自己挑的,玫瑰色彩,墙上挂了一些可爱的饰物,以及他们的放大彩照和林越的一个学美术的朋友为他们临摹的一幅油画。家里还养了一些花草,现在还记得有太阳花、月季花、仙人球、兰花、文竹等。
  但这些还不算什么,有一件东西是万志萍自己亲手做的。万志萍小时候曾跟她的一位姨妈学过绣花,这时,因为买不到看得上的桌布,万志萍就想到自己绣。她去买来了白布,到姨妈家去借了工具,自己设计了花样,然后就在晚上和星期天干了起来。万志萍用的是雪青色的丝线,里面夹了一点点金黄色,将她喜欢的兰花花样绣在雪白的桌布上,看上去真是非常别致。万志萍给家里的写字台、圆桌、五斗橱、床头柜等都绣了这样一块桌布。好几年后,还有客人会注意到这些桌布,当知道是万志萍自己绣的,他们都会发出惊叹之声。而对林越来说,这件事给他印象更特别的,是他观察到了这些桌布制作的过程,注意到了那些晚上和休息日,万志萍坐在床头或窗前,一针一线绣它们时的那种专注、细心、宁静的姿态。万志萍当时绣花的样子有一张照片,是林越那位在文化馆搞美术的朋友拍的,这张照片后来一直摆在林越的书架上。那些桌布在九三年搬家后就不用了,不过这次搬家时林越又看到了它们,原来它们还在家里。
  这一个时期,应该说是万志萍生活中最充实而平静、丰富而单纯的,她除了工作和与林越在一起,没有什么社交活动,也很少有同学间的往来。打乒乓球是万志萍小时候的爱好,上中学后没有时间,停止了,上大学后没有条件,甚至好多年连球台都没见过。参加工作后万志萍看到学校有两张乒乓台时,不由得眼睛一亮,这样就又打上球了。她除了有时和林越玩,也和学校的同事、学生玩,时间一般是在晚饭后。过了一段日子,万志萍的技术水平有所恢复,可以看出,她虽然不是体育组的乒乓教练汪老师的对手,但她能和校队最好的女生打到15分以上。万志萍打球的技术和风格是她那个时代的,战术比较简单,球路变化不多,但她基本功比较好,接发球、正反手等都训练有素,一招一式中规中矩,有韧劲,这也是够具杀伤力的。也许因为万志萍平时给人文静、温和的印象,绝不是那种好斗的样子,因此她打球时的姿态,往往会令人刮目相看。这种以老师身份投入的校园生活过了没多久,万志萍结婚了,随后她就搬出了学校,打球的爱好也再告停止。
  和许多夫妻一样,万志萍和林越结婚后,他们也倾心构筑了一个两情相悦、其乐融融的两人世界。他们在一起生活后,对新家庭中的许多事、许多细节都感到无比新奇、温暖,如林越第一次看万志萍在厨房做饭,两人第一次围着小圆桌吃饭,互相第一次看到对方的一些私事,如洗澡、刮胡子、化妆、修指甲等,当然,还有他们第一次在自己家共度良宵,等等。这时,林越已离开党校,在政府办公室当秘书,本来他也学办公室同事那样,中午在食堂吃过饭后,不回家,在办公室守着,但婚后只要中午没有急事,他就也像过去在党校时那样回家。晚上下班机关比学校晚,像林越这样六点钟以后下班是家常便饭,这时天色已暗。从机关到家,步行需要十分钟,但如果林越步行回家,他就只需要五分钟。在回家的路上,拐过稻香村百货店,虽然离家尚远,林越已能一眼望见自己家那扇发亮的窗户。小圆桌上,万志萍做的饭菜已经飘出诱人的香味儿。
  好多年后万志萍曾埋怨林越说:“我们结婚后你带我到什么地方去过啊?就是陪我出去散步都很少有。”这显然是万志萍记忆不准确,那个时候他们俩很少想到出去,下班后就是只想着回家,待在家里。那个新家,虽然住房面积是他们住过的房子中最小的,比九三年搬的家小一倍,比九九年搬的家小三倍,但那时对他们来说,两个人能够住在一起,是多么自由和温馨。当时,一般机关干部和学校老师下班后没什么应酬活动。有时,林越在晚饭后也问万志萍,想不想出去走走?就是出去,也就是沿着楼下那条桃花园路走一趟,在林越印象中,极少去谁家串门,也很少去看电影,好像都想不到这些。他们在家里做什么呢?大多数晚上,有两到三个小时,他们在房间里各看各的书。他们也不是在家里写材料,也不是在家里备课,而是还像做学生时那样,保持学习和阅读的习惯。这与其说是一种必须,不如说是一种执著。有时,他们站起来休息一会儿,就走到一处,互相拥抱。这时,他们甚至有点像是站在舞台上,没有观众,没有音乐,他们却富有表演性地久久地互相凝望,含情脉脉,没有语言。这种情景,对结婚十年的夫妻来说,已是不可复得,几乎是忘了和匪夷所思的。有时,他们也打开收录机,为他们的舞台提供一点音乐背景。

