啄木鸟 2006年第12期-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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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她坐了下来。
吸引郑敏目光的恰恰是那条血红色的丝巾。
丝巾大都被女人用来作装饰,有时一条丝巾能让女人增色不少。可是,在这样的季节,这样的时令下,装饰作用既显得毫无必要,又显得过于矫揉造作了,更何况是一条刺眼的血红色丝巾。
郑敏的第一感觉就是嗅到了血腥气,时断时续的血腥气。
系着红丝巾的女子神态很平静,后来郑敏认真地想了想,觉得向警方的人使用这个词好像不够严谨,因为那是一种万念俱灰的平静,一种视生命如粪土,一种刻意追求死亡的平静,所以准确地说,应该用淡然,或者用寂灭更为贴切。
证明郑敏感觉的是一个男人走近时那女子的神态。
那个男人二十七八岁的样子,留着一撮小胡须,手里拎着一只矿泉水瓶,穿着一双拖鞋,衣着很随意,步子也是很随意,一看就知道是一个无所事事,又想混出什么事的混混儿。
他肯定不认识那个女的。
因为他也是被血红色的丝巾所吸引,他围着那女子转了几圈,然后才试探性地坐在了那女子的身边。
他一直不停地说着什么,声音很小,郑敏一句都听不清楚,但女子没有说话,一句话也没有说,甚至那女子纹丝不动,如同身边没有任何人。
那男的抬起手来触摸着那女子的丝巾,嘴唇嚅动着,身子也越靠越近,就在他把手臂挪到了女子的背后,像是要从后面搂抱的时候,那女子才像是出自本能地往旁边闪了一下,但还是没有说话,神态还是木然。
那男子感觉到什么,放弃了搂抱的动作,把手里的矿泉水递给了女子。女子木然地接过来,木然地喝了一口,水顺着女子的唇边淌了出来,浸湿了丝巾,即便是这样,女子的神态依旧是木然。
看情形那男子很失望,转头看看周围,发现包括郑敏在内有几个人都朝着这边看,于是他一边说着什么,一边站起身来,离开了。
这时候的女子不易察觉地动了一下身子,实际上是更往下滑了一下,头顺势靠在了椅背上,闭上了眼睛。
郑敏要赶火车,所以,走马观花般地在广场转了转,就离开了。但她肯定地说,她最后一眼看见那女子的时候,那女子还是头靠着椅背,闭着眼睛,摊在两边的手的其中一只握着矿泉水瓶子。
第二位目击证人名叫刘飞,广场管理所的维修工人,他是去修理损坏的广场地灯时发现系丝巾的女子的。
其实,刘飞一到广场就发现了那女子,无独有偶,他也是一眼就看见那条血红色的丝巾。
离那女子正对面恰好有一处路灯不亮了,刘飞检测了一下,发现是灯泡坏了,换一个新灯泡也就是两分钟的事情,可是刘飞却干了将近二十分钟,后来他承认,他是想多看那个女子几眼,为什么?他说不出来,只是感觉到在这个奇怪的女子身上会发生什么事情。
他记得时间是下午四点四十分的样子,也就是郑敏离开后十分钟左右,——这是女警官文静的推算——他注意到一个男人径直走过来,坐在了那女子的身边。
那男人五十岁左右的年纪,衣着很考究,中等个子,说不出来是做什么的,但给人的感觉,很像是骨头极轻的那种男人,轻浮、好色,处处都喜欢变着法哗众取宠,刘飞说他见过很多这样的男人,自己单位里也有,邻居也有,反正都是一个样。
