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5约翰·克里斯朵夫-第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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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兹有种天赋,专门会看到事实的反面,或是故意以此为乐。但把克利斯朵夫仔细研究之下,她也承认弗朗兹说的并非完全虚妄;而她一步一步推究进去的时候,发见克利斯朵夫的确有一种力,虽然还没固定,还没平衡,但是很厚实很大胆。她看了很高兴,因为她比谁都明白力量多么难得。她有本领教克利斯朵夫说话,教他自动透露思想,显出他智力的限度与缺点。她要他弹琴。她不喜欢音乐,可懂得音乐,并且能辨别出克利斯朵夫的音乐的特色,虽然毫不感动。始终保持着冷淡而有礼的态度,她只用几句简短,中肯,而没有一点夸奖意味的话,表示她对克利斯朵夫的关切。
克利斯朵夫感觉到这一点,非常得意;因为他觉得这样的判断是有价值的,她的赞许是难得的。他毫不掩藏他有征服她的意思,而因此所表示的天真教三位主人都为之微笑:他只对于第斯说话,也只为了于第斯说话;对其余两个,他简直不理,仿佛根本没有那两个人。
弗朗兹瞧着他,嘴唇和眼睛都跟着克利斯朵夫说话而扯动,神气有点佩服又有点俏皮。他跟父亲和妹子丢着眼风,不由得笑了出来。妹子却不动声色,只装不看见。
洛太·曼海姆是个高大结实的老人:背有点儿驼,皮色鲜红,灰色的头发梳得根根向上,象刷子一样,须和眉毛都很黑;一张笨重的脸很有气魄,神气是喜欢挖苦人的。他用着老奸巨猾的和善的态度,也在研究克利斯朵夫;而他也立刻辨别出这个青年的确〃有点儿东西〃。但他既不关心音乐,也不关心音乐家:那不是他的一行,他一点不懂,而且非但不隐瞒,还为此自鸣得意:——象他这种人肯承认有什么事不懂,是为的表示骄傲。——克利斯朵夫很不客气而并无恶意的,明白表示用不着银行家先生奉陪,只要有于第斯小姐和他谈天就不会寂寞了;老人家听了觉得怪有意思,便去坐在火炉旁边读报,心不在焉的,含讥带讽的,听着克利斯朵夫的废话和他古怪的音乐,想到竟会有人懂得这一套而觉得有趣,不由得暗中好笑;后来他也不愿意再留神他们的谈话,把估量生客这件差事交给女儿去了。而她也的确不辱使命。
克利斯朵夫走了以后,洛太问于第斯:
“嗯,你居然套出了他的真话;你觉得这个艺术家怎么样?”
她笑了笑,想了一会,作了个总结:“他有点儿糊涂,可并不傻。”
“对,〃洛太接着说,〃我也觉得这样。那末他是会成功的了?”
