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鸟电子书 > 文学名著电子书 > 2004年第02期 >

第47部分

2004年第02期-第47部分

小说: 2004年第02期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白珠在电话里说找他有事。陶沙回到观象台下等着,没过多久,就看见一个白色的身影从小楼那边过来了。
  “知道吗?你是第一个送鲜花给我的人。”她掉头朝林子深处走去,陶沙愣了下,赶紧跟上。
  “你这话让我吓丁一跳。”他笑了笑说。
  她突然停了下来,陶沙差点撞上她。
  “你什么意思?”她严厉地问。
  “什么?”
  他们面对面地站着,脸凑得很近。透过树隙漏下的月光一块一块地在她的脸上晃来晃去。他们好像要透过光怪陆离的脸庞,看到彼此的内心。
  “你放心,我不会自作多情,把你送花给我当作有另外别的意思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那样说,只是……”他忽然觉得很烦,没想到结果会是这样的,便说不下去了。他看到有条人们称之为代沟的东西横亘在他和她之间。不,那不是沟,而是壕沟,里面还灌满了原油,燃着熊熊大火。
  ;
  “有人对我说,你有个心愿。”她粗暴地打断他,说。
  “什么?”
  “有人对我说,你只想亲一下我的嘴唇!”
  她头也不回地往前走去。前面就是那片光秃秃的山脊,月光一下子毫无遮挡地倾泻下来‘』Q同白昼。陶沙跟在她身后,看着她的白裙子与月光融为一体,只有那簇绾在一起的头发,像个巨大的惊叹号,倒置在她的脑后。她停下脚步,好像踉谁有仇似的使劲摁手机按键。陶沙犹犹豫豫地也停了下来,跟她保持着一段距离,但她的话还是清晰地传到他的耳朵里。她在跟她远在南方的妈妈通话。陶沙听她说过,她跟她母亲的关系十分紧张,有时候简直是仇人!但是,她们又谁也离不开谁,有了事情,首先想到的就是跟对方商量。
  但这一次,陶沙听出来,她把她母亲当成了一个宜泄的渠道。她将手机紧紧贴在耳边,屏幕上射出来的蓝光映在她的面颊上。她的头仰着,好像对着夜空大声说话。她说的是他十分熟悉的家乡话,速度极快,外地人是绝对听不懂的。她肯定以为他听不懂她在说些什么,所以一点儿也不避讳。陶沙听见她说她十分想念妈妈,她从未这么长时间地离开过她,而且,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老家看望她。她关照她注意身体,多做户外活动,她还劝她顺着点那个一辈子都沉默寡言的父亲……现在他忽然觉得,方言原来也是能表达丰富的情感的,尤其擅长表达那种十分单纯和务实的情绪。在这种务实的情绪里,人们完全进入了另一个世界,遵循的是另一套逻辑和规则。陶沙听着那种久违了的乡音从她的嘴里一串一串地蹦出来,感觉这个姑娘好像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然后她对电话那一头说,刚刚有人送给她一束鲜花,而她此前从来也没有收到过谁送的鲜花,因为在好几年以前,她就成了瞎子的人!
  母女俩说起来竟然没完没了了,陶沙想,她们大概以前从来也没有这样相互表达过情感。他仰头看起了星星。这个世界上有一件事情可以使他忘记一切,那就是星星。夜空毫无遮挡,却仍然深不可测。他听到了星光交织起来时发出的丁东声。这声音渐渐响了起来,把白珠的话音掩盖了。他看到十几个星座秩序井然地排列在头顶,寻常人很难分辨清的黄道光漫不经心地与银河十字交叉,使星汉灿烂的天幕变成一个巨大的准星,瞄准着宇宙最深处。那地方其实很小,就像人心一样,而且很脆弱,稍一不慎就会供血不足。他想起白珠跟他说起过的心脏的构造,心脏才大呢,大得都成为一个系统了,可以自我运行,组成—个宇宙。他这样想着收回目光,再看白珠。她已经不见了。四下里静悄悄的,连虫子的叫声也没有。
  这么说,她终于选择嫁给一个事件,他对自己说。而我呢,就这样失去她了,他又这样对自己说。
  远处那层黄色的雾障一下子升高了,那是沙尘暴。就这么一会儿工夫,它已将整个天际都严严 实实地笼罩住。所有的人都跑了。陶沙早就领教了它的厉害,赶紧关上窗子。这场沙尘暴显然与以前所有的沙尘暴都不一样,它甚至比当天出现的天象奇观更为罕见。天光暗下来了,陶沙觉得有混浊的洪水从四面八方挤压过来,让他透不过气来/d就在眼前的所有景物即将消失的一刹那,他透过玻璃窗,隐隐约约看见一红一黑两个身影仍然站在那里。那是他们。
  大约一个小时后,沙尘暴退去了。陶沙看见他们也动身下山了。瞎子背着天文望远镜,白珠牵着他的手。他们从楼下走过,朝山下走去。地平线一点一点地吞噬着他们。他们在望远镜圆形的视野里只剩下两个头颅的一刹那,白珠转过脸来。他们四目相对,清楚地意识到彼此都看见了对方。 


