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口才-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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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的怒吼,声震世界,传给全世界人民特别是无产阶级的广泛同情。他的慷慨陈词,有理有据,有情有实,有胆有识,有勇有谋,连审问他的敌人,也无可奈何,这不能不说是他除了有勇敢的斗争精神以外,还有灵活适用的斗争策略,斗争方法。他首先揭穿了德国法西斯分子诬蔑季氏为“纵火犯”的阴谋,又抓住法西斯分子企图转嫁罪责给荷兰人卢贝的伪证,驳得戈林一伙法西斯分子理屈词穷,狼狈不堪,使德国法西斯分子蓄意制造的“国会纵火案”阴谋大白于天下,雄辩地证明了共产党人的光明磊落。法庭在国际舆论的压力下,被迫宣告季米特洛夫无罪。季米特洛夫不仅气宇轩昂地迈出了他用来宣传真理的法庭,而且向全世界揭露了“国会纵火案”的真正罪犯是法西斯分子。季米特洛夫的雄辩锐不可挡,是一次完全意义的法庭论辩全胜。保加利亚诗人瓦普查洛夫之所以说:“我的信心,披有坚强的铠甲!”(《信心》)这样披有坚强铠甲的信心,就是有勇有谋、有胆有识、有勇有智的表现;这样的斗争与论辩,才会是卓有成效的。
完美的论辩技术与强烈的艺术反响,显然是法庭论辩艺术所必需的手段和效果。毫无疑问,对法庭论辩艺术的评判,这也是一个重要的评判系数。法庭论辩是一种说理对抗,也许道理只有一条,但是说理却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认证方式,采用不同的论据材料,甚至还可以注入不同的情感色彩,运用风格、特色各异的言辞表达,从而产生不同的反响。二、律师口才的终极目的——正义
法庭论辩艺术如果只限于论辩技术的完美和论辩效果的强烈,那么,法庭论辩势必流于一场谈横论纵的雄辩竞赛。黑格尔在其美学巨著《美学》一书中写道:“一般来说,演说家在演讲里的最高终极旨趣并不在于艺术的描述和完美的刻划,他还有一个超出艺术范围的目的,他的演讲形式结构毋宁说只是一种有效的手段,利用来实现一种非艺术性的目的或旨趣。……用来使听众达到某一种信念,做出某一种决定,或采取某一种行动。”按照黑格尔的论述,论辩的技艺和效应还只是一种法庭论辩的艺术手段,而不是“终极目的”!因此,尽管论辩者鼓动如簧之舌,巧于辞令,其论证如何缜密,情感如何撩人,语言又如何精美,听众反应又如何热烈,但是,如果未能终极法庭辩论特殊的目的,那么,一切努力都是枉费心机。
完美的技艺与实现“终极目的”的结合,是评判法庭论辩艺术的标准,也是评判一个律师执业水平高低的标准。而从我国法庭口才艺术的实践来看,又是我们有待提高的一个重要方面。古往今来法庭论辩大师遗留的宝贵财富激励着,也在指引着当今律师们朝依法雄辩的方向发展。目前,我国正朝着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方向迈进,在当今法律遍及一切人类生活领域,律师口才既是民主的“窗口”的标志,又是捍卫法制尊严,维护人们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因此,律师应该好好掌握口才这个武器。第三节友辩出自实战
评判法庭论辩艺术之成败应该遵循一个什么样的标准?这个问题蕴含着法庭论辩艺术,乃至律师口才艺术应循着一个什么方向展开的重大意义。一、实践出真知
先哲墨子对“辩”曾作过深刻的阐述:“辩者,将以明是非之分,审治乱之纪,明同异之处,察名实之理,处利害,决嫌疑。与摹略万物之然,论求群众之比。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以类取,以类予。有诸己不非诸人,无诸己不求诸人”。又云:“辩,争彼也,辩胜,当也。”寥寥数语,不仅指出了论辩及其方法,而且提出论辩应正确反映客观事实,提出了论辩胜败以“当”评判的见解,也就是说论辩若符合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便是“辩胜”,否则,论辩就失败了。这个标准也就是将实践作为评判论辩成败的标准。这是符合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法庭论辩也应遵循这样一个评判标准。也正是这一评判标准,要求“辩胜”必须出自实践。只有通过实践,才能真正体会到律师口才奥妙之所在,论辩才能不断进步,才能不断向“雄辩”的目标迈进一大步。
一个优秀辩论家的成长,除了他的天资以外,后天素质的提高也是不可或缺的。“实践出真知”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毛泽东同志曾指出:“一切真知都是从直接经验发源的。”(《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284页)就是这个道理。