“我相信他会成功。他是个强者。”
“好,〃只有对强者才感兴趣的洛太用着一种强者的逻辑回答,〃那就该帮助他了。”
克利斯朵夫回去也很佩服于第斯·曼海姆,但并不动心。对这一点于第斯是看错了。一个是由于感觉灵敏,一个是由于本能(那在他是代替机智的),两人彼此都误会了。她脸上那个谜和头脑的活跃,的确把克利斯朵夫迷住了;但他并不爱她。他的眼睛和精神是受了诱惑,心可是并不。——为什么呢?——倒不容易说。因为在她身上看到了什么暧昧不明的或令人不安的性格吗?但在别的情形之下,这反而多了一个刺激爱情的因素:一个人不怕自讨苦吃的时候,才是爱情最强的时候。克利斯朵夫的不爱于第斯,跟他们本人都不相干的。真正的理由,使他们俩都觉得有点屈辱的理由,是他和最近一次的恋爱还隔得太近。他并不是吃一次亏,学一次乖。但他在热爱阿达的时候消耗了多少的信心,多少的精力,多少的幻象,现在剩下来的已不够培植一股新的热情。要希望冒起另外一朵火焰,必须在心中另外烧起一堆火来:在旧火已熄,新火未燃的期间,只能有些转眼即灭的火星,有些上次大火中留下来的残灰余烬,发出一道明亮而短促的光,因为缺乏燃料而马上熄灭的。再过六个月,他或许会盲目的爱上于第斯。现在他只把她当朋友看待,——当然是一个乱人心意的朋友;——但他努力驱除这种骚乱:因为这会引其他对于阿达的不愉快的回忆。于第斯对他的吸引力,是在于她跟别的女人不同的地方,而非在于跟别的女人相同的地方。她是他见到的第一个聪明女子。聪明,是的,她浑身上下都是聪明。便是她的美,——她的举止,动作,面貌,嘴唇的曲线,眼睛,手,清瘦典雅的身段,——也反映出她的聪明;她的身体就是靠聪明塑成的;没有了聪明,她就会显得丑了。这聪明使克利斯朵夫非常喜欢。他以为她胸襟如何宽大,如何洒脱,其实她并没到这个程度;他还不知道她令人失望的地方呢。他渴想向于第斯推心置腹,把自己的思想让她分担一些。他从来没有能找到一个关切他的思想的人:得一知己是多么快乐啊!他小时候常常抱怨没有姊妹,认为一个姊妹应当比一个兄弟更能了解他。见到了于第斯,友谊那个虚幻的希望又复活了。他根本没想到爱情。因为没有爱情,所以他认为和友谊相比之下,爱情简直太平凡了。
克利斯朵夫这种微妙的心理,于第斯不久就感觉到了,大为气恼。她并不爱克利斯朵夫;而且为她颠倒的年轻人已经有过不少,都是本地有钱而有身分的子弟,即使克利斯朵夫对她倾心,也不见得会使她怎么得意。但知道他竟无动于衷,她可心中有气了。眼看自己只能在理智方面对他发生影响,未免太委屈了;女人要能使男人失掉理智才觉得更有意思!何况她并没用什么理智去影响人家,根本是克利斯朵夫一相情愿,平空造出来的。于第斯脾气很专横。她朴素把她认识的一般青年的软弱的思想支配惯了。既然他们庸庸碌碌,她认为控制他们也没多大意思。对付克利斯朵夫可困难得多,所以也有趣得多。她压根儿不理会他的什么计划,但很高兴去支配那个簇新的头脑,那股犷野的力,使它们成器,——当然是照她的而不是照她不屑了解的克利斯朵夫的办法。但她立刻发觉要做到这一步非经过一番斗争不可;克利斯朵夫有的是各种各样的成见,有的是她认为过激而幼稚的思想:那都是些败草,她决意要拔掉的;可是一根都没拔掉。她的自尊心一点没得到满足。克利斯朵夫倔强得厉害。既然不动爱情,他用不着在思想上对她让步。
她不服气,在某一个时期内想要征服他。克利斯朵夫那时虽然头脑清楚,也差点儿重蹈覆辙。男子只要有人奉承,使他的骄傲与欲望获得满足,就极容易上当;而富于幻想的艺术家更容易受骗。于第斯不难把克利斯朵夫诱入恋爱的陷阱,把他再毁一次,也许毁得更彻底。可是她照例很快就不耐烦了,认为犯不上费那么大的劲去征服这样的一个人;克利斯朵夫已经使她腻烦;她已经不了解他了。