对梦魇的解释
■  宗永平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读到《回家》时我非常吃惊。作者对叙述掌握的从容和老练以及叙事穿插的变幻莫测,让人有种如入迷宫的迷幻和诧异。但这又绝不是炫技,相反解剖刀般准确的语言具有一种富于质感的朴素,宇里行间弥漫智慧的氤氲。
  《回家》是一篇“解释小说”,在场人物都力图从自己的视角和观点,去解释或者表述一件事情的经过。小说几乎从来不直接叙述或描写一件事情、一个人物,而总是让它们处于被讲述的状态中。众多讲述者的身份、修养和观念,甚至在场情绪的差异,必然使小说的叙事摇曳多变,频繁转换的视点炫人眼目,再加上作者有意构置的玄机,阅读马炜的小说对读者的心智、精力和忍耐的挑战可想而知。但这会是一次物有所值的阅读冒险,生活的弹性和艺术的分寸感,就在从容、平静而又诡秘的分掰中凸现出来。
  “我”好长时间没接到别人的电话了,但谁打来的第一个电话却被那个“房间里的女人”轻易地挂断了,因为“我”顶替了乔叶的名字,而没有告诉她真实姓名(那个打电话的人正是乔叶)。就像这个女人挂掉那个倒霉蛋的电话那样轻巧,在这么轻描淡写的陈述里竟然就包含了故事展开所必需的全部因素。然后就是钟楼、表妹、乔叶的妻子、戴口罩的女店员以及“我”等人,对乔叶惨死的经过及乔叶本人的追述。乔叶这个流浪艺人、擅长用萨克斯吹奏《Gohome》曲子的优秀萨克斯手,就那么拖着一头长发、温文尔雅又有点“毛病”,在我们眼前活跃起来。所有这些人中,只有他是讲述的中心和真正的被讲述者。
  《回家》向读者展示了乔叶这个人的个人魅力和他真实而奇妙的实在生活。作者在多变的叙事中始终显得游刃有余,故事进展流利而圆润,显示了出色的叙述功力和艺术感受力。
  《十万个为什么》要相对单纯和透明,但这种透明看似明澈见底的溪水,却总会跃出大得远远超乎你预期的鱼:事先你根本不会猜想“说吧”酒吧里的那个瞎子,竟会是“我”的情敌,只有当事实袒露在我们眼前时才会想起,他在听“我”倾诉时所表现出来的过分的热情和专注,是多么可疑!
  马炜的小说总飞扬着一种脱离生活而去的梦魇般的缥缈和神秘,它力图复述这些梦魇并对它们做出解释。
  
  有意思的是两篇小说都安排了一个似乎游离在故事之外的角色:“我”和瞎子。这两个角色是有意设置的,这是小说讲述者之外的一个倾听者,而正是因为这个倾听者的存在,才使斑驳陆离的叙事有了条理,变得清晰起来。
  


