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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仪礼注释-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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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吩唬汉我孕」σ玻烤冈冢虿桓也淮臃>覆辉冢121),则不服。君子子为庶母慈已者(122)。   
  《传》曰:君子子者,贵人之子也。为庶母何以小功也?以慈己加也。   
  缌麻(123),三月者:《传》曰:缌者,十五升抽其半(124),有事其缕(125),无事其布,曰缌。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昆弟;庶孙之妇。庶孙之中殇;从祖姑、姊妹适人者,报;从祖父、从祖昆弟之长殇;外孙;从父昆弟姪之下殇,夫之叔父之中殇、下殇;从母之长殇,报。庶子为父后者,为其母。   
  《传》曰:何以缌也?传曰:与尊者为一体,不敢服其私亲也。然则何以服缌也?有死于宫中者,则为之三月不举祭,因是以服缌也。士为庶母。   
  《传》曰:何以缌也?以名服也。大夫以上,为庶母无服。贵臣、贵妾(126)。   
  《传》曰:何以缌也?以其贵也。乳母。   
  《传》曰:何以缌也,以名服也。从祖昆弟之子,曾孙,父之姑,从母昆弟。   
  《传曰》:何以缌也?以名服也。甥。   
  《传》曰:甥者何也?谓吾舅者,吾谓之甥。何以缌也?报之也。   
  婿。   
  《传》曰:何以缌?报之也。妻之父母。   
  《传》曰:何以缌?从服也。姑之子。   
  《传》曰:何以缌,报之也。舅。   
  《传》曰:何以缌?从服也。舅之子。   
  《传》曰:何以缌?从服也。夫之姑姊妹之长殇;夫之诸祖父母,报;君母之昆弟。   
  《传》曰:何以缌?从服也。从父昆弟之子之长殇,昆弟之孙之长殇。为夫之从父昆弟之妻。   
  《传》曰:何以缌也?以为相与同室,则生缌之亲焉。长殇、中殇降一等,下殇降二等。齐衰之殇中从上,大功之殇中从下。   
  [记]公子为其母(127),练冠(128),麻(129),麻衣縓缘(130);为其妻,縓冠,葛绖,带,麻衣縓缘。皆既葬除之。   
  《传》曰:何以不在五服之中也?君之所不服(131),子亦不敢服也。   
  君之所为服(132),子亦不敢不服也。大夫、公之昆弟(133),大夫之子,于兄弟降一等。为人后者,于兄弟降一等(134),报;于所为后之兄弟之子,若子。   
  兄弟皆在他邦,加一等(135)。不及知父母(136),与兄弟居,加一等。   
  《传》曰:何如则可谓之兄弟?《传》曰:小功以下为兄弟。   
  朋友皆在他邦,袒免(137)。归则已。   
  朋友,麻(138)。   
  君之所为兄弟服,室老降一等。   
  夫之所为兄弟服,妻降一等。   
  庶子为后者,为其外祖父母、从母、舅,无服。不为后,如邦人。   
  宗子孤为殇,大功衰,小功衰,皆三月。亲(139),则月算如邦人(140)。   
  改葬,缌。   
  童子,唯当室(141),缌。   
  《传》曰:不当室,则无缌服也。   
  凡妾为私兄弟,如邦人。   
  大夫吊于命妇,锡衰(142)。命妇吊于大夫,亦锡衰。   
  《传》曰:锡者何也?麻之有锡者也。锡者,十五升抽其半,无事其缕,有事其布,曰锡。   
  女子子适人者为其父母,妇为舅姑,恶笄有首以髽。卒哭,子折笄首以笄,布总。   