那男的坐下后,把两条腿分得很开,就像是坐在自己家里的沙发上一样。他先是朝着那女子说了些什么,那女子纹丝不动,连眼睛都没有睁开一下,这仿佛让那男的很尴尬,他朝着四下张望了一下,拿过那女子手中的矿泉水瓶子,举在眼前仔细端详了一阵,嘴里说了一句什么,拿在手里起身走了。不多一会儿,手里拎着两瓶矿泉水又回来了,刘飞肯定与他从这儿拿走的矿泉水不是一个牌子,很简单,他拿走的商标是蓝色的,而拿回来的却是红色的。
那男的拧开瓶盖,递给了那女子,却没有反应,那男子举起瓶子直接喂到那女子的嘴里,女子还是没有反应,刘飞注意到,水又一次顺着那女子的唇边淌了出来,浸湿了丝巾。这一下让那男子很恼怒,他干脆把瓶子塞在那女子的手里,自己拎着另一瓶,站起身来走了。
刘飞也想走了,他感觉到再也看不到什么了。
但他肯定,他最后一眼看见那女子的时候,那女子依旧头靠在椅背上,闭着眼睛,手里握着一只矿泉水瓶子。
第三位目击证人名叫杨琼,是广场的清洁工,她注意到那女子倒不是因为那条血红色的丝巾,而是那女子手里的矿泉水瓶子。
那瓶子握在那女子的手里不是直立着的,而是横躺着的,水已经淌得到处都是。杨琼希望那女子快一点儿离开,她好走过去把椅子擦干,否则若是让所长看见,又要扣钱了。
杨琼越着急,那女子越没有走的意思,岂止是没有走的意思,她竟然睡着了。这让杨琼忐忑不安。
杨琼不敢直接过去擦椅子,只好装模作样地在那女子的周围扫着地,希望那女子能很快醒过来。
大概在下午五点多钟的时候,一位中年妇女走了过来,她先是仔细辨认了一下睡在椅子上的女子,然后坐了下来,轻声地问了一句什么,系丝巾的女子没有反应,中年妇女便往近前凑了一下身子探视了一下,然后站起身来,顺手拿起那个快要空了的瓶子走了。
杨琼希望椅子上的水渍能够自然晾干,再加上那女子一时半会儿看样子醒不过来,她只好离开去打扫别的地方。
最后两个目击证人是一对恋人。
他们后来说,大约在下午五点半的时候他们到了广场,女的提议说休息一会儿吧,男的四处看了看,已经没有空闲的座椅了,只剩下系着红丝巾女子坐着的那张椅子。
男的拥着恋人走了过去,坐了下来,两人轻声说了一会儿话,女的说太挤了,男的便轻轻地推了一下未醒的红丝巾女子,说:“醒醒,你往那边挪一下好吗?”红丝巾女子没有反应,这边的女的不高兴了,提高声音说:“又不是你们家的椅子?一个人占那么宽的地方,好过分,还不如回家睡。”
红丝巾女子还是没有反应。
男的忍不住了,站起身来用力推了一下红丝巾女子,谁也没有想到,红丝巾女子竟然顺着那推她男子的力道,从椅子上摔到了地上,竟然还是双目紧闭。
这时这对恋人才发现,红丝巾女子死了。
这时,残阳如血,照亮了整个朝天门码头广场。
二
女警官文静知道这件事是在从北京回重庆的火车上。
文静到北京开会,会期一完,顾不上在北京多玩几天便匆匆往回赶,她手头上还有几起案子没有眉目,也没有心情游山逛水。
由于走得匆忙,没有订上理想的铺位,只拿到一张上铺,她最不愿意的铺位。爬高爬低的她倒不在乎,只是上铺空气不好,再加上白天没有地方坐,一般使用下铺的旅客都不太情愿白天上铺、中铺的人坐自己的铺,弄脏了晚上睡得不舒服。若是换了文静,她也不喜欢别人坐。再者文静好清净,坐在一起,免不了要神吹海聊的,旅客们大都喜欢互相打听彼此的职业,文静不想说,这倒不是因为她的职业有什么可保密的,只是不方便。一旦别人知道她是警察,而且是搞刑侦的,那没完没了的好奇让文静受不了。
文静一起床,就占住了窗前的折叠凳,凝视着窗外,想着自己的案子。
突然下铺一位旅客的声音吸引着文静扭回了头。
“我的妈呀,我在重庆见过那女的。”
“怎么回事?”