求索
■  残 雪
  那段时间我常常反复琢磨“披着羊皮的狼”这个比喻的含义,并且陷入纠缠不清的困惑之中。我想,也许这是指一只被驯化的狼,是狼的主人为了防止它在城市里被害,就对它进行化装,让它披上羊皮吧。或者,是牧羊人的羊群里头有一只羊长得像狼,他就戏称它为“披着羊皮的狼”?还有一种猜想是,街上跑着一只普通的野狼,有人异想天开地认为这只狼有羊的血统,就说它是披着羊皮的狼。并且不知为什么,他一说出去,周围那些不动脑筋的听众就都认同了。那时我太年幼,这样深奥的问题实在无法理出个头绪来。我决定去向祖父求助。祖父是我们这一带的“万事通”,没有他解答不了的问题。我之所以这么久没去问他是因为内心惭愧。有好长时间了,我将自己也看作“万事通”,并且觉得自己也可以按自己的逻辑解答一切问题,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祖父住在厢房里,我进去的时候他正在煤火上熬中药。祖父的中药不是为自己熬的,是为我们的邻居常叔熬的。那位常叔有肺痨病,祖父喜欢捣弄中药,常配些处方让他试验。我等得不耐烦,就在泥地上跺脚。
  “急什么呢,你这小鬼。”祖父慈祥地说。
  他终于完事了,让我将杯子里的中药给常叔送去。
  常叔屋里黑得像地洞,他的脸却白得如尸布。他正半卧在床上微微喘气。
  我递上药去,他没有接住杯子,却一把抓住我的手,弄得汤药都溅到了他的铺上。我厌恶地挣脱出来,将杯子放到床头柜上面。
  “你的爷爷,简直是一个法师。”他感叹道,“我根本不看医生,就吃他的药,我正在一天天好起来!哈哈!!”
   他的样子太吓人了,我扭头就跑。
  我回到厢房里,看见祖父正在吃那药罐里的药渣。
  “要自己亲自尝尝,才会知道药的效力。”他对我说道。
  我将我的问题向祖父提出来后,祖父没有说话。我心里有点得意,认为自己已经难住了祖父。要是我可以难住祖父,我的智力就同他在一个等级上了。
  突然,祖父“哇”的一声,将那些吃进去的药渣全都吐到了地上。他发出可怕的呻吟声,那张长满白胡子的老脸也渐渐变绿了。
  “爷爷!爷爷!!啊呀,死人了!!”我大叫。
  但他立刻就平静下来了,用巴掌将我按在座位上。
  “爷爷你怎么啦?”我心有余悸,全身发抖。
  “常有的事。阿三你看出来没有?当我帮常叔治病的时候,我自己就变成了他。”  “我一点都没看出来。”  他将地上的药渣扫干净,洗了脸,换上他的白袍子。
  我知道祖父要到街上去了,我最喜欢同他一起上街,这样就可以趾高气扬地在街上人们羡慕的目光中穿行。既然他是老“万事通”,我就是小“万事通”了。
  祖父这一次却没有上街,他带着我绕到屋后,在那些小胡同里面穿行。
  祖父带着我在胡同里面穿行时,天就黑下来了,而且越来越黑。渐渐地,就只有他的白袍子在我眼前晃来晃去了。他走得像一阵风,我要努力赶才不会被他落下。
  后来我们就来到了城楼上。城楼上也是黑黝黝的,而且一个人都没有。我有点害怕,就抓住祖父的袍子。而祖父,将双手背在背后,步子变得慢悠悠的。
  我一点都不喜欢在城楼上散步,因为风太大了,灰沙常常迷了眼,而且又没有什么东西可看。祖父不怕风,他在风中漫步就像在家里踱步一样。我听见风将他的胡子吹到他口里后被他吐出来的声音,不由得偷笑起来。
  “笑什么?小鬼头!”祖父说,“你仔细听听,那只披着羊皮的狼正在袭击你的常叔呢!他要不是吃了我的药的话,还能撑得下去吗?”
  。  “狼是什么样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