  《传》曰:笄有首者,恶笄之有首也。恶笄者,栉笄也。折笄首者,折吉笄之首也。吉笄者,象笄也。何以言子折笄首而不言妇?终之也。   
  妾为女君,君之长子,恶笄有首,布总。   
  凡衰(143),外削幅(144);裳,内削幅,幅三袧(145)。若齐(146),裳内,衰外。负(147),广出于适寸(148)。适,博四寸(149),出于衰。   
  衰(150),长六寸,博四寸。衣带,下尺。衽(151),二尺有五寸。袂(152),属幅(153)。衣,二尺有二寸。祛,尺二寸。   
  衰三升,三升有半。其冠六升。以其冠为受,受冠七升(154)。   
  齐衰四升,其冠七升。以其冠为受,受冠八升。   
  繐衰四升有半,其冠八升。   
  大功八升,若九升。小功十升,若十一升。   
  【注释】   
  (1)斩衰裳:斩,裁,割。丧服上为衰,下为裳。斩衰裳,即把布裁割做成衰、裳。   
  (2)苴(j&)绖(di6)、杖、绞带:苴绖,服重丧者所束的麻带,系在腰间或头。杖,孝杖。用黑色竹子制成。绞带,斩衰服所用的带子。用黑麻结成。   
  (3)冠绳缨:用六升布做冠。用枲(xǐ)麻做冠带。绳缨,结冠的带子。   
  (4)菅屦(ji1n jù):草鞋。   
  (5)缉:缝衣边。   
  (6)蕡(f6n):大麻或大麻的种子。   
  (7)苴绖大搹(8):搹,把,握。同“扼”。中人之扼,围九寸。苴绖大搹,指首绖之大,其围为九寸。一扼,中人大指食指之一扼。   
  (8)左本在下:本指麻根。首绖的制做,把麻根放在左边,耳的上方,从额前绕到项后,再回到左耳上方。把麻尾与麻根相接,把麻尾藏在麻根下,麻根搭在麻尾上。下,指外。   
  (9)去五分一:指减去斩衰首绖的五分之一。以下仿此。   
  (10)齐衰之绖,斩衰之带也:齐衰、斩衰为丧服中的二种。丧服制度,以亲疏为差等,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种。把斩衰首经裁去五分之一为带,即斩衰的腰绖。齐衰之绖,斩衰之带也,指齐衰的首绖与斩衰的腰绖大小相同。   
  (11)苴杖:斩衰之杖。用竹做成。   
  (12)削杖:齐衰之杖。用桐做成。   
  (13)杖各齐其心:指杖的高下、长短以心为断。即与胸部平齐。   
  (14)皆下本:皆,指竹、桐二杖。本,指根。下,一为顺其竹、桐之性,二为别于吉杖。吉杖本在上,或刻镂装饰。   
  (15)担:假借。《仪礼正注句读》:“担,犹假也。无爵者假之以杖,尊其为主也。”   
  (16)属:著,戴。   
  (17)外毕:冠广二寸,落项前后,两头都在冠带下,向外出。反屈之,缝于带而为之,两头缝毕向外。称外毕。   
  (18)锻而勿灰:锻,用水濯。勿灰,不加灰。   
  (19)菅菲(f7i):草履。   
  (20)外纳:纳,收余。指编屦毕,用其余头向外结之。   
  (21)居倚庐:倚庐,居父母丧时所住的房子。在中门之外,东墙下,倚木为庐,用草夹障,不用泥涂。   
  (22)歇(chuò):饮,喝。   
  (23)溢:二十两曰溢。   
  (24)虞:丧祭名。虞,安。父母葬后,迎魂安于殡宫的祭礼。   
  (25)翦(ji3n)屏柱楣:张尔岐《仪礼郑注勿读》“既虞之后,乃改旧庐,西向开户,翦去户傍两厢屏之余草。柱楣者,前梁谓之楣。楣下两头。竖柱。   
  (26)练:丧服的一种。十三月之祭。此日服用练布做的冠服,故用练名祭。  (27)舍外寝:“注以为堊室”。堊室,有丧事的人所居的地方。不是正寝,只是在中门外旧庐处建屋居住。   
  (28)父为长子:长子即嫡长子。父亲为嫡长子服斩衰,是敬宗法。   
  (29)正体于上:指嫡长子与上祖为一体,为继祢的宗子。   