“看呀,公安局登报寻找目击证人,我见过呀。”
旅客们争相传阅着一张报纸,文静注意到那是一张《重庆晚报》。
“你不会记错吧?”
“没有,你们看,朝天门码头广场,一个系着红丝巾的女子死在广场一张椅子上了,没错,红丝巾,我记得很清楚。”
“你不是在北京工作吗?”
“是啊,我们公司在重庆有工程,我一个月要跑好几趟,我是会计,老是要来核对账目,收款的呀。”
“你看那是哪天的报纸?”
“没错,是几天前的报纸,可是报上说那个女子死的时间,我确实在重庆,而且也确实到朝天门码头广场去过。”
“是呀,还从来没有见过公安局在报上寻找目击证人。”
“那肯定是被杀死的,要登报找证人?”
“这还用说,肯定是不好破的案子。”
文静一惊,在报上公开寻找目击证人,的确不多,看样子,是一起棘手的案子。文静也把报纸接过来看了一遍,注意到发这则启事的是渝中区刑警队,联系人是于明,文静认识这个于明,既是同学,又曾在市刑警队共过事。在文静的印象里,于明是一位很精明的侦查能手,他采用这样的方法,想必是走到绝路上了。
火车到了重庆,文静叫住那位旅客,出示了自己的警官证后,留下了那位旅客的名片。
北京京海公司财务部会计——郑敏。
文静一到家,便拨通了于明的电话。
说到帮他找到一位目击证人的情况后,于明说,晚上请你吃饭。文静说,你想拖我下水?于明笑了,说你肯定感兴趣,案子挺离奇的。文静说,案子破了算你的还是算我的?于明直截了当地说,当然算我的,这是在我辖区发生的嘛。我知道你最喜欢疑案,我给你提供机会还不好?文静笑着答应了,把郑敏的手机号告诉于明后便挂断了电话。
文静正式参加案情分析会,是在她回重庆后的第三天。
截至目前,警方所能找到的,有价值的目击证人只有几位,于明把证人按目击时间顺序排了一张表:
郑敏,下午4时20分到40分,目击内容:小胡子男人。
刘飞,下午4时40分到5时,目击内容:50岁左右男子。
杨琼,下午5时到5时10分,目击内容:中年妇女。
一对恋人,下午5时30分到40分,目击内容:发现红丝巾女子死亡。
郑敏看到红丝巾女子时是活着的,到那对恋人发现红丝巾女子死亡,大约一个多小时,这与法医鉴定的死亡时间吻合。
死亡原因是吞服了氰化钾。
女子身份不明。
文静感到不确定因素太多了,所以,为什么于明想方设法寻找更多的目击证人,实际上就是想减少不确定因素。
首先不确定的是红丝巾女子是自杀还是他杀。
郑敏看见红丝巾女子时,死亡还没有发生,若是自杀,那应该是在遇到第一个坐在她身边的人之前,也就是在小胡子之前。
假如是在之前已经吞服了剧毒药物,按照氰化钾毒发时间看,应该是很快的,至少不应该在小胡子坐下来的时候她还活着。
会不会郑敏的目击曾经出现盲点?
也就是说红丝巾女子在吞服毒药的一瞬间,郑敏的视线发生了片刻的偏移?文静认为有可能。
郑敏的目击是以不知道红丝巾女子可能死亡为前提的,郑敏关注的是那条刺眼的红丝巾,一旦红丝巾对郑敏的刺激减弱,她就有可能会下意识地偏移目光,而哪怕这样的偏移很短暂,对红丝巾女子来说,吞服的时间是足够了。
假如郑敏预先知道会发生红颜丧命的事情,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