纵观中外有名律师的成长道路,无一不是刻苦锻炼出来的,美国第16位总统林肯,原是一名出色的律师,他那惊人的辩才,曾在美国轰动一时,使人倾倒。他的才能完全是苦练出来的,据说在他青少年时候,经常面对大自然练习演讲,并不断参加各种实际讲演,日复一日,从不间断,终于成为美国著名的辩论家。在其后的政治生涯中,林肯凭借他那雄辩的口才,力排众议,无数次地击败对手,这对他后来能顺利地登上总统宝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实践也一再证明,一个人的智慧只能从实践中得来。实践不仅能锻炼人的语言表达能力,也能提高人的思维能力。像林肯这种面对大自然的锻炼方法,固然是一种方式,但以后其参加实际讲演,面对真实社会的锻炼,即从辩论中提高辩论能力,则更有其重要的意义。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你要有知识,你就要参加变革现实的实践。你要知道梨子的滋味,你就得变革梨子,亲口吃一吃”。(《毛泽东选集》合订本,第264页)。律师口才艺术的各种效能往往是在临战实践中发挥并接收评价的。一般书面交流中,主体思想情感一旦被一定技法所表现并定型于文章刊印、发表,其效能方能稳定下来;而在口语交流中,辩论律师则根据听众对象的“直接反馈”临场调节,随机应变。在口语交流中,信息从潜在内隐状态转化为外化显现状态的过程很短。心中所想、所思一旦变成有声语气就成为最终形式。它不像书面表达那样,作者有足够的时间来考虑、选择、修改各种表达技法,以达成表现效能的最佳状态。口语表达是一种直观、立体的传播,常会有各种各样的心理因素、环境因素、对象因素影响技法临场效能的最优化实现。正因如此,充分认识并尊重口语表达技巧的这一特点,在实践中刻苦磨练运用各种表达做法,才显得尤为重要。
二、观察品味式
口语表达技法个性风格的形成,还离不开在口语交流实践中不断观察和品味,学习和借鉴,磨而与创造的积极建构过程。
优秀的技法风格都有一种实践品格。从口语实践中产生,并在口语实践中不断发展,不断探索、锻炼、完善和超越,来丰富自身,保持其内在的生命活力。对于这一点,从著名演说家丘吉尔、林肯、戴高乐、闻一多、恽代英等人刻苦学习口才的实践材料中就可以得到充分的证明。
口语表达技法的个性风格的形成,是个体精神因素、外在客观因素和实践建构因素三者的有机结合和统一,所以它既有个人一贯性和相对稳定性,又具有复杂多样性和流变生成性。前者是其存在的基础和发展的条件,后者是其具有美感价值和生命力的保证。
而且法庭论辩的复杂性,常使人感到其深奥而难于把握要领,究竟怎样才能赢得胜辩呢?“形、势、变、度、群”的胜辩优化框架可以说是总结了取得法庭论辩成功的基本条件、要素。形一即法庭论辩者在诉讼事实和法律上拥有的优势和准备工作。要求论辩者必须拥有事实法律依据。有备无患,要“立于不败之地”而后辩,实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全胜”战略;势——即牢牢掌握怯庭论辩的主动权。法庭论辩者要能够扬长避短,引导和把握论辩方向,创造和利用论辩优势,从而“致人而不致于人;”变——即论辩者应能敏捷应变。要快速反应。不断适应论辩情势,敏捷地接受信息,敏捷地思维对策,敏捷地组织言词对抗,不可循规蹈矩、木讷呆板;度——论辩对策要与自身的论辩地位和权益目标相一致,要符合论辩情势,富于分寸感;辞——即辩辞雄健,富于感染力、说服力和严谨的论辩语言。法庭论辩的这些优化要素,既是胜辩的条件,又是艺术创造的广阔领域。要成熟地把握这些要素,需要论辩者整体能力的综合提高。
法庭论辩不仅要求论辩者具有精深的法律知识,还要具有更有广博的知识和雄辩的秉赋,而不具备这些条件,是办不好案的。
三、办一件熟悉一行
当然,我们还不能要求律师事事通,也不能要求律师是全才。但是完全可通过办一类案件,就能熟悉这一行。例如,办一个建筑承包纠纷案,就要求熟悉建筑这一行;办一个购销合同纠纷案,就能熟悉商业这一行;办一个医疗事故案,就能熟悉医疗这一行;办一个经济案件,就能熟悉会计这一行等等。
律师不知道的事就要学,不熟悉的事就要钻,而这一切都要通过实践。像美国林肯那样名望的大律师,也不可能事事通、行行精。当他在办理一个美国官吏剋扣阵亡士兵遗孀抚恤全案时,觉得自己对当时战争情况很不了解,尤如盲人瞎马,无所适从。这就要求他利用开庭以前的时间,认真阅读华盛顿传记和美国革命战争史,要求他全面了解1776年的战争概况以后才能出庭辩论。这样,通过此案办理,为其以后的法庭辩论活动又提供了丰富的材料,使其辩论技法运用自如,从而赢得各场辩论的胜利。
应当承认,律师的社会知识和办案经验,以及雄辩的口才,不是天生就有的,而是在办案中积累起来的。所以,我们不能期待等律师具有了丰富的社会知识和办案经验以及雄辩的口才后,再去办案。而是要让他们在干中学,在学中干,边干边学,边学边干。
律师口才的竞争不是人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和容易,而是智力的角逐,是非的较量。其中变化多端,神秘莫测,奥妙无穷。怎样巧妙地运用辩论技术,是决定成败的重要因素。不会使用口才技法,或者技法使用不当,可使一场辩论归于失败,如果技法应用得当,往往可以出现奇迹,使你反败为胜。而这只能从律师的实战中才可以获取。一名律师只有真实地走入辩论战场,真实地体会辩论的气氛,不断地提高辩论技法,才能全面提高自身辩论素质,所谓“实践出真知”,才能在此不断的磨炼中获得雄辩的口才!第四节自我磨砺法口生辉
律师依法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或经人民法院指定,协助当事人进行诉讼及处理有关法律事务,这是一种以提供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职务。要干好律师这一行,没有雄辩的口才是不行的。
雄辩的口才,它既是唤起民众、进行斗争的有效手段,又是传播信息、讲授知识的常用形式;既是宣传群众教育群众的有力武器,又是思想交流和社会交际的重要工具。它的作用已渗透到律师活动的各个领域。大到解决国际争端,一场智斗,能免除刀兵之祸;同外商洽谈、索赔,一段利辞,可赢得亿万财富;作战场动员,几句呼喊,可使群情激奋,士气大振;作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