  (30)重:指嫡长子为受重之人。体正体,继祖,继宗庙主。   
  (31)庶子:指嫡长子之外的众子。   
  (32)为人后者:即为某人之后继者,继承人。   
  (33)尊服:即斩衰。   
  (34)同宗:同大宗。指同在继别一宗之内的。   
  (35)妾为君:妾称丈夫为君,妾贱,事夫如同事君。   
  (36)女子子在室为父:女子子指女子,别于男子。在室,在父亲家中。指许嫁未行遭父之丧。   
  (37)布总:总,束发。布总,用布束发。   
  (38)箭笄:竹制簪子。   
  (39)髽(hu1):妇人的丧髻,用麻发合结。髽衰:已字未嫁的女子,为父服丧之服。   
  (40)长六寸:注“谓出紒后所垂为饰也”。即指露出发髻后垂下做为装饰的布的长度是六寸。   
  (41)子嫁:子,指女子。嫁,指女子结婚的对象是大夫以上的人。   
  (42)反:指已出嫁的女子被夫家休回,回到父亲家中居住。   
  (43)室老:家相。   
  (44)士:邑宰。   
  (45)近臣:君主左右亲近之臣;指阍人,官名,掌昏晨启闭宫门。后世通称守门人。   
  (46)疏衰裳齐:疏,犹粗。疏衰裳齐,即齐衰所服丧服,用四升粗布做成衰裳,缝边。   
  (47)牡麻绖:用牡麻做头绖,腰带。冠用七升布做冠带,垂下做冠缨。   
  (48)削杖:削桐做孝杖。   
  (49)疏屦:用粗草编结草鞋。   
  (50)沽功:沽,犹粗。沽功,即粗功。即人工粗略之布。冠者,沽功也。指冠在头上为尊,应别于衣,所以用人工粗略的布做成。   
  (51)藨(bi1o)蒯(ku3i):都是草名。藨、蒯都可制席制绳。   
  (52)则:即。   
  (53)因:亲。   
  (54)传:此传为子夏引的旧传。   
  (55)不敢降:不敢因为自己是尊长而降低对承继祖祢的正体的加崇。   
  (56)期:服丧一年。杂记云:“期之丧,十一月而练,十三月而祥,十五月而禫。”汉郑玄、三国魏王肃对此均有不同解释。历代的服丧期亦有不同。   
  (57)受:应,应和。   
  (58)带缘:布带之缘。缘,饰边,带缘,布带的边饰。   
  (59)屈:指子自己屈于父亲的至尊。   
  (60)私尊:母亲对于儿子是尊,夫则不以为尊。故儿子对母亲的尊敬为私尊。   
  (61)出妻:被休弃的妻子。   
  (62)绝族无施服:绝族,指父族与母族断绝关系。无施服,不服丧。   
  (63)亲者属:指儿子与母亲是至亲,不能断绝。   
  (64)世父母、叔父母:父亲的昆弟,先父亲而生的为世父,又称伯父;后父亲而生的为叔父。世父的妻子,为世母,又称伯母;叔父的妻子为叔母。   
  (65)与尊者一体:指与父一体。即后文所讲的“昆弟一体也”。   
  (66)旁尊也,不足以加尊焉,故报之也:胡培翚《攸礼正义》引敖氏云:“昆弟之子本服亦大功,世叔父不以本服服之而报以其为己加隆之服者,以己非正尊,不足以尊加之故也。”意即伯父、叔父不是兄弟的儿子的正尊,不足以使兄弟的儿子用尊崇正尊的礼待己(即为伯、叔服丧)。所以伯、叔为回报他为己服丧亦为他服丧。   
  (67)■:通半。   
  (68)辟子之私:避通辟。儿子各与自己的父亲亲近,所以叔父、伯父不得不避。(69)东宫。。北宫:盖古时有如此名称。以兄弟之间居室为名。   
  (70)有余则归之宗,不足则资之宗:有余,指常用之余,不足,指用有不足。盛世佐:“支庶之赢余匮乏皆宗子总揽其大纲,而为之裒益于其间。”意即有余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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