 

  每天中午,万志萍也回家午睡。这是他们在工作后养成的习惯。他们拉上窗帘,铺开被子,很快躺下。但是他们不久即发现,“午睡”在他们之间已是徒有虚名,或者已成了一个代名词。最早万志萍午睡只脱外衣,怕麻烦,但是结果几乎每次都被林越脱得一丝不挂。他们都注意到,中午他们的这种欲望似乎更容易被挑起。在新婚之初,万志萍虽然从不拒绝林越的要求,但是在晚上,尤其是深夜,万志萍对林越的性接触经常保持一种睡眠状态,眼睛不睁开,身体也不动,有时甚至使林越也受其影响,迷迷糊糊地伏在她身上睡着了。但是在中午,做爱却似乎最令万志萍不由自主。当他们走出家门去上班时,外面的阳光晃着他们的眼睛,他们脸上还洇出一点红潮,身上还散发着相爱的气息,感觉还有点疲惫和恍惚。在这样的时候,不用说,他们心里的世界是多么独特啊。

 

  一九九○年一月他们的儿子出生,取名一迈。儿子出生后,立刻成为全家注意的焦点。对林越来说,做父亲的感觉虽好,但是麻烦也不少。白天是有母亲过来照顾,不用操心,但是晚上就不行了,起夜抱儿子的责任非他莫属。对林越来讲,难的不是让儿子安静下来,把他抱起来他就不响了,难的是如何把他放下去。林越看过育儿方面的书,也听过别人向他传授经验,一般都有一条就是对小孩要少抱,因为让他养成了不良习惯,那就很难脱手。但林越感觉这是不可能的,小孩总要大人抱的,这对小孩来说似乎不是一种习惯,而是一种天性。比如他们也曾接受别人的建议,为孩子准备了一张儿童床,一迈出生后就让他单独睡。可是到一迈十二个月大时,有一段时间他晚上特别吵,甚至连续好多天夜里都要爬起来四五次,抓住木床的围栏哇哇大哭。起初他们不明白原因,还很怪一迈脾气太躁,深更半夜也这样不太平。当时是冬天,很容易着凉,后来万志萍就说,把他抱过来,睡在我旁边。可没想到儿子一睡到万志萍旁边,就再也不闹了。从此,以前的培养前功尽弃,儿子就一直睡在大床上,一直到后来搬了家有了自己的房间为止。那天夜里,林越从大床上撤下,转移到沙发上,当时没想到从此就和万志萍分床多年,在沙发上一睡三年多。一九九三年他们家换了小三室一厅的新房,林越有了一间朝北的小书房,有时夜里也睡在书房里。如果一九九九年初林越和万志萍一起搬到四季花苑的话,他和万志萍恐怕会各住一间。林越的那间仍布置成书房,里面现在还摆着一张席梦思。当然,这是后话。
  林越对孩子出生后的那些日子印象最深的,就是许多夜晚,深更半夜,自己抱着儿子在黑暗中走来走去,非常耐心地等待他入睡,睡得深一点,可以把他放下。常常是林越自己走着都要睡着了,低头看看儿子,眼睛还亮晶晶地睁着。林越那时就不由得想,儿子呆在医院的护理室里多好啊。不过同时他内心又对自己有一种神圣感,好像不睡觉也不要紧。有时林越真的睡着了,有几秒钟,但是他的手绝对不会松开,人也不会跌倒或撞到什么。
  万志萍在家坐满月子后,就上班了。早晨万志萍把儿子送到他奶奶家,晚上两人一块儿过去吃晚饭,然后抱儿子回家。起初就是这样。后来,有时晚上下大雨,万志萍就和儿子留下住在原来林越的那个房间。这一住,就觉得很方便,尤其是儿子早晨不用和大人一起早起。林越父母家离西亭一中也近些。于是林越的母亲就说,干脆住过来,到一迈上幼儿园再说。万志萍是同意的,林越也不反对。由于原来林越的那个房间只有一张四尺床,没法挤,他们住过去时就把自己家林越这些日子睡的那张长沙发搬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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