他一过了某种限度,她就不能了解。至此为止,她是完全懂得他的。再要往前,就不能单靠她出众的聪明了;那需要一点热诚,或者暂时可以刺激热诚的幻想,就是说:爱情。她很了解克利斯朵夫对人对事的批判,认为很有意思,相当中肯;她自己也不是没有这么想过。她所大惑不解的是,在实行这些思想可能碰到危险或麻烦的时候,为什么要把思想去影响自己的实际生活。克利斯朵夫对所有的人取着反抗态度是不会有结果的:他总不见得自命要改造社会吧?……那末是什么意思呢?……不是自己把脑袋望墙上撞吗?一个聪明人尽可批判别人,暗地里嘲笑别人,轻视别人;但他的行事是跟他们一样的,仅仅略胜一筹罢了:这才是控制人的唯一的办法。思想是一个世界,行动又是一个世界。何苦做自己思想的牺牲品呢?思想要真实:那当然!可是干么说话也要真实呢?既然人类那么蠢,担当不了真理,干么要强其他们担当?忍受他们的弱点,面上迁就,心里鄙薄,觉得自己无挂无碍:你岂不得意?要说这是聪明的奴隶的得意也可以。但反正免不了做奴隶,那末即以奴隶而论,还是逞着自己的意志去做奴隶,不必再作那些可笑而无益的斗争。最要不得的是做自己思想的奴隶而为之牺牲一切。一个人不该上自己的当。——她清清楚楚看到,要是克利斯朵夫一意孤行,走着和德国艺术德国精神的偏见反抗到底的路,一定会使所有的人跟他作对,连他的保护人在内,结果是一败涂地。她不懂为什么他要跟自己过不去,要把自己毁灭而后快。
要懂得这一点,先要懂得他的目的不在于成功而在于信仰。他信仰艺术,信仰他的艺术,信仰他自己,把这些当作不但是超乎一切利害的,而且是超乎他的生命的现实。等到她的批评使他不耐烦了,用着天真的夸大的口气说出这些理由时,她先是耸耸肩膀,不拿他当真。她认为他只是唱高调,象她哥哥那样,每隔多少时候总得宣讲一番又荒唐又伟大的决心而决不冒冒失失去实行的。后来看见克利斯朵夫真是为这些空话着了迷,她便认为他是疯子,对他不感兴趣了。
从此她不再费心表现自己的长处,只拿出她的本相来了:她骨子里是个十足地道的德国人,远过于你一开头所看到的,也远过于她自己所想象的。——大家错怪以色列人,说他们不属于任何民族,在欧洲无论哪一个地方都保存着他们清一色的民族性,不受当地民族的影响。其实,世界上没有一个民族比犹太人更容易感染土著的气息;法国犹太与德国犹太之间固然有不少共同点,但从他们居留的国家得来的不同点更多;他们接受异族的思想习惯特别快,并且接受的还是习惯多于思想。而所谓第二天性的习惯,在大多数人竟是独一无二的天性,所以一个地方的土著根本没资格责备犹太人缺少深刻而经过思考的民族性,因为这特性在土著身上连影子都找不到。
女人原来对外界的影响比较感觉灵敏,对生活情况也适应得更快,更能随遇而安;而全欧洲的犹太女人尤其能把当地的物质与精神两方面的风气学得维妙维肖,往往还过分,——同时仍保存着她们的轮廓,保存她们的民族特有的那种乱人心意的,浓烈的,经久不散的魅力。克利斯朵夫看了大为惊异。他在曼海姆家遇到那些姑母,堂表姊妹,和于第斯的女朋友们。其中有几个虽然极不象德国人,热烈的眼睛和鼻子离得很近,鼻子又和嘴巴离得很近,轮廓分明,暗黄色的皮肤长得很厚,虽然她们整个的外表都不象德国女人,可是比真正的德国女人更彻底的德国化:谈话,装束,都跟德国女人一般无二,甚至还要过火。于第斯比她们这一批都高明;你比较之下就能看出她的智力有哪些过人的地方,她的人品有哪些是自己修养得来的。可是别人所有的大多数缺点,她也一样具备。在思想方面她比别人自由得多,差不多完全独往独来,但她的行事并不比人家更大胆;至少她实际的利害观念在这儿代替了她独往独来的精神。她相信社会,相信阶级,相信偏见,因为通盘计算之下,她觉得这些对她还是有利的。她徒然嘲笑德国气质,她自己就是亦步亦趋的追随着德国潮流。她很感觉到某个知名的艺术家的平庸,但照旧尊敬他,因为他是知名的;而假使她和他有来往,她更要佩服他,让自己的虚荣心满足一下。她不大喜欢勃拉姆斯的作